辽宁反腐败新思维方略研究

2014-04-25 09:31杨雪
共产党员·上 2014年4期
关键词:党风廉政腐败规划

杨雪

一、改革创新、顶层设计我省反腐败新的五年规划

我省上一个五年规划,重点在于“立”,主要是抓了总体的框架设计,体现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纠风等六个方面。而我省新的五年规划最突出特点就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集中地体现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思想、创新思路和新的任务要求。一是目标主体定位在全党、全社会。去年8月27日,习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抓惩防体系应立足于全党抓,向全党全社会提出要求,责任主体是各级党委(党组),惩治和预防腐败、抓党风廉政建设全党有责,拒腐、反腐人人有责。二是全面贯彻中央《工作规划》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任务部署,体现新精神,实现“三转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其中,三转变,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对当前新形势下中央纪委搞好反腐倡廉建设一项非常重要的要求,主要就是突出主业意识,着重突出监督、查办案件基本职能,这些重要的新要求、新部署在我省反腐败五年规划中都有所体现。三是把中央要求与辽宁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体现我省工作实际。总结提升近年来我省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把深化“五大系统”建设的有关措施写进我省反腐败五年规划中,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四是力戒形式主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我省反腐败五年规划是对中央《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更是今后5年我省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依据、指导性文件,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更不能转搬照抄中央《工作规划》。我省反腐败五年规划既有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又提出明确要求,制定了具体措施。比如,为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出了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家庭、课本等领域的举措。

二、科学判断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设定新的阶段性目标

制定目标,有助于在工作中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为取得工作成效奠定基础。我省反腐败新的五年规划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立足长远,着眼当前,提出了新的阶段性目标。这一目标有两个层次:一是总目标,即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加快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具体目标,即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经过五年不懈努力,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认真治理,党风政风和民风社风有新的好转;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明确提出今后五年阶段性工作目标,笔者认为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表明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需解决。二是表明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严厉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位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三、确定主要工作任务,着力构建我省未来五年反腐败新的重点工作格局

与上一个五年《实施办法》相比,新的《辽宁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形成了新的重点工作格局。新的形势和任务决定了这种发展变化,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和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工作目标,要求我省反腐败工作格局更加突出作风建设和严惩腐败,把深化“五大系统”建设,党风廉政教育、制度、监督和改革统一纳入预防体系。确定了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扎实开展预防腐败等新的工作任务布局。其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科学有效预防腐败,使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新工作格局重点突出,简单明确,有效地解决了上一个五年规划六项工作格局部分内容重叠交叉的问题。

四、凸显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巩固全党抓反腐败新的良好局面

反腐败各项制度的执行,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理清、落实责任。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应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贯彻落实本工作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支持和保证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发挥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应履行好监督责任,主要体现在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任务,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带头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把中央纪委关于纪检干部“四个不准”的纪律要求落到实处,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无论是党委、纪委还是职能部门,都要对具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深入推进“五大系统”建设成为辽宁惩防体系建设亮点工作

“五大系统”建设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具有辽宁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经过三年的努力,到2013年底,“五大系统”初步建成。“五大系统”在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巩固。一要深化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建设。按照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原则,建立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明确各工作岗位的职责权限,合理划分,科学配置,做到定位准确、边界清晰,权责一致、人事相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二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依托电子网络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提高交易竞争性和透明度。三要深化行政绩效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推进绩效管理、绩效考核和绩效监察工作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落实目标责任,严格绩效考评。四要深化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强化电子监察结果运用,推动权力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行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五要深化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充分发挥民心网、政风行风热线等民意诉求渠道作用,增强为民办事功能,提高为民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监督,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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