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购买“以房养老”保险

2014-05-04 02:25徐美芳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检察风云 2014年19期
关键词:以房养老抵押养老保险

文/徐美芳 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该不该购买“以房养老”保险

文/徐美芳 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酝酿许久“以房养老”保险终于迈出实质性一步。但从概念提出到正式实施,市场对这项新生事物一直争议不断。作为普通老百姓,该如何看待此项保险产品呢?

“以房养老”是一种补充养老工具

对于消费者而言,必须明确以下几点:第一,产品意义。“以房养老”保险是一种新型养老方式,即在现有的养老方式基础上,老年人又增加了一种养老方式选择。从宏观面讲,它促进了多层次、可持续养老保障制度建立;但这种养老方式也存在不足之处,例如,保险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作为以养老为目的的金融产品,“以房养老”保险也容易产生道德风险。第二,资金因素。资金和情感是养老保障水平相关的两大关键因素。“以房养老”保险主要解决的是养老金问题,是资金问题,即它不能解决老年人需要的情感需求。第三,适合人群。国际经验显示,“以房养老”保险适用于高房价城市、高潜质房屋和高素质老人,而无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则是最合适的购买群体。2005年全国老年人口健康状况调查显示,我国无子女老人约有352万,每年还呈上升趋势。

理性分析自身保险需求

“以房养老”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老年人可根据个人生活状况和养老需求自愿投保。理性分析自身保险需求时应考虑以下三点:

第一,自身对老年生活需求。身体状况、经济资源、生活经历、家庭关系、教育背景等不同因素决定了老年人对晚年生活的不同需求,通常,“以房养老”保险比较适合于倾向社会化养老的老年人;

第二,现有养老方式。我国目前养老方式仍以与子女同住养老及居家养老为主,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养老和保姆照料其次。从理论上讲,后者比较适合“以房养老”保险;

第三,个人经济资源。“以房养老”保险有助于盘活老年人房产,实现个人经济资源优化配置,提升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例如,通过“以房养老”保险,老年人在盘活房产后,可以给自己养老找更惬意的中高档养老社区。因此,“以房养老”保险需求与是否需要盘活房产、拓宽经济资源有关。

掌握一些必要的保险知识

“以房养老”保险涉及老年人切身利益,又将传统养老保险与房地产市场联系起来,比传统保险更加复杂,消费者有必要掌握一些必要的保险知识。

比如,关于保险本质。保险是一种合同关系,即“以房养老”保险买卖双方是一种合同买卖关系,是一种相当严肃的购买行为,一旦购买,即受法律约束。

关于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第二十八条规定:“……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消费者应充分运用消费知情权,请保险企业提供相关信息,提高对房产评估、产品条款、业务流程等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麻烦。

关于自身权利和义务。实践发现,许多保险消费者并不清楚自身权利和义务,从而导致许多不必要的保险纠纷。作为一项新生事物,购买对象又老年人,消费者必须清楚自身权利和义务。例如,现有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和非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两类产品的购买者对房产增值收益有不同的权益:对于参与型产品,抵押房产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消费者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对于非参与型产品,抵押房产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消费者。另,还有年金领取情况、退保赎回价值等权利和义务也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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