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关于加强信息保护的若干规定》印发出台。该规定明确收集个人信息,个人明确同意,将个人信息收集者的身份与住所、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使用范围、留存期限及个人信息文件的公开方式与地点等重要事项告知该个人。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法人、其他组织及个人,不得向第三方转移收集国家基础信息;未经法人、其他组织及个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移个人信息及企业重要商业信息或敏感信息。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法人、其他组织及个人不得擅自加工和使用国家基础信息;未经法人、其他组织及个人同意,不得擅自加工和使用个人信息、企业重要商业信息或敏感信息。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