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哲学界“历史规律的复杂性视角”研究述评

2014-05-23 21:55白利鹏纪依含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4年2期
关键词:辩证法复杂性

白利鹏 纪依含

摘要:国内哲学界“历史规律的复杂性视角”研究尚处于初步创构阶段。规律观的两次嬗变和规律在认识论层面的两种变化,以及对非线性观点和混沌观点的开掘与发挥,显示出当代科学规律观的深刻变化。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历史复杂性的追溯性“确认”和对波普尔的反击,表明了学界对历史规律复杂性问题研究的深度,也彰显了学界的理论勇气和理论自信。这一研究视角为唯物史观的历史规律范式在规律观层面的划时代跃迁提供了可能,但也面临着话语转换及在观照复杂性语境的基础上对辩证法进行理论定位的困难。

关键词:历史规律;复杂性;规律观;波普尔;辩证法

中图分类号:B03;K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1254(2014)02-0011-07

A Review on the Research of “The Perspective Complexity of

the History Laws” in Chinas Philosophical Academia

BAI Li-peng,JI Yi-han

(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 Kunm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Kunming 650500, Yunnan, China)

Abstract:The research of “the perspective complexity of the history laws” in Chinas philosophical academia is still in the preliminary constructing stage. The two evolvements of the view of laws, the two kinds of epistemological changes of laws, and the gen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nonlinear viewpoints and the chaos theory — all these have displayed the profound changes in contemporary scientific view of laws. The traceably historical “confirmation” of Marx and Engels historical complexities and the counterattack against Poppers view of “historical non-determinism” suggested that the study on the complexity of history laws had been profound and also academically highlighted the theoretical courage and confidence in philosophical studies. The research angle makes possible the epochal transition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in the aspect of history laws, and yet at the same time brings about the difficulty of theoretical?orientation of dialectics because of the discourse conversion and the reflections on the context complexity.

Keywords:history laws; complexity; views of laws; Popper; dialectics

“复杂性”是当代认识中正被唤醒、组织和建构起来的“一个基本的问题”[1]。虽然对于“复杂性是什么”还远未形成一致的看法,但“认识复杂性”“探索复杂性”已在诸多研究领域中产生了某种目标效应。这表现在:复杂性研究不仅是国内外公认的、当代科学之生机勃勃的前沿地带,而且围绕着“复杂性”,既形成了科学层次上新见迭出的各种复杂性理论,如混沌理论、分形理论、超循环理论等,也活跃着颇具特色的各种复杂性学派,如美国学派、欧洲学派及中国学派等,此外还有哲学层面的“复杂性范式”“复杂性思维”乃至“复杂性哲学”。作为一种跨越科学与哲学的思想—理论现象,“复杂性视角”的题旨相当广泛,如社会复杂性、经济复杂性、历史复杂性等,历史规律的各种复杂性问题自然也伴随着此种对于复杂性的理论自觉而逐渐星列其中。

就历史规律的复杂性问题而言,尽管学者们大体上还处于基于自身学术背景和特殊旨趣而各自为战的状态,但对之进行概观性的梳理已属必要。理由是:第一,近年来有关历史规律研究的综述性文章[2-3]基本上未能论及这一视角,因而有必要填补空白;第二,也是更为重要的,“历史规律”不仅是一个在历史观或历史哲学领域聚讼纷纭、争议不止,并有着浓厚的近代思想史及意识形态“包浆”色彩的“著名”难题,而且对于唯物主义历史观更是命运攸关的重大问题——历史规律毕竟是唯物史观解释过去、把握现在和观照未来的核心范式,它实际上构成唯物史观全部解释能力的关键与枢纽。在这个意义上,与现当代科学前沿理论及哲学反思密切相关的所谓“复杂性视角”,在如何理解历史规律的问题上酝酿出哪些新见解、提示着何种新取向,无疑值得关注。目前,国内哲学界对这一问题除了在“研究进路”上的思想创意参见白利鹏、师庭雄:《“历史规律复杂性视角”之研究进路述略》,载《社会科学战线》2012年第9期。之外,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值得关注:着眼历史规律,锁定当代科学规律观的深刻变化;挖掘马克思、恩格斯的复杂性观点,进而对波普尔等历史非决定论观点展开新一轮反击。本文拟在对此问题进行述评的基础上,总结这一论题目前的主要困难,明确学界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努力方向。

一、从历史规律分析当代科学规律观的深刻变化

(一)“规律观的两次嬗变”

简单说,规律观乃是对于规律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包括规律是什么、怎么样、有何性质和作用,以及如何认识与运用(利用)等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再到方法论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其理论意义在于“反映了我们在一定时代条件下对于规律本质的把握深度和相应的理解层次……一定意义上决定着我们对于人类社会历史进程及其本质的认知水平”[4]。

从国内研究来看,最早且正面触及规律观的变化并将之作为诠释历史规律的自觉前提的,是《规律观的两次嬗变》[5]一文。该文认为,近现代科学相继孕出的两种主要规律观——决定论规律观与概率论规律观——的“共同缺陷”,在于“忽视规律的主体性”,因而很难在纷繁复杂的历史认识与实践领域将马克思所发现的历史规律切实有效地贯彻下来。所以,有必要针对此种缺陷而建构“主体论规律观”,尤其是要在规律观层面与“自然科学的历史发展相适应”“在一般系统论、控制论和耗散结构理论以及协同学所展现的世界科学图景的基础上”做出“哲学抽象和概括”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作用的关系问题上。如何中华指出,“规律观如何能够容纳偶然性和人的主体性表征”是当时两种有代表性的观点“试图解决的难题”,也是当时“哲学界研究历史规律的真实意图所在”。参见何中华:《“历史规律”辨析》,载《哲学研究》1991年第12期。。这种主张本身即相当直接地呼应着恩格斯关于唯物主义与自然科学的关系的著名论断[6],构成其意味深长的现代版。如果我们对当下尚处于开创阶段的历史规律研究的复杂性视角进行某种发生学回溯,便不难看出,该文提出的基本观点无疑确立了某种逻辑起点、发出了某种理论先声——其在前提层面的重要意义在于:透过科学的历史形态变化所导致的科学规律观的历史性可清楚地看到,历史规律无论与自然规律存在多大的区别,仍然不能从根本上斩断与自然科学规律观历史演进的基因或血脉。这同时也透露出某种具有特别意义的理论敏感与关切,即如果当代科学已经越来越不像近代科学那样看待规律了,那么对于历史规律的各种根本性认识则绝对不可对此视而不见、茫然失语,否则便会在科学面前陷于被动。

(二)认识论层面的两种变化

在上述问题上,《规律新论》一书以更为集中、更为系统的方式揭示了“规律”作为某种基本假设在认识论层面所出现的两种深刻变化[7]:

1从存在性规律到演化性规律。存在性规律是“与过程的可逆性和时间的非单向性相联系的”,属于“静态观点”,如行星运动定律、万有引力定律、牛顿运动定律等。演化性规律则与之相反,是“与过程的不可逆性和时间的单向性相联系的”,属于“动态观点”,表明“一个真实的具体的系统,都不是从来如此、永远如此的,它们都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存在性规律是“自然科学发展的初期”的主要成果,在此基础上,“自然科学逐步发展到认识演化性规律”,并且“从认识过程来看,从存在性规律到演化性规律,是符合认识发展次序的”。更重要的是,所谓“历史性”就是演化性,因而历史规律只能是“演化性规律”,或只能从演化论的观点来看待。

2从简单性规律到复杂性规律。肇端于17世纪的近代自然科学,在研究目标、基本信念和根本动力上皆致力于“探索和发现简单性规律”,因而总体上属于“简单性规律观”。按照这种规律观,“偶然性是不存在的”,因为“世界本质上是受铁的必然性支配的”,以必然性为唯一征候的规律“实质上必定是由简单的成分组成的”。而当代科学表明世界本身并无简单性本质,“复杂性的世界具有复杂性的规律”;而“所谓复杂性规律”就是“复杂性系统的结构、功能和演变规律”,其“相互作用是非线性的”,是“存在随机性和随机作用”的,“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不是既存的而是演化的”,是“具有众多因素相互作用的”。

上述表明,科学“从追求简单性规律到探索复杂性规律”已在规律观上形成了引人注目的“重大转变”。因而无论是就组成、结构还是就功能和性质而言,社会历史规律本质上只能是“复杂性规律”。就历史规律复杂性视角的创构过程而言,这些见解无疑起到了总体性的奠基作用,即不仅提供了规律观层面的基本理据,而且在客观上规划出其后研究的某种大致的致思取向。

(三)对非线性观点和混沌观点的开掘与发挥

进入20世纪,随着与复杂性问题相关的译著在国内大量出版,学者们对复杂性理论与思想观念的研究兴趣渐趋浓厚,自然科学规律观的历史性变化因而得到更为深入的阐释与理解,其中对非线性观点和混沌观点的开掘与发挥最为显著,也最具启发性。

具有代表性的,如苗东升以线性与非线性的本质区分为中介,将质量互变的辩证法规律与历史形态演进这一具体的历史规律贯通起来,认为“线性系统只有量的变化,没有新质的出现,没有量变与质变的相互转化;非线性系统有量变,有质变,有渐变,有突变,且二者相互转化,这些特点表明量变质变规律总体上是一条非线性规律”“非线性系统的本质特征是存在多种可能形态,不同形态之间有定性性质的区别,系统演化过程就是不同系统形态的兴替转化过程。如果社会历史是线性过程,它就不可能有不同形态及其转化”[8]。

再如黄欣荣提出,“混沌虽然难于精确定义,但可以把它看作是确定系统所产生的随机性”和“被无序遮盖着的更高层次的有序性”,即规律性。“在非线性系统中,混沌是一种普遍的行为”,而社会历史“是一个高度非线性的”“典型的非线性系统”,所以“混沌理论所揭示的科学结论也应该适用于社会历史领域”。由于混沌运动兼具规律性与非规律性的双重特征,而且是目前能够确定的、有序与无序相互作用进而生成规律的基本场域与机制,因而历史规律客观存在、发挥作用与自我实现的“准周期方式、倍周期方式、阵发(间歇)方式”等多种复杂性方式,皆已能够纳入其理论视野并作为历史规律的题中之义而得到进一步的专门性研究[9]。

显然,上述探索与思考对于改变那种因将历史规律“设计”得过于简单、抽象而使其本身频遭质疑的被动状况,具有相当积极的、甚至是开创性的意义。如果我们循此路径对以攻击唯物史观最为有力而著称的波普尔进行一番考究的话,则不难发现,其基本上是以简单性规律为标准对被其简单化了的马克思发动了一次声势远大于战斗力的冲锋波普尔的规律观明确排除了规律本身的演化性。他指出:“如果我们承认规律本身也是变化的,那么规律就不可能解释变化……”参见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1-82页。;但是国内学界的种种“辩证性反击”(如自然规律与历史规律的辩证关系之类的辩护)远未触及其“阿喀琉斯的脚踵”,论者们甚至很少敢于就“现代科学”这一波普尔的主要立论背景,向这位著名的科学哲学家“亮一亮自己的知识肌肉”。

二、对复杂性观点的追溯性“确认”及对波普尔的反击

(一)关于马克思、恩格斯的复杂性观点

在历史规律的复杂性视角上,与上述当代科学规律观深刻变化密切相关的另一个重要维度是:马克思到底怎样发现了历史规律?他和恩格斯又是怎样看待这些历史规律的?

对于这些问题,刘曙光的观点不仅非常契合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史的实情,也具有相当明确的“当下”针对性。他认为,“面对社会历史这个复杂的巨系统,马克思、恩格斯所采用的方法,首先是简单性方法”,而且他们没有局限于此,“而是娴熟地运用了复杂性思维和复杂性方法(虽然当时并没有这一提法),‘交互作用论和‘合力论思想就是分别从客体视角和主体视角揭示了社会历史中各种复杂性因素的相互作用”,但长期以来,学术界“有些学者片面地理解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只看到了马克思、恩格斯对简单性方法的运用,没有看到他们思想中所蕴含的复杂性思维和复杂性方法”[10]。在笔者看来,此种由长期自我遮蔽而必然产生的“遗憾”,也是国内哲学界历史规律研究总体上至今未能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后一方面思想给予充分重视并做出较为系统、全面阐释的原因之一。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只有极少数学者所进行的专题性探索不够深刻,而是相反。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追溯性“确认”上:

1马克思本来就是在相互作用的视域中看待历史规律的,所秉持的绝非柏拉图理念论式的先验规律观。马克思关于“没有相互作用的存在物就没有现实性”的论断[11],构成国内学者鲁品越提出生成论规律观的基本理据,即“一切事物必须通过与他物的相互作用才能存在,‘相互作用与‘存在本质上就不可分离——如果哲学必须建立在某种第一原理基础上的话,这将是第一原理”,在马克思关于历史规律的思想视野中,此“第一原理”还有着极其重要的例证,即“《资本论》所揭示的规律也是这种‘生成论规律,是资本在相互作用的运行过程中所生成的规律”[12],而绝非资本的先验逻辑。

2马克思也从未抛开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内在联系来看待历史规律,因而从未将历史规律简单地视为纯粹必然性的一统天下。按照鲁品越的理解,在马克思那里偶然性并非如牛顿力学和拉普拉斯决定论那样仅仅被视为“必然性的交叉点”,它同时也是“自由能力的表现”,是“活生生的、本质的力量”,因为马克思明确指出“规律由它的对立面,由无规律性来决定。国民经济学的真正规律是偶然性”[12]。在这个问题上,学者庞元正有相似的看法,即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对必然性与偶然性产生根源的统一性问题进行专门阐释,“但在他们研究自然和社会现象的过程中,始终是既从事物的内部又从事物的外部去寻找必然性与偶然性产生的根源”,以马克思对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的必然性的研究为例,马克思极力避免“仅从劳动产品本身去寻找这种必然性产生的根据”,并明确强调要“到生产这种劳动产品的社会经济形态的变更中去寻找”,其原因即在于,他已经相当清楚地认识到,“社会运动本身,对商品所有者来说,一方面是外在的必然性,另一方面只是形式上的媒介过程”[13]。

3马克思、恩格斯“全面生产”理论的复杂性特征。如邬焜通过大量文本依据和细密分析指出:现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所建构的整个唯物史观理论具有机械论的色彩”,严重背离了马克思、恩格斯对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人自身生产和交往关系生产等的具体阐释。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四种生产形式处于“互为基础和前提、相互渗透和映射、相互交织和贯通、相互制约和转化、相互为己为它的内在融合的普遍相互作用之中”。从演进和生成的视角,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看到了生产和生产力形式与内容的多样,以及诸多生产和生产力形式与内容之间普遍交织、贯通的内在融合的复杂性关系”,也看到了“人们的交往关系(生产关系),以及建立在其上的观念的、思想的、政治的、法律的、国家与社会的上层建筑等等都是在相应的生产活动中生产出来的,并随着生产的运动和发展而不断地改变自己”。因而“这是一种在历史演化和生成过程中前后相继的不断生成、转化和多层级反馈环链相互作用的复杂交织的多元综合统一的矛盾运动关系”,它使人类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诸多形式、成分、因素,诸多矛盾环节和内容之间”的统一性关系呈现出某种复杂性结构[14]。

4马克思、恩格斯明确反对将历史规律简单化的任何理解方式。如杨魁森认为:“马克思本人对于历史本身的复杂性也是有着清醒而自觉的意识的,因为在其历史—哲学思考当中,反对‘药方化‘公式化,几乎是今天的学界所公认的、一面极为鲜明的旗帜,这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以及对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理论分析当中,都有较为充分的体现。”[15]从目前学界的有关结论来看,恩格斯不仅与马克思有着态度和立场上的一致性,而且提出了今天看来特别值得注意的其他见解。如王志康即认为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第一次从哲学上论证了复杂性产生的客观性机制:层次和突现”,并“批驳了近代自然科学中机械唯物主义的‘简单的直接的必然性”[16]。

上述研究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对历史规律本身的某些重要看法与其反对将历史规律简单化的著名观点恰好是可以相互印证的,这对于进一步揭示前述刘曙光所指出的、其思想当中所蕴涵的“复杂性思维和复杂性方法”,乃至彻底清算苏联教科书中的规律观,还历史规律以本真面目,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对波普尔的反击

波普尔以现代科学的某些重要结论为依据,以历史规律为突破口,对唯物史观的攻击最具威胁性,消极影响也最大[17]。这在国内学界几乎是公认的如有论者认为,波普尔的“错误观点一度在国内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波普尔对唯物史观的批判“在中国,在全世界,都产生了极大的破坏作用”。分别参见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版,第2页;陈晏清,闫孟伟:《历史规律·历史趋势·历史预见——评波普<历史决定论的贫困>》,载《求是》2003年第18期。。本文前面亦述及,国内学界运用“辩证观点”对波普尔的分析与批判很少切中要害。究其原因,王志康的看法可谓一语中的:“长久以来,辩证法对机械论或自然科学唯物主义的批判基本上属于一种外部注入,收效极其有限;辩证法能够直接从科学研究中获得的例证也极其有限。”[16]谭扬芳、黄欣荣进一步指出,国内学界虽曾对波普尔有过较多评论,“但由于缺乏有力的分析和批判的工具而难以抓住问题的实质”,“似乎也缺乏科学的根据,给人以缺乏底气的感觉” [18]。

相比之下,在“历史规律的复杂性视角”的建构过程中,谭扬芳、黄欣荣自觉运用混沌理论等复杂性视角对波普尔历史非决定论观点展开新一轮反击,不仅在方法论上见解深湛,主要结论更是切中要害。如谭扬芳、黄欣荣在《从混沌理论看波普尔对历史决定论的批判》一文指出,要真正透彻地看清波普尔的错误,必须借助新近发展的混沌理论,“混沌所体现的不是某一层次、尺度内的规律,而是层次间、尺度间相互作用的规律”。由于时代的局限性,波普尔并不知道除“机械决定论式的历史规律和完全的混乱无规律之外,还有混沌规律的存在”。历史发展“并不排除存在混沌规律”。因而,波普尔的根本症结或所谓“致命的错误”即在于其“分析、批判的方法却仍然是机械还原论的”,仍然“暗中坚持自然科学中的还原论方法”,这当然也就无法将“社会经济活动”看做“复杂系统”。由此可见,波普尔作为当代著名的科学哲学家,对历史决定论的批判也就缺乏“真正的科学依据”,“甚至与现代科学理论相冲突”。总之,他“匆匆得出历史发展不可能有规律”“完全不能预测”的结论都是“片面的”[18]。

上述观点的最可取之处,是以理论工具的有效性作为反思前提,在“科学层次上”严格地按照波普尔对于历史决定论的定义,以波普尔刻意追求的“纯粹逻辑的理由”对波普尔做出了反制。文中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波普尔对历史决定论所做批判的合理性与深刻性,这不仅表现出相当的理论勇气,同时也表现出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所不可缺失的理论自信。

三、“历史规律的复杂性视角”的理论意义与目前的困难

“历史规律的复杂性视角”敞开了某种在当代科学认识水平上重新理解历史规律的新视域。就其意义而言,最根本的在于它为唯物史观的历史规律范式在规律观层面的划时代跃迁提供了某种清晰、深切的可能性,这同时也是根本性地提升此种范式之解释能力的关键所在,更是唯物史观为人类命运提供更为深刻之洞见的希望所在。在此不能不提及的是,历史规律的复杂性视角可能还具有相当深刻的哲学史意义,因为上至柏拉图的理念论,下至苏联教科书体系,所演绎推展的都是同一种性质的规律观,即简单性的、预成性的规律观——世界万物和人类历史不是不运动,也不是不变化,但是只能“如此”运动和“这般”变化——它在本质或规律层面既无时间性也无生成性[19]。而当代复杂性科学正以科学的方式对此构成某种反拨,说明人类理性对于规律的基本假设正在发生某种自我催化性的深层“窑变”。但不能否认的是,“历史规律的复杂性视角”同时也存在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困难。

1科学术语如何向生活—历史语言适当转换的问题。目前来看,缺乏足够有效的、既能突出具体的复杂性特征,同时又容涵着丰富的历史经验,且符合历史思维习惯和一般历史想象的概念工具,乃是眼下最为突出的窘境或疑难。如“嵌套”“分形”“分叉”“涌现”“超循环”之类具有典型意义的复杂性关键词,以及非线性理论、自组织理论、混沌学这类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性理论,能够在何种程度上直接运用于对历史规律本身的复杂性进行描述和分析,基本上还属于未知数。无疑,这有待于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历史—哲学领域的学者的新一轮探险,有待于科学—历史哲学联盟的重新建立。这同时也意味着,以反对科学主义为名的种种喧嚣之说及其所造成的科学理性的污名化,其所造成的巨大障碍必须得到根本的克服。

2“辩证性”与“复杂性”的关系,也即如何观照复杂性语境进而对辩证法进行理论定位的问题。目前大体上有三种主张:

第一种主张:辩证性框架不仅对于辩证地处理简单性与复杂性的关系非常有用,而且对于揭示历史规律内部种种对立统一关系也大体适用。如前述苗东升对于线性与非线性辩证关系所作出的理论考察等。此外,庞元正对必然性与偶然性复杂关系的揭示,主旨也在于进行辩证性框架之内的某种深化。

第二种主张:复杂性意味着某种更为深刻、具体的辩证性。如陈一壮提出“当前的关于复杂思维方式的理论就是辩证法的一种当代形态”[20];再如林德宏认为“形而上学是关于简单性的哲学”,而“辩证法是关于复杂性的哲学”[21]。此类主张下一步需要系统阐释的就是,复杂思维方式作为辩证法的“当代形态”,其对于“传统形态”的超越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其具体内涵是什么?

第三种主张:试图锁定辩证性框架本身所存在的简单性特征,进而历史性地超越之。如彭新武认为,“随着当今科学的发展尤其是系统运动和复杂性科学的兴起”,实际上以“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三大规律为主要支柱的规律体系“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在他看来,矛盾论的问题在于世界上“并不总是存在着‘对立面”,而且“矛盾并不能涵盖系统中的一切性质和倾向”,因而矛盾论“便成为一种不具有普适性的哲学概括”[22]188。质量互变规律的主要问题是将质变与量变这种“事物变化的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误认为交替性的因果关系,本质上是“对质和量的形而上学的理解”[22]203。而否定之否定规律“将事物‘一分为二地分成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乃是“一种极为简化和笼统的分析方式”,而且“决定事物存在与否的两个方面,事实上也并不仅仅存在于事物的内部……而是存在于组成这一事物的内部诸要素与外界环境的关联之中”[22]207-208。

笔者亦曾提出,当下就断言“辩证性”与“复杂性”谁统摄谁、谁高于谁,显然为时过早[23]。但不能因此排除辩证法也“可能存在着时代局限性,即辩证性本身也可能因为源于某种简单性信条而具有一定的抽象性”。虽然辩证法“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24],但从“假设性”“工具性”和“历史性”三个方面来看,其真正的自我否定也即自我超越并不能由其理论本身或在其理论内部孤立、自足地发生和完成,而是根本就离不开各种“必要资源与现实机遇”。以“复杂性”为中介,“唯物辩证法的辩证性才有可能从其既存解释系统的抽象完备性当中超拔出来”[25],这或许是唯物史观的历史规律范式实现某种突破或跃迁的一个瓶颈性问题。

上述三种主张皆有助于通过自觉地升级辩证法而深化唯物史观对于历史规律乃至全部人类历史的理论认识。相较于阿尔都塞对黑格尔辩证法简单性的透视及其对马克思辩证法“特殊性”的建构而言[26],无疑更为丰满厚重,有着更为扎实、确切的科学依据。

“历史规律的复杂性视角”显然尚处于某种初步创构性的理论轨迹当中,因而其不同程度地存在某种被视为“简单套用”[27]的情形当属不可避免。不过就其已经显现出来的思想创意及所涉深度与广度而言,这些研究显然比“简单套用”要复杂、困难、艰苦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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