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院长的“工资”

2014-05-24 15:52龚平许野
检察风云 2014年12期
关键词:陈锋季军中医院

文/龚平 许野

中医院院长的“工资”

文/龚平 许野

位于苏北平原的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拥有120多万人口。在这样的一个人口大区,规模较大的区级综合性医院只有两家,楚州中医院便是其中之一。这家有400多名职工的医院,由于地理位置相对偏僻,加之医院设备老旧,病床紧张,医院职工人心涣散,多年来,该院经济效益一直不佳。

2008年2月,刚满40岁的蒙翔,临危受命,从一个乡镇卫生院院长调任楚州中医院任院长。在众人眼中,拥有研究生学历的蒙翔,工作认真,干事果断,有魄力,是该区众多医院院长中的佼佼者。到中医院上任后,蒙翔针对医院的现状,决定从改善医疗条件入手,迅速改善中医院在群众脑中的印象。在担任院长的几年里,医院通过职工集资、社会融资等手段,先后购买了1000多万元全国乃至全世界最先进的医疗设备,并斥资8000多万新建了一座病房大楼,大大改善了医院的医疗条件,加上医院职工福利待遇大幅度提高,医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楚州中医院的面貌很快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效益逐年提升,出现了多年未见的繁荣景象。但就在医院各项工作风生水起的时候,2013年4月22日,楚州中医院突然传出爆炸性新闻:蒙翔被司法机关带走调查了!随着调查的深入,人们惊诧地发现,伴随着楚州中医院效益猛增的,是蒙翔个人私囊的快速鼓起。近几年来,医院每购进一台设备,每开出一剂药品,都给蒙翔带来了滚滚财源!

药物托管,“工资福利”按时收

由于楚州中医院以前效益差,欠下不少药商的债务。蒙翔上任伊始,就迎接了一拨又一拨要债的人,其中就有季军。今年40多岁的季军,是南京某医药公司淮安地区的大客户部经理。在蒙翔调任前,季军就与楚州中医院有药品销售关系。但是,作为给楚州中医院供药的公司之一,季军每月只有几万元钱的销量,但从没及时结清过药款,蒙翔上任后,季军多次找他要拖欠的货款,但蒙翔一直以没有钱为由不给。针对这个情况,季军和公司领导王总和马总进行了汇报,三人经商量认为,中医院拖欠款太多,公司在医院赚到的利润又少,这生意做起来没什么劲。但如果让蒙翔将中医院的药品托管给公司(就是将中医院所需的药品全部由该公司采购配送,医院不再从其他地方采购药品),这样公司就可以垄断中医院的药品供应,销量提升了,利润空间会大大提高。几个人觉得,可以去找蒙翔谈一谈这个方案。

第二天,马总和季军一起来到蒙翔办公室,商谈药品托管的事情,但被蒙翔当场拒绝。季军没有灰心,几天后再次和马总去找蒙翔,但蒙翔依然一口予以回绝。碰了两次壁后,马总和季军商量后认为,要想让蒙翔同意药品托管,看来必须先给其一定的承诺。于是,二人经商议,决定由季军单独再去找蒙翔商谈一次。几天后,季军单独来到蒙翔办公室。寒暄几句后,季军明确提出,如果蒙翔同意将中医院的药品托管,不管药品销售如何,每月都将给其5000元好处费。听到季军如此一说,蒙翔果然态度大大转变,只是说这个事情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要向上级领导汇报,领导同意了,才能托管。多年从事药物销售的季军知道,药物是否托管,基本是医院自己说了算,上级领导一般不会干预医院的决策。蒙翔这样说,这个事情已经是八九不离十了。

一周后,季军再次去找蒙翔。这次,蒙翔态度大变,满脸笑容地告诉季军,他已经和上级领导沟通过了,领导已同意中医院药物托管,并让季军所在公司领导来谈具体事宜。季军听了非常高兴。第二天,王总、马总和季军三人来到中医院,和蒙翔商谈药品托管的具体事项。双方很快就药物托管的具体细节达成一致,并商定择日正式签订托管合同。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为了不出什么意外,季军有事没事便到蒙翔办公室“闲聊”。有一次,蒙翔似乎很随意地问季军:“你们公司的钱怎么走账啊?”季军心知肚明,蒙翔所问的“走账”,其实就是公司答应每月给他5000元钱的事情。季军赶紧告诉蒙翔:“这个事情只有王总、马总和我三人知道,且会以招待费的名义走账,你尽管放心好了。而且,药物回扣是我们这个行业的潜规则,每家医院都这样……”听了季军的话,蒙翔脸上露出了笑容。几天后,季军公司和中医院正式签订了托管合同。从2008年6月,季军所在公司开始托管中医院的西药供应了。

药物托管了,就要兑现当初的承诺。但季军公司的领导认为,每月直接给蒙翔5000元钱不太妥当,于是,季军就去和蒙翔商量,能否让他安排亲戚到公司上班,每月5000元的好处费就以工资的形式支付,至于实际去不去上班都无所谓。蒙翔听了,表示同意,就安排他的妻弟到公司开车。

但是,药物托管后,却没直接见到现钱,蒙翔似乎对此有所不满。在药物托管两个多月后的一天,季军在和蒙翔闲聊时,蒙翔半真半假地说:“现在,人情都给你们公司做了,也没有药商来找我了。”季军当即听出了蒙翔的话外音,他心里知道,蒙翔既然能将药品托管给自己的公司,也完全有可能结束托管。经过一番盘算,季军对蒙翔说:“不如这样,我另找个药品,放在你们医院销,所有利润全给你,你看如何?”蒙翔听了,这才面露笑容,点头认可。

几天后,季军再次去找蒙翔,告诉他已经确定在医院增加销售的药物,但根据公司规定,医药代表不能擅自在医院销药,需蒙翔和公司领导打个招呼。蒙翔听了,当即抓起电话,打给公司王总,王总听了后表示同意,随后季军就开始购药到中医院销售。此后,每个月月底,季军根据这种药物的销售情况,给蒙翔1000多元的好处费。

2008年年底,蒙翔的妻弟不愿去公司上班了。季军决定,还是由自己直接送钱给蒙翔。2009年1月底的一天,季军准备了5000元钱来到蒙翔的办公室,进门后,季军随手把门关上,并将保险锁上,聊了几句后,拿出5000元钱递了过去。蒙翔说了句谢谢,便毫不客气地把钱放进了办公室的抽屉。此后,季军已然成了蒙翔的“老板”,每到月底,便会按时到蒙翔的办公室,将5000元“工资”和单独为其销售药物的好处费奉上。这样持续到2011年12月,此时中医院的药品销售额,已经由刚托管时的每月几十万元,猛增到每个月都近200万元,季军为蒙翔个人利益代理的药物的销售也大大增加。为了减少繁琐的工作,提高蒙翔的积极性,季军决定给蒙翔加点“工资”。

2011年12月底,季军带着7000元钱来到蒙翔办公室,表示以后每月药物托管的好处费和单独代理的药物好处费,一共给7000元。蒙翔听了,很干脆地说:“行哦。”据统计,从2009年1月至2013年3月,季军一共给蒙翔发放了47个月“工资”,总额达到26.7万元。

与其他医院不同的是,楚州中医院的中医科是该院的一大特色。除了大量的西药外,中草药的销售也是非常大的一块。而季军公司只托管了西药,中草药仍然由多家供应商提供。

在西药被托管后,负责代理中草药的安徽某医药公司的销售经理刘戈心里打起了算盘。2008年7月的一天,刘戈来到蒙翔的办公室,提出想要包干楚州中医院的中药材配送,请蒙翔多多关照。随后,刘戈从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放在蒙的办公桌上,蒙翔客气了几句,就将这笔钱收下了。刘戈离开后,蒙翔打开信封数了下,里面是3000元人民币。有了前面的“前奏”,刘戈再次找蒙翔协调时,蒙翔非常爽快地答应了。2008年8月,楚州中医院的中药材开始由刘戈一家配送。至此,楚州中医院所有的药物被两家公司分别垄断。

如果说季军按月给蒙翔发放“工资”,那么中药材的包干,则为蒙翔又平添了一份“福利”。每年中秋和春节,是刘戈按时给蒙翔发“福利”的日子,而“福利标准”是中秋节3000元,春节5000元。在中医院销售中药材用量大的时候,刘戈则会在原有“福利标准”的基础上,年终主动追加5000元~1万元的“年终奖”。

医疗器械都按“潜规则”收钱

如果说医院药物采购的垄断给蒙翔带来了细水长流的“工资福利”,那么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往往是一锤子买卖。但是,这些一锤子买卖不但丝毫不影响蒙翔的收入,甚至比药物托管带来的好处费更具“震撼力”!

2008年2月,蒙翔上任后,决定立即开始大规模更新医疗设备,第一个计划采购的便是数字影像系统。这个消息很快传到了医疗器械代理商陈锋的耳朵里。陈锋曾在乡镇卫生院和蒙翔共过事,与蒙翔比较熟悉,他找到蒙翔希望医院能购买自己代理的设备,并说到时候一定按“行规”表达谢意!在医疗系统浸润多年的蒙翔知道,陈锋所说的“行规”就是在医疗系统实施多年的“潜规则”:购买医疗设备,会给予购买单位价款5%的好处费。蒙翔回复说他心里有数,采购的时候再说。

2008年4月,蒙翔通知陈锋去商谈价格,陈锋便带着公司主管张总去见蒙翔,经过几轮商谈,最终确定价格为39万元人民币。但是,商谈结束后,张总告诉陈锋,蒙翔价格压得太低了,利润微薄,不要说给蒙翔好处费,陈锋的提成也基本没有了。但张总表示,他可以向公司申请一台激光相机给陈锋,如果蒙翔同意买下这台激光相机,所得款项可以作为陈锋和蒙翔的好处费。

陈锋立即将张总的想法告诉蒙翔,希望蒙翔能将这款激光相机买下。蒙翔听后表示,医院正准备采购一台CT机,也需要单独购买激光相机,待购买CT机的公司谈妥后,由他协调让陈锋先将这台相机卖给这家销售CT机的公司,然后再由这个公司连同CT机一起卖给中医院。陈锋表示认可。

2008年6月,楚州中医院在网上发布采购公告,公开招标采购一台双排螺旋CT机,南京某医疗器械公司经理章俊看到采购公告后,立即找到蒙翔,推荐自己公司的产品,并明确表示如医院顺利采购其公司的产品,一定不会忘记的,蒙翔听了,说了句“我心里有数”。

招标公告结束后,有六家公司前来竞标。随后,蒙翔组织相关人员对六家竞标单位的产品进行调查论证。经过一番“论证”,蒙翔最终决定采购章俊公司的CT机。随后,蒙翔向章俊提出,自己的朋友有一台激光相机,希望以章俊公司的名义与CT机一起卖给医院,以便医院走账,章俊当即答应。陈锋随后以8万元价格将这台激光照相机卖给了章俊的公司。

2008年9月,中医院支付给章俊公司的货款到账后,陈锋从章俊公司顺利拿到了8万元。几天后,陈锋用报纸包了一沓钱送到蒙翔办公室,蒙翔客气了一下就收下了。陈锋走回,蒙翔打开一看,里面是4万元人民币。一台不到40万的设备,自己一下子就拿了4万元好处费,这让蒙翔很意外,也很惊喜。他第一次惊诧地意识到,医疗设备里面竟有如此巨大的利润空间!正在蒙翔陶醉于如此轻易获得的财富时,章俊又敲门进来,送上购买CT机的好处费1万元,蒙翔简单推辞了一下,再次将钱收下了。

有了与蒙翔的第一次顺利“合作”,陈锋、章俊与蒙翔的关系逐渐熟悉起来,此后不久,中医院先后从陈锋和章俊公司分别采购了一台彩超和一台近400万元的核磁共振机,事后陈锋送上好处费4万元,而章俊按照销售额的5%的行业“潜规则”标准,给蒙翔一次性送上人民币20万元!欲望的大门一旦打开,便再也无法关闭。随着楚州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不断增加,不断尝到甜头的蒙翔胆子也越来越大,逐渐由事后收钱变为谁送钱在先,就让谁中标!

2012年年初的一天,泰兴某康复护理设备公司业务员汤钰路过楚州中医院时,看到医院正在盖新大楼,汤钰想新盖的医院大楼肯定需要新的病床。于是,汤钰径直找到蒙翔的办公室,在自我介绍后,开始向蒙翔推销自己公司生产的病床,蒙翔听完介绍后,说可以考虑,并留下了汤钰的联系方式,让其等通知。2012年5月上旬,汤钰接到楚州中医院总务处的电话,让其到医院来报名准备参加竞标。汤钰立即带着公司的报价单来到楚州中医院。前往总务处报名前,汤钰特意来到尚未完工的医院大楼前,预估了一下后,汤钰觉得大楼盖成后应该需要400多张病床。如果做成这笔业务,自己可以从公司赚到7万元。

为了能做成这笔业务,汤钰决定先进行投资,于是将事先准备好的49600元人民币(本计划送5万,因临时有用花掉了400元),放在一个茶叶盒里,然后来到蒙翔的办公室,请蒙翔在竞标的时候多多关照。临走的时候,汤钰把袋子递给蒙翔,说:“蒙院长,请你关照,这是一点茶叶,不成敬意。”蒙翔客气了一下,就收下了。

2012年5月15日,中医院通知汤钰前去参加竞标。汤钰发现,现场参加竞标的有六家,参加评标的则是蒙翔以及医院的其他人员。各家报价后,报价最高的两家被淘汰,而汤钰和另外三家公司因报价相对较低,成功入围,蒙翔要求剩下的四家各自提供样品给中医院使用,最终由中医院向招标中心建议采购哪家的产品。

为了尽快将这笔业务坐实,竞标结束后,汤钰又去找蒙翔,蒙翔告诉汤钰他的价格比另外三家高一点,如果能将价格降到四家竞标单位中最低的价位,让其中标就很好操作了。汤钰立即向公司老板汇报,同意将每张病床的价格降到剩余四家的最低价。

2012年6月,中医院宣布,经医院“试用”,病床中标的是汤钰的公司,并首次采购了300张病床。但汤钰是按照400张病床计算利润,首批300张病床的利润加起来还不到5万元,这就意味着汤钰做了一笔赔本的生意。后来,汤钰将这个意思婉转地告诉蒙翔,蒙翔心领神会,很快在没有重新招标的情况下,又陆续追加了100多张病床,终于达到了汤钰的预期数字。

据统计,蒙翔担任院长的五年里先后采购了数字影像系统(CR)、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双排螺旋CT机、核磁共振仪器、医院信息系统VIO应用软件产品、医用病床、数字化X线摄影装置、肿瘤治疗仪等医疗设备,合计价值1200多万元。虽然每次都是走招标程序,但最终中标的全部是事先有所承诺或者事先“打点”的公司,蒙翔先后获得好处费近63万元。

同行被查,他仍在收钱

2013年3月初,根据群众举报,淮安区检察院对该区某医院骨科主任及两名副主任先后立案调查,剑指医疗系统存在多年的“潜规则”,在该区医疗卫生系统引起强烈震动。但是,就是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已经“习惯”了按期领钱的蒙翔,仍在继续按时领取季军送上的“工资”。

2013年3月底的一天,季军像往常一样,将7000元“工资”送到蒙翔的办公室。闲聊中,二人自然而然地提及检察机关正在查办的医生受贿案件。从蒙翔的脸上,季军似乎看到了他内心深处的担心,便宽慰道:“你放心,检察院查的一直是别的医院,不会查到咱们中医院的。我们这么多年处下来了,即使有人找我调查,我也不会说,你尽管放心好了……”听到季军这么说,蒙翔这才坦然地将7000元现金放进办公桌的抽屉里。

随着检察机关对医疗系统腐败案件调查的深入,先后又有多名医生被立案调查,众多医药代表先后被带走谈话。2013年4月中旬,季军也因涉嫌向其他医院的医生行贿被带走调查,直到此时,蒙翔才如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但是,他仍然怀着侥幸心理,希望季军不会交代出自己,并在多种场合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没有任何经济问题。

但是,季军被带走调查后,迟迟没有音讯,这让蒙翔坐卧不安,体重也快速下降。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蒙翔最终选择了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4月26日,淮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蒙翔立案侦查,蒙翔如实交代了其收受他人贿赂的情况。5月12日,蒙翔被刑事拘留,5月28日,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庭审中,蒙翔对自己收取医药代表和医疗器械商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他同时提出,他所收取的费用都是医药代表获取的利润的一部分,如果自己不收,这些钱就落入了医药代表的腰包,这岂不是让医药代表讨了便宜。蒙翔认为这是目前医疗行业普遍存在的“潜规则”,以此为自己鸣冤叫屈。但是,无论其为自己如何辩解,只要利用手中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就为法律所不容。同样,不管行业“潜规则”如何盛行,法律的底线永远不能被突破!

经侦查查明:自2008年7月至2013年3月,蒙翔在担任淮安市楚州中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托管和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89.96万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蒙翔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蒙翔归案后,积极退出全部赃款,并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据此,2014年5月14日,淮安市淮安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蒙翔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蒙翔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薛华icexue03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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