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纵横谈

2014-05-26 19:16周楞伽遗作周允中整理
书屋 2014年5期
关键词:传奇小说

周楞伽+遗作++周允中+整理

中国古代,人们对于小说作者一般都是看不起的。孔子虽然曾经说过它“亦有可观者也”,但却又认为只是“小道”,仅仅徒然增加听说而已,不能致远。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虽然说过“如或一言可采,此亦謅荛狂夫之议也”,但又认为这些街谈巷议、道听途说所制造出来的东西,是“君子所弗为”。只有后汉初年的桓谭在《新论》中说:“小说家合残丛小语,近取譬喻,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这才算是对小说家讲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赞扬话,但亦仅此而已。

唐代的传奇小说是颇有名声的,并且因为韩愈、柳宗元提倡古文运动而益盛,有些应试的举子甚至拿来作为行卷之用,就是先选择朝中显贵,把自己的姓名达于主司,通过关节,然后把自己所作的传奇小说作为行卷来投献。唐代名相牛僧孺和裴铏等,在未及第之时都曾经这样做过,后来果然都因此而得法,青云直上。但也有些文人却看不起这种小说,正如班固所说的“君子所弗为”。韩愈写的传奇小说《毛颖传》,张籍就讥讽为“驳杂无实之说”、“以文为戏”,盖因历来文人都把文章看得极重。正如魏文帝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所谓“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文章是要用来承载先圣先贤那些文、武、周公、孔、孟之道的,现在居然用来写小说,岂非离经叛道?无怪乎张籍要指责韩愈“未尝闻以驳杂无实之说为戏也”了。

此风到了宋代犹未泯灭,如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引陈师道《后山诗话》,记尹洙(师鲁)讥讽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为传奇体,而下断语云:“然文体随时,要之理胜为贵,文正(范的谥号)岂可与传奇同日语哉?盖一时戏笑之谈耳。”此所谓的“理胜为贵”的“理”,就是文章之中所包含的事实道理,必须要用来承载圣贤之道,不可以用来写些传奇小说的。故张籍责韩愈于前,陈振孙辩范仲淹于后,他们两人的言论,可以代表封建社会中大多数的士大夫的见解,即以封建卫道士自命而自居。他们这些人从来就没有看得起小说,认为这是些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

元代以蒙古人、色目人为重,歧视汉人和南人。然而犹有虞集、杨载、范悙、揭傒斯等四大诗人,王、马、关、白等人的杂剧依然保存着小说之中传奇的特点和色彩,足以证明中华文风的不可遏制。

明初,文网严密,禁止深切,朱元璋以枭雄之姿,侥幸剪灭群雄,性格猜疑阴狠,常常疑心他人,故凡在表文之中用错字词,甚至疑为谐音,如“僧”与“生”、“贼”与“则”的,均冤加杀戮。在如此淫威严刑之下,一般的文人都焚笔弃砚,缄口结舌,以免蒙冤而丢了脑袋。据顾起元《客座赘语》记载:当时有如此一种禁令:“凡人民倡优装扮杂剧,除依律神仙道扮义夫节妇孝子劝人为善,及欢乐太平者不禁外,但有亵渎帝王圣贤的词曲、杂剧,非律所该载者,均限期送官销毁,敢有收藏传诵印卖,全家杀却。”

为了不触犯功令,有些文人便模仿唐人传奇,作起才子佳人、风花雪月的传奇小说来了。且时代多半假托于宋、元时期,丝毫不敢涉及明初。例如瞿佑作《剪灯新话》、李倡祺作《剪灯余话》、邵景詹作《觅灯因话》、赵弼作《效颦集》均是。

李倡祺曾经中过进士,仕礼部郎中,官至广西左布政使,他是江西庐陵人。明代宗景泰年间,韩雍巡抚江西,议论庐陵乡贤祀学宫,他唯独因为写作《剪灯余话》而不得入。即此,就可以看见当时社会的一些卫道士,是如何的敌视小说之一斑了。

到了明代中叶嘉靖时期,文网开始稍宽,于是封锁多年的《水浒》、《三国》纷纷出笼,到了万历年间更因为李卓吾的评点而益盛。此种评点之风至清初犹未衰,金圣叹评点小说戏曲,甚至分为十才子书,以《三国》列第一,《西厢》列第六。

然而即使如此,小说的作者还是不敢署上自己的真姓名,都以别号问世。如小说家冯梦龙化名龙子犹,别署茂苑外史、墨憨斋主人、詹詹外史;凌濛初别署即空观主人。一则封建社会之中人们普遍轻视小说的积习未除,二则恐于官声有碍,盖此两人皆曾为官。冯为寿宁县令,凌为徐州通判。只有不第士子,或穷愁著述,或泄愤于主司,如《西湖二集》的作者周清原,《聊斋志异》作者蒲松龄,才署上真名。

所以明、清时期小说的作者虽然众多,人们仅仅只是知道别号,真正的姓名却像草蛇灰线无迹可寻,甚至湮没不传,导致后人聚众纷纭,笔战不息。倒是以卖艺说唱糊口的说书艺人,因为无所顾忌挂碍,反而脍炙人口,如柳敬亭、石玉昆之辈

清代因为是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唯恐汉人不服,尤其忌刻知识分子蛊惑人心,因此频频兴起文字狱,在这人人自危的境况之下,文人都借写作风花雪月自娱,士大夫也好作狭邪之游,纵情声色,借以避祸。此外,清代禁书严苛,顺治、康熙、乾隆、嘉庆朝均颁旨:严查禁绝坊肆淫词小说,尤以同治七年江苏巡抚丁日昌为最甚,列淫词小说二百数十种予以禁止销毁,连《红楼梦》也在其中。

在这种情况之下,写妓女的小说就层出不穷,《品花宝鉴》、《青楼梦》、《海上花列传》、《九尾龟》等先后出现。鲁迅先生将它们列入狭邪小说,非无因也。

另外明、清人好以字行,真正的姓名却不为人知,如冒襄字辟疆,人们皆称冒辟疆,少有称呼冒襄者。又如王士祯字阮亭,号渔洋山人,人皆称王阮亭或王渔洋。

清末有部《海上花列传》的小说,作者韩子云,别署云间花也怜侬,其意是有一位名妓很爱他。胡适先生因为不满许厪父序文之浮泛,转问当时的江苏省长陈陶遗,陈复函云海上漱石生孙玉声与之熟识。后来胡适在孙的《退醒庐笔记》之中,觅得《海上花列传》的笔记一条,叙述虽然详细,但仍然不知道作者的真实姓名以及生卒年。于是胡适亲自去到上海大世界游乐场,拜访《大世界报》笔政孙玉声,孙一口答应代为查访,结果带回1926年2月一张《小时报》,上面有松江颠公的《懒窝随笔》一条,指出《海上花列传》的作者,真姓名是韩邦庆,字子云,别号太仙,自署大一山人,籍贯松江娄县,生于咸丰六年(1856),死于光绪二十年(1894)。用吴语作《海上花列传》六十四回,书印全未久,作者即亡故,寿仅三十有九。

我的朋友赵景深,在抗战时期的孤岛上海,通过世界书局出版了一部学术著作《小说戏剧新考》,指出应该将韩子云改为韩邦庆,我认为纯属多此一举。韩邦庆在书上都署名花也怜侬,我们后人何必强违作者意图,改称他的真实姓名呢?我们两人为此争论了许久,谁也无法说服对方。endprint

1985年,人民文学出版社重印出版《海上花列传》,序文即据赵景深的《小说戏曲新考》,作者署名韩邦庆,并且转载《懒窝随笔》之中的有关记载。我当即致函该社古典文学组组长杜维沫,指出署名大背《海上花列传》作者不愿暴露真名之意图,丝毫没有尊重逝世的先人为是。如果将作者的署名随便强行修改,流弊垂延,我们岂非要将《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改为罗本,将《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改为曹霑,这样非但几百年来的读者不会答应,也完全颠倒了人们涵养的习惯和文学史的著述。这难道不算是个重大的学术问题吗?

去年,我又读到了上海书店出版的《中国近代文学争鸣》一书,其中有一篇施蛰存先生的文章《小说的历代概念》,也使我百思不得其解。施先生说:“笔记小说不是小说,说得明白些,不是我们现代所谓的小说,《容斋随笔》、《子不语》都不是小说,《聊斋志异》大部分不是小说,只有几篇唐人传奇式的作品,可以认为是宋、元人的小说。看来宋、元人所谓的小说,倒是接近现代观念,他们不把讲史列入小说,表明他们已经注意到讲史是历史事实,没有故事结构。”

这段宏论使我大为疑惑,中国古代从先秦、两汉到魏晋南北朝,这段小说史竟然成了一片空白,固然这些作品采取散文体裁、笔记形式,但作者所见所闻,随手载录的无一不可成为小说内容和资料,更何况,连蒲松龄《聊斋志异》之中的笔记都不是小说,确实很难以使人信服。

此外,施先生对于魏晋南北朝的小说,又表达意见说:“各种新奇、神怪的故事,是实有的,作者不承认是虚构的,有《殷芸小说》为证。”

施先生的这段议论,既模糊又混乱,魏晋南北朝的小说有志怪和志人两种,他这段话是针对神鬼志怪而言的,却拿志人的《殷芸小说》作为佐证。殷芸是南朝梁人,受梁武帝敕令,将正史不载的野史资料别集为《小说》,我在鲁迅和余嘉锡辑佚的基础上,多辑了八条,为了有别于南朝刘义庆的小说和唐代刘 的小说,将他的《小说》前面加上了殷芸两个字,在1984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印行出版。不提志人小说已经令人奇怪,志怪小说却不提刘义庆的《幽明冥》、干宝的《搜神记》,却以志人小说《殷芸小说》来作证,实在令人费解。

更奇怪的是施先生对唐人小说的理解,他是这样说的:唐人不用小说这个名词,大概还以为是“小说杂家”,不是讲故事。唐人用小话或传奇,话即故事,传奇有裴铏作《传奇》书名为证。

这里施先生混淆了文言和白话小说的区别、笔记小说和口头小说的区别,也颠倒了隋朝已经流行的小话和唐代流行的说话之间的区别。话固然是故事,用笔记录下来的难道就不是故事了吗?承认口头上的小话是故事,却将记录下来的小话或说话否认是故事,能够说得通吗?

最奇怪的是,施先生将小话和说话混为一谈。唐朝的时候,只有说话,没有小话。小话又称之为俗讲,因为讲的是短故事,所以称为小话。小话兴盛于六朝时代,至隋更为盛行,唐代只有说话,没有小话,即专讲长的故事,不讲短故事。说话源出于“转变”,又称之为“变文”,凡是僧人讲故事,不背佛经经文的本子,一律称之为变文。人们因为经常听佛经的故事厌烦了,就想听俗家的故事,于是,就有了《伍子胥变文》、《王昭君变文》、《唐太宗入冥记变文》,又称俗讲。

那么,讲短故事的小话指的又是什么呢?什么是小话的概念呢?我可以来举两个例子。

梁人殷芸编的《小说》中:有贫人止能办只甕之资,夜宿甕中,心计曰:“此甕卖之若干,其息已倍矣。我得倍息,遂可贩两甕,自两甕而为四,所得倍息,其利无穷。”遂喜而舞,不觉甕破。

隋人侯白的《启颜录》之中:侯白在散官,隶属杨素,(素)爱其能剧谈,每上番日,即令谈戏弄,或从旦至晚始得归。才出省门,即逢素子玄感,乃云:“侯秀才可为玄感说一个好话。”白被留连,不获已,乃曰“有一大虫欲向野中觅肉”云云。

这就是小话,即口头上讲的白话短故事,与文人记录下来的志怪、志人小说,仅仅只有文言和白话的区别。

写于一九九一年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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