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民俗观念与生态环境的保护

2014-05-26 19:26彭志文
书屋 2014年5期
关键词:民俗民间

彭志文

如今,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整个社会一个严重的话题。然在漫长的农耕社会,虽然还没出现“保护生态环境“这一词汇,但在生产劳动中却也积累了许多在客观上起着保护生态环境作用的民俗禁忌及民风民规,且涉及各个方面。这种自发产生的民俗,深植于世人思想之中,使大多数人在思想言行上受到约束,从而达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农耕社会生产力落后,科学不发达,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水平十分有限。这类保护生态民俗不具当今的环保理论依据,并且含有浓厚的鬼神迷信色彩。然其实用性很大,且是普遍性,对于保护生态环境起着巨大的、不可估量的作用。故在千秋岁月里,神州大地可说是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野兽出没、鱼类成群。环境之美,使得旧时的读书人对家乡的景观一一命名,并写有大量的十景八景一类诗词。由于谁都知道的原因,这景那景大都不复存在。

民俗禁忌大都是杂乱零碎的,也从未见有人归纳总结,于乡人而言则是易记易懂,更有普遍的实用性和影响性,这影响就是让世世代代的乡人不至那样凶狂地乱砍滥伐和滥捕滥猎,从而始终做到取之有度,使生态保持平衡。

诸如民间的风水观念。古人往往聚族成居,那时在屋场四周都植有众多的树木,其风水说法就是“屋场要暗,农田要光”。一棵棵大树簇拥屋场,即是起着“藏风聚气”的作用,四周荒凉空旷,屋场便显得气脉微弱,此将导致人丁不旺,种养不盛,财气不畅。所以旧时屋场之人尤为看重屋场树木的存在,无论树木之大小或有多大用途,均不得砍伐而将其永久性地保存。保护树木是屋场人的共同原则和意识。我乡原有一处名叫“湖背樟林”的风景地带,那地带长有大大小小数百棵樟树,1958年大办食堂,伐樟作柴薪,后只剩下区区两棵。其中一棵长在一名叫刘荛钦的退休教师家门口不远。1985年,大屋场之农户拆房另建,处理公产时,要将这古樟砍伐平分。唯刘老师不同意砍树,却又说服不了大家。砍树那天,待锯木匠到来时,刘老师一头躺在树下,任人劝说也不为所动。他说:“要砍树,先砍我!”众等相持不下时,倒是锯木匠给以解围:“我看这样,既然刘老师爱惜这树,也就算了,十七八户人家,每户只分得几十块钱,耽误我这半天功夫也算啦。”直到1997年,刘老师一病不起,还遗言儿女,将他安葬在古樟树下,说是活着在世守住了这棵古樟,死后也要与其相伴,儿女也真的将他安葬在树下。

那时,每处屋场的树上都藏有众多的各种鸟类,一天到晚都是叽叽喳喳的鸟叫声,有的鸟叫尤为悦耳,使屋场呈现一派欢乐祥和景象。树上的鸟,树穴中的蛇,屋内天井的乌龟,那是禁止任何人去打去捉的。偶见树上有幼鸟丢下来,即有人拿来楼梯,捡起幼鸟,送回鸟巢里。秋季采摘果实,树顶上的果实留与鸟食。大雪天里,有人于屋场空坪及附近山上的空地扫开冰雪,撒几把谷物喂鸟。

屋场之外,民间寺庙、祠堂处的树木更没人敢砍伐,因那将会冒犯和冲撞神灵及列祖列宗。我乡一地有一靠近庙宇的千年红豆杉,乡人将其作为神树而每去树下祭祀。传说很早以前有异地人在此山区伐木烧炭,烧炭师傅掂量这棵红豆杉足可烧上千斤木炭,便决定砍伐这树,砍树这天,师兄师弟来到树下,于树前起誓念咒,接着焚纸烧香以祭妖魔鬼神,弗料,待师傅杀雄鸡后,即刻倒在地上,口吐白沫,不省人事。另有师傅随即“喊煞”,才将倒下的师傅救起,几个人“飞”也似地离开了现场。另有故事传说,往日偶有打铳套猎者,于红豆杉地带既打不到也套不到猎物。曾有人一铳打死红豆杉树上的一只斑鸠,斑鸠双脚挂在树枝上就是不落下来,打铳人吓得面如土色,即便落荒而逃。这类故事传说在地方民众中就起着一种警示作用,让人产生一种敬畏心理,这在客观上确实起到了保护古树名木的作用。试看民间许多寺庙、祠堂旁存有的古树,甚至一些庙宇早已拆除,但其庙地仍屹立几棵大树,若非如此,岂不早已化为灰烬。

此外即有鬼神妖魔类的心理影响。民间大众对妖魔鬼怪的存在向来深信不疑,人皆谈鬼色变,即便少数不信迷信的人也尽量做到敬而远之。旧时,民间父母对孩子于此常有相关的劝告,诸如不得在庙地撒尿拉屎,不得捡拾古树下的干柴枝,不得爬树捉鸟,不得去古树下玩耍,上山砍柴需留下笔直的树苗,此叫“让刀”。在靠江河的地方,相关河段及岸边的古树下,虽鱼类成群,但不得去这些水域摸鱼撒网。这类警示,让孩子们自小养成一种敬畏心理。

因果报应的说教在民间的影响更为广泛,报应说在民间是一经常性的话题,许多人常将“报应”二字挂在嘴上。某人做事太绝导致恶病折磨,不得好死;某人杀生太多,导致不得善终并断子绝孙一类的民间事例多得不可计数。诸如乡里一宰牛屠夫,某夜客至,为着待客,他去牛栏里抓住一头于次日将要杀害的牛头,掰开牛嘴,一刀割去牛舌,用其与客下酒。后来这宰牛屠夫患一种喉舌脓肿的恶病,长时间剧痛让他扑地打滚,大汗淋漓。四方求医,无以施药,最后舌头肿涨窒息而亡。这类报应故事的传说让一些作恶之人在行为上不得不有所收敛。

在杀生行业中,素来存有许多禁忌。这就让从业人员不至那样地滥杀无度,诸如猎人方面的禁忌。旧时凡师传的猎人有“不打阳春之鸟,不打孵卵之鸟,不打过路候鸟,不打带崽母兽,不打病躯之兽,不穷追逃脱之兽,大雪封山时段不打猎”等教规禁忌。打猎中又有”打大不打小,打强不打弱,打肥不打瘦,打公不打母”等规矩。打猎时间放在先年寒露节至次年惊蛰节之前。打猎中还有“多打有害禽兽,少打有益禽兽”的规矩。何为有害和有益禽兽?古时动物品种繁多,数量更丰,猎人对禽兽均有本子记录。诸如各种鹰类,因其经常叼走农家鸡鸭,又如斑鸠、锦鸡等数种鸟常偷食地里撒播的农作物种子,故被列为害禽。兽类中的豺狼虎豹及野猫野猪,常对人畜家禽及农作物造成损害,故被列为重点猎杀对象。即使如此,在猎杀有害禽兽时,对其幼雏幼兽仍要放弃。这是古人的一系列的猎规,师傅给徒弟传教时,即要重复一遍猎规,徒弟跪在师前,说些若犯规将遭雷轰、火烧一类的誓言。这样,在其后的打猎生涯中自是不敢轻易犯规。偶尔不慎犯规,即要举行悔罪仪式,并自我戒猎三年。

于江河边从事捕鱼为业者,同样有禁忌。一是在清明至小满节时段为休渔期。每年从春分至立夏期间,有草、鲑、鳙、青、鳊等家养鱼翻白于水面,此为产卵,这段时间,任何人不得下水捞鱼是一条常年遵守的规矩。二是有捕大不捕小的原则(长不大的鱼嫩子与虾类在外)。专业捉龟鳖者,一斤以下的龟鳖均要放弃。三是不轻易干塘捉鱼,每年只放进鱼苗,只在秋冬之际捕捞。

屠宰行业讲究一刀毙命,让牲畜痛快死去,若杀个半生不死,令牲畜久久不能断气,即是犯忌。若是不慎杀了孕畜,即要跪在畜前,烧纸燃香以悔罪。严重者即请道士做道场以减轻罪过。杀猪屠夫大都拒绝杀牛。旧时许多屠夫至五十岁时即停业。个别的停业后还去庙里念经拜佛,那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意思。

深山伐木烧炭者,不可将满山树木砍光,必须将几棵古老的大树留下。其意是深山有妖怪,留树即是让其有生存之地。

旧时,众多农家是不让子孙从事打猎与屠宰行业的。农家饲养的母猪与耕牛,在其衰老之时,一般不杀害,宁愿费时费物而饲养至老死。农家不慎死了耕牛,一家围着大哭,故有哭牛如哭子之说。旧时的乡人大多不食龟鳖蛇蛙。龟的谐音即“亏”,蛇的谐音即“爷”,蛙在民间叫“哈蟆”谐音为“下马”。均为不洁,并含有“倒霉”的意思。当然,这也有寺庙僧尼放生的影响。

古人受文化教育的程度很低,有关思想道德及做人处世的准则并无多少文字,然在社会生活中却有许多谚语流行于乡人口头之中,这同样起着很好的教育效果。其核心思想就是积德行善与仁义厚道。诸如:“做点好事修点德,人不晓得天晓得”;“崽女前世修,种子先年留”;“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见蛇不打三分义,见簕不捡三分罪”(荆棘有刺);“鱼死眼不瞎,打鱼一世没财发”;“为人一世不归正,又捉团鱼又打铳……”不杀动物被看作是一种积德行为,所以谚语一向在民众中起着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在民间许多旧时姓氏族谱上同样立有保护生态环保类的族规。如“天生材物,固供人用,然必存不得已而用之,方能用度相继,需处处刻意保护”。

旧时民俗禁忌,虽不乏迷信成分,但极具实用价值,它维持了千秋生态,保护了优美的环境,为什么先人在生活物质极其匮乏的年代,尚能做到这地步,又为什么今人在生活物质极为丰富的情况下,又在多部法规制约下却还是那样凶狂地猎杀和食用动物,显然是思想观念上出了问题。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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