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法院的求新之道

2014-05-28 01:38安凤德
中国报道 2014年9期
关键词:新闻宣传法官法院

安凤德

最近几年,从社会公众的认知度来看,其获得公平正义的感受和法院自身的评价并不能成正比。究其原因,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公众接收信息的方式和兴趣点的日新月异,同法院相对陈旧的新闻宣传工作方式存在巨大反差,以致形成两个互不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认知域和舆论场。

为此,2013年6月,北京高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正式上线,北京法院全面启动了“触网行动”,通过建设微博发布厅、开讲法官网络公开课、拍摄法官微电影、发布公益广告、开通App平台等举措,将司法公开驶入“快车道”。

认识新媒体,必须树立抢占先机的意识

美国心理学家洛钦斯曾提出“首因效应”,对人际交往中主体信息出现的次序对印象形成所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深刻阐述,认为第一印象至关重要。在从前的执法办案过程中,有的法官囿于传统观念,简单地认为只要办好自己的案子就不怕别人评说。殊不知,在新媒体环境下,“酒香也怕巷子深”。更何况,基于民众整体法律素养现状,法治环境尚未达到理想状态,很容易造成公众因缺乏对案件信息的全面掌握,以及非专业的视角解读而形成并不客观的倾向性意见,使得片面、失实的信息“满天飞”,给司法公信力带来巨大挑战。

在人人都是麦克风的时代,法院同样也需要拾起自己的麦克风,及时公布权威正确信息,敢于“亮剑”,在第一时间答疑解惑,激浊扬清。

今年4月,备受关注的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考虑到公众对法院的审理或判决可能存在一定疑问,我们除了对庭审进行微博全程直播外,还在宣判后马上组织合议庭法官进行网络访谈,并通过微博实时将案件的适用法律情况、争议焦点以及程序问题进行播报。同时,与网友互动,在线回答问题,引导网上舆论理性、客观看待法院判决。网络访谈经人民网、法制网等中央重点媒体网站同步直播后,有效回应了网上质疑之声。在北京市二中院审理丁羽心行贿、非法经营案件中,网友对丁羽心法庭上戴帽子受审的照片提出质疑,认为是特权的表现。在现场进行微博直播的管理员发现网友的疑问后迅速核实,20分钟后对此进行了回复和解释,一下子就消除了公众的疑虑,同时也避免了此后媒体对这一庭审细节的炒作。

运用新媒体,必须学会立体传播的手段

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新闻传播从“铅与火”、“光与电”走到了“数与网”。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获取信息,青年一代更是将互联网作为了解社会的重要窗口。随着公众阅读习惯和信息获取方式的改变,在图片、动漫和音视频广为流行的时代,要顺应形势,学会向公众提供从单纯的纸面阅读延伸至声、光、影全方位、立体化的传播盛宴,实现新闻宣传内容形式从可读到可视、从静态到动态、从一维到多维的升级融合,满足多终端传播和多种体验的需求。

制作法官网络公开课是北京法院运用新媒体形式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一次重要探索和尝试。2013年10月,作为全国法院系统第一人,北京市一中院优秀法官姜颖录制的公开课《微博里的著作权》在新浪网发布。上线当日,微博消息即获网友阅读146.3万次,发布一周后课程视频点击量近9000次,相当于新浪网课程平均转发、收视量的6倍,一举成为新浪当年转发、收视最高的国内课程。《人民日报》评论称:“这是继近期一系列案件审理的微博直播、裁判文书上网之后,法院在新媒体时代展示的一个愈加开放的姿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北京法院调研时对此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与此同时,根据法官真实经历改编的《法官的故事》系列视频短片,法官自编自导自演的微电影《产检》、《房款》,教网友如何到法院立案的动漫flash,以《公正愿景 法治家园》为主题的法官公益广告等形式多样的宣传作品,相继出现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上,法官的形象变得更加平易近人、和蔼可亲起来。

用好新媒体,必须增强沟通服务的本领

利用官方微博,获知网民的意见和不良情绪,及时发布处理措施,可以将出现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负面信息持续裂变传播演化为舆情事件。2013年7月3日,一名律师网友通过微博投诉法院强制人身检查,微博管理员获悉后立即通过私信与其沟通,了解情况。该律师随后发微博对北京高院10分钟内就给予回应表示公开赞扬。第二天,管理员一边与他保持私信沟通,一边向有关部门反映律师的意见,最终促成了关于简化律师安检程序相关规定的出台,进一步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基于平等沟通、坦诚交流的理念,“京法网事”微博逐渐得到了网友的信任和支持,影响力逐步扩大,目前粉丝已超过200万。

依托审判信息互联网站和App移动终端服务平台,北京法院实现了法院要闻、法院公告、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法官信息、参阅案例、开庭信息等八项公开和案件查询、诉讼指南、法院指引、网上立案、法规查询、文书样式、指导文件、诉讼工具、数说审判、视说诉讼等十项服务,努力打造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平台,实现“阳光司法”。

借助手机短信,2010年以来,北京高院坚持每周一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发送《北京法院法情专报》,实时通报北京法院重点工作、重大事件和重要案件。以短小、精干的短信形式,既实现了法院信息的快捷传递,又避免了网络时代信息爆炸、海量数据给公务繁忙的代表、委员带来不便。在每年的“两会”和每一次联络活动中,《法情专报》短信都是代表、委员津津乐道的话题。

此外,北京法院在官方网站上还专门设立了媒体服务平台,新闻记者在上面可以检索到全市法院有报道价值的案件线索和开庭信息,随时联络相关法院提出采访报道需求。

驾驭新媒体,必须怀有开放自信的心态

新媒体重塑了社会舆论生态,重建了公众参与方式,彻底打破了传统媒体的“专业壁垒”,消融了媒介之间、地域之间、人群之间的边界,也模糊、改变和重新界定了所谓“主流”、“非主流”和“权威”、“非权威”概念。面对公众表达欲望的空前释放和网络上鱼龙混杂的碎片化信息,只有以开放自信的心态科学理性地面对,才能更加及时准确把握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地做好新媒体时代下的新闻宣传工作。

一方面,北京法院大力推进微博发布厅建设,将全市三级法院官方微博、业务庭室微博和法官个人实名认证微博全部纳入统一展示平台,集中接受社会各级监督。另一方面,通过大力推广新媒体与审判业务的结合应用,进一步提升了法官利用新媒体和社会公众打交道的能力,进一步转变了法院工作人员公共关系形象维护的理念意识,进一步塑造了北京法院和法官开放、自信的司法职业形象。

截至目前,北京市法院共开设法官实名认证微博42个,涵盖刑事、民事、商事、知产、执行等多个专业领域,法官通过微博热心解答网友问题,就法律热点难点进行互动研讨,逐步破除了“畏博、恐博”的心理。通过录制网络公开课、开展网络微访谈和制作法治微视频,有越来越多的法官走下审判台,亮相新媒体,与网民坦诚相见,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使司法公正的正能量信息,插上新媒体的翅膀快速传播,在全社会形成了弘扬正气、崇德尚法的良好氛围。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最忌抱残守缺、固步自封。“不日新者必日退”,只有持续保持认真学习的动力,探索实践的精神和为民务实的作风,方能在新媒体时代走出一条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光明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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