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眼识贪官”并非小偷专利

2014-07-02 01:35林永芳
清风 2014年11期
关键词:被盗存单贪官

文_林永芳

“慧眼识贪官”并非小偷专利

文_林永芳

“小偷”偷出“大问题”,这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很久很久以前,民间神话中就流传着这么一桩著名的“盗窃案”:一群仙女下凡洗澡游玩,结果在老牛有计划有预谋的指点下,其中一套衣裳被牛郎“取”走,导致衣裳主人织女滞留凡间,改写命运,嫁给了凡人牛郎。小偷一出手,失主不但破财而且坏了好运,转眼间从“上流社会”跌下神座,堕入尘埃——试想,要不是“牛小偷”这番莽撞,圣洁的织女即使的确按捺不住凡心、偷偷下凡洗了澡,又怎会东窗事发露出破绽,沦为民间浣衣妇、天庭阶下囚?

以上纯属调侃。可你要是以为下面这些案例也只是神话和调侃,那就错了——南京浦口区建设局原副局长赵俊,因洗桑拿时车内被盗30万元贿款不敢报警,后被举报;贵州长顺县政协原副主席胡方瑜在家睡觉时裤子被小偷偷走,又被小学生捡到交给公安局,结果发现皮带里藏着42万元存单;宝鸡市公安局原局长范太民,办公室被同一小偷光顾7次不报案,直至此事被举报到省纪委,成了“栽在小偷手里的公安局长”;2013年春,江苏省溧阳市的马某偷遍了市国土局、房管局等15家机关单位,并且慧眼独具“专偷领导”;而不久前点爆网络的新案例是,河南正阳警方抓获一个专偷县处级领导住所、办公室的团伙,其中县委书记赵兴华被盗百万,却用心良苦说仅失窃6000。

有人片面地说,既然小偷都能一偷一个准,精确识别出谁是贪官,谁家“人傻、钱多”——被偷后非但不敢报警,而且还会帮着掩饰——为何一些地方的纪检监察机关反而“耳聋眼花”,不及小蟊贼“金睛火眼”?莫非我堂堂纪监队伍全都颟顸糊涂,“竟无一个是男儿”?

非也。君知否,能进入执纪岗位、特别是执其牛耳者,哪个不是知识广博经验丰富的精英?连小偷都能看穿的事,连街谈巷议中都已盛传赵兴华有“赵中华”“赵茅台”“赵三千”等外号(“低于中华烟不抽、低于茅台酒不喝、低于3000元的饭不吃”),你以为有关部门不出手就是不知情吗?错啦。上述“裤子被盗曝出皮带存单”一案,据说就是纪检发现存单数额与失主收入不符之后主动介入的。事实上,据笔者有限视野所见,人家同样痛恨贪腐,希望有为有位,正义感丝毫不亚于你我。只不过,在一些地方,从“个人义愤”到“职务行动”之间,还横亘着一道巨大鸿沟,巨大到仅凭义愤很难跨过。

这里不拟讨论小偷怎就有识贪的积极性、盗财的主动性,只想说说英国税务官的故事。

周普生先生《近看英国》中记载了这样一个细节:他在英国地方政府实习时,发现当地税务稽查员有一项重要工作:每天研读报纸上的分类广告,从中寻找偷税漏税的蛛丝马迹——譬如,谁在登广告买房卖房租房,那就看看他所申报的收入、所缴纳的税收与交易情况是否相符;谁在打离婚官司,那就看看双方有没有吵出此前不为人知的财产状况。他们对辖区纳税人的情况熟悉到一看电话号码就知道是谁家。一旦发现可疑,立即跟进稽查。英国税务人员可不像我国的贪官,其收入仅相当于超市收银员,且没有任何“外快”。他们何以仍有如此攻坚克难、主动出击的敬业精神?原因有二:在法治社会,恪尽职守已成文化基因,不敬业就得失业,哪个岗位都不会要你;在这里敬业的人不会受到掣肘,只会收获尊敬。

一语概之,“慧眼识贪官”,绝非小偷的专利。要让纪检监察人员像英国税务官般“硬起来”,缺的不是能力,而是动力。聊可欣慰的是,近一两年来,在高层的强力推动下,地方纪委越来越像“英国税务官”了,纪检体制改革也进一步赋予了纪检人员的反腐能量。比如,到高速路口“临检”,看有无公车私用;到各茶楼酒肆查发票、看记录,寻找公款消费的蛛丝马迹……什么时候,这一态势能够常态化、制度化,“不因个别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个别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估计,网民就没兴趣再调侃议论“小偷反腐”的老段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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