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口秀

2014-07-08 03:27郭忻杪
当代体育·扣篮 2014年11期
关键词:战靴马刺队绰号

郭忻杪

我们都知道,马刺队替补大前锋马特·邦纳有着一个和科比相齐名的绰号——“红曼巴”。今年季后赛期间虽然鲜有上场机会(16场比赛总共出战77分钟,得16分、抢8个篮板、送出6次助攻),不过在场下他也没有闲着。这不,就在近日邦纳来到了推特网专门展示刚签约不久的Adidas公司为自己设计的新款球鞋并大聊自己的爱鞋情结,他也因此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个通过社交媒体公开展示球鞋的NBA球员。

在了解邦纳和他的球鞋之间的故事之前,有些事我们还必须要知道——这个身高2.08米的家伙酷爱三明治,有一个三明治博客,且近些年来一直在努力寻找世界上最大的三明治;另外,在2013年他还被评选为了全美最聪明的19个运动员之一;在来到圣安东尼奥之前,邦纳曾在猛龙效力过两个赛季,那时他没有自己的车,因此每次出门不管去哪都是乘坐多伦多当地的红色火箭有轨电车往返(这件事后来尽人皆知,邦纳也有个绰号叫做“红火箭”,可能正是来源于此);科比的81分纪念日之夜,在接受NBATV采访时“飞侠”对着摄像机喊邦纳的名字,叫他“红曼巴”,并说其是NBA历史上少有的拥有至少两个绰号(实际是三个)的球员之一。

三个绰号?那另外一个是什么?是“WinterShoes”——邦纳自己为自己取的。恐怕NBA再没有哪位球员有着比邦纳更好的自我贬低式幽默了,而从这个绰号当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他对鞋子(尤其是球鞋)到底是有多么热爱。

Showtime:马特,你是NBA中最具有个人魅力的球员之一,请在我们的采访开始前,用几句话描述一下自己。

邦纳:噢……那很难的哦。我尽可能说得简洁一点,我是一个勤奋的球员,一个在场下格外友好的人,我爱我的家庭、爱阅读、爱音乐。

Showtime:说说你职业生涯早期的球鞋吧。

邦纳:在猛龙的时候(2004-2006年),我一直穿的都是AND1,那时我们队中有一半多的人都穿这款球鞋,其他队好像穿的人也不少。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邂逅了新百伦,就开始了与他长达数年的合作。

Showtime:什么偶然的机会?

邦纳:一个朋友,我在多伦多认识的一个朋友他是新百伦在当地的分公司经理。一次我们在一起吃饭,他看着我脚下的AND1然后说:“嘿,马特,为什么不体验一些全新的感觉呢?”就这样,我接触到新百伦并逐渐爱上了它。

Showtime:这种偏爱很不可思议!

邦纳:(笑)对啊,其实,球鞋的外观对于我来说无所谓,只要脚告诉我,穿这双鞋很舒服那就行了。

Showtime:但为什么今年年初时你又选择与Adidas签约?

邦纳:是这样的。首先,我当时库存只有两双鞋可以替换,我觉得自己有必要与另外一个球鞋品牌再签订一份新代言合同以便能够有更多选择了;其次,还记得去年圣诞大战期间,新百伦并未按照我的需求准备圣诞版本球鞋,所以我就只能自己制作圣诞战靴,这让我预感到在和他们签订的六年代言合同到期后不会再有下文了,因而要早作打算。

Showtime:所以……你人生中关于新百伦的那一页要彻底翻过去了,对么?以后在NBA,将很长一段时间都看不到它的影子了。

邦纳:可能是吧,要么是他们不想再赞助篮球运动员了,要么就是他们不想再为我提供球鞋了,总之很遗憾。不过话说回来,新百伦的鞋子穿着确实还是挺舒服的,我想在NBA日后它一定还能有市场。

Showtime:很舒服?也包括那双NewBalanceBB8025么?

邦纳:哈哈,那的确是一次不小的尴尬(2010年12月19日,在一场马刺对阵灰熊的常规赛中,邦纳脚穿NewBalanceBB8025球鞋登场,结果第二节才进行了两分钟左右,他的鞋底就整体脱落,只有鞋头部分还粘在一起。随后,邦纳负责盯防的兰多夫暂停比赛,他才得以匆匆离场)。当时,我一直想跟匡威公司达成合作,但是他们始终没有给我答复,所以我比赛时穿的球鞋也是随意选择的,有时会穿匡威,有时会穿新百伦,但没想到那晚那双新百伦如此不给力。

Showtime:给我们介绍一下你脚上这款银黑色战靴吧,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跟马刺队的主色调也很配。

邦纳:OK。它叫AdidasCrazy8,就是曾经的AdidasKB8,还记得1998年全明星赛么?当时科比就是穿着这双球鞋对战乔丹的,是一款非常经典的战靴。

Showtime:你最近比赛时一直都是穿着它的?

邦纳:是的。实际上,从今年年初与Adidas签约后我就一直穿着它。

Showtime:再说说篮球吧。你曾经是佛罗里达大学最优秀的球员之一,但对于一个投手来说,在NBA拼下一席之地又非常困难,你是怎么迈过这些坎的?

邦纳:(笑)在我度过了四年的大学生涯之后,多伦多猛龙队在第二轮将我选中,然后把我安排到意大利打了一年比赛。那真是一次奇幻的旅程!在亚平宁,我有时会收不到工资,有时屋子里会停电,甚至有时公寓还会被莫名其妙地收走,说起来真是满眼辛酸泪,不过好在那时我的上场时间非常多。后来当回到多伦多的时候,我见到的是新球队总经理和主教练,并在第一场正式NBA比赛开打之前,签了一份价值最小的新秀合同。对我来说,要想在队中球星们的夹缝中生存,就必须要去争取表现的机会,来证明自己对球队是有帮助的。除此之外,我还抓紧一切机会向老将们学习,学习如何在NBA成为一名合格的“拉开空当四号位”,在猛龙的时候师父是唐尼·马绍尔,到了马刺队则换成了罗伯特·霍里。

Showtime:你正在度过自己的第十个NBA赛季,怎样看待这段历程?

邦纳:我的梦想真的实现了。大学时我每天都在想,怎样才能进入NBA打球,要知道,这个梦想对于我来说可不是理所当然就会实现的,经历了在意大利的那一年,我才知道如何去评价我现在在这里所拥有的一切:能保持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能打上我爱的比赛。

Showtime:据说你曾经是个工作狂,大学时试过一天之中有18、19个小时是在图书馆和自习室中度过?

邦纳:我父亲是个邮差,母亲是个小学教师,他们都有各自的兼职,为的就是养活这个家。因此我很早就明白:只有通过努力学习才能获得成就,只有通过努力训练才能成为一个更好的球员。那时学业一直是排在第一位的,在作业完成之前,我什么都不会干。直到今天我仍然还喜欢把一切事情都做到最好,我必须要让自己在以后没什么可遗憾的,不要将一件做好的事情再从头再来。

Showtime:在格雷格·波波维奇这种级别教练的手下打球是一种什么感觉?

邦纳:哦!那是难以形容的,我只能说非常喜欢。而且我不仅因为他是教练而敬重他,更因为他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人,我觉得每个人都能从这样的教练那里学到很多东西,除了篮球之外,在生活中他也有很多智慧。

Showtime:你是一个很少见的,私底下不那么严肃的球员,说实话,是不是觉得“红火箭”或者“红曼巴”这样的绰号很酷?

邦纳:嘿,老兄,我可不是无缘无故叫这些绰号的(笑)!不过,我又的确是一个个人乐观幽默主义至上的人,我知道自己既笨拙,运动能力又不出众,可这对我来说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是一名角色球员,在比赛中有充足的时间完全冷静下来思考场上局势,生活中也是一样,尽管我在NBA打球,但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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