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审判日本战犯纪实(下)

2014-07-13 04:48刘统
晚霞 2014年12期
关键词:战犯审判日军

刘统

中国军事法庭除了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外,还对与其相关的一些案件进行了审理。

对日本侵华以前和侵华战争期间,以外交官和各种身份在中国从事特务间谍工作的日本人,国民政府都将其列入战犯。1946年9月,军统局长毛人凤致函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1.敌伪期间在上海日领馆工作之清水及广州、香港两地领事户根,皆系负责之特工。闻仍在外务省照常任职。我方并未要求盟军逮捕。2.台湾人杨某抗战期间在厦门开设大新旅社,内设特务机关为敌工作。该犯已解福建高等法院,当为汉奸处置,应否将其改为战犯。”这些情况表明,国民政府对追查日本特务间谍罪行的工作,是重况和抓紧的。

因此,各地日本特务机关的头目都受到严厉惩处。广州军事法庭于1947年4月审判日本驻澳门特务机关长泽荣作。判决书称:“自(民国)三十年至日本投降止,该战犯利用在澳门之特殊势力,专事搜刮物资搜集情报,监视各国驻澳人员活动。并收买汉奸黄公杰组织密侦队,供给枪械,专事暗杀我方人员。”在泽荣作策划指挥下,先后将国民党驻澳门情报人员粱彦明、林卓夫,中山县侦缉队长黄仪,第七战区第三纵队情报主任李秉元、鲍家琪等杀害。据此,法庭宣判泽荣作及其下属山口久美宪兵少尉死刑。

审判外籍共犯

在抗战期间与日本人合作或共同犯罪的外国人如何处理,1945年12月4日战犯处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外籍人士与日人勾结,危害中国及盟邦,构成战罪者,系属共犯,可依战争罪犯处理办法第14条处理之。”

1946年5月底,广州行辕将海斯等7名纳粹德国间谍引渡到上海,交美军法庭审理。德国陆军大尉海斯在华南主持谍报工作,直属上海阿尔哈尔的德国特务总机关。该谍报机关于1943年在广州设立,常窃听由重庆拍至外国之电报、中印军运无线电报,其工作至1944年已达到最高峰,所得情报每十日向上海总机关通报一次,并与日军联络,刺探我方军情。该机关设立公司为掩护,勾结奸商套取物资。企图建立敌伪华南经济基础,破坏我战时经济体系。罪行查实后,这些德国间谍都受到应有的判决。

外籍间谍的线索,主要是美军提供的。1946年1月,美军葛雷中尉检举法国维希政府驻澳门领事西门及意大利女子贝安加谭有间谍嫌疑。广东高等法院将贝安加谭拘押审讯,“对其于战争期间,往来沪粤港等地,与日敌周旋,及与西门领事同居各经过,均做详细之研讯。”美女间谍上法庭,引起轰动。后因证据不足,广州行营将贝安加谭关押在拘留所一年多,最终没有判决。

日军侵华战争中,作为占领地的韩国和台湾有很多人被征召参军,与日军一起对中国军民犯下罪行。战后国民政府下令将这些人与日本战犯同样处理。1946年12月,武汉军事法庭公审韩国籍战犯李炳华。该犯系鸭泽部队翻译,1941年贺胜桥附近遭到破坏,李带队将附近居民13人拘捕,酷刑拷打、羁押月余。日军投降后,李途经贺胜桥,为当地民众扭送当地乡公所,再移送军事法庭起诉。被害人到庭作证,伤痕累累,李无法抵赖。12月28日武汉法庭宣判:李炳华对非军人施以酷刑,处有期徒刑12年。

1947年4月,广州军事法庭判处台籍战犯李安死刑。李安原系日军驻广东增城警备队翻译,1944年间因强买不遂,将平民陈光痛殴,致其重伤身死。又因勒索平民蔡森未遂,指其为游击队,指使日军将蔡残杀。军事法庭以勒索残杀罪指控李安。经法院审讯,蔡森之母出庭作证,法院判处李安死刑,于4月18日在广州执行枪决。

类似这样的案例,各地法院均有判决。在审判过程中,有人对台湾籍战犯与日军等同身份提出质疑。1947年5月13日,广州《中山日报》发表崔龙文的文章《战时台籍人犯不应作战犯论》,指出:“台湾人犯作为战犯论,实有不当。因敌人始称战犯,台湾人根本是我国同胞,不是敌人。台湾人在战时若有为敌人做爪牙,倚其势力加害民众的行为,即应作汉奸论罪,不当作战犯论,其中界限不可不分清。

在战争期间为日本侵华提供战略物资和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的日本商界和产业界人士,也被军事法庭以战犯罪名审判。1947年2月武汉法庭审判一批为日军制造军用品的日本商人。藤冈规中、武藤幸定为三井、三菱洋行收集军粮;小本英雄为日棉实业洋行收集棉花;本吉谷市太郎为日华麻业洋行收集麻类;赤座真龟太、岩本松本、矶田泰为儿玉机关、万和洋行、昭和通商收集钢铁;高山突、高冈光男为瀛华银行、吉田产业、三井洋行收集军用一切物资;由山定雄则经营中山制钢洋行,以所营铁工厂供给军用器具;伊藤静夫经营日东制粉公司专为日人制粉,以供军用。上列各犯被捕后,送武汉行辕军事法庭,以战争犯及侵占罪起诉。还有一些日本金融界人士,如汪伪中央储备银行汉口分行顾问上田龟次郎、远藤进均,扰乱中国金融,为汪伪发行储备券1481亿元。封锁汉口资金,不准人民自由汇兑,管制各商业银行无法营业,致使国民政府货币贬值。武汉军事法庭将二人各处有期徒刑12年。

另有意大利籍人巴达底尼,原系意大利海军驻沪指挥官。日军占领上海后,巴达底尼及其所属百余人转至日本人控制的江南造船厂,为日军生产军火。上海法庭于1947年2月8日,判处巴达底尼无期徒刑。

太原审判走过场

在肯定国民政府对日审判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指出:由于国内国际政治因素的影响,国内各军事法庭的审判工作进展参差不齐,留下了许多遗憾,甚至是历史的错误。

例如东北行辕法庭的工作,始终没有真正展开。东北是日本侵略时间最长、日军犯下的罪行数量很大的地方。对日审判开始后,战争调查委员会到东北搜集证据。1946年10月16日,战犯处理委员会东北督导组组长邹任之少将到上海,向各界揭露日军侵占东北十四年所犯罪行。他列举了几项重大事件:1934、1938年“东边道”大讨伐,1935年敦化地区大扫荡,日军残杀抗日武装和百姓数千人。还有日军制造的抚顺平顶山惨案和万宝山惨案,都是震惊全国的屠杀国人事件。调查组还揭露了大连日本“关东州”警察局档案中对中国人的抓捕和酷刑,以及在东北经营贩毒等罪行。这些罪行,本应由东北行辕军事法庭审理。但是苏联红军占领东北后,将几十万日本“关东军”战俘押往远东。1945年12月4日,战犯处理委员会请外交部照会苏联政府,请求引渡日本战犯,但苏联方面未予受理。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苏联才将东北地区日本及伪满战犯引渡回中国,1956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的特别法庭进行审判。

还有一个特殊的例子,是太原第二战区的对日审判。在这里受审的日本战犯多数来自日军驻山西的华北派遣军第一军。司令官澄田徕四郎中将在战争期间,对八路军作战很有经验。日军投降后,第二战区司令长官阎锡山策划将日军编入他的部队,以增强战斗力。

1945年8月31日阎锡山返回太原后,亲自拜会澄田徕四郎,劝说他们留下,作为雇佣军同共产党作战。两人密谈后,阎锡山还亲自去日军营地视察、演讲,允诺种种优厚待遇。澄田中将与部下密谋:回国可能被当作战犯审判,不如留在这里,起码生活上有着落。这些将领的密谋决定了士兵的命运。2600名日本官兵被改编为“暂编独立第10总队”,纳入第二战区(后为太原绥靖公署)阎锡山部队编制。

在澄田和阎锡山策划下,第一军来了个假解散。部分遣返回国,留下来的宣布去修铁路。实际上日本军人并没有去修铁路,而是分配在国民党军中担任技术兵,如炮手、坦克手、机枪手、军械修理等。这些留用的日本军人,号称“蚂蚁部队”。

有这样的秘密交易,可以想见,太原军事法庭的审判和判决都变成了走过场。这些日本军人后来参与阎锡山部队与解放军的作战。1949年太原被解放军攻克,澄田徕四郎提前潜逃。残存的一千余人被俘,后来被解放军关押在河北永年的劳改农场和山西大同煤矿进行改造。1954年,新中国政府将大多数战俘遣返回国,少数战犯留下来,1956年受到公开审判。

国内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国民政府一直和美国保持一致。麦克阿瑟占领日本后,为了将日本变成美国在远东最可靠的盟友,提出对日本的宽容政策,包括保留天皇,不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放弃对日的战争索赔等。蒋介石配合美国政策,也提出对日本的宽容政策。因此,1946年10月25日战犯处理委员会在南京国防部召开会议,白崇禧主持会议并讲话:“本会集议之目的,在决定对日战犯处理政策。我国战后对日政策,本‘仁爱宽大“以德报怨之精神,建立中日两国永久和平之基础。故处理日本战犯,亦当秉承昭示。”根据白崇禧的定调,会议作出六项决议。由于上级要求限期结案,各法庭的审判不可能深入细致,出现了成批审判、匆忙结案的现象。到1947年下半年,北方因国共内战日趋激烈,审判日本战犯工作也受到影响,一些法庭只得草草收场。

最大败笔:冈村宁次的无罪判决

国民政府对日审判的最后一幕,是对冈村宁次的审判。

冈村宁次,1884年生。1913年陆军大学毕业后,任参谋本部战史课参谋。1915年2月第一次来中国,赴青岛搜集资料。1924年到上海任日本领事馆武官,后被孙传芳聘为军事顾问。1932年8月任关东军副参谋长,指挥关东军进攻热河等地,并代表日方签订《塘沽协定》。1938年任日第11军司令官,指挥进攻武汉作战。1940年4月晋升陆军大将。1941年7月任日华北方面军司令官,指挥对华北各抗日根据地的“扫荡”作战。1944年11月就任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指挥除东北和台湾之外的全部侵华日军。

冈村宁次在华北是共产党、八路军最强劲的对手。1941年,冈村宁次调集数万日军,对华北抗日根据地进行残酷的大“扫荡”,造成约270万平民的死亡。八路军丧失了一半根据地和人口,平原地带全部变成游击区。太行山深处的前方总部被日军特种部队突袭,参谋长左权牺牲。彭德怀1945年2月在延安华北工作座谈会上曾深有感触地说:“冈村宁次的这一套极其残酷复杂的形式、方法,我们都是一直不熟悉的,这套办法给我们造成的痛苦是很大的,也因此被动。华北根据地缩小(五台只有阜平,太行只剩涉县、黎城、平顺,冀鲁豫只剩范县、观城,共剩六个县城),根据地人口,1941年10月统计,只剩1300万,为最低时期。根据地遭到了严重的损失、破坏,人民生活水平突然降低,敌特、K(国民党)特大肆活动。人民中的积极分子更加仇恨敌人,而落后的更加悲观,甚至有被骗向敌占区偷跑的,干部也有逃跑的。但也有另一方面,就是铁路两侧附近人民在敌人统治下,真有活不下去的愤慨。”

彭德怀还说:“冈村宁次这个家伙,是很厉害的一个人,他有许多地方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冈村有很多本事,能实事求是,细致周密。每次进攻,他都要调查半年之久,做准备工作。他不进行‘蚕食。他不出风头,不多讲话,不粗暴,你从他的讲话里看不出他的动向来。他经常广泛地收集我们的东西,研究我们的东西。他是朝鲜、东北的参谋长,老练得很,是历来华北驻屯军6个司令官里最厉害的一个。”彭德怀对一个日军将领评价如此之高,是很罕见的。

日本投降后,冈村执行重庆国民政府的命令,指挥日本军队统一向国军投降,不向八路军投降,受到国民政府的欣赏和嘉许。1946年国共内战爆发。冈村充当了国民党的军事顾问。冈村被捕之后,延迟到1947年8月23日,才首次出庭受审。国民党高层酝酿为冈村开脱罪责,作无罪判决。为执行命令,南京国防部军事法庭费尽心机,起草判决书。1949年1月26日下午,石美瑜庭长宣读判决书:

“本案被告于民国33年11月26日,受日军统帅之命,充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所有长沙、徐州各大会战日军之暴行,以及酒井隆在港粤、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在南京之大屠杀,均系发生在被告任期之前,原与被告无涉(酒井隆、谷寿夫业经本庭判处死刑,先后执行在案)。且当时盟军已在诺曼底及太平洋塞班岛先后登陆,轴心既形瓦解,日军陷于孤立。故自被告受命之日,以迄日本投降时止,阅时八月,所有散驻我国各地之日军,多因斗志消沉,鲜有进展。迨日本政府正式宣告投降,该被告乃息戈就范,率百万大军,听命纳降。迹其所为既无上述之屠杀强奸抢劫,或计划阴谋发动或支持侵略战争等罪行,自不能仅因其身份系敌军总司令官,遽以战罪相绳。综上论述,被告既无触犯战规,或其他违反国际公法之行为,依法应予论知无罪,以期平允。”

对冈村的判决,是非常牵强的。特别是把冈村的定案,仅仅局限在他1944年11月到1945年8月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这不足一年的时段内。那么冈村此前在关东军、华北派遣军的经历,为什么连提都不提?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国民政府从来没涉及日军在共产党抗日根据地范围内犯下的战争罪行。特别是冈村指挥的华北大扫荡,其罪行是非常明显、证据确凿的,但法庭有意忽略不谈,表现出明显的袒护。这个判决书实际是为冈村提供的辩护书,其行文用词,都带有明显的政治倾向,是站不住脚的。

冈村被判无罪,引起国内舆论的强烈不满。1949年1月28日《中共发言人关于命令南京政府重新逮捕前日本侵华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和逮捕国民党内战罪犯的谈话》和1949年2月5日《中共发言人关于和平条件必须包括惩办日本战犯和国民党战犯的声明》,将国民政府军事法庭宣判冈村宁次无罪释放斥之为“出卖民族利益,勾结日本法西斯军阀的犯罪行为”。这两个声明都是毛泽东撰写的,上海《申报》2月1日转载了中共1月28日声明全文。在国民党统治区敢于发表中共的言论,是很罕见的。表明上海新闻界对国民党的判决敢怒不敢言,而借中共声明表达自己的心声。

对冈村的无罪判决,是国民政府审判日本战犯最大的败笔,因此也抹杀了其他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成绩。中共中央的声明收入了《毛泽东选集》第四卷,所以新中国建立后,国民政府对日审判被否定,很少有人提及。国人几乎已经将它完全遗忘了。

猜你喜欢
战犯审判日军
审判执行不停摆 公平正义不止步
Chapter 20 Extreme torment 第20章 极度惩罚
巢县凤凰集东南八村惨案
神头岭巧歼日军
光阴的审判
巴总统总理挺过审判日
日军的“败退”与“转进”
第一曲
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