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乡村公路的养护问题及解决措施

2014-07-15 03:17段宝柱
卷宗 2014年5期
关键词:公路资金农村

段宝柱

乡村公路对加强城乡联系、促进农村地区资源开发、疏通和扩大农产品信息交流渠道、改善农村投资环境、转变人们思想观念、促进小城镇建设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搞好乡村公路的“建管养”既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息息相关,也事关整个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既是农业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也是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1 乡村公路“建管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乡村公路建设没有考虑整个公路网络协调,甚至未能达到公路通行设计要求。乡村公路基本上都在原有老路上改建,既受地形环境限制,规划技术性差,又受既有的经济条件制约。由于大多数地区农村经济薄弱,对乡村公路建设的投资有限,使得乡村公路建设造价低,施工不顾质量。为此乡村公路建设中偷工减料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部分地段乡村公路路况较差。同时乡镇各自为阵,使乡村公路不能真正满足农民便捷出行的需求。

2、建设资金短缺、投入分散,后期养护需要一大批资金,是直接制约乡村公路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乡村公路的建设主体是当地镇,一般情况下,县级以上政府投入资金很少、或投资分散。同时受“一事一议”政策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限制,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对公提留和义务工全部取消,村民自筹资金难度加大,导致乡村公路建设资金减少,不少镇(乡)政府实际上已经没有能力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乡村道路建设。

3、一些地方建成的乡村公路存在质量瑕疵。公路质量问题是影响客货运输安全、时效、经济效益的直接因素。由于乡村公路资金少、项目小、标准低、项目分散、技术人员相对短缺,致使部分乡村公路存在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前期设计时对地质、坡度、天气等因素考虑不全面,导致雨天坍塌不断,坑槽连片,从而使工程质量埋下隐患;二是重路面建设轻配套完善。不少农村对公路的概念就是“有路面,能通车”。而对于路肩、排水涵洞、边沟、险危路段警告标志、限制标志等配套设施,则没有考虑或因资金因素无法考虑,致使路面存在安全隐患。

4、乡村公路缺养、失养现象严重。调查发现,乡村道路较为普遍地存在着被动养护和无人养护现象。不少路段修好后再也无人管护,任其自生自灭;有的陷入“修-坏-再修-再坏”的怪圈;有的路面坑槽无人填补,水沟堵塞无人疏通。存在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养护经费无着落。要看到筹一笔钱修路相对好办些,但年年月月都要筹钱养路却是一件困难的事;二是一些乡镇公路管理站人员变动频繁,遇到具体问题无法解决,在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等方面得不到群众的积极配合与支持,成为制约乡村公路发展的重要因素。

5、乡村公路管理滞后于农村交通发展步伐。目前不少乡村公路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失管现象:一是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爱路护路意识差,常在路上堆放杂物,建筑房屋时经常以路为场堆放沙石、水泥、预制板等建筑材料,既阻碍交通又极易酿成事故;二是超限运输车辆对路面造成严重损坏,而乡村公路治超显然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三是缺乏必要的服务设施,如路标、急弯、危险路段缺少相应的警告标志,给车辆行驶造成不便,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2 乡村公路建设的原则与要求

一是科学规划。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十分丰富,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农村地区的各类道路建设。而通往各建制镇和建制村的公路,又将与未来新型农村居民点的分布密切相关,使得自然村和行政村的分布需要在深入调查 研究的基础上重新编制规划。因此,乡村公路建设必须积极而稳妥,必须以新编制的县域城乡居民点规划为依据。

二是减轻农民负担。乡村公路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顺应民意,维护农民利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做到“一事一议”,不修广大农民群众不想修、不愿修的路;合法筹集建设资金,不强行摊派、集资;选择合理线形和技术标准,不随意征用农民宅基地和耕地。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决策和行动主体作用,多方筹资,切实减少地方配套资金的缺口,努力解决由于乡村公路建设造成的乡村债务、征地拆迁补助偏低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地方政府要完善乡村公路筹资政策,加大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大力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筹资、企业赞助或个人捐资,切实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要建立健全乡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国家补助资金真正用到乡村公路建设中去。地方政府安排的建设资金应当足额按时到位,不得留有资金缺口,并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分期支付。乡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公示,切实加强乡村公路建設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3 对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几点建议

1、切实树立养护意识,使公路“建管养”工作协同推进。要克服重建设、轻养护的思想,树立“三分建,七分养”的意识;要克服公路有损坏群众会自行解决的放任思想,树立公路建设政府投入、公路养护政府有责的使命意识,高度重视和加强乡村公路养护工作;要克服乡村公路新修不久、养护问题慢慢来的懈怠思想,树立加强、改善养护现状的紧迫感和养护工作攸关道路安全的忧患意识。

2、明确养护的责任主体,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县-镇-村”立体化的层级管理养护网络体系。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关于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原则和要求,坚持以县级政府为管理责任主体,以公共财政为资金投入主体,以交通部门为落实和监管主体,以乡镇、村为基层养护主体,探索建立和完善“县-镇-村”的立体化层级管理养护网络体系。

3、多渠道多元化筹集乡村公路养护资金。要把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在确保上级拨付的补助资金专款专用、足额到位的同时,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爱路护路的积极性;要发动辖区工矿企业、民营企业和外出致富的企业家捐助部分资金,从而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筹集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新格局;要切实落实好摩托车、拖拉机养路费全额用于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政策,并适度向贫困山村、经济落后乡镇倾斜。

4、加速乡村公路养护的市场化改革。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通过改革促进管理与养护分离,逐步实现乡村公路养护的市场化。如可采取以市场竞争投标的方式,鼓励将干线公路、村道的日常养护等中小型工程捆绑、招标、承包给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养护队伍;借鉴其他地区的有益经验,对偏远山区的乡村公路,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有技术、有能力的村民,既使公路就近及时得到养护,降低养护成本,又能促进农村就业和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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