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金融共生特性分析及其共生风险监控

2014-07-24 03:19邓明然徐雨惠子姜祥林施正淦
关键词:共生金融风险实体

卢 斌,沈 俊,邓明然,徐雨惠子,姜祥林,施正淦

(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1 问题的提出

资金是制约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民营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在现实金融环境中,正规金融体系有时无法满足或不愿、不能满足这类企业资金的需要,而民间金融因其特有的信息优势和交易成本优势能为这些企业提供所需资金[1]。因此,从共生视角来看,民间金融不仅是官方金融的有益补充,在促进金融共生关系,营造和谐金融环境中也起了重要作用。由于民间金融是从民营经济裂变出的共生性产物[2],它与需要资金的中、小、微型实体经济以及个人、农村经济等存在共生关系。通过完善的金融共生模式,各金融共生单位之间相互协作、优势互补,会产生共生效应[3]。然而,由于民间金融自身的一些缺陷以及法制监管的不完善等,往往会诱发民间金融风险,进而产生共生危害性。因此,在分析民间金融共生关系的基础上,分析民间金融的共生风险及共生危害性,并提出共生视角下民间金融风险监控的建议就显得非常具有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

2 民间金融共生特性分析

2.1 与实体经济的共生性

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是民间金融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其中以中、小、微型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与民间金融更是相互依存。民间金融产生源于民营实体经济的需求,民间金融的收益来源于民营实体经济。在二元结构的金融环境下,实体经济与民间金融产生共生界面,他们共同创造利润,产生共生能量,形成共生依存关系。自民间金融产生以来,其活动领域、范围和规模都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但其能够在“非阳光化”的环境中生存,是与民营实体经济的共生需求紧密相连的。在小微型企业发展面临“万事俱备,只欠资金”的形势下,内部控制及管理结构的不健全导致的自身信用与担保能力不足等内因,以及整个金融体系不健全等外因使得小微型企业很难获得银行等官方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转而投向民间借贷等渠道筹集资金[4]。

以民营经济和民间金融都较为发达的温州地区为例,温州很多实体经济的生产方式是以家庭经济的形式存在。家庭作坊式的企业规模小、技术低、信誉差,很难在官方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更不可能进入国有大银行的放贷范围。民营企业只好求助于各种形式的民间资金。民间借贷符合实体经济资金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其对民营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资金支持作用。

随着我国鼓励中、小、微型企业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实施,民间投资越来越多地进入到相关领域,民间金融不仅与民营实体经济产生共生关系,同时会与其他性质的实体经济产生共生能量。总体来看,民间金融与实体经济共生发展,符合共生理论的对称、互惠法则。

2.2 与官方金融的共生性

民间金融是与官方金融相对而言的金融形式,民间金融与官方金融是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我国民营经济迅速崛起,小额贷款需求大大增加,而官方金融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多元化的需要之时,这种资金供求的缺口为民间金融留下巨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毕德富认为扩张的民间借贷则与正规金融构成互补效应[5]。民间金融在满足实体经济资金需求,维持金融稳定方面成为官方金融的有益补充。近年来,我国民间资本迅速积累,根据央行杭州市中心支行此前测算,仅浙江的民间资本就有7 000~8 000亿元。由于缺少完善的资本市场和良好的投融资渠道,这些冗余的民间资金,除了炒房、炒煤之外,进行民间放贷成为投资的最好选择。民间资金通过资金供求市场的调配,优化了社会资源的配置,弥补了官方金融对中、小、微型企业的供给不足。

民间金融与官方金融的共生关系也是金融抑制的结果。从官方金融角度,在一定的贷款利率下,为了避免信贷风险,只能选择风险低、收益高的项目。因此,低收益、高风险的中小成长型企业就很难从官方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于是中、小、微型企业或家庭、农户就把融资眼光转向非正规的民间金融。起步阶段的中小型企业在从民间金融获得资金后,有可能迅速壮大,成长期后就会把资金或存或投于官方金融机构,形成官方金融的资金来源,当发展后的企业需要资金时,又成为官方金融追逐的对象。因此,民间金融间接推动了官方金融的发展,民间金融与官方金融的共生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民间金融与官方金融的共生关系简图

2.3 与农户的共生关系

在现有金融体系中,正规金融机构往往将业务中心放在城市,从而导致农村金融的规模和服务质量无法满足农村金融发展的需要[6]。随着农户发展和农村金融需求的增大,在官方金融机构缺乏、金融服务单一、金融共生模式不健全的情况下,民间金融就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与农村经济形成一种互惠共生关系,在民间金融的支持下,农村经济得以进一步发展。

除此以外,民间金融与各种金融中介、金融监管机构、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共生关系,但由于其共生密度、共生广度,以及共生界面与上述共生关系相比相对较弱,因此笔者研究的重点仅限于此。

3 民间金融共生风险成因及共生危害性

3.1 民间金融共生风险成因

长期以来,以中小企业为代表的资金需求者、民间金融,以及农村经济一直是我国金融市场的弱势群体,并且城市中、小、微型企业以及农户的资金短缺问题在一定时期难以获得根本性突破。在中小企业与农户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同时,民间资本大量积压却也在寻找出路,条件成熟时资金的供需双方互相满足,一拍即合,催生了民间融资规模的发展。然而由于在立法层面上还缺乏系统性制度安排,民间金融长期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无论是筹资方还是投资方,都会因为民间金融监管制度缺失而面临巨大的风险,直至在共生关系间传导蔓延。

(1)宏观金融调控政策是民间金融风险产生的宏观原因。当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时,我国外向型出口依赖型企业的收益受到严重冲击,国家开始采取宏观金融调控政策,连续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正规银行普遍缩短贷款周期,大量回笼资金,只收不放。此时资金短缺的企业不得不向民间融资甚至借高利贷偿还银行借款。当企业遭受经营困境后,最终引发资金链断裂致使企业破产的案例数不胜数。

(2)我国金融体制单一化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使民间金融风险无法分散。民间金融贷款利率普遍远高于正规金融机构,且其利率高低取决于资金在市场中的供求状况。商业银行的垄断经营,使得没有多元杠杆调剂的我国经济缺乏调节阀和缓冲地带[7],一旦正规金融机构政策出现较大变动,需要资金的企业纷纷转向民间借贷,致使民间金融贷款利率一路飙升居高不下,在高利息负担下的企业维持不了多久就走向破产。据统计,温州民间借贷利率最高曾达140%。

(3)就民间金融本身来说,存在历史性或现实性的信用和安全风险。民间金融存在的历史要早于正规官方金融,其信誉多是建立在血缘、地缘和亲缘基础上,虽然具有正规官方金融不可比拟的优势,但是一旦在借款的链条上某一个环节发生风险,就会连锁蔓延到整条利益链。民间金融的活动具有不规范性,且信息不对称日益严重,都会导致民间借贷的风险增加[8]。近年来发生在温州、鄂尔多斯和山东等地的民间金融风险传导的案例就是民间金融风险自身原因造成的。如浙江丽水杜益敏非法集资案件,利用亲戚朋友对她的信任直接或间接参与到高利贷游戏,再加上金融监管的缺失,导致民间金融风险的蔓延和传导。

3.2 民间金融风险的共生危害性

3.2.1 民间金融对实体经济及农户的影响

建立在个人信誉基础上的民间借贷,当社会信用水平下降,信用状况监管不力时,民间借贷的违约率自然上升。民间金融监管主体、措施、惩罚不到位时就会强化其投机性和功利性。资金出借者为了规避风险,谋求利益的最大化,在不能提高收益率的情况下,往往会缩短出借资金的期限,很多需要稳定长期资金流的中小企业在开展技术研发、扩大生产线等经营活动中遭受资金壁垒而难以培养核心竞争力和技术优势。从资金借入者角度,民间金融的暴利可能导致某些人持有短期暴富心理,他们往往忽视投资风险,常常会由于被投资者的原因使其快速增加财富的梦想破灭。

3.2.2 民间金融对官方金融的影响

由于民间金融具有流动速度快,审批手续简单,进入门槛低等相比于官方金融的优势,民间金融资金流动规模呈增长态势,导致官方金融尤其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资金吸存难度增加。民间金融的资金大量分流,极大地削弱了金融宏观调控力度,影响了宏观调控的效果。目前我国对民间借贷的利率有一定的调控政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但详细有效的法律和行业监管政策还不尽完善,很大一部分民间资金长期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中央银行难以掌握其数量、投向、分布和运行情况,在制定金融政策时很难将其准确纳入其中,对金融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产生不利影响。

4 民间金融共生风险监控对策

和谐共生金融体系的发展呈现稳健性、和谐性和长效性的特征,因此,共生视角下的民间金融风险监控应该建立在提高共生单元素质、完善共生模式,以及促进共生环境建设基础之上,形成民间金融风险监控的单元-模式-环境的铁三角模型,如图2所示。

4.1 共生单元层面

图2 民间金融风险监控铁三角模型示意图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尤其是沿海省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快,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体系越来越有必要。应坚决支持和鼓励前景较好、竞争力强的民间金融组织的发展,构造良好的金融生态链。同时,应提高民间金融及其共生关系,特别是各类中、小、微型实体经济的企业素质,以金融支持其提高核心竞争力,避免短期行为,减少追逐短期利益,禁止以欺骗手段或者高利率为诱惑吸收他人资金转手借贷。

4.2 共生模式层面

金融共生的形式包括互惠共生、偏利共生、寄生,以及点共生、局部共生和一体化共生等,民间金融共生形式亦不例外。对民间金融风险的监控必须通过对共生规律的总结,在完善的共生模式下监管部门通过对民间金融的适度干预,控制偏利共生,鼓励互惠共生,调整好民间金融与实体经济、官方金融之间的共生依存关系。既要杜绝民间金融“一体化共生”,控制“局部共生”,还要减少“点共生”,使民间金融自动压缩在一定区域的活动空间,尽量减少“共生异化”行为,使民间金融生态纳入到必要的监管体系之中。同时,畅通实体经济投融资渠道,不断拓宽民间金融的交易渠道,提供创新的金融产品,使民间金融与经济的共生模式多样化。

4.3 共生环境层面

有完整的共生环境才会存在健康良好的共生关系[9],重视共生环境的创造与完善有利于引导民间金融阳光化。金融共生环境既包括法律环境和信用环境,也包括监管制度和企业制度等内容。目前由于共生环境不完整而导致的民间金融风险时有发生。因此,建立和完善民间金融的共生环境,特别是建立健全民间金融相关的法律体系,营造健全有效的信用环境是非常迫切和有益环境建设的措施。其中,建立健全民间金融正常发展的法律环境,使民间金融“阳光化”,通过法律手段使民间金融从地下走到地上。同时,由于民间金融和民营实体经济具有很强的共生依存度,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不仅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同时可以大大降低民间金融在信贷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起的潜在成本,提高金融系统的运行效率。

5 结论

从共生视角研究了民间金融风险及其监控问题,分析了与民间金融在共生密度和共生广度以及共生界面存在紧密联系的实体经济、官方金融以及农村经济之间的共生特性,剖析了民间金融风险的成因及其共生危害性,根据共生理论提出了民间金融风险监控的单元-模式-环境的铁三角模型,并从共生理论的三要素,即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环境提出了监控民间金融风险的对策。

[1]刘民权.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32-87.

[2]李元华.共生视角下民间金融研究[J].经济动态学,2012(4):49-51.

[3]衣长军.福建民营企业投融资及治理结构研究[M].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2011:76-98.

[4]李亚娟,李元华.民间金融与微小企业的共生演进[J].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2):68-73.

[5]毕德富.宏观调控与民间借贷的相关性研究[J].金融研究,2005(8):188-191.

[6]沈悦,叶梦诗.金融生态视角下农村金融风险的控制分析[J].金融天地,2012(3):222-223.

[7]陈有西.民间金融风险成因及其出路[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12(4):65 -66.

[8]吕伟.关于民间非正规金融的若干分析[J].西华大学学报,2006(1):87-112.

[9]郑威,李元华.中国民营经济与民间金融的共生发展:理论与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3(1):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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