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企业参与高职教育办学的影响因素探究

2014-07-31 15:47韩秋黎等
高等建筑教育 2014年3期
关键词:高职

韩秋黎等

摘要:

行业企业主体缺失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弱点,据此,文章对行业企业参与高职办学相关影响因素进行调查与分析,揭示了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应完善有实效的激励政策,对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提出了政府、行业企业、学校三方面协同努力,共同推进的建议。

关键词:高职 ; 行业企业 ; 参与办学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52909(2014)03014505

一、问题的提出

发挥行业企业的办学主导作用是我国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之一。第四次全国职教会上,国务院下达《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10年7月下达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都强调了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没有企业的积极性,校企合作不可能有好的进展和成果。为准确把握影响行业企业深入参与职业教育的影响因素,解决职业教育存在的行业、企业主体缺失问题,课题组围绕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意愿,影响企业深入参与职业教育的主要因素,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所需的相关支持,如何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等核心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

调查以某省为重点。样本以建设类高职所开设专业面向的相关行业领域为主。其中,参与调查的行业协会1家,涉及企业 47 家,国有企业占60%,集体、私营企业占40%。为保证调查数据的可靠性和参考价值,被调查者部分指向企业的副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另1/3的被调查者确定为基层的项目负责人。调查访谈样本的构成为企业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科技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除了建安企业外,还调查了少数其他行业企业,作为研究的补充参照。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25份,收回79份,其中有效问卷79份。

此次调查采取了定向抽样的方式,问卷结合访谈进行。为了弄清企业参与高职办学工作的现状,在问卷调查之外,还与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以使调查的数据完整全面。

二、调查数据分析

(一)基本概况

企业对参与办学的态度积极,但是缺乏主动意愿。调查了解到,企业有参与高职教育办学的积极性,对参与办学态度是肯定的。调查结果显示:

70.5%被调查企业表示愿意参与职业教育并发挥相应作用,其中,33%的企业愿意考虑定单培养,48.7%的企业经常参与职业院校合作活动,偶尔参与的占42.3%。目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方式主要有接收学生实习,参与院校专业开发或课程改革活动,捐资,共同开展科研等几种形式。通过调查证实,认可接收学生实习是目前企业参与办学主要方式的占76.9%,参与院校专业开发或课改活动的占38.4%,而向学校捐资、设备投入的比例仅占9%。接收学生实习也是集体、私营企业参与办学活动的基本方式。调查发现,虽然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企业与高校联系紧密,但排在首要位置的并不是职业技术院校,而是重点或普通高校。这说明,与问卷中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态度相比,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行为存在矛盾性。目前企业参与职业技术院校办学的方式大都是被动的,也就是学校向企业寻求合作频率要远大于企业主动与学校沟通协作。

赞同用工与学校招生机制改革,但半工半读有难度。目前,企业招工与职业院校招生各行其事,不协调。调查发现,企业对用工与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表示赞同。企业在接受调查时普遍表示,认可用工机制与学校招生方式应该相互衔接,没有一家企业认为两者互不相干。这为今后深化和完善职业教育招生与就业衔接的改革提供了依据。调查也发现,企业对半工半读实践模式大多予以否定,这与建安施工企业的流动性面临的困难有关。企业认为,一个项目一个工地开工后,岗位的人员频繁地发生流动,将直接影响到具体的工作。

企业应承担对学生技能培养,学校也应帮助企业发展。调查显示,在与高职院校的合作方面,认为校企合作的重点应该是对学生加强专业培训的占66.7%,认为重点是培训企业员工的占47.4%,认为是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的占37.2%,认为重点在于安排学生就业的比率为29.5%,另外,认为重点是通过校企合作帮助企业发展的占25.6%。这反映出校企之间应该互相弥补,说明企业对通过参与办学实现校企共利和共同发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向职业技术院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业需要高职专业技术人才,学生应扎实做事。在目前人才高消费的情况下,调查结果及访谈对应,企业对高职院校毕业生的需求是持肯定态度的。企业方面指出,需要高职院校学生的专业技能,每个岗位对企业都非常重要。高职院校学生大多数来自农村,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只要肯扎扎实实工作,还是受欢迎的。以项目而言,合格的高职生与项目负责人是一样的待遇。企业希望职业院校培养的学生能适应企业的需要,同时,高职生要转变就业观念。被调查者普遍认为:学生最重要的素质是诚信、勤奋,其次是守纪律、有职业操守,最后才是专业技能。

学生实习保险缺乏相应保障,政府应承担相应责任。调查反映,对企业承担的学生实习的安全责任问题应予以重视。在调查中了解到,建设类企业任务重,工地作业的工作环境艰苦,非常强调安全生产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影响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因此,为满足学校产学结合的教学需要,被调查的行业企业中,认为政府应承担实习学生保险主体的占59%,认为学校承担的占43.6%,而只有少数被调查者认为学生实习保险应由企业承担。

(二)问题及分析

尽管各大专院校越来越重视校企合作,普遍开展了不懈的探索,但是,行业企业的参与度尚未达到理想的状态。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此次调查范围相对较小,内容也不全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参与意识不强互动乏力

2012年有关专题调查结果表明,“90%以上的样本认为行业组织在当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的作用有待提升。”针对建筑行业的调查发现,中国建筑行业协会虽然包含全国教育科研机构,但是,在该协会现设的组织机构中,并没有一个机构明确有教育的相关职责。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的是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教育协会,而与行业协会几乎

无联系,行业参与职业教育几近于虚空的状态。调查显示,参与职业技术办学的意义及行动在很大程度上也并不为广大企业所充分认知,尤其是广大的集体、民营亦或私营企业,对参与甚至无明确的概念。除国企外的很多企业尚未把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联系起来,一方面,由于这类企业用人的临时性和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其追求的发展目标导致其对职业教育及人才培养的短视行为,即使有极少数集体、民营企业开始有了人才培养的思考,但不论是其培养人也好,用人也好,还只是局限于“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狭隘意识。目前,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常见的问题是,学校热情积极,主动联系企业,初步达成意向,挂牌,然后就没了下文。调查还发现,除了接受学生实习外,企业与学校共同开展科研活动的比例最低,不足1%。即便如此,校企合作的科研也大多是发生在本科重点高校与企业间,合作仅以课题联名的形式,鲜见高职与企业合作开展实际科研活动,其主要原因是不同企业间差异大。技术比较成熟的行业企业科研部门本身科研项目不足,硬性课题立项基础薄弱,研发空间有限,校企合作尚未找到用武之地;而大型企业集团,建有多个自己的科研院所,且实力雄厚,在引导企业科研、创新方面显示了极大的优势,校企科研合作极少;中小型、集体、私营企业则大多未开展过科研合作活动。从以往的情况看,往往是学校向企业求助的时候多,而企业主动联系学校合作的少;研讨合作意向多,实施机制措施少;安置实习、就业情况多,校企协作发展规划少。由于校企双方没有建立伙伴关系,不能形成人才培养的合力,所以也就谈不上共担人才培养责任,互相促进发展。

2.职教缺乏有效的吸引力

企业只有在效益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促进职业教育,这是企业不主动参与职业教育的另一个主要原因。除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缺乏引导力,我国职业教育被边缘化,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高职缺乏有效的吸引力,也影响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和效果。

3.观望期待相关政策机制

从实际调查数据看,企业认为主动参与高职教育办学缺乏相应政策支持的占30%。关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希望的相关政策调查问卷中,设计有四个答案,第一是按接收学生数量奖励;第二是学费分成;第三是减、退税;第四是学生强制保险。允许选一个或多个答案,没有一定的要求,还设置了开放性回答。政策需求指向主要倾向于通过税收调节进行激励支持。认为政府应该在企业接收学生方面给予减税等相关奖励的占60%,明确希望减、退税的占38.5%。其中,企业期望相应减、退税项目包括:期望在安置招收学生方面享受减税政策的占48.3%,期望减免教育税的占38.5%,期望接收学生实习享受一定退税政策的占33.3%。对此,被调查者认为,相关主要政策还应该包括对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企业的奖励,针对接收学生实习企业的经济补偿问题等

,这与企业参与办学并无矛盾。企业在接受学生实习时有付出、有风险,但没有得到相应的利益,安全责任风险使企业对接收学生实习有顾虑,但并不直接影响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研究前预期的企业在接收学生实习可能有利益考虑问题上,调查结果显示,企业与学校在学费等利益方面分成的诉求并不占主要位置,对参与学费分成并不看重,仅5%的少数企业持此想法,甚至有企业对政府方面奖励也认为是微不足道,这与课题原来预想并不一致,尤其是大企业,认为学费分成“没几个钱”。 研究还选择了不同行业进行调查对比,企业对参与附加的经济要求没有特别期待

。由此也可以说明,企业对相关政策的期待值高,呼唤政策法规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值得引起重视和思考的是,如果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难以使企业真正重视职业教育工作;如果激励不到位,也难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因此,要打破长期以来的口号性激励,给予企业更多的行动性激励。

4.技能培训与社会脱节

企业认为,目前学校培养与企业要求有差距。学校培养的人才岗位技能达标率低,成长率低,1~3年后还不能承担起岗位工作。企业方面在谈到人才素质时认为,有部分学生眼高手低,不愿意从普通工作做起,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引导。

(三) 基本结论

通过本次调查,掌握了建筑行业企业对参与高职办学的基本信息。从建筑等行业企业参与高职办学的基本状况,可以类推到其他行业企业的概况。调查发现,行业企业对参与职业教育的态度是积极的,而不是人们所认为的冷淡态度。同时,通过调查也反映出了影响校企合作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本体利益的追求阻碍了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关注和支持,缺乏相依共赢的认识高度和经营理念,因此,校企合作只能停留在虚假或表面结合的层面。二是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没有或缺乏必要的激励政策,目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大多只是被动的服务,缺乏主动性参与的激励机制,现有的校企合作政策得不到深入落实。

通过调查可以得出的基本结论是:校企合作是企业与学校的共同需求。行业企业愿意且能够深入参与职业教育办学。行业企业参与高职办学需要政府、行业企业、学校三方面协同努力。

三、讨论与建议

行业企业参与办学与提高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促进就业、促进企业发展紧密相连。基于这种认识,调查了解企业的相关需求,有助于深入探讨和思考相关问题。调查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工作有重要的价值。研究认为,促进行业企业参与办学,重点应集中落实到引导、沟通、合作、改革、服务、培养。通过各方努力,创造条件促进我国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实现高职教育与企业的共同发展和进步。

(一)引导,完善法规制度的推动作用

行业企业的参与意识、合作倾向固然很重要,但还应看到,外部因素对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有着重要促进作用。具体来说,必须靠政府出台政策调节两者之间的关系,促进企业、学校两个职业教育主体的交融,这对集体民营的中小型企业尤为重要。在参与职业技术院校办学方面,虽然政府出了一些相关政策,如2011年,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1]。但这些政策落实的少。过去,安排一个学生有相应的补贴政策,本应落实到企业,但企业并没有享受过。企业迫切希望得到政府的引导,希望得到相关政策支持,期待出台解决方案,因此,要加快制定职业教育的配套法规,解决企业关心的问题,包括完善现有相关政策、法规实施细则等。例如:在参与办学、安置学生奖励、实行学生强制保险等几方面政策措施要到位[2]。万一出了安全责任应免单,不能把责任推给企业。其次,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权、立法权,相应的预算保证。再次,明确不同资质的企业必须在职业教育中承担相应责任和应完成的职业教育任务。把社会义务变为企业的责任,变成回报,包括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回报,以调动大多数中小型企业的积极性,促进就业和企业创新发展。

(二) 沟通,建立必要的合作对接平台

要使行业企业全面参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必须互通工作计划、信息。目前学校与行业企业间还缺乏合作参与的接口或平台,尤其是行业。校方大多与行业、企业的人力资源与教育部门或主管领导取得联系,而科研开发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因渠道不畅不能全面到位,还有诸如学校课程建设、教材参编审核等许多工作都不知该找企业的哪个部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并不只是安置学生,所以,行业与学校、校企之间疏通对接的渠道是为了更有效地落实合作,学校为加强校企合作专门设置有校企合作机构,行业企业建立相应的机构,或设立校企合作促进组织等十分必要。这样,才有助于切实加强对校企合作工作的领导,做到经常互通需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制度。可以通过交流工作计划、座谈讨论、定期发布合作简报、咨询建议等方式,对需求信息全面把握,积极应对,以促进合作。

(三)合作,促进校企共同进步

合作是校企双方为达到共同发展目的,彼此联合的行为。企业要实现全面参与职业技术院校办学,就应该成为互动的主体,如果是企业办学,还应在营销策划方面加以统筹。落实到参与学生培养教育方面,对学生职业生涯指导、职业素养引导、技能培养方面,学校与企业应分工合作,各有侧重。学校进行必要的理论知识教育,学生在校期间主要培养他们的履职能力,取得相应的岗位资质,要加强对学生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和工作能力的培养。行业制定人才培养的标准,企业对学生的相关培养提出要求。企业重点是做好技能的实训、安全教育,以及现场安全事故的预防、处理,增强上岗的适应能力。合作的初级目标应该是使每个学生都达到上岗要求,顺利就业,终级目标是使每个人都能在完善和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为企业和社会的创新发展贡献力量。企业和学校互补互助,促进共同发展。基本的参与实现后,再向共享共建互利高层次的参与发展。

(四)改革,提升和完善教育培训质量

处于发展中的我国高职教育正在改革完善的过程中。调查了解到,有些企业也在通过建立人才培养基地探讨培养合格的人才。定单培养的方式企业比较认同,但还应进一步完善。企业应站在发展战略的高度重视人才培养问题,通过向学校提供用人计划,按照企业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培训。对定单培养的学生可以先进行综合性学习,对有就业意向、职业愿望的在第三学年分班开展教学。培训结束后学校集中给予考核,然后交给企业,还可以从定单培养向定人指导转变,即采取企业专家、负责干部一对一地指导学生,对其学习、工作、业务能力的提升等进行全方位的跟踪、考查,与学校共同把培养落实到每个环节。

(五)服务,双方树立需求相关的思维

主动参与是一种服务的境界和状态。也就是说,校企双方应多站在对方的立场进行服务思维,校企都应把对方的需求当做自己的事加以考虑,有所作为。即在清楚对方需求的同时,明确自己在其中的任务和责任。行业企业通过建立教学指导委员会,应该对职业院校的专业开发与布局、课程标准建设、教材建设、培养质量评价、教师实践、教学文件的审核和签署意见等多方面深入互动,使行业企业参与办学成为常态式的工作。在企业的研发、创新发展方面,就要充分利用校方的人才及科研条件优势,共同规划、共同发布课题,共同组织研究,形成科研合力[3],提升双方的科研创新能力。对企业支持员工以继续教育的方式提升素质,就需要建设好学校的网络教育等现代化教育形式,多纬度整合可以利用的开放教育资源,适应需求,扩大学校对企业的影响力。

(六)培养,适应社会及企业需求办学

职业教育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的有机组织部分。学校培养的高技术技能型人才质量如何,也就是说未来企业员工的素质高低,将对未来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

不仅国家应更重视职业技术教育及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职业院校的教学内容、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教材等也应更贴近生产实践,与产业发展、企业发展紧密、高效对接。高职教育应以企业的需求为中心,而不是以学校的需求为中心,这样,学校培养的学生才能为企业分忧解难。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要增加行业企业在专业开发、人才培养方面的话语权。今后,学校在开办新专业、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标准时,应征询行业、企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业技术部门的相关意见,以避免学校教育与实际相脱离的教改行为。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Z].教职成[2011]6号.

[2]陈鑫.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对策研究[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33):20-22.

[3]陈钢,邱致裕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和制度保障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1(3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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