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太与养女的“孝心官司”

2014-07-31 22:18阿峻晓理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版 2014年8期
关键词:刘玲姚先生养女

阿峻 晓理

很多人打官司是为了争遗产,可郑州一位九旬老太打官司,却是为了“强制”养女继承房产。

孝顺养女

家住河南郑州的杨爱仙老人今年已是90多岁高龄,老人家思路清晰,她打官司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让法庭为她和女儿刘玲分割遗产。不过,老人话锋又一转说,她和女儿可没有任何纠纷,就是想把老伴去世后留下的一套房产,提前让女儿刘玲继承,谁料想女儿就是推辞不要,于是她希望法庭强制女儿继承老伴儿留下的全部房产……

这其中有什么原委呢?

杨老太太原来在河南省洛阳市生活。1990年,68岁的杨老太太来到了郑州,与郑州铁路上的退休职工姚先生登记结婚,两人均系再婚。在姚先生的名下,有一套70平方米左右房产。在这个温馨的“小窝”里,两位老人愉快地安度着晚年。

杨老太太有自己的亲生子女,而姚先生与前妻没有子女,时刻不离姚先生身边的女儿刘玲,其实是姚先生的亲外甥女。刘玲一生下来就来到姚先生身边,虽然刘玲从小患有小儿麻痹症,右脚走路有些不便,可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孝顺懂事,全心照顾姚先生的衣食起居。姚先生对待养女刘玲,更是视同己出。

杨老太太嫁过来后,刘玲对待杨老太太也像亲娘一样,处处替两位老人操心。

诉上法庭

2003年3月,姚老先生去世了,养女刘玲将老人送终后,谨记老人留下的嘱托,悉心照顾着杨老太太。除了赡养没有血缘关系的杨老太外,刘玲还要抽出时间照顾年迈的生母。杨老太感激不尽,她决定把与老伴姚先生生前合法拥有的一套房产全部由刘玲继承。

可是,如何让养女非常顺利地继承房产呢?

杨老太太稍微懂得一些法律常识,她和已故的老伴姚老先生经过婚姻登记,是合法夫妻,彼此有继承的权利。因为丈夫先故去,她和养女刘玲均是法定继承人。可是对于房产,养女刘玲只能部分继承。杨老太太心中有些隐忧,她有自己的亲生儿女,一旦自己百年之后,他们也会有这套房子的部分继承权。为避免将来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杨老太太想把目前居住的这套房产全部让养女继承。谁知,杨老太太的建议刚一提出,便遭到养女刘玲的委婉拒绝。刘玲说,她不想在养母还健在时,就提出遗产继承之类的忌讳话题,她更不想让人感觉自己照顾老人,是为了房产。

老人的愿望无法实现,她一筹莫展。经过多次咨询,最后,在街道法律援助律师的建议下,杨老太决定采取民事诉讼的方法,到当地法院打官司,这样就可强制养女继承这套房产。

对于养母强制自己继承房产的事,刘玲再三解释说:“我老母亲身体现在还好着呢,我不想在她还健在的时候,提出遗产继承这类话题。”刘玲再次告诉法官:“无论有没有房子,她都会对养母杨老太赡养下去。”

调解成功

随着调解的不断深入,法官已深深为杨老太太这一家的真情所感动。这样的事儿真的不多见,这场官司打出了人间真爱。老太太和养女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而从法律上来讲,刘玲不是杨老太亲生的女儿,根本就没有赡养杨老太太的义务,可她却做着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太可贵了!

法律亦有情。2013年4月8日,杨老太太持法院的调解书,顺利办完了给养女刘玲房产的所有过户手续,终于了却了一桩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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