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14项新政“给力”自贸区监管服务

2014-08-02 10:48孙万莲
上海人大月刊 2014年5期
关键词:核销保税通关

文/孙万莲

海关14项新政“给力”自贸区监管服务

文/孙万莲

自贸区又出一批制度创新。4月22日,上海市政府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上海海关积极开展监管服务制度创新的进展情况。会上,上海海关党组成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工作组主要负责人张华鲁透露,围绕“简政集约、通关便利、安全高效”的要求,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将推出14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服务制度,并于5月1日前后和6月30日前分批推广实施。

工单式核销制度等5月起全面实施

据介绍,5月1日前,海关已经或即将实施的制度有七项,除了我们比较熟悉的先进区、后报关制度,区内自行运输制度,期货保税交割制度,融资租赁制度等创新项目外,工单式核销制度、保税展示交易制度、境内外维修制度也备受关注。

工单式核销,即对使用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加工生产制造企业实施的联网管理,取消单耗审核与备案,以企业每日自动发送的工单数据为基础进行核销。上海海关加工贸易处副处长邱海滢表示:“工单式核销这一模式,主要为了解决一些大型的加工企业的料件、产品、品种规格比较多,个性化生产,以至于生产的耗用、单耗变化比较频繁,难以及时、准确地向海关申报这么一个难题。”他进一步指出,这个模式推出以后,对企业和对海关都有一些预期的效果。工单式核销对企业而言,更尊重企业的运作规律,可以简化企业的备案、通关以及核销相关手续,确认核销时间由以往的一个月缩短到一天,从而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对海关而言,也提高了实际监管的效率以及核销的效率,提升了核销的准确度。同时,也为自贸试验区维修、研发等难以确定单耗的新型业态的监管提供借鉴与样板。

保税展示交易制度,对消费者和企业来说都是利好消息,已经率先落地运作的“森兰商都”便是很好的例:企业和消费者不用进入自贸区就能零距离接触110多个进口品牌的商品,且价格比市区便宜近3成。据悉,自贸区内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在向海关提供足额税款担保后,就可以在区外或者区内指定场所开展保税展示交易,先销后税、集中申报;而没有销售出去的商品还可以再次返区或出口,有利于商品的灵活流动。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表示,保税展示交易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中间环节,即使在完税的情况下,价格仍然非常有竞争力。他同时透露,现在森兰是第一个,在机场综合保税区的“日尚新”也正积极筹备中,下一步可能在临港地区复制。

境内外维修制度也给企业大开方便之门,原来区内企业只能开展区内生产出口产品的返区维修,现在调整为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无污染的境内外维修业务,企业可以接受来自世界各地的维修订单,大大拓宽了企业业务范围。据外高桥保税区外的电子代工企业伟创力集团反映,今年3月,企业在海关的支持下正式开展了境内外维修业务,预计今年单个维修基地的营业额将达到1000万美元,相比去年将整整翻十倍。

企业自主保税下半年有望试行

在此次正式发布的内容中,5月1日至6月30日即将分批推广和实施的制度也有七项,包括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简化通关作业随附单证,统一备案清单,内销选择性征税制度,集中汇总纳税制度,保税物流联网监管制度,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制度。

其中,集中汇总纳税制度,将传统的海关主导型税收征管模式转变为企业主动型的征管模式。在有效担保前提下,允许企业在规定的纳税周期内,对已放行货物向海关自主集中缴付税款,海关由实时性审核转为集约化后续审核和税收稽核,简化税收征管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这项措施将在上海自贸区内B类以上企业、区外A类以上企业中实施。据张华鲁介绍,未来在征税方面,还将试点企业自主保税,这一制度将彻底改变海关原来审核制,改为企业自主申报制,大大扩大企业自主权。

另外,在企业管理方面,将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度地推广企业信用管理,赋予高新企业更多便利。张华鲁进一步表示:“在企业管理方面,我们还将推出一些比如说企业协管员制度,我们设想将在自贸试验区推行一些企业协管员,通过专管协管员,企业通关中有一些问题、海关上的问题,由专管员进行对口协调,大大方便了企业办理海关手续或者解决海关通关业务中的难题、障碍。”“同时推广AEO认证,也就是跟国外海关进行合作,把我们通关便利推向国际,推向国外,推向外国一些发达国家。”

的确,上海自贸区在探索贸易监管制度创新上一直努力和国际接轨,不仅扩大业务范围、简化申报流程,还积极支持各类新型贸易业态发展。如针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需求开通了“跨境通”服务平台。上海海关目前已推出了“直购进口”、“网购保税进口”的通关模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只要通过上海市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在海关完成备案工作,都可以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业务。据统计,到四月初,这两种方式一共实现了3360票交易,涉及到的货值66万元,3.3万件商品。戴海波认为:“短短的三个多月,取得了这样一个成绩,不能说优秀,但至少是做出了一个很好的探索。下一步,可能在便利化程度、缩短物流时间这些方面,做进一步的努力;另外就是争取签约更多的电商,比如一些国际知名的电商,最近也在进行洽谈。”

半年多项“第一”凸显制度创新“红利”

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司长张皖生在发布会上表示:从海关工作看,上海自贸试验区自2013年9月29日挂牌半年多来,制度创新红利初显,有效提升通关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据测算(畅联物流提供)货物通关时间平均缩短2至3天,节约物流成本10%左右;市场活力明显释放,截至3月底区内海关新增注册企业2438家,总数达7392家,呈快速增长、多元发展态势;贸易规模稳步增长,今年1-3月试验区进出口值304.1亿美元,同比增长6.5%,海关征税234.6亿元,增长10.5%;区域功能不断拓展,推动总部经济、跨境电子商务、全球维修、融资租赁、文化贸易等10个领域约350家企业功能拓展,涉及进出口货值超百亿美元。试验区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成效符合预期。

戴海波说,贸易监管领域的改革创新是自贸区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半年多来,在海关的大力支持下,自贸区诞生了一系列“第一”,实现了多个突破:国内首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跨境通”正式运营,首个“前店后库”保税展示交易平台推出,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在国内率先启动,期货保税交割试点范围和标的实现新突破,全球维修检测、高新技术服务外包、再制造等服务贸易产业发展迅速。

“可以说,海关的创新举措接轨国际通行规则,极大地提升了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释放了市场和企业的活力,为服务国家大局和上海创新转型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如是评价。

据悉,此次海关监管服务制度创新,是海关总署授权上海海关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结合企业实际需求所开展的。这14项制度是对现有海关监管服务制度的创新和突破,但还只是海关在今年上半年推出的第一批创新制度,今后还将有更多创新制度出台。预计各项创新制度到位后,将大大提高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的水平。

下一步,海关将根据中央“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的要求,加快对14项制度化措施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把已经成熟的政策推广到全部特殊区域甚至具备条件的全国其他地区,全面促进特殊区域政策的完善和功能的拓展,使特殊区域的优势得到更大发挥,更加有力地助推我国外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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