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的动机结构研究*

2014-08-07 02:26戴春林章秀英
关键词:群体性正义网民

戴春林, 章秀英

(1.浙江师范大学 教师教育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2.浙江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在信息时代,依托网络进行组织和联络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对我国现实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亦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网络群体性事件内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网络群体性事件是互联网上有较多网民参与讨论并产生一定影响的事件。[1-2]狭义的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形成的网民群体为了共同利益或其他相关目的,利用网络进行串联、组织呼应,乃至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群体性非正常事件。[3]有学者指出,满足个人需求、产生或维护利益、表现和实现自我是网民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动机。[4]有学者认为行为正义、合理、法不责众、报复社会、隔岸观火、浑水摸鱼、自我表现、从众和好奇好玩心理是网民参与群体事件的原因。[5]还有学者从贫富差距变大、分配不公增加、利益冲突、改革不配套来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形成动因,内含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自我利益的维护。[6]也有学者整合了群体动力学和个体主义的分析视角,认为盲目从众、渴望得到认同的竞争心理、渴望成为领袖、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同情弱者是影响高校学生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的主要心理因素。[7]综上所述,促使个体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动机,正如Lars Udehn指出,有的是理性的跟随,有的则是非理性的跟随,应该是混合动机使然,但混合动机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8]不仅如此,现有研究成果主要基于理论分析,缺乏经验数据的验证,无法清晰剖析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的动机结构,更缺乏测评参与动机的工具。由于高校学生具有良好的网络技能和较高的人力资本,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参与群体,本文试图以高校学生为目标群体,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采集资料数据,定量探讨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的动机结构,寻求高校学生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动机的测评工具,并据此提出教育对策,以期更充分地发挥网络参与的正能量。

一、研究方法

(一)样本来源

问卷初测是在浙江师范大学,依据文史、理工、艺体专业分层抽取200人,发放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2份,有效率为91%;同时运用网络调查派软件对其他高校学生进行在线调查,删除未答超过5题和所有答案集中于某一选项的无效问卷,收集有效问卷25份。初测有效问卷共207份,文史类为91人,理工类86人,艺体30人;本科生136人,硕士63人,博士8人;男生66人,女生141人。在探索性因素分析基础上,对问卷进行修订,并再次调查和验证问卷的有效性,后在浙江师范大学依据文史、理工、艺体专业分层抽取350人,发放问卷350份,剔除无效问卷53份,剩余有效问卷297份问卷,有效率84.9%;同时运用网络调查派软件对其他高校学生进行在线调查,收集有效问卷220份,有效问卷总共为517份。文史类为235人,理工类253人,艺体29人;本科生316人,硕士190人,博士11人;男生200人,女生317人。

(二)问卷题目编制

本研究将网络群体性事件界定为一定时期,众多网民就某一话题自发或有组织地在网络空间集中表达诉求,并产生一定现实影响的集群事件,是广义的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是指通过QQ群、论坛、电子邮件、聊天工具、博客、相册和视频网站等,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发表评论和传播,据此表达意见、建议和诉求,对现实社会事件施加影响和压力。

依据前期文献分析,网民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动机主要涉及到五个维度:社会正义(追求公平、利他、同情弱者);表现自我(竞争、渴望成为领袖等);自我放纵(情绪化、责任感弱化、法不责众)、跟风好玩(模仿、从众、暗示、传染、好奇、享受、快乐体验);利己(维护自我利益)。在此基础上,对30名浙江师范大学在校学生进行面对面的半结构化访谈。同时,运用通信工具对20名高校学生在线访谈。访谈问题为:(1)你是否参加过网络群体性事件?(例如“天价烟事件”、“天价公款账单事件”等);(2)若参加过,请你写出参与目的(至少4条);(3)若没有参加过,请你推测别人出于什么目的参与此类事件(至少4条);(4)你觉得什么原因可能让你选择在网上参加这类事件?接着,对访谈资料进行整理、归纳,同时借鉴参与动机的文献分析,初步确定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动机“五维度结构”,编制问卷项目46个,并咨询政治学、心理学、社会学专家,以确定项目内容效度。最后,根据有关专家意见整理形成41个项目,形成高校学生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动机初始问卷,包括:跟风好玩(10个项目)、自我放纵(8个项目)、社会正义(9个项目)、自我表现(9个项目)、利己(5个项目)五个维度,采用李克特5点量表计分,整个问卷得分越高,表示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动机越强烈。

(三)统计处理

对收集的有效数据采用SPSS12.0和LISREL16.0进行统计分析。

二、 研究结果

首先,对初次测试的问卷进行项目区分度分析,删除题项与总分相关在0.3以下的3个项目,留下38个项目。接着,对问卷项目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 KMO值为0.852, Bartlett球形检验近似卡方值为2 186.154(df=171),p<0.001,适合采用探索性因素分析技术进行分析。然后,对问卷进行主成分分析,再以最大变异法进行正交旋转,删除交叉负荷大于0.45的项目;每删掉一题重新做一次探索性因素分析。根据统计结果,利己维度各项目负荷达到0.45以上只有两个,其余均在0.3以下,不符合心理测量学要求,予以删除。最后剩下19个项目,构成4个因素,具体见下表1。

从表1可以看到,所有项目的因素负荷均在0.65以上。因素1包含6个项目,特征值为3.820,方差贡献率为20.103%,主要涉及利用网络揭露腐败、争取公平、主持公道等需要,命名为“社会正义”;因素2包含6个项目,特征值为3.492,方差贡献率为18.378%,主要反映被试试图提升自我形象,博得人气等心理倾向,命名为“自我表现”;因素3有4个项目,特征值为2.392,方差贡献率为12.591%,主要体现为被试因网络匿名性而表现出的放任和不加约束的行为倾向,如“反正不知道我是谁,我爱怎么说就怎么说”;“网络上的所作所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等,命名为“自我放纵”。因素4有3个项目,特征值为2.172,方差贡献率为11.421%,主要反映被试出于好玩和从众心理而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倾向,如“跟帖或发表言论只是跟风而已”“发帖或发表言论只是好奇心驱使而已”等,命名为“跟风好玩”。 问卷累计方差贡献率为62.493%。

其次,在探索性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对再次调查的517个有效样本做验证性因素分析。结果表明,χ2/df=2.896,RMR=0.068、 RMSEA=0.061, NNFI、NFI、CFI、GFI、IFI均大于0.90。说明该模型拟合良好。详见表2和图1。

表1 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动机的因素分析结果(n=207)

表2 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动机“四因素”模型的拟合指标(n=517)

图1 参与动机“四因素”模型

采用因素分析编制测量工具时往往需考虑到各个因素间可能存在的高相关,以及因素间可能存在着内容逻辑上的相融性,为此对已经获得的问卷数据,进行相关分析,结果见表3。

表3 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动机各维度及与总分之间的相关矩阵(n=517)

注:*表示p<0.05,**表示p<0.01。

如表3所示,各个维度相关系数在0.175-0.451之间,属于中等偏低相关,表明各个维度间独立性较高;各个维度与问卷总分的相关系数在0.470-0.757之间,属于较强相关,表明各个维度与整体概念之间的一致性较强;另外目前也没有其他理论表明存在着其他结构,因而没必要考虑备择模型的存在。

最后,本研究采用Cronbach α系数、分半信度作问卷信度分析的指标对先后两次的总体样本进行分析。如表4所示,高校学生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动机问卷各维度的α系数在0.764-0.880之间,总问卷的α系数达到0.909。问卷各维度的分半信度在0.687-0.829之间,总问卷的分半信度达到0.814。可见,问卷总体信度良好。

表4 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动机量表的信度分析(n=724)

三、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结果表明,高校学生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动机由社会正义、自我表现、自我放纵和跟风好玩四个维度构成。“四因素”模型结构清晰,具有良好的信、效度,可以较好地测评高校学生网民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动机的水平,作为相关研究的工具。

(一)社会正义维度

价值累加理论指出,群体行为并非是集体歇斯底里或非理性的暴民行为,而是对社会情境和导致异常行为产生的环境的一种累积性反应,在特定情景中这种行为对参与者而言是理性的。[9]有学者认为同情弱者[6]、追求公平[7]和正义[5]是网民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心理因素之一。本研究也发现,通过利用网络大规模传播形成舆论压力,惩罚违法乱纪、乱用职权行为,澄清事实,追求公平,实现社会正义因子的特征值和解释的变异百分比为最大,达到20.103%,从而表明维护社会正义是高校学生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最基础的动机。然而社会转型期累积的社会矛盾,如贫富差距、权力腐败、环境污染等问题不少,无法充分满足高校学生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亨廷顿(2008)指出,“如果这些愿望和期待不能得以满足,就会刺激个人和集团投身政治”。[10]高校学生群体缺乏体制内渠道表达社会正义诉求,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大规模传播因能迅速获得有效回应,成为大学生参与政治公共生活、表达社会正义诉求的有效渠道。

(二)自我表现维度

徐玉(2011)指出,表现和实现自我、渴望得到认同、成为领袖是推动大学生参与群体事件的主要动机。[7]本研究也发现,高校学生群体具有高自尊、高成就动机和强竞争意识的群体特征,这一特征使得他们会尽可能利用一切平台,展现才能,追求自我实现,提升自身群体地位。由于网络群体性事件往往是网民关注的焦点,如果能在其中有出色的表现,则容易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所以,“成为论坛或其他发帖的领袖使我很骄傲”、“提高知名度”、“博得人气”、“追求成就感”、“展现才能”和“得到别人关注而产生的满足感”推动着他们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传播对群体性事件的观点和见解,展现自我,以获取他人的注意,积极寻求他人肯定。

(三)自我放纵维度

在现实社会中,人的欲望、冲动和攻击性等感性本能往往受到社会规范和理性的压抑,得不到合理的宣泄和转移。而网络虚拟环境营造了去个性化的情境,网民可以借助于网络世界的文化狂欢使感性本能得到释放,有效缓冲心理压力,具有心理代偿功能,为实现社会和谐和稳定创造了条件。[11]但网络的匿名性会使侵略、敌对更加明确,[12]使网民可以毫无畏惧地表达、传播信息甚至是不真实的、被修饰的事实,可以不负责任地宣泄攻击性和实现自我放纵。高校学生网民也不例外,具体表现为:“在网络中让我更倾向产生侵略、敌对的行为”、“在网络热门讨论组中,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跟着起哄,反正别人不知道我是谁”等。这种不负责任、自我放纵的动机,在网络群体互动中,如勒庞对集群行为的研究指出,通过相互感染和暗示,加速了集体无意识的产生,集体无意识抑制个人思维的存在,使其丧失理性和责任感,从而煽动群众产生集体性行为,[13]诱发网络群体性事件。

(四)跟风好玩维度

紧急规范理论指出,参与集群行为的动机是多元的,其中不乏迫于群体压力的仿效和遵从,也有局促不安的、好奇的旁观者或是开拓者。[14]任龙和任军(2009)也指出从众和好奇好玩心理是网民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原因之一。[5]依据弗洛伊德的人格论,人格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部分构成,本我是人与生俱来的天性,具有追求快乐、逃避痛苦的倾向,这种天性在行为上表现之一就是玩,在心理上表现之一就是享受的满足需要。网民通过玩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和追求快乐的需要,而在群体中追求快乐的方式之一是模仿、从众和跟风,即人家怎么玩学着怎么玩,跟着人家玩而学会玩的规则和方式。当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时,一些学生网民并未谨慎地鉴别相关事件的真实性,也没有考虑到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传播后果,只是觉得好玩,出于非理性的跟风和从众而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传播。

此外,利己维度之所以未能成为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的典型动机,主要原因可能是高校学生群体离社会生活较远,网络群体性事件所关注的具体问题与其切身利益联系并不直接,而社会精英意识使其更关注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公共性和正义性,基于个人利益而发动或参与网络群体性动机表现较弱。

四、建 议

依据本研究结果,高校学生主要基于四种动机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其中社会正义和自我表现动机更多的是理性成分;而自我放纵、跟风好玩维度更多的是非理性的跟随。为此,相关部门须依据不同的参与动机特点对高校学生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行为进行管理与教育:

第一,肯定和引导高校学生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正义和自我表现动机。首先,充分肯定自我表现和追求社会正义动机的正面功能。利用高校学生信息收集和传播能力收集官员腐败、社会冤假错案和不正之风等负面信息,形成网络监督机制,将群体事件解决于萌芽状态。其次,进行网络群体性事件参与后果的教育。网络群体性事件(例如网络反腐)尽管促进了具体问题的解决,但对其过度依赖不仅会促进群体性事件的不断爆发,冲击社会稳定,而且从长远看未必有利于法治和正义实现,甚至可能被别有用心的社会势力或敌对势力利用,演变为社会动乱和暴力。其次,加强对学生网民进行社会转型阶段国情教育,正确认识我国现阶段的政治、经济形势,确立理性的社会公平正义期望。最后,在学校创设更多的学习、发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平台,让学生有更多参与公共生活和自我实现的机会,满足他们自我表现和追求社会正义的诉求。

第二,加强对高校学生进行网络公民自由和责任教育,通过心理辅导宣泄并化解其攻击倾向和疏离感等负面情绪,减少其自我放纵动机。为此,需要引导高校学生正确看待网络自由,尽管网络因其虚拟化可以让网民自由释放攻击性本能,但若网民的自由了无限度,缺乏管制,甚至到自我放纵的程度,就会导致无政府主义,结果可能危害甚至丧失自由,并使富有理性的网络虚拟公共领域无法确立,影响网络参与在我国民主化进程中的积极效用。因而,高校学生必须履行网络公民责任,在享受网络交流和传播的自由时,须加强自我监控,理性管理自身言行,不至因网络的匿名化而无限制地自我放纵攻击性、疏离感等负面情绪,做出对自己和社会不负责任之事,危害自由。同时,高校要加强心理辅导体系建设,特别是网络心理辅导平台和网络心理辅导队伍建设,通过心理辅导宣泄并化解高校学生网民的攻击倾向和疏离感等负面情绪。

第三,针对高校学生网民的跟风好玩心理,高校须加强以下几方面的教育:首先,加强对学生进行网络群体性事件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性质的分析能力和鉴别能力,强化其网络理性,化解其盲目的跟风倾向。其次,应使学生认清好玩是人的天性,从道德角度看并非是不道德行为,看似无可厚非,但在网络传播时代,跟风好玩却可能造成极大的负面社会影响。再次,加强媒介素养教育[15]和网络法治教育,网络虚拟空间也受法律管制和规范,一旦因一时的贪玩触犯法律,须承担法律责任,危害自身发展,从而学会以法治意识约束跟风好玩心理。最后,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尤其是开展具有特色的大学生“文化狂欢”活动,例如“泼水节”、“枕头大战”,释放学生网民压力的需要,满足其好玩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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