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制”下英租威海卫商业规则探究

2014-08-15 00:53张三鑫
环球人文地理 2014年14期
关键词:商法威海法律

张三鑫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山东 威海 264209)

一、“一地两制”下的威海卫

英租威海卫时期,从英国在威海的机构设置及实施情况来看,威海卫是以英国殖民地形式存在的。因为威海卫的最高主权者是英王。对于这一点,各列强都是明白的,清楚英国人租借威海卫的主要目的在于遏制俄国和德国以此来保持一种战略上面的平衡,而这种平衡也是当时在华各国需要的一种状态。威海卫的状况既具有“殖民地”的共性,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借用邵宗日先生的一个说法就是“一地两制”。在一书中就曾经提及“(法庭的工作)虽然尽《回望庄士敦》可能遵循中国的风俗来断案,但租借地的法律还是以英国法律为基础”。

“一地两制”中的“一地”是指被英国租占的威海卫,“两制”则是指两种法律制度。苏亦工教授在其《中法西用——中国传统法律及习惯在香港》一书中,曾有过这样一段论述“许多研究香港法律及历史的权威人士都认为,香港存在一种二元化的法律体系,一元是在引进英国法的基础上建立的普通法体系,这是主导的一元;另一元是保留香港割让给英国以前使适用的中国清代的法律和习惯,这是次要的一元。”

二、英租威海卫时期商法基本理论概述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英国的商人法(law merchant)包括了现代的海事法和商法。本文主要侧重讨论商法。中世纪的英国商人形成了一个与社会其他成员相独立的阶层,这一独特阶层的习惯发展出了商人法,这些法律与普通法不同,在中世纪就已经具备了某种国际性,并一直持续到现代。英租威海卫时期,英国将其商法引进威海卫。当时中国处于清朝政府的统治之下,君主制发展到鼎盛时期,在这之前长期存在的刑民不分、多法合体的法律现象是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处于商品经济发展缓慢的反映。晚清时期,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要求晚清修律制定私法性质的商法。一定程度上说中国近现代的商法就起源于清末的商事立法,在这期间完成了包括5钦定大清商律6等一系列商事法规。清末商事立法,在中国近代商事立法历史上的第一次实践,也是当时法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法律法规,不管是形式还是体例内容都具有创新性,符合当时中国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完善了中国近代的法制体系。

三、从宏观层面探究英租威海卫商业危机的调控

1904初刘公岛上市场的出现肉类,家禽,蔬菜等价格过高的现象。很多商品的价格与两年前相比上涨了75%甚至翻了一翻。1904年1月19日,应欧洲居民社区的要求,J. H, Stewart Lockhart 勋爵任命了“威海近期商品价格上涨问题调查委员会”,本次调查进行的非常彻底,信息全部来自威海居民。另外,委员会主席、英国驻芝罘领事,以及上海市政委员会秘书长之间已互通信件。为此,调查委员会向上级提交了非常详细的价格情况分析。

首先,白银贬值是商品价格上涨的一个重要原因。1850年到1890年间,西方各主要国家实行了金本位,其中英国实行得最早,始于1816年,于是黄金成为了唯一能流通的贵金属,白银无法在西方流通。而当时中国的主要货币是银币,黄金不能在中国作为货币流通,于是西方国家通过贸易让白银大量流入中国。这是经济大背景使然,英国政府并不能也不可能从这点入手来解决通货膨胀的问题。

其次,由于当时中国尚背负对日的巨额赔款,其中利用物资还款的方法大量掠夺了农民的产品,从而导致市场上流通的农产品数量下降。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商业问题,而是由政治问题引发的商业危机。因此,纯粹的商业手段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但是,由于威海卫所处的租借地的尴尬地位,中国的大背景又是列强的瓜分狂潮,国家政治尚且不独立,谈何经济上的自主。于是在这个问题上,委员会避重就轻地略过,并没有提出针对性的政策,或者说是,英国并不想在这样一个小问题上和日本有过多的纠葛。

再次,威海卫地区的商品出口量上升及皇家海军餐厅的需求扩大也加剧了物资的匮乏,从而使物价进一步抬升。但是,与皇家海军餐厅的贸易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并不能为了降低物价而要求公司降低利润。如档案933中所言“一个公司如果除了供应居民之外没有一份供应皇家海军的完整的合同,那么公司的利润并不会很好。”于是只能从控制出口量入手来调控价格。这里所指的“出口”既包括将商品销售到其他地区,也包括将刘公岛上的商品运到岛外去销售,正如933档案中所指出的那样“似乎有一些因素阻碍了农民和其他商贩把商品带到岛上来销售;甚至连鱼类都要先拿到岛外销售,之后才偶尔带回到岛上,这样一些两岸的店主们才能得到东西来销售。而此时商品已经被经手两次——一次在岛外,一次在岛内。当然了,每一次经手价格都会被抬高一些。”对此,委员会得到这样的建议“若岛上有任何阻碍进口的法律或关税,应予以废除;更进一步的措施是在岛上中心地段选择一个地点供农民直接把商品销售给公众,并且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同时,在中国所有殖民地区的乡村中张贴告示,声明此类场所合理合法,所有农民、猎户、渔民都可在此免费设立自己的摊位。并且他们在集市中所选的摊位可永久保留。如果之后对这样的摊位需求大增,则可收取少量租金。”

这些建议在后来委员会写给殖民政府的信中都有所体现。

最后,税收不固定及美元汇率的浮动使市场秩序较混乱,相同商品的价格出现超出合理范围的差异。对此,委员会建议“发布公告声明芝罘的10文硬币将成为威海卫法定货币。这类硬币的流通有可能减少对小额现金的需求并致其贬值。”

由此可知,英租威海卫时期威海卫的商业状况主要有殖民政府宏观上的调控来维持稳定的状况。(然而以上的分析只能说明政府在商业活动中充当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对于微观上的商业冲突的解决机制我尚不了解,而这恰恰是我们研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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