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立法防治尾气污染

2014-08-15 00:53
共产党员(辽宁) 2014年1期
关键词:保有量尾气人民政府

从2013年12月1日起,《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加大了对机动车污染的监管力度,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其中第八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合理控制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保有量”。这无疑为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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