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与科学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

2014-08-15 00:45秦正为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公有制经济体制特色

秦正为

建立强大的物质基础和物质保障,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条件和基本原则,也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途径和基本保证。新中国建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从而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道路。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道路和历史演进

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是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而最终确立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的经济制度,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在产品分配上是实行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不能在资本主义的旧制度内部发育成长的,而必须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才能建立起来。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新中国建立后实行的经济形态,《共同纲领》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在于其主要成分有五种,即: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人民经济”,在于这些经济成分的社会主义主导性和人民性。其中,国营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合作社经济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领导和引导作用。党对于五种经济发展的指导方针是:“必须以发展国营经济为主体。普遍建立合作社经济,并使合作社经济与国营经济密切地结合起来。扶助独立的小生产者并使之逐渐地向合作社方向发展。组织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在有利于新民主主义的国计民生的范围以内,容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而对于带有垄断性质的经济,则逐步地收归国家经营,或在国家监督之下采用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经营。对于一切投机操纵及有害国计民生的经营,则用法律禁止之。这就是说,在可能的条件下,逐步地增加国民经济中的社会主义成分,加强国民经济的计划性,以便逐步地稳当地过渡到社会主义。”在此方针指导下,新中国首先没收了四大家族官僚资本、帝国主义在华企业,建立起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到1949年底,在全国大型工业的总产值中,国营经济占41.3%,拥有全国发电量的58%,原煤产量的68%,生铁产量的92%,钢产量的99%,棉纱产量的53%。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农民、手工业者的个体私有经济基本转变为集体所有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资本家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基本转变为全民所有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这样,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已经居于绝对统治的地位。1956年同1952年相比,在国民收入结构上,公有制经济比重上升到92.9%;在工业总产值中,社会主义工业比重上升到67.5%;在商品零售额上,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比重上升到68.3%。由于公私合营把对企业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资本家基本上都转化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得到全面落实。在此过程中,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逐渐确立。随着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国民经济调节机制也在由国家计划控制与指导下的广泛的市场调节,通过统购统销等方式逐步向单一的指令性计划管理过渡。改革开放前30年,尽管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框架基本还属于“苏联模式”,但其探索发展道路却也已经显露出“中国特点”,如社会主义改造中的“和平赎买”与循序渐进、经济成分多样性与单一公有制的关系、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农轻重综合平衡稳步发展等等。尽管这种探索出现了许多失误,但也形成了不少正确认识,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即使那些失误也成为以后改革的反面教员。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中国曾出现了两年的徘徊状态。在邓小平的领导和推动下,经过“真理标准大讨论”,改革开放迅速提上日程。1978年12月,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在农村展开,以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农民率先实行包产到户为标志,在整个农村掀起了农村体制改革的浪潮,即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3年底,全国包产到户的覆盖面达到95%。1984年,经济体制改革扩展到城市,城市里的工商企业开始扩大企业自主权。在此期间和此后,中国民营经济也同步发展,从1980年12月浙江温州出现全国第一个工商个体户开始,乡镇企业蓬勃兴起。1984年,飞乐音响成为全国首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公司,我国股份制改革试点正式开始。1987年9月,我国首家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在深圳成立。1990年至1991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初步形成。在经济体制上,1979年12月26日,邓小平指出:“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将其概括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不是“计划经济”,而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提出,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又一次重大突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关于“计划”与“市场”的争论也渐趋激烈。1992年春,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这一精辟论断,破除了把“计划”与“市场”视为社会基本经济制度范畴的传统认识,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入发展指明了方向。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明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描绘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也标志着我国改革进入全局性整体推进的新阶段。1993年3月,“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被写进宪法。至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初步形成。与此同时,国家连续出台了有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金融体制改革以及医疗住房改革,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7年,进一步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2002年10月,中共十六大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先后完成了股份制改造。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同时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非国有经济的比重从改革开放之初(1980年)的18.1%提高到2006年的59.3%。至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定型。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和包容性增长的崭新理念。可持续发展,最先是在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研讨会上正式讨论提出的。1992年6月,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等文件。随后,中国政府编制了《中国21世纪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白皮书》,首次把可持续发展战略纳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1997年的中共十五大把可持续发展战略确定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的战略。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在此基础上,2003年7月28日,胡锦涛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2007年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义,就是要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坚持统筹兼顾,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是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它的提出进一步推动了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和战略。可持续发展与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与实践,实现了从“以物为本”的单纯“经济增长”到“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转变,是发展理念的重大突破,因而也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在此指导下,中国开始接受并倡导“包容性增长”。“包容性增长”,最早是2007年由亚洲开发银行提出的。中国较早响应和接受了这一科学理念,胡锦涛在2009年11月15日亚太经合组织第17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首次提出“统筹兼顾,倡导包容性增长”,2010年9月16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上发表题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再次强调,博鳌亚洲论坛2011年年会以“包容性发展:共同议程与全新挑战”为主题,这些都显示中国政府要将其纳入发展战略规划。胡锦涛强调:“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包容性增长,实际上就是要对内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和因素、扩大内需、增强出口,实现和谐增长、科学增长,对外促进合作、扩大交流、增强互助,实现和平发展、合作共赢。这实际上是与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和谐世界是一脉相承、彼此呼应的,是中国发展理念的进一步拓展和丰富。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经验与教训启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探索过程,因而既有经验也有教训,并给我们许多思考和启发。

第一,必须坚持从实际时代出发,既不能闭关锁国,也不能照搬照抄。任何有利于国家发展的经济制度,都是适合本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的经济制度,不管这种经济制度是自然形成、内生的,还是学习借鉴、外来的,否则即使再好的经济制度也会成为发展的障碍。中国的自然经济曾经使中国成为四大文明古国、汉唐大帝国,但是步入近代却落伍了。资本主义是近代的先进生产力,曾经使西方超越东方,但历史证明却不适合中国的发展。苏联模式曾经代表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并使苏联迅速成为欧洲第一、世界第二的强国,但最终也导致了苏东剧变。中国曾经提出了“以苏为鉴”,但由于没有突破旧的框框导致了“文化大革命”。对此,邓小平曾明确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为什么说我们是独立自主的?就是因为我们坚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由此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打破了过去完全或很大程度上的闭关锁国,开始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也改变了过去基本或很大程度上的照搬照抄,开始注意坚持独立自主和走自己的道路。正因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其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被人称为“中国模式”、“北京共识”,从而将其与“苏联模式”、“华盛顿共识”区别开来。尽管如此,但中国领导人并不认同“中国模式”的成立和成熟,更不认为其可以复制和移植。因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看来,惟一的真理就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第二,必须坚持从初级阶段出发,既不能激进超越,也不能保守倒退。在当代中国,最大的国情就是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特征,就是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低下,人民的生活水平还有待于提高。但是,这一基本道理的得出却是极其不易的。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三大改造的完成,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正式建立。在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刚刚开始,毛泽东就提出了“以苏为鉴”,中共八大也确立了“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发展方针,并制定了“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但是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发展很快偏向于“多快”而忽略了“好省”,导致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甚至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文革”后,又出现了“洋冒进”。改革开放后,在经济迅速发展的环境下,也存在类似的声音,即中国要“一步到位”、完全推行“私有化”、“西化”、“民主社会主义化”等等。这些都是超越阶段的表现,当然都是错误的。但是,与此相对应,长期以来一直还存在一些相反的声音。如中国要“补课”, 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课,补资本主义的课,补新民主主义的课,实际上就是否定中国的社会主义;如中国不能“变色”,不能允许私有制,不能走向资本主义,不能融入经济全球化,实际上是否定改革开放。这些都是保守倒退的表现,是要倒退到过去的老路上去,当然也是错误的。实际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不反对高速度,也不反对“补课”。邓小平鼓励快速发展,实际上也是在力求“补课”的,只不过是补生产力的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是在反“左”防右的斗争中,才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的。

第三,必须坚持从科学发展出发,既不能搞单一制,也不能搞四不像。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力水平就应该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应该有什么样的经济制度和体制。中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中国只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这一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只能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说明不能搞单一的公有制,也不能搞单一的私有制。因为,单一的公有制只能是超越阶段,造成生产力的破坏,这已经为历史的代价所证明。而单一的私有制只能是否定和背离社会主义,造成社会的倒退,这也是历史所不允许的。邓小平曾经指出:“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邓小平反复强调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一方面是针对过去那种认为社会主义只能是单一公有制经济的传统观念,另一方面也是针对有些人认为中国应当搞私有制。他指出,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反对单一公有制或单一私有制的同时,还要反对所谓的“四不像”论调。所谓的“四不像”论调,就是主张既然是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那么什么经济都可以发展;在此背景下,随着多种经济的共同发展,公有制的比重有可能会自然逐渐减少,等等。这自然是错误的,因为“公有制为主体”是基本前提和根本原则,绝对不能动摇,否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就失去了“社会主义”性质;以此为指导,多种经济必须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经济,并不是什么样的经济都会得到发展,否则就会损害中国的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

第四,必须坚持从国家利益出发,既不能依赖外国,也不能与民争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最大特点,就是其“独立自主”性和“国强民富”性。这是中国发展的根本原则,也是经验教训的历史总结。近代中国,落后挨打,沦为西方国家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和附庸,关键是失去了独立自主性。新中国成立后较长一段时间内,也受到苏联的限制,国家利益受到损害。正因如此,中国领导人向来将独立自主视为一切对外活动的根本出发点。中国的对外开放坚持了独立自主,但也存在资金、技术、资源等方面的对外依赖性,对此必须逐渐加以纠正,以最大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同时,近代中国乃至建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也还存在“政府利益”与“群众利益”对立的局面,即使在改革开放30年之际又出现了“国强”与“民富”的议论。实际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直在践行既“国强”又“民富”的基本理念。改革开放首先是农民的创造,自然是农民首先受益。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思想,一直是改革开放的追求目标。此后的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包容性增长,都是“以人为本”,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人民”,实现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根据历史的经验,“国强”未必“民富”,“民富”也未必“国强”。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国强”与“民富”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而这正是中国的最高国家利益。

[1]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2]胡绳.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

[3]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4]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5]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6]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 [Z].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7]胡锦涛.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N].人民日报,2010-09-17.

[8]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猜你喜欢
公有制经济体制特色
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经济稳健发展
特色种植促增收
探索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光辉历程
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实证分析
特色睡床满足孩子们的童年梦
从劳动主义的角度对当代中国经济问题的思考
2015年经济体制改革八大重点
刍论社会主义公有制
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思考
2009年热门特色风味小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