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共产国际远东局组建始末

2014-08-15 00:53姜建中
关键词:书记处共产国际莫斯科

姜建中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与历史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共产国际成立后,为就近指导中国的革命,1926年至1934年期间曾间断性地在上海设立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笔者于2001年发表《共产国际驻上海远东局组建始末》一文时,对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共产国际、联共 (布)在中国再次组建远东局的具体情况还不很清楚。随着苏联秘密档案资料的陆续译成中文出版,使此问题的研究成为可能。大革命时期,共产国际于1926年6月至1927年4月在上海组建了以维经斯基为主席的共产国际远东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共产国际于1929年3月至1931年8月再次组建了先后以雷利斯基和米夫为书记的共产国际驻上海远东局;1932年9月至1934年10月,以埃韦特为书记的共产国际远东局又有一个从重新恢复在上海工作到完成在华使命的阶段。国内外专题研究远东局的文章很少,本文根据解密档案资料《联共 (布)、共产国际与中国苏维埃运动(1927-1931)》和《联共 (布)、共产国际与中国苏维埃运动 (1931-1937)》,对远东局再次组建始末进行全面考证,为全面研究远东局,进一步研究远东局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奠定了基础。同时,对深入研究联共 (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的关系,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酝酿组建远东局

大革命失败后,联共 (布)、共产国际陆续召回罗易、鲍罗廷、罗米纳兹和牛曼等驻华代表,至1928年春联共 (布)中央又决定在中共六大后向中国派遣代表。联共 (布)中央政治局于1928年3月22日召开会议,做出向中国派遣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代表的决定:“有必要确定一位共产国际驻华代表,以便使该同志能够参加即将召开的 [党]代表大会 (指中共六大——引者),此后到中国工作。责成布哈林同志和中央书记处确定合适人选。”[1](P382)在中共六大期间,共产国际领导人对中国革命领导方式的弊端高度重视,决定吸取以往的教训。这样,共产国际暂时改变了对中国革命的指导方式,不再选派代表到中国,而是改由中共在共产国际设立常驻代表团,通过代表团指导中国革命。在1928年3月联共 (布)中央政治局会议之后的一年时间里即1928年4月至1929年3月期间,共产国际没有往中国派驻正式代表,当时在华的是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国际联络部驻上海的代表阿尔布列赫特和太平洋工会书记处书记兼红色工会国际代表乔治·哈迪。

然而,共产国际在做出改变对中国革命指导方式的决定后不久,1928年9月,共产国际东方书记处领导层重新研究了共产国际驻中国代表问题,并就此事请示莫洛托夫等领导人。1928年9月4日,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给莫洛托夫、布哈林和皮亚特尼茨基的信中,库丘莫夫写道:“我认为,再次提出挑选和紧急向中国派遣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代表的问题是适时的……即使在让瞿秋白和张国焘同志作为中共代表留在莫斯科的情况下,共产国际显然也无法保证对党的领导……由于中国党明显缺乏有威信的领导,在中共内部会出现一些内部困难……如果没有共产国际的不断帮助,恐怕他们未必能完成党的任务。”[2](P21-22)这是在中共六大后还不到两个月,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又重新考虑在上海派驻华代表并组建远东局,以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的指导。

1928年12月10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远东部库丘莫夫在给斯大林、莫洛托夫、布哈林和皮亚特尼茨基的信中写道:“绝对有必要尽快派一名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有威信的代表,长期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一起工作,不采取这个措施就无法从政治上和组织上使中央委员会和党团结一致,尖锐的党内冲突就必然会迅速扩大,这会损害党的健康发展和削弱党在争取群众斗争中的阵地。”接着,提出了可供选择的派到中国的人选。最后,在信中又明确提出再次组建远东局的建议,“鉴于即将举行日共代表会议和决定朝鲜方面的问题,远东部建议成立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以便指导中国、朝鲜、日本、菲律宾和印度支那共产党的工作并同它们进行联系”[2](P50)。

1929年2月27日,皮亚特尼茨基给托夫斯图哈 (联共中央书记助理)的信中谈到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驻华代表已经委派。信中这样写道:“政治局监察机关有人问我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驻华代表事。现在我可以告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代表已经委派。”[2](P82)根据档案资料可知,从大革命后期远东局解散到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远东局的再次组建经过了较长的酝酿过程。

二、远东局正式组建

1929年初,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领导向联共 (布)领导机构汇报了已选定的共产国际代表人选。共产国际再次组建远东局的建议及选定的代表人选,获得了联共 (布)领导机构同意。远东局“包括共产国际驻中共中央委员会代表 (代表团),以及红色工会国际和青年共产国际代表。远东局在与中国共产党、中国工会和中国共青团保持联系的同时,也关注朝鲜、日本、印度支那和菲律宾共产党的工作问题”[3]。

1929年3月,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驻上海远东局开始工作。当时其成员有:“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驻中共代表 (代表团)雷利斯基 (领导人)和埃斯勒、红色工会国际代表兼红色工会国际太平洋书记处书记乔治·哈迪和青年共产国际代表马西。”[3]根据档案记载,马西可能是1929年10月25日离开上海回莫斯科,回到莫斯科后,在1929年11月14日召开的共产国际东方书记处会议上做了报告。1929年年末,代替马西参加远东局的是青年共产国际代表别斯帕洛夫。据档案记载,别斯帕洛夫参加远东局最早的一次会议是,1929年12月10日在上海召开的远东局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联席会议。

远东局作为共产国际派驻中国的机构,它在中国的活动从一开始就局限于一些固定的框架内,基于组织纪律它没有独立性。莫斯科发往中国的指示又要求它必须执行,但不能保证远东局在指导中共的过程中能完全与莫斯科一致。这样,共产国际领导层就采取更换远东局人员的方式,试图达到其方针政策的真正贯彻。尤其是远东局在华工作期间,它与中共中央政治局之间产生了分歧。针对远东局与中共中央政治局之间存在着分歧,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决定:“有必要采取措施改进远东局的工作,尤其是加强其工作人员的构成。”[4](P234)

按照共产国际的指示,1930年6月,红色工会国际代表兼红色工会国际太平洋书记处书记乔治·哈迪回苏联,红色工会国际的另一位代表斯托雅尔代替他成为远东局成员。1930年7月29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会议于莫斯科举行。会议听取了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地区书记处关于远东局组成人员的建议,并决定:“任命米 [夫]同志为远东局书记和成员,[雷]利斯基、罗 [伯特斯](即埃斯勒——引者)、斯托 [利亚尔](即斯托雅尔——引者)、别 [斯帕洛夫]和米林 (盖利斯)同志为远东局成员。”[4](P231-232)盖利斯同时兼任驻中共中央苏联军事顾问团团长。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批准的远东局新班子在华工作的时间,据档案记载了解到:米夫,从1930年10月至1931年4月在中国;雷利斯基,1930年3月曾去莫斯科同年8月返回上海,在此期间远东局的工作由埃斯勒主持,雷利斯基于8月返回中国后一直工作到1931年8月;埃斯勒,1931年1月返回莫斯科;斯托雅尔,在中国工作到1931年6月;别斯帕洛夫,在上海工作到1931年春;盖利斯,在中国工作到1931年四五月份。

以雷利斯基为书记的共产国际驻上海远东局在华工作期间,中共中央出现了李立三“左”倾冒险错误,在远东局实际推动和具体指导下中共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它对李立三“左”倾冒险错误的纠正起到了重要作用;以米夫为书记的共产国际驻上海远东局在华工作期间,在远东局积极推动下召开了中共六届四中全会,改组中央领导机构、推选所谓忠于莫斯科的王明等人进入中央领导层,使“左”倾教条主义错误统治了中央领导机关,它给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事业带来了消极影响和严重危害。

三、远东局在华工作的停止

远东局在华工作到1931年初,共产国际从中国的国内形势和革命任务出发,认为远东局应发挥更大作用。1931年1月17日,马季亚尔(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副主任)于莫斯科给远东局的信中写道:“你们收到了政治委员会的电报。这里心情是这样的:认为远东局不应解散……经验表明,没有你方领导的主动干预,事情就办不成。现在中共领导改善了,但任务也变得越来越多了。”[5](P32-33)从这封信中可以了解到,共产国际决定不解散远东局,是基于远东局对中国革命的重要性。

时至1931年3月30日,远东局又根据中国的实际形势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发电报。在电报中远东局提出新的建议和要求:“你们关于要更谨慎地安排工作的建议不能保证盖利斯 (军事工作人员)和米夫 (前东方书记处副主任)不被逮捕。我们面临出现新的叛徒的危险。盖利斯和米夫继续逗留是非常危险的。请允许让他们动身,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动身日期不应晚于4月20日。如若你们同意他们动身,请注意,这里只剩下远东局两名成员了。必须赶紧派来接替者。”[5](P210)远东局地处中国上海,它了解中国当时白色恐怖的形势,因而向莫斯科请示调回主要负责人。同时,也提出远东局目前人员极少,要派来新的代表以加强远东局的建议和要求。在收到远东局的电报后,1931年4月5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听取了远东局的组成问题。会议决定,“不反对远东局两名同志返回。关于远东局组成问题在下次会议上审议”[5](P223)。

1931年5月17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召开会议,继续研究远东局的问题。会议决定:“不反对安德烈 (即罗特施泰因——引者)同志作为青年共产国际驻远东局的代表……关于派赖扬同志由远东局任用的问题推迟到下次会议审议。”[5](P312)在决定派新的驻华代表安德烈之后仅一周时间,1931年5月23日,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会议上,又继续研究远东局的组成问题。就远东局的组成,会议认为“派米尔顿 (档案资料的注释中标明:可能是赖扬同志——引者)同志作为远东局成员是必要的。责成皮亚特尼茨基和米夫同志讨论并决定,立即召回奥斯藤(即雷利斯基——引者)同志的问题”[5](P314)。对于政治委员会5月份这两次会议所确定的两名远东局成员1931年是否真正来华,档案资料没有明确记载。笔者认为,他们当时没有来华工作。究其原因,可推测为:一是1931年上半年上海处于白色恐怖之中,形势更加严峻,远东局多数成员已相继返回莫斯科;二是中共中央机关很多领导和工作人员相继转移到苏区;三是顾顺章、向忠发先后被捕叛变,国际联络部代表鲁德尼克被捕。至于1933年10月共产国际派到上海的远东局成员赖安是不是这两个代表之一的米尔顿 (赖扬),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1931年6月12日,盖利斯于莫斯科给联共(布)中央政治局的信中写道:“现在,由于受到挑拨,被迫召回许多远东局成员,远东局大大削弱了,不能保证对中共的正确领导。”[5](P335)从盖利斯回到莫斯科后所提出的建议看,他了解远东局处境和人员情况。他认为有必要加强对中共的领导,并建议派适宜的同志。然而,当时中国在白色恐怖加强的情况之下,远东局的工作于1931年上半年陷于瘫痪状态。远东局成员大多为欧洲人,没有“纯正”的证件,经常成为警察监视的对象。1931年春,在远东局坚决要求下,上海的中共各机构的多数工作人员被迫派往苏区。随着1931年4月到6月中共特科负责人顾顺章、总书记向忠发先后被捕叛变,其他中共领导也被迫向苏区转移。在这种情况下,米夫、盖利斯、斯托雅尔、别斯帕洛夫等远东局领导人和成员在此前后也是被迫返回莫斯科的。国际联络部代表鲁德尼克又于1931年6月15日在上海被捕,远东局1931年夏就停止了工作。远东局中最后返回苏联的是它的前任领导雷利斯基,返回时间是1931年8月。至此,远东局事实上不复存在。

四、远东局在华工作的恢复和使命的完成

随着远东局成员相继返回莫斯科,远东局在华的工作实际上就停止了。从远东局在华工作的停止到1932年夏,只有青年共产国际代表茨维伊奇一人在上海。1932年春,新的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国际联络部驻华代表格伯特来到上海,恢复了国际联络部的机构。虽然格伯特没有参加远东局,但是他作为国际联络部驻华代表事实上架起了中共中央、中共上海中央局 (1933年以后成立的中共中央派出机构)、远东局及莫斯科四者之间联系的桥梁,莫斯科、远东局与中共领导之间的电报往来主要是通过国际联络部的无线电台进行的。

通过对解密档案资料的解读和梳理,我们能够捋清1932年9月至1934年10月共产国际在华恢复远东局机构、人员组成及其工作情况,远东局组成人员主要有埃韦特、克拉克、布劳恩、施特恩、赖安和贝克,他们是来自美、德两国的共产党员。

1932年2月14日,红色工会国际中央理事会执行局共产党党团局委员会会议决定,“派克拉克同志赴上海担任[红色工会国际]太平洋书记处的领导人”[6](P118)。1932年8月,红色工会国际代表美国共产党员乔治·克拉克来到上海,后来成为远东局成员。克拉克来华四个多月后,国际联络部代表格伯特就于12月给皮亚特尼茨基写信要求召回他。信中写道:“由于不断逮捕和领导人叛变,形成了令人压抑的局面……茨维伊奇和克拉克应该召回,因为他们既会给我们也会给党造成危害。我认为,绝对需要只派有经验的、认真严肃的和小心谨慎的同志到这里来。”[6](P289-290)这样,克拉克在1933年2月离开上海。

直到1931年12月27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才根据博古负责的中共临时中央关于派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代表团来华的请求,做出决定:“责成库西宁、皮亚特尼茨基和米夫同志物色一位外国同志去中国。”[6](P83)两个月后即1932年3月4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听取并通过了“皮亚特尼茨基和库西宁关于向中国派遣埃韦特通知的建议”[6](P133),德国共产党员、共产国际东方书记处副主任埃韦特成为共产国际驻华代表、远东局书记。根据档案可知,埃韦特到上海并恢复远东局工作的时间是在1932年9月20日之前。1932年9月20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给业已到任的共产国际代表埃韦特的电报提出:“请通过[中共]中央了解一下最近几个月来我们的指示。要特别注意工会工作。请告知您的印象和您的工作计划。请经常通报新的重要消息。”[6](P204)1932 年 11 月 29 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给中共苏区中央局第一号军事指令,从档案资料可知,这是远东局在上海恢复工作后第一次以远东局名义给苏区的军事指令。远东局要求:“请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向我们提供有关我方部队和地方部队的准确信息。只有这样,你们才能指望得到具体的指示。”这个给中共苏区中央局的指示,表明远东局在华工作恢复后开始进入正常化。

埃韦特来华后,远东局其他成员陆续来到上海。共产国际派埃韦特为驻华代表,但仍缺军事人员。1932年11月,德国共产党员奥托·布劳恩 (李德)被苏联红军参谋部第四局和共产国际派到远东局工作,他成为中共中央军事顾问。早在奥托·布劳恩来华前,中共中央就于1932年6月20日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发电报,提出:“请你们派一名军事专家来帮助 [中共]中央。”[6](P177)李德来华恰好解决了中共中央所需的军事人员。他的任务是整理中国苏区的军事报告,供联共 (布)、共产国际高层决策参考,并协助埃韦特指导苏区的军事行动。1933年10月,李德去中央苏区是经过埃韦特提议后共产国际批准的。1933年4月,美国共产党员曼弗雷德·施特恩到上海,成为中共中央军事总顾问,加入远东局。1933年10月,根据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建议美国共产党员赖安到中国,帮助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共上海局组织工会和反帝工作。1933年年底至1934年年初,埃韦特、施特恩和赖安成为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的核心成员。

1933年12月27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采纳了红色工会国际的建议:“派贝克同志 (美国)到上海从事工会工作。”[6](P656)实际上,贝克来华是接替原克拉克在远东局的工作。据贝克于1935年5月9日在莫斯科所写的《关于上海工作的报告》可知,他于1934年5月到达上海,报告写道:“1934年4月1日我离开纽约,带着指示前往上海,要在共产国际代表 (指埃韦特——笔者)的领导下做红色工会国际系统的工作。我于1934年5月2日到达上海。”[7](P408)1935年2月26日,他接到了共产国际关于让他离开中国的指示。1935年4月,他离开上海返回莫斯科。

1932年9月远东局在上海恢复工作以后,主要是为中国革命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向共产国际发回大量涉及中国形势和国共两党及军队状况的电报和书信 (在解密档案所收录的文件中,仅埃韦特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书记皮亚特尼茨基的电报、书信和报告就有30多件);二是给中央苏区、红四方面军等发去它所搜集的秘密军事情报和指示 (在解密档案所收录的文件中,远东局给中央苏区的电报就有15件);三是对中共六届五中全会给予指导;四是对福建事变提出建议;五是对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大力支持。远东局在上海恢复工作的两年时间里,一方面共产国际及驻华远东局给予中国共产党很大指导和帮助,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另一方面由于它脱离中国实际,给中国革命造成了严重损失。

施特恩来华后,远东局书记埃韦特和他之间因工作原因产生了矛盾和分歧。1933年12月22日,格伯特在给皮亚特尼茨基的信中就谈到埃韦特和施特恩之间的关系:“尽管我不想干预我职权范围以外的事,但我认为自己有责任提请您注意施特恩和埃韦特之间的关系,最近他们之间的关系经常变得很紧张……和解是不可能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把军事问题同政治问题分开。”[6](P646)1934年3月,施特恩被召回莫斯科,在共产国际东方书记处负责军事工作。1934年7月,埃韦特又因在《中国论坛》编辑艾萨克斯问题上受到上海中央局和远东局内部的批评和指责,加之他所处上海的白色恐怖环境、远东局有遭破坏的危险,共产国际执委会于7月决定将他召回,他于8月初到达莫斯科。同年10月,上海中央局书记盛忠亮被捕叛变,因盛忠亮同赖安和格伯特熟悉,赖安、格伯特也返回苏联。至此,远东局实际上结束了在中国的工作,它也完成了联共 (布)、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赋予的历史使命。1935年共产国际七大后,共产国际、联共 (布)再没有专门设立领导中国革命的组织机构,也没有再向中国派常驻代表。

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为指导中国、朝鲜、日本等国共产党的工作,共产国际在大革命之后的艰难岁月里再次组建了驻上海远东局。从它在上海工作的轨迹看,经历了1929-1931年和1932-1934年两个阶段,虽然仅有四年半的时间,但是它给予中国共产党指导和帮助,为中国革命做出了特定的贡献。它贯彻共产国际路线,也直接影响了中共领导层的组成,使中共领导产生了“左”倾错误,给中国革命造成严重损失。随着苏区的丧失、中国苏维埃运动的失败,红军被迫长征,加之共产国际与中共之间电讯的中断,共产国际对中共的影响力日益减弱。从此,中国共产党日益独立自主地担当起领导中国革命的重任,以毛泽东为代表中国共产党人结合国情所制定的正确路线得以贯彻。

[1]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7卷[C]//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苏维埃运动(1927-1931).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2]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8卷[C]//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苏维埃运动(1927-1931).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3][苏]格里戈里耶夫著,范晓春译.共产国际远东局在中国的活动[J].中共党史研究,1999(2).

[4]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C]//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苏维埃运动(1927-1931).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5]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0卷[C]//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苏维埃运动(1927-1931).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6]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3卷[C]//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苏维埃运动(1931-1937).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

[7]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4卷[C]//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苏维埃运动(1931-1937).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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