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水北上

2014-08-28 03:16
民生周刊 2014年17期
关键词:通水干渠省市

2006年12月,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原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划定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四省市人民政府在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并发布实施。

如今8年过去了,目前四省市仅有天津、河南出台实施总干渠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河北、北京目前尚未出台该方案。

对此,《民生周刊》记者走访了河南、河北两省,了解河南省保护区划定方案出台后的实施情况以及河北省尚未出台的背后原因。

走訪情况表明,总干渠水源保护工作难以落实,一方面是已经出台方案的河南省,因为国家没有出台相关的拆迁补偿政策,保护区内原有的涉污企业关停拆除工作进行得异常艰难;另一方面是保护区划定方案尚未出台的河北省,有关负责人却告诉《民生周刊》记者“保护区不是划定得越早越好”,即使现在方案还未出台,“对水质没有什么不利影响”。

在受水地百姓热切期盼通水的时候,总干渠两侧保护区似乎还未做好通水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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