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秦道家天命观的特点

2014-09-01 15:37张海英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列子天命庄子

摘要:先秦道家基本上都相信天命的存在,并且认为天命具有强大的权威,命不但决定人的穷达贵贱,也决定人的寿夭生死,列子和《黄帝四经》更认为天下的万事万物都是由天命决定的。天命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天命是早就注定的,人力所无可改变,人的一生都无法逃离天命的安排,但如果具体到个人,则一个人的命好命坏又完全是一种偶然性。道家认为命是神秘的,不可预知也无法言说,而且“命”和“时”缺一不可,而当道家的命论和“时”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就更加具有了一种消极悲观的意味。

关键词:先秦道家;列子;庄子;文子;天命

作者简介:张海英,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博士后,湖南大学期刊社副编审,哲学博士(四川 成都 610064)

“天命”是先秦哲学研究中一个很重要的范畴。研究者对儒墨甚至法家的天命思想都研究得比较充分,但对先秦道家的天命思想却向来少有探讨。零星的成果有:罗安宪分析了道家对天命所持的一种自然的无可奈何的态度,①张海英、张松辉探讨了老子的天命鬼神思想。②究其原因,主要是不少研究者认为道家是不相信天命的,道家所说的天是自然义的天,并不包括天的神性义。但事实上道家是承认天命、相信天命的,笔者曾撰文仔细证明过这一点。③在这篇文章中,笔者拟探讨先秦道家天命思想的特点。本文认为,在道家看来,天命具有强大的权威,具有极大的偶然性和不可知性,而当道家的命论和“时”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就具有了一种消极悲观的意味。

一、天命具有强大的权威

先秦道家基本上都相信天命的存在,并且认为天命具有强大的权威。老子说:“天网恢恢,疏而不失。”④认为冥冥之中有张广大无边、疏而不漏的网,善恶必报。这张代表了天意的天网,是令人敬畏的。但老子所言之天,却并不令人恐惧,因为其行为方式遵循着某种规则,所谓“天道无亲,常与善人”⑤,赏善罚恶,丝毫不爽。老子的这种思想是西周时期典型的天命神学思想,也是对三代以来天命思想的继承。如《尚书》云:“皇天无亲,惟德是辅。”⑥“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⑦不过在道家大多数人物看来,天命虽具有极大的权威,但其行为方式却并不一定遵循赏善罚恶的原则,列子是持这一思想的典型代表。

列子是个命定论者,在他看来,人的寿夭、穷达、贵贱、贫富都是命中注定的,万物皆有命,万事皆由命,命能制人穷达贵贱,寿夭生死,而人力无所施。

首先,列子认为一个人的穷达贵贱完全是命中注定,人力不能起任何作用。《力命》中,北宫子和西门子两人世族、年貌、言行相差无几,北宫子造事而穷,西门子造事而达。列子借东郭先生之口指出北宫子和西门子二人穷达不同,非关人力、非关智愚,皆是天命如此,并且命好命坏没有任何自身德行方面的原因,一个人的品德不再影响到一个人的命,命让谁穷、让谁达纯粹是偶然的、随意的,没有任何标准和根据。

在肯定了命对人的穷达贵贱的巨大控制作用时,列子便完全否定了人力在天命面前的任何主观能动性。譬如在谈到管仲和鲍叔牙善交、齐桓公善用人时,列子就认为,召忽之死,鲍叔举贤,小白用贤,这些表面上看来是人力的事,其实都与人力无关,而是由背后的天命所决定的。如张湛注云:“此冥中自相驱使,非人力所制也。”⑧管仲与鲍叔交好,自称“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也”⑨,却在向齐桓公推荐国相时否定了鲍叔而荐举了隰朋,列子也否定了其中人力的作用,认为鲍叔没有相位,是鲍叔的命决定的。

命不但决定人的穷达贵贱,命也能决定人的寿夭生死。列子说:“生非贵之所能存,身非爱之所能厚;生亦非贱之所能夭,身亦非轻之所能薄。故贵之或不生,贱之或不死;爱之或不厚,轻之或不薄。此似反也,非反也;此自生自死,自厚自薄。”⑩人的寿夭生死与人力无关,或生或死,或厚或薄,都是命中如此。

不但生死是由命,在列子看来,那些该生而不能生、该死却不能死的种种情况,也是受天命所制的。《列子·力命》说:

可以生而生,天福也;可以死而死,天福也。可以生而不生,天罚也;可以死而不死,天罚也。可以生,可以死,得生得死有矣;不可以生,不可以死,或死或生,有矣。然而生生死死,非物非我,皆命也。智之所无奈何。11

表面看来,求生得生,好像是由于仁德与智力,求死得死,也好像是多行不义必自毙,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12,是个人行为所引起的一种必然结果。但列子认为求生能得生、求死能得死实际上都不是因为人力,而是天命注定如此。如果不是天命如此,一个人根本得不到求死就能死的好福气,因为还有很多求死都不能死的人。卢重玄举了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汉高祖死后,戚姬被吕后百般折磨,“断戚夫人手足,去眼,耳,饮瘖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13,当此之时,生不如死,却求死而不能,这便是“天罚”,而这种求死不得的境遇,也是一种天命,是天对她的处罚。

因此,在列子眼里的天命就具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威,在天命的笼罩下,大如天地、贤如圣智、神如鬼神,都不能发挥任何作用,所谓“窈然无际,天道自会;漠然无分,天道自运。天地不能犯,圣智不能干,鬼魅不能欺”14,人只能匍匐在天命的脚下,任其肆其淫威。列子此处所言的命,和西周时期的“天命”虽有名称上的相异,然性质却很相似,并且西周时期的天命,是一个具体的有意志的天神,人们可以通过献祭和祈祷,求得他的欢心,尚有些微可以发挥人力的地方,而此处的命,却更加抽象,而所管理的范围,又似乎更加无所不至。因其抽象,因其无所不至,人便失去了通过祈祷和献祭而改变神意、求得神的眷顾的机会,因而在命的面前,人便更加束手无策,只能一切顺从,万事委之于命。

庄子也是一个命定论者,他认为人生的一切遭遇都是天命决定了的,“性不可易,命不可变,时不可止,道不可雍”15,人所能做的,就是通达情理,顺任自然,乐天安命。“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16,对于天命的强大力量,庄子是有深刻认同的,我们可以归纳出他有一个严密的三段论:

饥渴寒暑,穷桎不行,天地之行也,运物之泄也,言与之偕逝之谓也。为人臣者,不敢去之。执臣之道犹若是,而况乎所以待天乎?17

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其一,义也。子之爱亲,命也,不可解于心;臣之事君,义也,无适而非君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是之谓大戒。是以夫事其亲者,不择地而安之,孝之至也;夫事其君者,不择事而安之,忠之盛也。18

父母于子,东西南北,唯命之从。阴阳于人,不翅于父母,彼近吾死而我不听,我则悍矣。19

庄子认为,天下有两个最不能违背的法则:一是命,一是义。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是命中注定。子女对于父母的命令,不能违背。天地虽大,没有无君之国,所以人臣与君主的关系,叫做“义”,为臣者有忠于君主的义务,所以君命所指,也别无选择。但在庄子看来,无论是对父母还是对君主的顺从程度,都远远不能与对天、对阴阳的顺从相比。所谓“违亲之教,世或有焉;拒于阴阳,未之有也”20。阴阳,即造化,其实也是指天。庄子在这里,构造了一个很严密的三段论:父母之命,君主之命不可违→天命远远高于父母、君主之命→天命更加不可违。所以对天命,人们应该采取一种更加顺从的态度。

《黄帝四经》也认为天命具有强大的权威,天下的万事万物都是由天决定的,如果违逆天意,就会遭到天的惩罚。《经法·国次》说:

国失其次,则社稷大匡。夺而无予,国不遂亡。不尽天极,衰者复昌。诛禁不当,反受其央(殃)。禁伐当罪当亡,必虚(墟)其国,兼之而勿擅,是胃(谓)天功。天地无私,四时不息。天地立(位),圣人故载。过极失当,天将降央(殃)。人强朕(胜)天,慎辟(避)勿当。天反朕(胜)人,因与俱行。先屈后信(伸),必尽天极,而毋擅天功。21

天意决定着天下的万事万物,一个国家是否应该讨伐,这也是由天决定的,人只不过是替天行道。人如果违背天意,讨伐了不应当讨伐的国家,就会受到天的惩罚,所谓“诛禁不当,反受其央(殃)”,相反,如果该讨伐的不去讨伐,或者讨伐时没有达到(或者超过)天所要求的标准,也不行,亦即所谓“过极失当,天将降央(殃)”。总之是一切都要按天的意志行事,并且在顺应天道大功告成之后,不能擅自居功,要把一切成功归之于天。只有成功而不归功于己,才不会招来祸患。如下文所言:

故圣人之伐(也),兼人之国,隋(墮)其城郭,棼(焚)其钟鼓,布其资财,散其子女,列(裂)其地土,以封贤者,是胃(谓)天功。功成不废,后不奉(逢)央(殃)。22

征伐了别的国家之后,一定要把这功劳归之于天,只有这样才能免除天的惩罚,由此可见天命的强大力量和人在天命笼罩下的战战兢兢、小心翼翼。

儒家相信天命,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23但儒家也重力行,“知其不可而为之”24,“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25,最多也只是尽人事而知天命。墨子却是全然的“非命”,不承认人有什么先天注定的命。道家却大多承认天命的强大力量,并且认为人事不能影响天命,因而取一种顺天安命的态度。

二、天命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

道家所言的天命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天命是早就注定的,人力所无可改变,人的一生都无法逃离天命的安排。庄子说:“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其一,义也。”26所谓大戒,就是指最大的不可违背的法则,而排在最前面的就是命。“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27,人的生和死,也是早已由天命规定好了的,就像天有白天黑夜的变化一样,是一种规律,一种无法改变的必然。不但生死,其余人生的贫富穷达也都是注定了的:“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28

但如果具体到个人,则一个人的命好命坏又完全是一种偶然性,如申徒嘉所说:“游于羿之彀中,中央者,中地也;然而不中者,命也。”29身处乱世,人人自危,生活在人间世就像处在百发百中的神箭手羿的射程之内。碰上命好的几率是极低的,如《庄子·德充符》说:

受命于地,唯松柏独也正,在冬夏青青;受命于天,唯尧舜独也正,在万物之首。30

天地之间,阴阳之气氤氲,人和万物禀天地阴阳之气而生,可是谁能独禀其中的正气,却是极具偶然性。庄子于此,其实指出了事物和人的命运的偶然性。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推测出得到好运的概率是极低的:地育万物,花草树木,不计其数,可得其正气者只有松柏;天生众人,五湖四海,不可以亿万计,可得天气之正者,唯有尧舜。

刘笑敢曾说:“庄子不仅抹煞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而且抹煞了一切偶然。……必然统治一切,偶然没有立足之地。”31其实不然,庄子看到了事物的偶然性。庄子也认为一个人的命是受制于偶然性的。在《德充符》里,庄子借申徒嘉之口指出命就是一种无法言说、不可捉摸的偶然性,与品德无关,而人所能做的,就是对着人力无可奈何的命运安之若素,好像本来如此,自古如此,不要埋怨也不要欣喜。

不过庄子在思想上是一个消极者,他认为身处乱世,遭逢不幸是必然的,绝对的,而幸运通达不过是事之偶然。在《列御寇》中庄子讲了一个故事:

人有见宋王者,锡车十乘,以其十乘骄穉庄子。庄子曰:“河上有家贫恃纬萧而食者,其子没于渊,得千金之珠。其父谓其子曰:‘取石来锻之!夫千金之珠,必在九重之渊而骊龙颔下,子能得珠者,必遭其睡也。使骊龙而寤,子尚奚微之有哉!今宋国之深,非直九重之渊也;宋王之猛,非直骊龙也;子能得车者,必遭其睡也。使宋王而寤,子为齑粉夫!”32

庄子用这个寓言来讽刺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无耻小人。这个人去拜见宋王,得到了十辆车子的赏赐,沾沾自喜,到处炫耀。但庄子却认为这个人就像得到珠宝的贫家之子一样,只不过偶然碰上了好运气,其凶险却数倍于贫家子,倘若不是正遭宋王“睡觉”,恐怕要身为齑粉。小人不谙世情凶险,视概率极小的偶然为必然,使庄子不胜感慨。

列子也很重视偶然性。在列子看来,命好命坏已经没有了一定的标准,那命与偶然性的联姻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因此,列子认为命不受主观意志的影响和支配,也没有任何客观固定的根据和标准,是一种异己力量的盲目的运动,具有极大的偶然性。任继愈说:“《列子》一面驱除了神学目的论和唯意志论,另一方面又引进了不可知论和命定论。”33其实不可知论是就命而言的,是命具有不可知性,并非还有另外的一个什么不可知论。《列子·说符》记载:

虞氏者,梁之富人也,家充殷盛,钱帛无量,财货无訾。登高楼,临大路,设乐陈酒,击博楼上。侠客相随而行。楼上博者射,明琼张中,反两木翕鱼而笑。飞鸢适坠其腐鼠而中之。侠客相与言曰:“虞氏富乐之日久矣,而常有轻易人之志。吾不侵犯之,而乃辱我以腐鼠。此而不报,无以立慬于天下。请与若等戮力一志,率徒属必灭其家为等伦。”皆许诺。至期日之夜,聚众积兵以攻虞氏,大灭其家。34

梁国的富人虞氏因为猫头鹰没叨稳一只死老鼠而招致灭门之祸,这完全是一件极偶然、极凑巧的事,并无多大的必然性,如果要深层地追究起来,就只有命中注定可以解释了。

三、道家之命的不可知性

道家认为命是神秘的,不可预知也无法言说。《庄子·田子方》说:“知命不能规乎其前。”35《庄子·达生》也借一游于吕梁之水的丈夫说:“吾生于陵而安于陵,故也;长于水而安于水,性也;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36对于个体而言,命是与生俱来而个体又不知其为何如此的东西,是一种超越人的认知能力范围而神秘莫测的存在。正如孟子所言:“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37命是不可捉摸,无法把握的,因此庄子借仲尼之口说:“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日夜相代乎前,而知不能规乎其始者也。”38仕途的穷通,品性的贤愚,名声的毁誉,包括生死存亡,一切都是事物的变化,天命的流行,而即使最高的智慧都无法预测命运的发展。《应帝王》篇说“郑有神巫曰季咸,知人之死生存亡,祸福寿夭,期以岁月旬日,若神。郑人见之,皆弃而走”39,末后却让神巫为列子的老师壶子吓跑,使一切预知天命的谎言不攻自破,这也证实命是非人力可知的。

命不但不可知,命也不可解。很多人认为殷商时期的天帝是喜怒无常的,他的赏罚并无一定的标准,但到了西周时期,人们认为“天命靡常,惟德是辅”,天以一个人是否有德来行使他的赏罚,人只要秉德而行,就不会遭到天命的惩罚。但庄子所说的天命,虽然好像没有意志,但在它的行事无常、神秘莫测这一性质上似乎又退回到了殷商时期。庄子所言的天命已没有任何行事的标准,这主要表现在即使完全顺从天命也会遭到祸患和不测。“备物以将形,藏不虞以生心,敬中以达彼,若是而万恶至者,皆天也,而非人也。”40一切都已经服从天命了,可是仍然有“万恶至”,这虽然非关人力,但也说明天命的极其不可把握。《徐无鬼》中子綦的儿子梱就是典型的例子:子綦与他的儿子邀乐于天,邀食于地,完全顺遂天地的自然之道,无事无谋,不求非分之福,一切顺物而为,可说是极大地尽了人事了,可是,他的儿子却依然遭遇刖足之祸,子綦于是说:“凡有怪征者,必有怪行,殆乎,非我与吾子之罪,几天与之也!吾是以泣也。”41郭象注曰:“今无怪行而有怪征,故知其天命也。”42成玄英疏曰:“夫有怪异之行者,必有怪异之征祥也。今吾子示有怪行而有怪征,必遭殆者,斯乃近是天降之灾,非吾子之罪。罪若由人,庶其修改,既关天命,是以泣也。”43郭注成疏均注天为“天命”,这种天命无关人事,并且是人无论怎样尽力都无法改变的。子綦和他儿子的祸患是天命的安排,是上天给予的,人力对此无可奈何。这种不可预知又具有强大力量的命,仍然是宗教意义上的天命。

四、道家之命与“时”有密切关系

“时”的本义为四时或日之行走,在先秦文献里,“时”具有顺时而动、因时制宜等思想,《易经》的时观,充分发挥了个体的主观能动性与创造性,其所揭示的“时中”理念更具有一种与时推移、不拘泥于事物、开朗豁达的处事智慧。道家也很重视“时”,道家的“命”与“时”有莫大的关系。《文子·符言》说:“时之行,动以从,不知道者福为祸。”44是说人应该掌握时运的到来,又说:“得在时,不在争,治在道,不在圣”45。认为得在时会,不在力争。

文子确实很重视“时”的观念。《文子·九守》说:“若然者,血脉无郁滞,五藏无积气,祸福不能矫滑,非誉不能尘垢,非有其世,孰能济焉,有其才,不遇其时,身犹不能脱,又况无道乎?”46文子强调了时的重要性,认为时不论对谁都很重要,如果不遇其时,那么无论怎样修养自身,都难免于灾难祸患。这与儒家的看法似有不同。儒家提倡仁义,认为仁义忠信之士无论在哪里都能得到别人的认可,所谓“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47,但文子却认为仁义之士如果不合于“时”,那么即使个人品行最好,也难免身死国灭的下场,“仁者人之所慕也,义者人之所高也,为人所慕,为人所高,或身死国亡,不周于时也”48。如果不遇其时,个人的仁义道德等品行无助于自身的成功。

不但仁义者行事要合于时,掌握时才能成功;就是圣人,如果不遇其时,也不能实现他的理想。所谓“圣人和愉宁静,生也;志得道行,命也,故生遭命而后能行,命得时而后能明,必有其世而后有其人”49。圣人和愉宁静的品性在主观条件上已足以使他们志得道行,但真正能否志得道行,却只能归之于命。而有命又还得有时,所谓“有其世”,也就是“得其时”。

文子还说:“故生所受于天也,命所遭于时也,有其才不遇其世,天也,求之有道,得之在命。君子能为善不能必得其福,不忍而为非,而未必免于祸。”50人的生命是上天给予的,命运则是时世决定的。虽有贤才但没能遇上好时世,这是上天的安排,非人力所能决定。追求得志有一定的办法,但能否得志却完全是由命运决定。君子为善却不一定能得福,不忍为非却不一定能免祸,祸福之间,人力所能发挥的作用实在太小,所以君子能做的,就是安命而已。正如孟子说:“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51由人自己能决定控制的那一部分就去追求,由命控制的那一部分人力不能决定就听天由命。

庄子也看到了时和命的紧密关系,在《庄子·秋水》中他借孔子之口说:“我讳穷久矣,而不免,命也;求通久矣,而不得,时也。当尧舜而天下无穷人,非知得也;当桀纣而天下无通人,非知失也;时势适然。夫水行不避蛟龙者,渔父之勇也;陆行不避兕虎者,猎夫之勇也;白刃交于前,视死若生者,烈士之勇也;知穷之有命,知通之有时,临大难而不惧者,圣人之勇也”52。时对于个人来说太重要了,即使天生睿智,如果碰上了桀纣统治的时代,那也只能困厄终身;即使资质平平,但如果是尧舜时期,也不会穷困不通。圣人在屡遭不顺、历经坎坷而仍然前途渺茫、其道难行时,能看到“时命如此”,“知穷之有命,知通之有时”,这一方面是庄子所谓的“圣人之勇”,另一方面也是圣人的无可奈何。庄子看到了个人在这种乖谬的时命下的困窘无奈和保全自身的不易,他说:“古之所谓隐士者,非伏其身而弗见也,非闭其言而不出也,非藏其知而不发也,时命大谬也。当时命而大行乎天下,则反一无迹;不当时命而大穷乎天下,则深根宁极而待;此存身之道也”53。时难遇,命难知,时命乖谬之世,连圣人也得千方百计才能保全自身,庄子对此是深感绝望和悲怆的。

《黄帝四经·十大经·观》也说:“散流相成,圣人之事。圣人不朽,时反是守。”54强调圣人也得守时才能获得成功。

《鹖冠子·环流》说:“命者,自然者也。命之所立,贤不必得,不肖不必失。命者,挈己之文(父)者也。故有一日之命,有一年之命,有一时之命,有终身之命。终身之命,无时成者也。故命无所不在,无所不施,无所不及。”55命是不由自己选择也不由自己决定的,命决定个人的一切,它无所不在,无所不及。命之得失,或在一日,或在一年,或在一时,或在终身之后而没有一定的时期。

在道家看来,命和时还是缺一不可的,一个人必须得有命又得时才能得到成功。如果没有得到时,即使有命也不能得到好命,“既有时有命,引其声,合之名,其得时者成,命日调。引其声,合之名,其失时者精、神俱亡,命日乖。时、命者,唯圣人而后能决之”56。

因为时命能决定个人的成败得失,所以个人的素质并不影响到个人的存亡得失,如《鹖冠子·备知》所言:“昔汤用伊尹,周用太公,秦用百里,楚用申麃,齐用管子。此数大夫之所以高世者,皆亡国之忠臣所以死也。由是观之,非其智能难与也,乃其时命者不可及也。”57鹖冠子认为伊尹太公等人之所以建立丰功伟业,得到世人崇敬并不是由于他们才智卓绝,智慧超群,只是因为他们得时又得命;亡国之忠臣之所以死,是因为他们失了时命。所以,“时有所至而求,时有所至而辞。命有所至而阖,命有所至而辟。贤不必得时也,不肖不必失命也”。58好命所赋予的不一定是贤人,不肖者也一样能遇上好的时命,只要遇上了好的时命,不肖者也一样能成就大业,所以决定个人成败得失的主要原因就不在于个体,而是外在于个体的命和时。

可见,道家的命论和“时”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就更加具有了一种消极悲观的意味,个人的穷达遭逢已完全无关乎个人的品德智慧和好学努力,皆受制于外在的人不能掌握和控制的命和时,并且是此二者缺一不可,这就给人生带来一种深沉的绝望感和悲剧感,也就必然导致道家的安命思想。

注释:

①罗安宪:《道家天命论的精神追求》,《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②张海英、张松辉:《老子的天命鬼神观》,《齐鲁学刊》2013年第2期。

③详细的论证见张海英博士论文《先秦道家天命鬼神思想研究》(湖南大学岳麓书院2012年),同时参考张海英、张松辉论文《老子的天命鬼神观》,《齐鲁学刊》2013年第2期。因为作者曾撰文探讨过老子的天命鬼神思想,所得出的结论与本文并不矛盾,为避免重复,本文所涉及的先秦道家主要以庄子、列子、文子等为主。

④⑤(魏)王弼:《老子道德经注校释》,楼宇烈校释,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82页,第188页。

⑥⑦(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正义:《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662页,第406页。

⑧(晋)张湛:《列子注》,《诸子集成》(卷三),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第70页。

⑨⑩111434杨伯峻:《列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98页,第205页,第202-203页,第203页,第262-263页。

1225(宋)朱熹:《周易本义》,廖名春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7页,第33页。

13(汉)司马迁:《史记·吕太后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80页。

151617181920262728293235363839404142435253(清)郭庆藩:《庄子集释》,王孝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532页,第590-591页,第691页,第155页,第262页,第263页,第155页,第241页,第212页,第199页,第1061-1062页,第707页,第658页,第212页,第297页,第792-793页,第858页,第859页,第859-860页,第596页,第555页。

212254陈鼓应:《黄帝四经今注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35-36页,第45页,第229页。

232447(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95页,第158页,第162页。

30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60页。

31刘笑敢:《庄子哲学及其演变》,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146页。

33任继愈:《中国哲学发展史(魏晋南北朝)》,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69页。

3751(清)焦循:《孟子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649页,第882页。

444546484950李定生、徐慧君:《文子校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47页,第148页,第126页,第283页,第195页,第176页。

55565758黄怀信:《鹖冠子汇校集注》,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79页,第80页,第309-310页,第3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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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说》(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