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女友回家: 别让善意谎言带来意外麻烦

2014-09-10 07:22长城
妇女生活 2014年1期
关键词:志强小燕子女朋友

长城

弄假成真成就欢喜姻缘

“去年春节前,我租了个女朋友陪父母过年,没想到竟弄假成真,租来了一段姻缘。”今年“十一”刚刚结婚的31岁河北小伙赵波,说起自己的经历难掩兴奋与自得。

赵波是河北省保定市人,20岁时便离开老家到北京发展,如今自己经营着一家装修公司,生意做得还不错。前几年,父母每次给他打电话,都会催他快些交女朋友,早点结婚。当时他还是个打工仔,创业梦遥遥无期,所以没动过谈恋爱的念头,对父母的催促一直尽力敷衍。

2012年春节,父母催赵波回家过年。为了不让父母生气,还没到春节放假,他就早早地回了老家。在他回家的第二天,父母神神秘秘地对他说,为给他接风洗尘,全家一起上馆子吃饭。“我当时就觉得奇怪,我妈向来节俭,而且说是全家人去,但到了饭店却只有爸妈和我三个人。”赵波心里隐约感觉不对劲。果然不出所料,刚点完菜,一个姑娘进来了。姑娘姓王,是父母托人给赵波介绍的对象。“当时我完全没有心理准备,虽然那姑娘各方面都还行,但我对她没感觉。没坐一会儿我就找个借口躲开了。事后我妈对我一肚子意见,流着眼泪跟我说:‘你要么快点找对象结婚,要么就跟王姑娘处处!’”赵波说,“情急之下我就撒了个谎,说我有女朋友了,只是还不到带回家的程度,我妈这才破涕为笑。”

过完春节,赵波回到北京,逼婚暂时告一段落,父母再打电话时也不逼赵波结婚了。

因为工作忙,赵波很快就忘了这回事。一转眼到了2013年春节,父母打来电话,很体谅地对赵波说:“你工作忙,总没时间回来,今年我们去北京跟你过年,但你一定要让我们见见未来的儿媳妇。”赵波一听就急了,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女朋友。一位客户得知他的“难处”,说:“我妈经常给人牵红线,要不你相个亲?”赵波急中生智,对客户说:“干脆我租个女朋友给他们看吧!让你妈给我介绍一个怎么样?”就这样,赵波认识了比他小3岁的姑娘纪晓菲。

纪晓菲因为太挑,二十好几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对象,听赵波说春节期间想租个女朋友安抚父母,一天租金200元,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原来,每年过春节回家,父母也会跟纪晓菲唠叨,催她谈朋友、结婚,她觉得与其回家听父母唠叨,被父母逼嫁,还不如找个借口躲开,还能赚外快。当然她也想到了安全问题,但她认为自己身形“彪悍”,赵波不敢对她怎么样。事后纪晓菲说,第一次跟赵波见面,觉得他很老实,但对他并没感觉。两人商定,等赵波父母来了,纪晓菲就住在赵波家,假装赵波的女朋友。

赵波的如意算盘是,父母在北京玩四五天,他就以工作为由让假女友出差去外地,然后就“拜拜”。可人算不如天算,假女友心灵手巧,很讨赵波父母喜欢。赵母直言,刚进家门,纪晓菲便叫“叔叔、婶婶好”,喊得她和丈夫心里美滋滋的。“这儿媳算是选对了!”赵波父亲说,纪晓菲非常勤快,洗衣、做饭、打扫卫生什么都做,还陪老两口逛天安门,把俩老人哄得十分开心。

年三十晚上,一家人吃年夜饭时,赵爸爸高兴,给纪晓菲倒了杯白酒。之前纪晓菲跟赵波有约定,她不喝酒,因为她没酒量,沾酒就醉。赵波急忙阻止父亲,替纪晓菲解围。气氛有点尴尬,这时纪晓菲站了起来,端起酒杯说:“祝二老蛇年快乐!”说完,把一杯白酒喝了。果然,吃完年夜饭,纪晓菲酒劲上来了,头晕,瞌睡,没精神,迷迷糊糊地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等她醒来时,只见赵波在旁边守着她,给她擦额头上的汗,赵母也着急地站在一旁,这让她十分感动。

为了装情侣,晚上他们同住一个房间,但赵波睡地板,纪晓菲睡床上,严格遵守事前的约定。更让纪晓菲欣慰的是,赵波还把厚被子给她盖,而自己只盖个薄的,表现十分绅士。

经过几天的接触后,赵波对这位假女友也很有好感,更重要的是他感觉两人心灵相通,于是他决定弄假成真。大年初三一早,赵波约纪晓菲到王府井步行街吃小吃,感谢她在“出租”阶段的表现。其间,他塞给纪晓菲一张字条,她打开一看,上面写着:“你愿意成为我的女朋友吗?”纪晓菲说,当时略感意外,没当场表态。赵波一看纪晓菲没有拒绝,觉得有机会,便买了99朵玫瑰,当天下午当着父母的面把花送给了纪晓菲,两位老人跟着附和:“嫁给我家赵波吧!”

大年初四,纪晓菲经过深思熟虑,答应了做赵波的女朋友。纪晓菲觉得,应该给彼此一次机会,不管以后是否能结婚,至少两人都想尝试在一起。

赵波说,他们的爱情由“租”开始,但很真实,说明两人很有缘分,只要以后彼此真诚相待,肯定会拥有幸福婚姻。

假戏真做麻烦连连

“电影《合约情人》你看过吧?讲的就是租女友回家见父母的故事。我也尝试过一次,可没有电影里的男主角幸运。”许志强一提起“租女友”便连连摇头。原来,他和假女友为奶奶祝寿期间,“女友”不仅白白收走了亲友数千元红包,还因酒后与他发生了性关系,又跟他索要了3000元钱。

在城市已经打拼了近10年的许志强,决心事业没有成就之前不找女朋友。他的这个想法急坏了父母,每次回家父母亲友都要“盘问”他的婚事,有的说:“你这个年纪早该当爸爸了,可你却连媳妇都还没有,赶紧找个条件相当的结婚吧。”

2012年5月中旬,奶奶过80岁生日。“我从小由奶奶一手带大,怎么才能让奶奶高兴呢?”眼看着快到奶奶过生日的日子,许志强买了一堆礼物,揣着攒下的积蓄准备回老家,可他知道,这些东西都不是家人最想要的礼物,因为几天前父亲又来电话,告诉他什么都不用往家带,只要带回去一个儿媳妇就行,当时许志强的母亲身体不大好,要是看儿子的终身大事还没着落,一着急恐怕影响病情。许志强无奈跟父亲撒了个谎,说自己已经有了女朋友。没想到父亲一听大喜过望,一定要许志强带姑娘回家让他们看看。

一个偶然的机会,许志强在网上发现,有人为了应付父母租女朋友,他也决定一试,于是把自己的QQ签名改成了“想租个女朋友”,承诺每天支付租金200元。几天后,一个名叫“小燕子”的网友跟许志强联系,说愿意“出租”自己跟他给奶奶过生日。

小燕子自称23岁,刚大学毕业正在找工作,并让许志强看了她的照片。许志强觉得两人还算“般配”,经协商后双方签了一份协议,许志强保证不强迫小燕子做任何事,如果牵手、拥抱超过10次,均另外支付100元报酬;小燕子则承诺与许志强“默契配合”、“让父母满意”。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许志强的父母一眼就相中了“儿媳妇”。吃过生日宴,小燕子按当地习俗改口叫过“爸、妈”,许母塞给小燕子2000元钱见面礼。许志强的爷爷、大伯、叔叔也都给小燕子塞了钱。为了表现默契,许志强当面不好说什么,但心里直打鼓,因为钱都是直接给小燕子的,具体数目他不清楚,也不能问。等回到石家庄,他让小燕子把亲戚给的钱都还给他,小燕子却笑着说:“我躬也鞠了,爸爸、妈妈、爷爷、大伯、叔叔也都叫了,付出了劳动,这些钱就应该归我。”她不但不还钱,还要许志强再给她3000元。原来,俩人假扮情侣期间,在许家一直按约定住一个房间,小燕子睡床,许志强睡地板,井水不犯河水,可给奶奶过罢生日的第三天,父母让许志强带小燕子去了姑姑家,姑姑热情款待,许志强喝多了,小燕子也喝了几杯,当晚两人在姑姑家仍住在一起,竟糊里糊涂地发生了性关系。小燕子说,按协议,牵手、拥抱超过10次都要另外付报酬,发生性关系当然更要给钱。许志强无法接受,因为协议中并没有约定发生性关系应如何处理,而且,两人发生关系小燕子是同意的。这3000元自己该给吗?这不成了性交易吗?许志强尽管很不情愿,但最终还是给了小燕子3000元钱。

麻烦到此并未结束。没多久,许志强就接到叔叔、舅舅等人打来的电话,都要跟他借钱。原来,小燕子在老家时,说许志强做生意很有钱。许志强哭笑不得:“我哪有做什么生意,都是她为了哄老人开心瞎说的,现在我都解释不清了。”直到这时他才明白,真女友跟假女友是完全不同的,他说:“她要真的是我女朋友,肯定不会这么胡吹海侃,即使我真有钱她也不会如此张扬。可假的就不同了,丝毫不会从我的角度考虑问题,可现在我又不可能跟叔叔舅舅他们说我女朋友是假的,她是瞎吹的,否则我家里人还不得气晕了!以后我也没脸再回老家。”

半年后,许志强又发现了一个麻烦——交友“障碍”。他心仪的一个女朋友无意中得知他曾“租”过女友,毫不犹豫地坚决跟他分了手,理由是他人品有问题,无论许志强如何解释,都无法挽回。他无奈地说:“以前我认为这种征友方式很另类、很好玩,其实事后仔细想想觉得很无聊。”如今仍然单身的许志强下定决心,无论家里再怎么催促,他也不会再租女朋友了,一定要找个真心相爱的女友再带回老家。

为避免麻烦要未雨绸缪

租女朋友回家过年,看上去荒诞,但细想一下却不难理解。有的人是为了了却父母的心愿,有的是为了避免亲戚熟人说闲话:“这么大了还不结婚,是不是有病啊?”也有的人是为了安抚父母,避免被家人强制相亲。还有一些人是虚荣心作怪——过节回家不带上女朋友,脸面上挂不住,索性租一个满足虚荣。

可以说,租女朋友回家,对家人、亲朋和熟人都只不过是一种善意的欺骗,当事人一般都不会有恶意,表面上似乎没啥问题,可一位曾经租女友回家的男士总结说,尽管这种欺骗是善意的,可一旦付诸实施,就意味着一段真实的谎言的开始,当事者接下去将面临继续编谎、圆谎的压力,事后还将面临心理、交友甚至婚姻等方面的各种问题,而且这些问题根本无法事前预测。

有人专门就此进行了分析,从安全、法律、伦理等不同角度,剖析了租女友的种种“隐患”。首先,素未谋面的双方无法确定相互之间的安全性。实践中,大多“租女友”回家过年的当事人,双方往往是相互不认识的,如果是经朋友、同学介绍的尚可,倘若是通过网络或婚介公司介绍的,其危险性就比较大,一旦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可能连对方的线索都没有,维权难上加难。其次,仅凭一纸合同很难较好地约束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纠纷处理。“租女友”合同是一种不合法的人身合同,实质上确定的是当事双方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被雇佣人的劳务内容在事前很难详细确定,这是因为,既然假扮女朋友,就要处理可能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形,比如父母、亲戚给的红包怎么处理?父母、亲戚有“过分”的要求如何应对?等等。一旦发生纠纷,证据很难采集,仅能依靠双方的诚信来解决,外力很难介入。最后,实情一旦败露,对家人的打击和影响较大。租女朋友的一方往往是迫于长辈的“唠叨”、“催婚”才不得已而为之,长辈一旦知情,很难预料会出现何种严重后果。另外,事情“败露”后,对当事双方的个人声誉也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

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租女友回家过年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便双方达成了“租赁合同”,这种合同也是无效的。首先,标的物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的基本原理,人身不能作为债权的标的物,也就是说人的身体是不能拿来出租的,因其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以人身为标的物的租赁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其次,履行协议违反《婚姻法》。男方提出与“女友”必须同处一室,即使像其保证的那样不会乱来,可“同处一室”本身就违法,属于非法同居。再次,被租“女友”无权得到“礼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租“女友”取得“礼金”是存在法律瑕疵的。

但也有人对租女友表示支持。重庆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婚恋专家周小燕认为,假女友若能变成真女友,其实是恋爱进步的一种表现。比如相亲,很多人会戴着面具,把自己坏的一面藏起来,只表现好的一面,这是不真实的。租女友,正因为是一种合同上的交易,两人在一起表现的都是最真实的自我。这种行为能让两个人从最初就活在真实中,如果假戏成真,这种爱情最后结婚的可能性肯定大于传统的相亲。因此周小燕说,这是一种新的交友或相亲方式,没必要用传统和道德的眼光来审视它。

资深婚介从业者王娅则从另外的角度提出了自己对租女友的看法。她说,不管是为了让父母“蒙在鼓里”开心,还是让自己过个快乐的节日,租临时女友所面临的几大问题都值得重视和思考。比如,有人专门借此骗取钱财——有的黑婚介给想租女朋友的人介绍“小姐”,目的十分明确,就是在陪同回家的过程中变着法子索要钱物,更会借机骗取当事人亲友的钱财,为此她们甚至会主动要求发生性关系,一旦发生了性关系,事情就会变得更加复杂,当事人甚至会遭到敲诈。再比如,被租一方可能遭遇性伤害——有的女孩可能出于轻信,在人地两生的“男友”家遭到性伤害,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公安机关很难明确界定,甚至在量刑方面也存在很大分歧。

在男女恋爱问题上,我们提倡真诚相爱。过节回家临时租个女朋友,以善意的欺骗制造虚假的爱情,充满铜臭,也是对神圣爱情的亵渎,还容易引发各种不良后果,因此,本刊建议,如果你觉得有带女友回家的必要,就应早做准备,你有经济实力租女朋友,难道就没有时间找个真正的女朋友?而女人们要懂得自强与自尊,不要被租金蒙蔽了双眼,糊糊涂涂地跟着“男友”回家过年,否则很可能羊入虎口,自讨苦吃。有句歌词写得好:爱情不是你想卖,想买就能卖。租女友回家过年虽然带有善意,但终究是谎言,须谨慎行事。在忙碌的生活、工作中,找一份真正属于自己的爱情,牵手回家,才是最根本的解决之道。

〔编辑:冯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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