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黄金战船

2014-09-15 04:47卜雨
创作评谭 2014年5期
关键词:鸡毛掸子诗人诗歌

卜雨

“霹雳手”郭豫章

“从小在客家聚居的赣南农村长大”的郭豫章,自陈“对自然、对人世”有着“朴实而真切的感受力”。郭豫章将自己的一本诗集命名为《南方的曼陀琳》,于是除了“杏花春雨江南”的各种古典意象在诗中叠沓出现之外,南方湿答答、黏糊糊的“梅雨”天气也被诗人一股脑儿塞进了诗歌。据说唐代诗人许浑诗中多见“水”字,江、河、云、雨、波、浪等词积简盈牍,过眼皆是,因而有“许浑千首湿”之称。豫章又名“洪”城,故而水量更大,满篇不是“雨水滂沱”,便是眼泪在飞。与许浑“满天风雨下西楼”的凄清愁人相比,豫章也“把风放进来,把雨放进来”了。

郭豫章对在诗歌里杂糅进新词语颇感兴趣。例如“我在百度里搜索对你的爱”,试想在百度里搜索出来的爱能是什么?是“花好月圆”,“桃红柳绿”,“宵立风中”,“流年似水”,“潸然泪下”,“香消玉殒”,“破茧成蝶”。但有个问题是,雅极而俗。诗人“把一地的花瓣留给梅江,把一世的情留给谁谁”,然而留给读者的是什么呢?

郭豫章的诗追求的是“你侬我侬”的抒情风韵,时不时还白落梅附体地来一嗓子“一见钟情只是一刹那,却耗尽了我一生的缠绵”,然后拈出一个李玉刚的兰花指:“像宋词一样丰满而感伤的黄昏。”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词忌用替代字。其所以然者,非意不足,则语不妙也。盖意足则不暇代,语妙则不必代。”虽说“隔”到姜白石、吴梦窗的层次,也未尝没有一种雾里看花,朦胧绰约的美感。

诗歌追求的是“混然天成”,郭豫章的诗已有混然之功,然而惜未达天成之状。也许这样的警句,表露了诗人愿意从头再来的决心:“在出发的地方再次出发,在开始的地方重新开始。”

“传道者”牧斯

牧斯认为自己“天生就应该是个诗人”,然而从其诗歌的叙述方式来看,他倒更像是一个教堂里的牧师。当然,过分自觉的诗人,有时和牧师是一回事,那就是变着法儿不断宣说自认为是高深且正确的东西。

作为牧师的牧斯,在诗歌中宣说着“一切的意义”:“只要你信——他们就会存在。”宛然“因信得救”的节奏。当然,为强调自己的诗人面目,避免被误认为释迦、基督的宗教信徒,诗人还刻意在诗中标明“我说的不是菩萨”。就算说的真是菩萨又如何?只要诗歌本身足够优秀,也自有其不朽的价值。不过《致一切的意义》一诗的文字,不会比艾克哈特大师的讲道更具诗意。无论诗中绕来绕去说不清楚的这“一切”是否有意义,都不会是诗歌的意义。

然而牧师们往往觉得信仰“真理”至为优越,以至于只要在诗中思考一下所谓“真理”,诗便仿佛华丽丽升级,优越感也远逾于众人。他们自以为见你所不见,知你所不知,啰啰嗦嗦地好为人师,言语中自然少不了“我”对“你”的谆谆诲喻,诸如:

“你也没法分辨现实与未来的关系,

你也没法看清——我们的文明渡往何处?

你也被囿于小城,为命运奔波,

你也可能慢下来思索……”

《诗》一诗中,作者更以21个“不是”,对读者的头脑狂轰乱炸,这与其说是“机锋百出,自言自扫”,不如说作者自己也没有弄明白到底“是”些什么。连篇累牍的“废话”,早已将诗撕裂得什么都“不是”!

在此我们不妨读读美国黑山派诗人查尔斯·奥尔森的作品。奥尔森的《麦克西慕斯之诗》系列,堪称用诗歌进行哲学思考的典范。姑列其一首如下:

有人只爱形式

形式进入存在

仅仅只是在

事物生成之时

而事物来自你自己

来自干草和棉秆

来自街头垃圾、码头、野草

都是你带来的,伙计

来自一根鱼骨头

来自草,来自愿望

来自颜色,来自钟声

来自你撕碎的自我

“装模作样”的水笔

能够打动人,是当代诗歌最缺乏的品质。只有诗作达到无技巧的境界,将丰富的内涵诉诸淡淡的叙说,才能举重若轻、淡而有味。假如反过来,举轻若重,将单调的意思作没完没了的铺展,那么整首诗就会变得相当不同。水笔的组诗《黄金战船》,就是这么个例子。

不过一条观赏鱼,因为有了一个牛逼的名字——黄金战船,便使得整首诗瞬间仿佛“高大上”了一般。而诗人给它取了一个更为牛逼的名字——孤独,这就成了组诗全部的主题,我十分佩服诗人有本事围绕“孤独”两个字兜兜转转,无轨列车开了老半天,都不知开到了什么地方。

因为“我活得很窝囊,说话做事谨小慎微”,所以也只能在诗中“装模作样”。诗人对孤独说:“活得这么直接,有意思吗?”自然是开始装模作样的节奏。于是高深莫测的学者,克里米亚的人民,披着黄金铠甲的战士,都跟一条鱼产生了莫名其妙的联系。如果这条鱼不叫孤独而改称招财,这篇分行的玩意儿也就什么都不是。诗人曾说:写诗不过是为自己的灵魂挠痒。看来这位朋友的笑点,一定很低。

“鸡毛掸子”彭华毅

如果说生活是“一地鸡毛”,那么彭华毅的诗就是一柄鸡毛掸子。

据说,制作一柄鸡毛掸子所用的鸡毛,要取自近千只鸡,因为只有鸡的脖子和翅膀之间的一小段羽毛才能用来做掸子。若是一柄上好的鸡毛掸子,则上百只公鸡中也只有一两只的羽毛能达到要求。也就是说,要在数十万只鸡中选出羽毛,再经十几道工序,历时一月左右,一柄上好的鸡毛掸子才能诞生。这正与文学创作的奥义相近。

显然,彭华毅似乎并没有这样的毅力来制作一柄上好的“鸡毛掸子”,而是在生活的垃圾站中回收人们弃如敝屣的鸡毛蒜皮,杂凑成诗。在垃圾堆里捣腾久了,感官也难免出些毛病,譬如把铜绿看成翡翠,铁锈当作桃花什么的。诗人环绕一个“环”绕了半天,没绕出精彩的语言“杂技”,倒把自己套牢在里面,诗歌也早就不知滚到哪里去了。好在读者们都惊呆了,弄不清这到底是“技术失误”还是故意搞笑。

彭华毅有一种“琐碎的才华”,他可以用琐碎的方式来反讽生活的琐碎。《小镇情事》堪称这方面的代表。别林斯基评论果戈理的反讽时说:“作者不插入任何箴言,任何教训;他只是像实际那样描写事物,它们究竟怎样,他管不着,他不抱任何目的地去描写他们,只为了享受描写时的愉快。”“一方面迷醉于描写猥亵,同时也激发人们对它的厌恶。”彭华毅对描写猥亵的迷醉庶几近之,只是他似乎无意“激发人们对它的厌恶”,而是在诗中扮演一个地摊小报的恶俗记者,编织着鸡毛蒜皮的花边新闻吸引眼球。即便生活是一地鸡毛,也没有必要把诗歌也写得如此毛毛糙糙。琐碎惯了的彭华毅大概并不清楚,从作为八卦新闻的《购物狂信用欺诈,出墙女吞服砒霜》到作为世界名著的《包法利夫人》,到底相距了多远。

“惊水之鸟”雁飞

读着雁飞的诗,我总会想起卡夫卡那篇名叫《地洞》的小说。《地洞》中鼹鼠般的“我”时时处于惊恐之中,惶惶不可终日,“即使从墙上掉下来的一粒沙子,不搞清它的去向我也不能放心。”雁飞的谨小慎微也大略如此。一只是“惊沙之鼠”,一只则是“惊水之鸟”。

大雁是群居动物,飞行时一会儿排成人字,一会儿排成一字,俨然集体主义精神的亮相。一旦落单成失行孤雁,则不免忧惧惴惴,小心翼翼。

雁飞瑟缩自忖着“我们只是一群可怜的行尸走肉”,或“不过一杯水而已”。他靠着想象去猜疑外面的世界,觉得“下雨也下得那么吓人”,并杞人忧天地“为饱受雨患的大地担忧”。面对这样的世界,他不堪忍受,希望自己“果真是一粒尘埃也好”,得出的结论是“活着,就必须忍受无奈”。还得靠着开明的妻来开导他说:“这就叫做尘世。”

人生在世,总免不了“烦恼”与“恐惧”。大多数人对此见惯不惊,但雁飞却对此心有余悸。在诗中,他显出如此的敏感琐碎,如此的煞有介事,使读者也难免为他的惊恐而困惑:这位诗人是否太过胆小善良,以至于把窗外的一切都当成了灾难恐怖片?

雁飞说:“诗是生活的真相,是我回到内心时所看到的世界。”雁飞内心世界的真相,似乎是个被外面的江湖世界吓怕了的小孩子。雁飞是微弱的,就像卡夫卡一样微弱,卡夫卡说,“一切障碍都能摧毁我”,而雁飞则神经软弱地觉得,“一杯水,微弱的一杯水/我们小心翼翼地捧着/却只要轻轻的一口气/就会吹得它翻江倒海”。这是雁飞对世界的隐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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