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歧路上的高考加分

2014-09-17 19:24柘评
浙江人大 2014年7期
关键词:公平政策制度

柘评

炎热的夏季,火热的高考,注定6月的不平静。

6月的第一周,“高考加分新政变化”的消息牵动着无数家长的神经。在31个省市高考“新政”中,体育、奥赛加分项目降了级别,不过却又有13个省、市决定对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突出者加分,甚至一度还传出“北京、浙江、四川3省市对品德优秀的学生加20分”的传言。

虽然“浙江品德优秀的考生可以加20分”的说法很快得到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否认和澄清,但高考加分这个老话题,再次在这个夏日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一个为“公平”而定的制度

探寻高考加分政策的本源,最早见于《关于高等学校1950年度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

这项早期规定如此写道:“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加分录取:有3年以上工龄的产业工人;参加工作3年以上的革命干部及革命军人;兄弟民族学生;华侨学生。”

这条办法,对可以加分录取的对象描述清楚,并且延续了国民政府在1942年制定的《公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招生办法》里对于“边远各省保送之蒙藏籍学生”的办法,即对少数民族学生,予以加分录取的照顾。

可见,早期政府一方面将产业工人和革命干部及革命军人同样对待,体现了阶级层面的公平性。另一方面,为保障制度上的公平,平衡我国教育力量薄弱的劣势,对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时给予一定程度的加分。

有论者指出,作为高考加分政策的“雏形”,1950年的规定确实能够保障这些在高考中处于相对弱势群体的基本利益,在初衷上也体现了“公平”二字。

自1950年第一条制度开始,到1952年我国第一次高考统考,加分政策一路相伴。此后,随着高等教育目标的不断调整,高考加分政策也历经更迭,为打破“唯分数论英雄”、“不拘一格降人才”留出了弹性空间。

1966年高考废止,1977年高考恢复,高考加分政策也有了相应改变。高考加分照顾的对象,取消了工农等家庭成分或身份限制;为了搞好“四化”建设,鼓励性和政策性加分越来越多。类似于“三好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在那时就已列入加分项目。除此之外,体育艺术特长生、思想品德表现突出者、受政府表彰的优秀青年,也均可获得高考加分。

真正让高考加分开始走入“畸形路”的,则是进入21世纪以后,高考加分项目大量增加。资料显示,教育部的加分规定只有14种,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却有近200种加分政策,涉及科协、体育、外事、民委、计划生育、残联、公安、民政、工会等10多个部门和单位。以至于有媒体披露称:“有单位和行业纷纷通过关系、公文找到教育部门制订加分政策。”

显然,此时的加分政策已经走上歧路,谁距离权力越近,似乎越能得到所谓的“公平”。

道路畸形,乱草丛生

如果说“加分制度”开始走向畸形,那么道路上的“乱草丛生”现象让人吃惊。

在各类高考加分项目中,体育特长生加分最受诟病。2009年,辽宁省鞍山市某中学1200名学生参加高考,其中二级运动员有153名,而且很多考号相连,后据记者调查发现,有篮球类二级运动员甚至没怎么摸过篮球。

2010年,湖南娄底也被曝出,多名文理状元获武术加分,“交3万参训就可加20分”。

一方面资质造假之类的丑闻屡禁不止,另一方面加分名目过于泛滥,不少运动项目普及程度低,有些项目鲜有耳闻。对于“烧钱”的航空航天模型、无线电测向等加分项目,家庭条件差的学生很难有条件入局参赛,同台竞技。

自2000年开始,媒体大面积披露“利用少数民族子女加分”政策钻漏洞的恶迹。这一年,重庆重点中学74名学生获民族加分,被疑为“尖子生竞争新方法”,剑指北大、清华等名校,后经查实31名学生违规更改民族成分,被取消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北京少数民族占人口比例为4.1%;但奇怪的是,北京高考中少数民族学生每年占比都接近10%,背后的“故事”耐人寻味。

在2006至2010年间,包括新华社、《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焦点访谈》在内的媒体,集中报道了高考加分政策中存在的种种弊病。每年的全国“两会”和地方“两会”,关于取消或调整高考加分的呼吁,不绝于耳。

在经过4年的轮番“轰炸”后,雄踞多年的“加分政策”开始摇摆。

2010年底,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调整两类加分项目:学科竞赛和体育特长生,并指出调整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即从2014年高考开始执行。

从现实反馈看,大多数地方已经精减了加分项目,精减的一大特点就是力度大,比如广东,加分项目从23个减至6个,加分分值统一为报考本科院校加5分、专科加10分。然而,当“思想品德和见义勇为”可以加分的消息传来时,还是引起了不少的争议。

其实,历时4年的艰难推进,背后有着太多可以玩味的东西。譬如2010年6月30日,《中国青年报》刊发的《高考状元都是“武林高手”?》,报道了湖南省娄底市几个重点中学武术加分的内幕及相关教师、机构收取金钱的利益链条;2010年4月3日,南方网报道,四川省中学生游泳锦标赛频频打破女子50米蛙泳的亚运会纪录,“比赛成绩能让学生在高考中加分,可能存在‘卖奖的内幕”。

批评者指出,除了金钱利益的驱动,“加分项目自由裁量度太大了,测评主观性太强,选拔程序的公信力就会减弱,加分项目也必然会沦为腐败通道,加剧教育不公。”

此外,最不能忽视的是,高考加分之所以被权势者所利用,一个最根本原因,就在于教育部门身份重叠,即高考加分制度的监督与审查者,同时也是制度的制订者与执行者,属于典型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修复之路并不好走

政策的本意是促进教育公平,但这条路在走了近50年后,却在执行过程中日益成为衍生不公的土壤。

为此,有人认为高考加分项目通过“瘦身”固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清除权力寻租的空间,从而推进教育公平,但由于该项政策本身易于滋生腐败,所以要想从根本上实现高考的起点公平,应该彻底予以取消。

但在更多有识之士看来,作为弥补现有高考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一项政策,高考加分制度出发点是好的,在保证考试统一性的基础上兼顾到了学生发展和教育发展的多样性,因此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有论者甚至指出,鼓励性加分是加分腐败的高发区,但如果一刀切地取消此类加分,高考升学录取将更强调分数一元标准,重新走回应试教育的老路。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高考加分政策从诞生发展再到逐步被异化,并不是政策本身出了问题,而是在执行过程出现了偏差,关键是因为缺乏细密的制度设计和制约权力寻租的机制。

“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于高考加分政策来说光做减法还远远不够,更应该进行认真的探讨和研究,下力气建立健全一套尽可能压缩人为操作和权力寻租空间的制度。”熊丙奇说。

其实,从全球视野来看,并非只有中国大陆才实行高考加分。

在一海之隔的台湾,高等教育资源明显优于大陆,且升学压力相比大陆也较为轻松,但在这种背景下,台湾依旧制订出了加分政策。与大陆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多年的修订后,1998年台湾对“加分”政策进行了简化,目前仅剩4项加分政策。

同时,和大陆多个部门具有加分权相比,台湾对于各项高考加分都执行“法规”,将加分权力赋予在了相应的司法规程中。

此外,美国也实行高考加分制度,在考生报考院校时,院校、教育机构和主管部门,更重视其具有的社区服务经历。与我国有所区别,美国公立大学加分制度背后有着严谨的纳税人审查监督机制,保障了加分项目的公正性。

而西澳大利亚政府对于高等院校生源加分政策,则是根据政府和社会所缺少的“专业人才”设立的,这意味着在给予“加分”的背后,是对考生的另一种平等的“牺牲”,使得考生享受与付出成正比。

经历了6月的洗礼,高考的学子们终将迎来7月的收获。然而,我国的高考加分,如何破“门”,走出新“路”,依旧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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