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变迁负面效应的一个理论解说——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非均衡模型与媒体市场化改革*

2014-09-21 08:59
关键词:政府改革

尹 力

(浙江传媒学院媒介素养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18)

改革开放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传媒业发生了史无前例的变化,媒介变迁给传媒业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带来了传媒业的巨大发展。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媒介变迁过程中,亦出现了一系列备受指责的现象,泛娱乐化、拜金主义、绯闻炒作、庸俗恶搞、公共利益缺失等频频出现在公共媒体上,给社会带来了不小的负面效应。面对媒介变迁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不少学者进行了研究[1-4]。从已有研究成果来看,研究者多有把问题的出现归因为媒介市场化改革的倾向。但市场化改革是否就一定会带来传媒的低俗化等负面现象,这是在探讨中国传媒变迁负面效应时首先需要辨析的一个问题。根据公共政策理论,从本质上看,市场不过是提供公共产品的一种政策工具,它的结果如何则完全取决于它和政府之间是一种怎样的关系以及政府如何去规范和管理它[5]。正因为此,笔者以为,虽然媒介低俗化等负面效应的产生与市场化改革有着高度相关性,但市场化改革并不必然带来传媒的低俗化现象,这是一个尤其需要澄清的问题。既然市场只是一种手段,那就出现了一个政府如何利用这一手段的问题。正如本文在后面将会详细论及的,只有当国家(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之间处于一种动态的均衡状态时,市场才不会出现无序状态,否则其他情况下都有可能出现或多或少的问题。但由于目前中国正处于改革的特殊时期,政府对市场化主体究竟该怎么管、应该管到什么程度都不十分明确,这就导致当今中国政府、市场与社会之关系与均衡的理想模型存在较大差距,表现为一种非均衡状态,这是中国媒介变迁过程中诸多负面效应产生的结构性根源。

一、理论回溯:政府、市场与社会之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变迁实质上是社会权力关系的重新调整,它意味着计划体制下行政全能主义体制向政府、市场和社会均分权力体制的转型。毫无疑问,社会系统内其他子系统的变革也是在这个大背景下进行的。因此,中国媒介变迁必然与政府、市场和社会之关系的变迁相适应,并在这个大背景下来展开。正因为此,笔者将首先回顾政府、市场与社会之关系的相关理论,并在此基础上,考察当今中国政府、市场与社会之关系的现实状况。

近代以来,随着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化,有关政府、市场与社会之关系的探讨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而这其中贡献最大的当属德国著名思想家哈贝马斯。相对于早期的学者,哈贝马斯在自己的社会理论里已明确提出了一个三元分析框架,即“公共领域—经济—国家”模式。在他看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了国家与社会的分离,与国家相对应的是“公共权力领域”,即政治领域,与社会相对应的则是“私人领域”。“私人领域包括狭义的市民社会,亦即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私人领域当中同样包含着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因为它是由私人组成的公共领域”[6]35。尽管在这里哈贝马斯把经济与公共领域都划归到与国家相对的私人领域,但他还是对二者作了清楚的区分。在他看来,经济在本质上与国家更为相似,与“生活世界”有着本质的不同。在生活世界里,人们在自发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社会结合;而在经济和国家中,人们进行了制度整合,即根据现存政治系统或经济系统自身的需要和组织原则进行人与人的结合。

哈贝马斯指出,“制度整合”和“社会整合”遵循着两种截然不同的逻辑,操纵“制度整合”的是金钱和权力,而支配“社会整合”的则是人与人在日常交往中的相互理解。在现代社会里,公共领域之所以需要得到发展,目的不是“‘消解’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官僚制度,而是以民主的方式阻挡系统(指经济与国家)对生活世界的殖民式干预”[6]21。从中可以看出,在哈贝马斯的理论里,“公共领域”是一个十分重要因而也被反复强调和突出的概念,它是沟通社会与国家的媒介,其核心过程是通过“话语”的形式进行“公共交往,以此达到平等沟通的目的”。因此,公共领域具有文化、价值、制度和合法性等功能,通过这些功能的发挥,国家的合法性和社会秩序才得以确立。显然,在哈贝马斯的社会理论体系里,政府(国家)、市场与社会已经有了明确的边界,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能,三者之间的关系平衡形成了现代社会良性运行的重要前提条件。

除了理论上的一个逐渐深化过程外,有关政府、市场与社会之关系的探讨也与近代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密切相关。一直以来,从亚当·斯密到马歇尔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都认为,只要借助于市场供求力量,资本主义经济自然就会达到充分就业的均衡状态,市场能够使各种资源达到最优配置并促进经济发展。因此,政府应尽量减少对市场和经济生活的干预,给市场和公民以充分自由的权利。这种早期资本主义大发展时期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极为强调市场和自由贸易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认为市场是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而政府干预则是经济发展中的“恶”,因此,要发展经济,政府就必须从经济领域退出,充当“守夜人”的角色。从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可以看出,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市场占据了绝对优势,政府则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但是,对市场的过于推崇也使资本主义品尝到了自由放任的苦果,生产的无序竞争和周期性的经济危机成了自由市场无法克服的矛盾,特别是爆发于上世纪30年代的世界性经济危机更是给人类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把人类拖入了世界大战之中。

如此不幸的大灾难迫使思想家们开始质疑市场至上理念的合理性,一种与之相对的思想应运而生。1936年,凯恩斯发表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这一影响战后几十年的著名经济学著作,标志着市场至上理念的衰退和政府干涉主义的兴起。毫无疑问,这是人类思想史上的又一次革命,它标志着不干涉主义的衰落,“扩大政府在工业化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成为“20世纪最引人注目的现代历史变革之一”[7]。政府干预经济带来了西方战后近三十年的经济繁荣,使得曾经“垂死的资本主义”再次大放异彩;而政府与市场的合作也打破了落后国家(地区)长期无法摆脱的发展困境,出现了亚洲四小龙这样的经济奇迹。

不过好景不长,政府干预主义发挥了在战后二十多年的积极作用之后,实践发展的逻辑同样显示出它存在着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到六七十年代,政府干预主义的缺陷开始越来越凸显:政府财政赤字与日俱增,社会福利计划相继失败,大量政府开支落入特殊利益集团的私囊,代理人的“寻租”造成的腐败日益严重,而官僚主义盛行、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既然市场会失灵,政府也存在着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那么,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究竟是什么呢?于是,人们把目光转到了政府和市场之外,希望寻找第三种力量来弥补市场和政府的不足。在这种背景下,作为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种均衡力量——市民社会便自然走上了前台,于是,政府、市场与社会,这一现代国家的基本构架终于形成了。

二、政府、市场与社会:非均衡模型及其分析

上述政府、市场与社会之关系只是学术研究中的一个理想模型,它与社会现实之间总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理解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在任何时空条件下各自的权力并不是一样的,而各自不同权重的权力对比必然产生不同的权力结构,从而与理想的权力结构存在一定的差异甚至相去甚远。更何况三者之间彼此不同的权力还可能产生强者之间的相互吸引和强弱之间的相互排斥,这必然导致三者之间的现实运行逻辑远比理想模型复杂得多。所以,在具体的研究中如果无视这个事实,毫无疑问会导致研究结论与实际状况的巨大偏离,从而使研究结论几乎没有多少实际价值。

具体来说就是,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都存在强、中、弱三种情况,并由此组合成不同的国家、市场与社会之关系(总共20种组合方式),如“强政府—强市场—强社会”、“中等强度政府—中等强度市场—中等强度社会”以及“弱政府—弱市场—弱社会”等都是其中的组合方式。在这些组合方式中,如果三者都是“强”、“中”或“弱”,那么这种组合方式下的政府、市场与社会之关系基本上都是均衡的。但如果政府、市场和社会之关系是由“强”、“中”、“弱”三种不同强度要素组合的话,那么情况就会复杂得多,其理想的均衡状况也将被打破,从而使国家、市场与社会之关系呈现出各种各样的复杂情况。

从上述政府、市场与社会之关系来看,当今中国社会结构的真实状态又如何呢?首先,来看看国家(政府)这一极。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受当时特殊历史背景和赶超战略模式的需要,第一代领导人建立了一个几乎无所不包的行政全能主义国家,政府以强大的力量实现了行政权力向基层社会的渗透,一个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强势政府逐渐建立起来。这个强政府对于新中国的独立和完整工业体系的建立甚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至今中国仍然是一个强政府,与这个历史背景不可谓关系不大。1979年后,中国实行了政府主导下的渐进式改革,这一改革模式亦决定了政府不可能很快退却到与市场特别是社会相均衡的状态。而经过三十多年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改革,现今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实力也有了大幅度提升,这就进一步为强政府的存在与发展提供了合理性依据。

下面再来看看市场。回顾三十多年的市场化改革过程可以看到,中国政府最初是以“试探”的方式启动了改革,这种试探性改革使政府和整个社会几乎都尝到了改革的甜头,随之,市场化改革也就相对比较顺利地推进了。而市场本身所具有的天然扩张性,也使其充分利用政府给予它的空间,以不可阻挡的方式迅猛发展起来。因此,经过三十多年的市场化改革,今天的中国市场即便算不上绝对的强市场,也可以称得上比较强势了。而另一方面,中国市民社会的发育发展就没有这么顺利。虽然从90年代中期开始,无论是政府还是学术界都认识到,与市场化改革相适应,必然会带来市民社会的发育与发展,但政府对此却采取了相对谨慎的态度,并没有像推动市场化改革那样积极热情。正因为此,中国市民社会至今仍然只是一个异常微弱的模糊雏形。既然当今中国政府是一个强政府,市场也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育发展,而(市民)社会又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那么,从政府、市场与社会之关系来看,目前中国社会结构总体上就是一种“强政府—强市场—弱社会”的格局,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表现为一种非均衡的关系。

当政府、市场与社会之关系呈现为这种非均衡模式后,其运行逻辑又是怎样的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还是来看看其理想模型下的运行逻辑。如前文所述,现代社会之所以逐渐发展出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个子系统,主要是因为其中任何一个子系统权力过于扩张都会带来无法控制的后果,影响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而三者权力均衡之后,则可以通过它们之间的相互制约来达到彼此之间权力的相对平衡,从而把社会运行控制在有序运行状态之中。具体来说就是,社会代表的是公民的利益,公民通过协商把各种利益诉求聚合起来成为一种公共意志。政府则是这种公共意志的代表,它所体现的意志本质上是一种公民意志,因此必然要接受公民的监督和制约。政府把公民的意志制定成相关的政策和法律,并以此规范和监督市场的发育和发展。照此逻辑,才能形成一种“公民监督政府—政府规范市场—市场提供合法产品”的现代社会运行的理想模式(见图1)。从图1可以看出,在国家、市场与社会之关系的理想模型中,作为社会实体的公民是政府的监督者,他们的公意最终成为国家意志,政府则以这种公意来规范和指导市场,市场只能在政府规范和许可的条件下向社会提供产品,从而使这种产品符合公民的需求。

图1 现代社会的理想模型

然而,以此来观照“强政府—强市场—弱社会”的非均衡模型,情况则大不相同。在这一模型中,由于社会力量过于弱小,这就使公意的聚合也成为一件困难的事。而公民权力的弱化又必然会给政府和市场权力的随意扩张提供广大空间,从而导致强政府和强市场。那么,出现这种格局后,强政府和强市场之间的关系又会如何呢?根据公共选择理论来推论,政府也是一个有着自身利益的集团,因此在失去强力制衡的情况下,它最有可能的行动逻辑就是向能够给它带来更大利益的集团倾斜,在市场和社会二者之间,显然市场能够给其带来更大利益,因而它自然会通过向市场靠拢来获取自身更大利益。而市场的运行逻辑亦大致如此,它可以通过与政府结盟尽量减少来自政府的规制,从而获得巨大收益。因此,在“强政府—强市场—弱社会的非均衡模型”(见图2)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旦失去社会的制衡,政府和市场对它们自身利益的关切促使它们之间极易结成紧密的“盟友”关系,并有可能联合起来共同对付社会这个弱者。在这种情况下,弱社会无疑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他们的利益诉求既无法形成公共意志,也没有表达的通道,更谈不上对政府的监督了。

图2 强政府—强市场—弱社会的非均衡模型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模型图只是学术讨论中的一种理想类型而已,实际的情况自然不可能严重到这种地步。这就正如韦伯所谓学术研究中的“理想型”一样,把现实抽象为理想的模型只是为了认识问题的需要,而不可能是现实的真实状况,这一点是尤其需要注意的。

三、现实关注:非均衡模型下的媒介变迁

从理想型方法论上看,上述“强政府—强市场—弱社会”非均衡模型基本可以代表中国社会结构的现实状况。它是由计划体制下“强政府—弱市场—弱社会”或“极强政府—极弱市场—极弱社会”模型(行政全能主义是其现实中的代表)通过政府把权力让渡给市场与社会而逐渐形成的。媒介作为社会大系统的子系统之一,自然是中国整个改革的一个部分,因而,媒介变迁过程和结果即使与整个改革过程和结果不存在完全同步性,也一定有着强度相关性。因此,讨论三十多年来的媒介变迁及其引发的一些负面效应,理应在上述非均衡模型下进行。

在这个模型中,政府是强大的,市场亦是强大的,而且上面的论述还表明,在这种情况下极易产生政府与市场的“结盟”。以这个模型来分析中国媒介变迁,就可以大致理清三十年来媒介变迁的基本路径及其可能发生的问题。由强政府这个变量所决定,中国媒体改革必然是在政府的控制之下展开,并且这种改革还要给政府带来比改革前更大的利益。从中国媒体改革的总体进程中我们可以充分看到这一点。在整个传媒改革的过程中,政府始终控制着改革的内容、进程和力度。最为重要的是,政府对意识形态方面的掌控一直没有放松,这既保证了党对媒体的绝对领导,也确保了媒体承载意识形态传播之使命的履行。在确保这个大前提下,政府亦给予媒体一定的自主经营权力,让媒体逐步从事广告、娱乐等商业性活动,以此来提升媒体的创收和自我生存能力。一旦媒体自我创收和生存能力增强到一定程度,政府便不需对它进行财政投入,这实际上间接地给政府带来了巨大的利益。既能保持对媒体的绝对领导,又能减轻自己的财政压力,而媒体在市场化经营中也能获取巨额收益,这样,政府与媒体就在传媒改革的过程中达致了一种“双赢”效果。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媒体市场化改革的路径越来越明显,传媒机构也在改革的过程中逐渐变成日益强大的市场主体,成为前述所说的强市场。虽然媒体作为一种强市场,与强政府相较并非一种完全平等并列的关系,这是因为相较于其他市场主体,传媒所承担的舆论宣传功能使它在逐步市场化的过程中,并不可能完全脱离政府对它的领导。媒体所具有的这种特殊性反映在它与政府的关系上,就使它们之间呈现出一种与以往不同的双重关系。一方面,计划体制下那种“政府—媒体—受众”垂直一体的关系得以保留;而另一方面,当媒体作为市场主体来运作时,它又在经营管理等方面获得了可以不受政府支配的独立性。这样一来,市场化改革后中国媒体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便发生了某种变化。改革前,它与政府之间只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改革后,它与政府之间除了保留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外,还在经济领域形成了另一种彼此平等的关系。这一变化看似并不复杂,其实却能引发一系列复杂问题。在前一种关系中,媒体只能毫无选择地执行来自政府的指令,因而不太可能做出过于违规的事情。而在后一种关系中,媒体只要把领导与被领导那部分关系处理好(主要是承担传播意识形态的使命),就可以在市场领域里充分发挥其自主权,甚至还可以像其他市场主体一样,通过各种方式拉拢政府部门,使之为自己的牟利行为大开方便之门。而媒体所具有的大众信息传播这一独特功能,亦决定了相关部门对其具有很大的依赖性并可能主动向它靠拢,这就使得它比其他市场主体在拉拢政府部门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这种两厢需要使得它们之间的“结盟”几乎成为没有多少障碍的事,只要双方稍微施以暧昧的“秋波”,则双方之间的“联姻”便很快成为可能①西方人际交往理论认为,在人际交往特别是工具性交往中,“人际吸引”是交往互动是否发生的关键条件。因此,在人际互动中,交往双方总是力图向对方暗示自己身上具有对方需要的某些东西。如果暗示的东西对彼此都没有吸引力,则人际交往几乎不会发生;如果一方的暗示对另一方有吸引力,而另一方的暗示对此一方没有吸引力,则交往发生比较困难,此时交往能否发生则主要取决于“此方”是否愿意交往了;如果双方暗示的东西对彼此都有吸引力,则交往双方会一拍即合,人际互动就会即刻发生。虽然这一理论主要是用来解释微观世界的人际交往与互动的,但笔者以为其实在宏观世界里各组织机构之间的沟通互动也大抵如此,只有双方之间有“吸引”,才可能促成组织机构之间的“结盟”。。而在“强政府—强市场—弱社会”的模型中,由于社会一方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它不太可能去制约政府,进而也不太可能制约市场。于是,政府与市场的“结盟”自然也就没有什么“障碍”,双方在不断互动中结成了一种稳定的“盟友”关系。

当强政府与强市场结为盟友,社会又处于相对弱势的情况下,媒体的作为又会如何呢?当然,乐观主义理论家可能会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照样会代表公民的利益行使监督市场的职责,以使媒体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履行其传播意识形态、提供具有公平、正义等价值观的节目的职责;媒体也会按照媒介传播的职业伦理来从事媒体传播活动。虽然不能完全否认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可能性毕竟是建立在伦理约束基础之上的,因而不具有绝对的可靠性。在政府、市场与社会之关系的理论模型中,一旦失去社会这个基础性条件,强政府和强市场是不太可能如此“循规蹈矩”的。人性假设和经济人假设虽不是百分之百的正确,却是制度设计最安全的底线。因此,在失去强有力制衡的情况下,与其相信强政府和强市场的自我伦理约束,还不如相信它们在有“擦边球”可打的情况下会大打擦边球以获取自身的最大化利益。

事实也正是如此,在今天中国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均衡关系逐渐形成而又没有最终形成的过程中,可以看到各行各业均存在大打“擦边球”的情况。媒体也正是在这个特殊时期,打出了不少令人眼花缭乱的“擦边球”,以此来抢夺观众的眼球,提高收视率,从中获取巨额经济收益。在诸多的电视娱乐节目中,电视节目制作总是有意无意地夸大娱乐效应,甚至不惜触及人们的道德底线,玩出了诸如“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后笑”之类的极端拜金主义现象,引起社会舆论哗然。在网络媒体中,此种情况就更为严重了,炒作事件、花边新闻几乎成了一些媒体的看家本领。面对媒体带来的这些不良效应,为什么作为管理机构的政府部门的法规制度却往往显得滞后,其实,原因之一就如上文所论述的那样,作为“双赢”的结果之一,此时管理部门与媒体已在经济利益上有了某种“盟友”关系,不遇到万不得已的情况,自然不会轻易干预了。更为重要的是,社会力量的弱小,使其在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的制衡关系中,很难发挥其监督政府及市场的作用。

从以上对传媒变迁过程中负面效应产生的原因分析可以看到,尽管从表面上看,当今中国媒介变迁过程中出现的诸多负面现象似乎是市场化改革引发的后果,但究其深层原因却可以发现,其根源还是在于改革过程中政府、市场与社会之均衡关系尚未建立起来,是政府、市场与社会之关系非均衡模型下的必然产物。这也就在某种程度上提示我们,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规范市场,为公民提供制度与法律保障。经济事务则主要由市场来承担,而不应该成为政府的工作重心。虽然目前我国经济相对落后的客观事实使得政府不得不把发展经济放到头等重要的位置,政府职能也在很大程度上向经济领域倾斜,但从长远来看,政府过多地介入经济事务并不一定是好事,它一方面促成了政府与市场结盟,成为二者“联姻”的主要诱因之一;另一方面,也极易导致政府、市场与社会之关系陷入一种混乱状态,成为建立现代国家、市场与社会之理想关系的重大障碍。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重大问题,也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来调整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使其逐渐达到均衡的理想状态。惟其如此,媒介变迁才有可能在一个良好的社会背景下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

[1] 林晖.市场经济与新闻娱乐化[J].新闻与传播研究,2001(2):29-35.

[2] 秦志希,刘敏.新闻传媒的消费主义倾向[J].现代传播,2002(1):42-44.

[3] 刘祖禹.谈抵制媒体低俗之风[J].新闻实践,2005(5):14-18.

[4] 胡连利,白树亮,彭焕萍.传媒低俗化:受众中心论下媒体对受众的迎合与误读[J].新闻知识,2010(9):15-18.

[5] 迈克尔·豪利特,M·拉米什.公共政策研究——政策循环与政策子系统[M].庞诗,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150.

[6]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第2版.曹卫东,刘北城,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7] 约翰·F·沃克,哈罗德·G·瓦特.美国大政府的兴起[M].刘进,毛喻原,译.重庆:重庆出版社,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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