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基层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措施研究

2014-09-23 07:17郑敏珊
企业文化·中旬刊 2014年7期
关键词:基层单位廉政腐败

郑敏珊

近年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投入加大,从而使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针对高速公路的行业特点,坚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一起抓,质量责任和廉政责任一起抓,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把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建立起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高速公路建设领域中的重点问题。本文从我国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基层单位在工作上的腐败问题和原因着手,分析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进而提出有效可行的基层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措施。

一、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基层单位腐败问题的表现及特点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企业的基层单位在运营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腐败多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对于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仍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不能充分认识反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基层单位的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在日常的反腐倡廉工作中只注重形式,而不去实际的追踪考核。例如,日常的高速公路的检查工作中,大多是例行公事,使得检查没有任何意义,或者在检查出问题后不注重高速公路的修复工作,导致公路修复工作人员没有改进的动力。甚至,有的日常的维护工作只部署而不去检查,或者只喊口号而不去实践。

第二,少数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借公权力为自己谋福利,办事不公。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将公权力挪为己用,与有关人员进行金钱的交易,出现了办事不公的现象。例如,在基层的高速公路维修或者建设物资供应等工作中,为亲友谋福利,或者与有关个人进行金钱交易等。极个别干部甚至在工作中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为自己争取利益的工具,在集体中搞特殊化,侵占集体的利益、接受贿赂、主动索贿、私自挪用公款等。

第三,一些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基层单位的反腐倡廉监督不到位,监督体制机制不完善。一是刚性不强。权力监督的权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监督不到位,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以有效地实施:二是力度不够。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不到位,致使风气不正,歪风邪气严重。三是不少地方在落实法规制度上 “弹性”有余,对犯罪分子的处罚不同程度上存在失之过轻、过软、过宽的问题,以罚代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时常发生。这些现象致使规章制度有名无实,从而使一些利欲熏心的人有机可乘。

通过对近年来查处的高速公路腐败案件的分析,不难看出当前高速公路腐败现象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群体性腐败。表现为一人带多人相互串通,共同作案,窝案串案,从个体单独腐败逐步向群体腐败转化。

第二,多涉及权力寻租。企业管理人员利用手中职权,在公路建设征地、工程招投标等时候直接接入,索取、收受他人款物。

第三,涉案环节多。高速公路建设营运的多个环节,包括预算立项、审批采购、施工监理、质量验收等过程都可以成为钱权交易、违纪违法的切入点。

二、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基层单位腐败问题的成因

高速公路行业属于腐败多发、易发领域,这与其行业的特殊性有关系,高速公路具有点多、线长、面广、资金流量大、管理任务重、管理难度大等特点,给腐败造成了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也给反腐倡廉工作增加了难度。纵观各类腐败案件,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引发:

第一,部分上级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高速公路运营基层单位腐败的危害性,不能重视基层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在工作中不注重反腐倡廉工作,只注重经济、环境等问题,或者在日常的反腐倡廉工作中喊口号而不是抓实问题,导致基层单位怠于反腐倡廉工作,对于反腐倡廉工作雷声大而雨点小,喊声大而动作小或者在工作中虽有部署但不去追踪,致使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没有成效。

第二,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基层单位信息公开不够,监督机制不健全[1]。政府对于高速公路相关的信息公布不及时或者不完整,导致公众无法做到全程的监督,反腐倡廉存在死角;相关的监督机制虽得到一定的改进,但是仍然不够完善,实施程度不高。或者由于监督部门的不独立,导致监督工作难以开展。现在的基层单位的反腐倡廉主要是靠媒体舆论、群众监督,政府组织内的监督作用不明显,甚至出现熟人社会的一些情况,不利于查案和责任追究。

第三,政府对于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贪污腐败现象处罚力度不够,使得贪污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目前关于反腐倡廉的制度虽然有所增加,但是其仍然处在写在纸上,形式化的存在,甚至一些基层工作人员由于处罚过轻,罔顾处罚机制,甚至有的单位对于人民所反映的问题找借口不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干部自身的素质不强。部分基础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较差,经受不住诱惑,接受他人的贿赂,或者放任家人接受他人好处,失去了自己的原则,迷失了方向,价值观扭曲。甚至由于自身的素质不高将单位整体氛围带得不好,破坏了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有损于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公信力。

第五,廉政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好,存在两张皮的现象[2]。有些高速公路基层单位抓反腐倡廉工作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发文件上,深入到具体业务工作抓廉政的意识不强,方法不多,落实力度不够。有的基层单位仍存在重业务建设,轻党风廉政建设现象,领导讲话、检查工作时,业务工作谈得多,廉政建设讲得少或根本不讲,忘记了自己的“一岗双责”;干部自查自纠和在接受廉政谈话时只谈思想,不涉及自己负责的工作,很难让问题在苗头阶段被发现和纠正,谈话的意义大打折扣。

三、加强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基层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

基层单位的反腐倡廉是关于党的自身建设和政权建设的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加强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基层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切实解决人民反映的急迫问题,强化对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基层单位的监督和教育,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加强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基层单位的反腐倡廉的宣传

首先需要加强对于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基层单位的廉政的教育。观念决定一切,要想彻底的杜绝腐败就先要从思想的教育出手,促进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同时加强对于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强硬的法律法规从心理上震慑基层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次,加强对于廉政人员的宣传,树立廉政的形象,鼓励人们向着形象努力,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人生观。同时加强对于反面教材的宣传,认识到不廉政的后果,起到震慑的作用,引领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的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的事例,打造反腐倡廉的渠道。最后,制作宣传手册,加强对于高速公路管理手册的学习。只有通过加强高速公路基层管理反腐倡廉的观念,才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基层管理人员的腐败的现象。

2、完善预防体制

建立事高速公路的全过程全方位的预防体系。事前做好规划,分工明确细化责任,以使责任到人,在工作中出现问题就可直接追究,防止部分工作人员产生侥幸心理。事中加强监督,实行追踪检查,事后严格考核,并对相应的情况予以公示,保证结果的实施公开,以促进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其反腐倡廉,抵制腐败。同时,在全过程的预防体制中,应注意标本兼治,预防为主,随时追踪工作的进展程度,做到预防为主。

3、加强作风建设

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基层组织需要迎难而上,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可以在工作场合贴上纪律格言,纪检责任等,在工作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做到不敢忘、不会忘纪律和工作责任等。在思想上加强对于高速公路基层单位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另外,还要做到加强组织和群众舆论的监督,做到伸手必被抓。在日常的培训中强化其生活艰苦的作风,也可以模拟相关反面实例的待遇,对其进行反面的教育,强化其意志,抵得住诱惑的同时密切联系群众。并在做出贡献时给予奖励,鼓励其更加的努力,严格的要求自己。

4、强化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加强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的学习,强化其在高速公路运营方面的业务的能力。在日常的培训中加强对于其业务能力和相关的服务意识的培训,减少娱乐性的培训时间,提高其素质和本领。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其态度,坚持提供良好的服务,树立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真真切切的为人民办实事,满足人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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