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中男

2014-09-28 10:22巫昂
山花 2014年17期
关键词:瓶子

巫昂

认识一个人就好像认识一个星系。

——周云蓬

每一天,都过得像一只正在飞向陌路的盲鸟。

下了班,坐的718路公交车,在北四环西路拐了个弯儿,到人民大学站下车,过马路,走回家。慢腾腾上楼。楼道很黑,每一层的灯泡不是被人偷了,就是用到坏。我有轻度夜盲症,对昏黑和光亮的辨识,有一个微妙的度,一旦超过了那个度,基本上什么也看不到,跟瞎子差不多。在光线不足的地方爬楼梯,是我的一大弱点。

摸出钥匙旋转防盗门的锁孔,向右边两圈,家里没人,一圈,有人。

一圈。

“昨天去哪儿了?那么晚回来。”杨少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头也不回。

“出去,跟余怀春吃饭。”

“余怀春电话多少?”

“问那么多,告诉你,你就给她打?”

在现实生活中,我还是给了他余怀春的手机,实际上他不需要找我要,他早就对我的手机了如指掌。何况余怀春是我成天系在裤腰带上的死党,她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也很烦杨少康。

随后,我进厨房洗那堆积如山的碗筷,杨少康在家一整天的战果。

又是冗长无聊的一个白天,守着页面每半分钟刷新一次,眼睛盯着看显示器,直到眼球充血眼皮发涨,做饭可以缓解这种种不适。对一只被掏空的热水袋来说,能够站在抽油烟机跟前简直是幸福之极,一听到它呼啦啦的响声,整颗心,顿时顺着跟着油烟管道向外走,离开这栋楼,楼上的天空,天空上的云朵,往一万米之上漂浮。

根据家里的凌乱程度,他又一整天没有出门,更不要说上班了,那家小破广告公司半倒不倒的,老板从上礼拜起已经取消了盒饭,要他们午饭自理,即便上班也没饭吃。在家还好点,玩玩网络游戏,在BBS上灌水,跟网友吹水。

然后,早饭、中饭、晚饭的餐具,连根小勺都不落,都攒下来了,层层叠叠,积在水槽里。这种没事窝家攒餐具的生活习惯,是他作为独子从小养成的习惯,拜乃母所赐。我还在洗碗,每一只碗的油腻程度,不亚于我的生活本身。洗碗盆的下水管老化,总是堵塞,发出了一股令人生疑的气味,好像水管里烂了一朵菊花。我用一根筷子使劲地捅入水口,终于疏通了一点点,然后,把那根筷子,扔回乌黑的筷子堆里,懒得用水再冲一下。

水声哗啦啦响,杨少康在客厅突然大喊:“自来水不要钱啊?”

我在龙头上罩了条百洁布,水声顿时转为柔和。

这套房子,是我们租来的,确切地说,是我先租来,他后期入伙的。他住进来后,我们说好了平摊,各出一半租金和各种费用,我交网费、电费,他交水费、煤气费,暖气费房东交。为了避免扯皮,没安装固定电话,手机费各交各的,我倒是有网站给的三百块通讯补贴,足够了,倒也不吃亏。

这是一个带客厅、卫生间和厨房的一居室,户型狭长,在七楼顶上,只有朝南的主卧室,光线勉强算好,其他的房间,成天都处于昏暗中,北边不远处有一座三十五层的塔楼,塔楼的阴影把我们这个小楼彻底罩住。

厨房从来都笼罩在高层塔楼的阴影之下,有个小窗户跟没有一样,要开着节能灯,才能看得清燃气灶和其它的锅碗瓢盆。不管什么时候做饭,都像是半夜爬起来做。半夜就半夜,无所谓的,从小做饭做到大,我即便闭上眼,也一样可以做出来一顿可以吃的晚饭。

临近夏天,白天变长,晚饭时间总是格外地晚,整栋楼跟着火了一样,所有的邻居都在做饭,每一户人家都在混吃等死。

我从冰箱里头拖出来半只冰冻鸡,前天做剩的,浸泡到温水里边,然后拿出青椒和鸡蛋。杨少康喜欢吃青椒炒鸡蛋,一个礼拜要吃三次,而且青椒一定要是辣青椒,表面上看着跟甜椒毫无区别,但实际上很辣,不辣的青椒他没感觉,说跟什么都没吃一样,口中寡淡无味,闹得性欲更强了,那些女孩更要遭殃。他不讳言性,说不雅词跟口头禅一样,常常裸体在屋子里晃。

那架势,随时可能举着身下那顶冲锋枪,冲出去找女人,当街就干。

在南边卧室的窗台上,我放了一盆仙人掌,下班时在路边花三块钱买的,算是这屋子里,除了我俩之外唯一活着的东西。还有一枝塑料做的红玫瑰,现在每一片花瓣、每一片叶子上都是灰,是前任房客留下的,它一直放在仙人掌的边上。两种带刺的植物,一真一假,看起来相当和谐。

当然了,那个阿姨也不会成为我婆婆,我跟她儿子始终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严肃的关系,更像睡在一张床上的室友。天冷的时候,我借口自己脚爱抽筋,一人一床被子,各自把被子角严严实实地掖好,连被窝也不共享。他睡觉会打鼾,越到夜半鼾声越响,有时候我在梦中,耳边猛地一声惊雷,醒来,一尺外隐约有个活物,也正用鼻子和嘴巴大声呼吸。有时候还哎哟哟叫出声来,好像他刚刚吞下一只生了锈的螺丝钉。

如果不是眼睛已经睁开,我还以为自己还在做梦,如果在梦里,他的口鼻处也该鲜血四溅了吧。上帝晓得的,上帝对世上所有人的心明察秋毫,一个也不放过,在这样的夜里醒来,四周黑漆漆的,人都是最诚实最没什么顾忌的。

我不爱他,我想杀了他。

这人如果是你不爱的,杀了也不可惜,太平盛世多了桩谋杀案而已。

小树林里多了具无名尸。

连那个小树林的所在,我都物色好了,就在丽都桥到四元桥之间,机场高速辅路上。一边是高速路上汽车呼啸,一边是寂然无声的一片林子,林间甚至还有一条小道,小道上甚至还有松鼠叼着松果儿嗖地闪过。

我去过两三次,里面从来没有人,不要说人了,连车辙都没有,小道太狭长,车开进去也没什么可看的,谈情说爱的人不喜欢高速路上粉尘飞扬,全部落在小树林里,约会一次,肺叶里全是灰,有什么意思?当然了,我从不曾幻想自己跟杨少康去那里散个步,拉个手,我们从来也没有在一起很悠闲地散过步,连从公交车站走回家那十分钟路程,都恨不得装作彼此不认识,一前一后。

只是那时,他该头朝下,头发蓬乱皮带松散,露出内裤后腰上的一排英文字,拼写有误的棉花共和国,露出小半边脏兮兮的屁股,那两个半球体陪着主人受累,地上满是污泥和树叶。我是打一辆出租车送他过去,还是用一只篷布拉杆箱拉他过去?

拉过去路途有些遥远,还是打车吧。那只拉杆箱是他以前出差常用的,有西装袋有防潮垫,双重拉链,严丝合缝,血不会轻易地溢出来。没有血迹,谁都不会发现,即便发现,出租司机能奈我何?一个女的连人都敢杀,连尸体都能自己料理,她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不付的费都是正常。

在那许多个夜里,我睁大眼睛,听着杨少康的鼾声,脑海里一片空白,如果脑袋里有个空无一物的洞穴,墙壁也好,天花板也好,一定发白发灰发暗,但还是有巨大的噪音从洞穴外传来,好像外边正发生雪崩,硬邦邦的冰雪块一大片一大片地往下落,悬崖瞬间落空,落到深不可测的崖底。

头顶窗帘渗着冷风,双层玻璃海螺牌塑钢窗,建材市场的冒牌货,一点都不严实。睡了一晚,本该精力饱满,但常常累得跟一条肥蛇一样,睡多少懒觉都无济于事。每天一觉醒来,我都会发现自己的脾气变得越来越坏,坏到恨不得一睁眼就跑到厨房去摔它七八个碗,打开窗户往外掼,管它楼下有没有人。

不上班的周末,睡到中午醒来,蓬头垢面地从卧室摸到卫生间,门也不关,开了只剩一个灯泡的浴霸,蹲在马桶上,抓起一本《娱乐周刊》,手指沾着口水就翻,有时候还有跑去冰箱取一节酱黄瓜,一边咔次咔次地啃一边大力翻杂志。

这个屋里头,有两个实在不怎么对付的人,两只凶器,两个坏动物,居然还住在一起,居然还不分开。我是走投无路才跟这人在一起的吗?我的杀了他的计划到底何时才能实施?我对他的全部感受,都没有对一节六必居的酱黄瓜来得亲,酱黄瓜至少还有咬起来会咔次咔次这个必不可少的美德。

一切都了无生趣,除了啃酱黄瓜,往往等不及啃完一瓶,就又买了两瓶做替补,替补席上总有人,当教练的心也才有了点儿安慰,如果观众都跑光了,至少还有两个替补风雨无阻地坐在那里,即便他们一个张着嘴睡觉另一个还开始流口水。

我跟一个叫做杨少康的男人,组成一个小规模组合,混吃等死,我们每天都偷偷地窥视着对方的每一个小动作,不允许时间的弹道走偏,要完蛋一起完蛋,要混一起混,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我们在一起的这些日子,我有五秒钟时间,以为自己爱上了他,那次他开恩站到板凳上帮我换灯泡,电线走电,他全身猛地一抖,啪啪一股电流蹿过,弹开了我。五秒钟,他从凳子上摔下来,我的心整个儿缩紧,但他很快站起来,没事一样拍拍自己身上的灰,我也就恢复了平静。

事后我才明白过来,我还没有做好准备,看到他电糊了的身体。

那副身体会不会跟一具冷硬的刑具一样,紧贴到我身上?

他自己这辈子也没什么顺心事,我们最大的共同点就都是单亲家庭出身,我是爹带大的,他是妈带大的,我们不约而同地早就对家庭这件世人都高声赞美的事物,有了对苹果公司LOGO那样的成见,看不见的神在上面咬了一口,那一口还涂了氰化钾,那一下,把神都给毒杀了,牙神经被毒死,牙都豁了,从此神本人说话口齿漏风,不体面。

作为男女朋友,我们之间的交流主要靠查岗查哨,他会抽空查看我短信、检查邮箱,他还让我主动交出新注册的邮箱。他会一点儿黑客的技术,用什么软件逛别人的私人邮箱,简单得好像逛七到十一便利店。

总之,地球上黑客想得到的手法,他都做。

我也不是吃闲饭的,以牙还牙,如法炮制,查他的网络历史记录,屏幕截图,顺道知道了他正在各大单身网站勤奋地填表,放自己用摄像头拍的模糊不清的侧影照片,他的侧影还是有看头的,轮廓比较分明。

有劳动就有收获,这位仁兄于近期入手了几个急于成婚,天真幼稚的大龄女孩。

他们在我不知道的地方见面,去类似于如家那种便宜旅馆一起睡觉。

裹着床单枕头大干一场,然后摊开了睡一觉。

他事毕一定要睡一觉,这习惯雷打不动。

据我分析,有时候,旅馆费还是对方掏的钱,交押金的时候,这位仁兄假装钱不够,作窘迫状,女孩站在一边,被服务员的眼睛盯得面子薄了起来,当时就拿出钱包。

他满脸带着歉意,看对方数出两张一百块,等前台给钥匙。

当然,等这位好心眼的女孩睡着了,他会给她用手机拍照片,各种姿势的,脸部连马赛克也不打,发在他常去玩的桃花源论坛,会员制的私密论坛。

我一页页翻过那些照片,文件夹有密码,被我猜到是他前女友的生日,他在通讯录上不小心记下过她的身份证号,大概是为了订机票用。别忘了,人不是无懈可击的。只要你留心,有心,甚至他的一个表情,他说漏嘴的一句话,他随手在报纸边上的一个数字,都会透露出一丝线索。生活在一起就这点好,时刻都在监控范围内,对方的生活还不是高塔下的那块地方,被探照灯照得通明。

我们俩心照不宣,私下里查帐查得不亦乐乎,除了冷嘲热讽,语气冰冷,倒也没有什么热仗打了。两人关系恶化的层级节节上升。楼道里头还算清新的空气,一进了这屋子,瞬间气压升高,污浊、沉重、凝滞。

时间原本就是这么流逝的,借用无数变幻,各种姿态,也借用你我的身体。是的,幸好我们还有身体,可以进入外人无法进入的空间,接触,深入地接触。我们的接触面,达到、或超过了两个普通生物的极限。

我跟以千计,保持了长达十年的联系。

这十年,正好是我人生最动荡的阶段,我想,假如在我的余年没有战争、灾难或者诸如此类由不得普通人的变故,一定都会比这十年要平定很多。虽然后几者,确实也都是说不准的事儿。

这十年间,我把他藏在一只玻璃瓶里,一个多月,两个月去看一次,一年最多只有七八次,而且并非情人节、圣诞节或春节这类特别的日子,我只有在感到孤独无奈的时候,才可能去看他,虽然我几乎每天都会想起他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最多只有十二天感到孤独无奈,我算得上是一个非常正常甚至非常健康的女人。

他在瓶子里的时候,显得非常小,我也是。

我一钻进瓶子,瓶子外边并没有扶梯或楼梯,我只需要把一只脚轻轻地点在瓶子口,就可以进去了。一进到里边,我就变成了微观的我,好在肢体和五官并没有简化,脸蛋并非烂糊糊的一片,幸好衣服随着个头变小了,不然,就得光溜溜地站在那里了。

这个瓶子的巧妙之处就在这里,人呆在里边,不单没有变丑,反倒因为袖珍了,显得格外小巧好看。当然,一个正常尺寸的人,伸出一个小指头,就可以把我们俩同时扳倒。

我们大概都缩小了一百倍,身高比例还是维持原样,所以当我在瓶子里头跟他面对面站着,和在现实生活中是一样的。他有一头乱蓬蓬的头发,不长不短,因为长年在瓶子里头生活,没有晒过多少太阳,他看起来好像一个白种人。

那只瓶子是用淡蓝的玻璃制作,所以看外边的一切,都泛着淡淡的蓝光,连带我们的脸色。底下铺着一层非常细的浅灰色的沙子,是我去秦皇岛玩的时候带回来的。瓶子太小,没法塞进沙发、床、冰箱,别的什么家具电器,就算找专门会微雕的人刻一套,也未必有沙子舒服。而且没水没电没厕所没法洗澡,所有生活该有的设施都没有。

无论如何,它只是一只瓶子,并非房子。

唯一例外的是,可以用电池持航力比较久的笔记本,假如无意中收到附近的无线信号,还可以上会儿网,但信号极度不稳定,网络信号跟一尾禅宗所描述的似有若无的鱼一样,在空中倏忽而过。

利用这点飘忽不定的信号,他会给我发一封E-MAIL,内容不超过两百个字,语气温和自然,类似老朋友在寒暄,问问我的近况如何,而说到自己时,总是说:“一切如故。”

偶然会来封长一点的E-MAIL,略微涉及了心情,有个别字句,带着思念的暗示,我想,他极力想知道我的私生活有无变化,是否跟某个男人住在一起。但他写的每个字,似乎都仔细斟酌过,没有哪个词是多余的,更没有一个错别字,甚至用错一个标点符号。即便如此,他也绝不分段,宁可一口气把要说的说完,从来都是这样。

一般来说,看到信后的几天之内,我就会去探望他,他的信总是能够非常有效地把我喊过去,我像是被人施加了魔咒一样,被他的几个字吸引。

他穿着一套别人通常用来上班的衣服,通常是暖色调的套头衫,下边是条平平常常的牛仔。表情不算很丰富,总那么温和沉稳,但能够感觉到他的脑子还在运行,无时不刻地在想着什么。表面上看,仅仅类似一匹站在茫茫黑夜里发呆的马。

“你还是什么都没吃吧?”一见面,我总是先问他。

“不用了,吃了东西也很难办,这里没法上厕所。”

我赶紧四下里张望,那些细沙历经多年,还是那么白,看不出任何被人便溺过的痕迹。他不吃不喝,但会睡觉,睡觉的时间跟天黑的时间一样长,因为瓶子里没有电源,晚上不睡觉也没有电视看。

“我不是在抱怨,你别往心里去。”他补充说。

我还是感到非常愧疚,我来找他,并不是为了跟他睡上一觉,来一次小行星撞击地球式的性爱,那次撞击横扫北美洲,导致了此后十五年恐龙的灭绝。他学过古生物学,经常跟我讲人类尚未出现之前,地球上的状况。

我打心眼里觉得,在这个到处都是人类,有一多半是男人的世上,他才应该是我的另一半,我亲爱的丈夫!外边那些个标准人体身高的男性,不过是他的替代品。但我们从来没有过夫妻之实,虽然,我们俩比好多夫妻间的感情,更加平淡而深邃,比多数昙花一现的恋情更持久。

问题就在于,外边那个世界,太完整了,它有非常完整的一套东西,我深陷其中,没有自由,它把我看得死死的。那套东西,从我出生开始就盯防着我,那是一套行之有效的东西,无色无味。

通常,我在瓶子里头呆不了太久,有时候是十分钟,最多半个小时,这点时间,只够聊几句天,附赠一次比较充分的拥抱。他的怀抱算得上是非常温暖的,尤其是初秋时节,他的体温似乎比我的,要高上一度左右,这让他老是处于发低烧的状态。

“你胖了点?最近是不是吃了很多好吃的?”他问。

“好吃的说不上,但总吃夜宵,跟一帮同事,去东直门的簋街,吃贵州人开的苗岭酸汤鱼。最近工作特别辛苦,除了熬夜就是熬夜,白天也基本上没好好休息过。”

“那……”他犹豫了一下:“你和他,最近如何?”

“时好时坏,好的时候,一扭头,就预感到马上要变坏,坏的时候,只有熬到重新变好。”

“你还爱他?”

我沉默了三十秒,利用脑子里仅有的内存,使劲搜索这个问题的答案。

“想不回答就不回答,没关系的。”他总是善解人意。

我点点头,把脑袋靠到他的脖子附近,这样可以听到他的脉搏跳动。唯有这样,贴到那么近,才可以确认,他见到我是非常激动的,但也仅限于脉搏的跳动。

“也许,我们还是应该找个时间,好好呆几天,一起吃饭,散步,看电视,做爱,你洗澡的时候,我可以帮你搓背。”

他把我抱紧了一点,鼻息中带着温暖的热气。

他说:“也许应该跑远一点,你觉得广岛怎么样?加勒比海的波多黎各呢?很多年前,我去过一次,海滩非常棒。地平线,放眼望去,是淡蓝的,蓝色上边飘浮了一整排细细的光线,那光线可真透明,比海水的颜色浅一点儿,你得眯起眼睛才能看清楚。而且,”

他停顿了下,“你是中国人,据说免签证。”

我点点头。

与此同时,我的眼泪沿着皮肤内层,缓缓下行。

生活在不如意的时候,时日总是显得过于漫长。

我不想让人发现自己想哭鼻子的时候,就会选择那条通道流泪,那条内在的隧道,肉眼看不到,但可以让眼泪保温,还可以回收利用,那是一个隐形的内循环。

出远门这事,我们已经商量过好多次了,但一直没有执行,我不知道怎么把他从瓶子里头弄出来,也不知道如何把他带走,能不能把他带走。

我们对视,并同时笑了起来,我内在的泪流,被这分贝不小的笑声吓了一跳,停止流动约莫五秒钟。瓶子里头毫无屏障可言,一切都暴露在外边,这种环境下,不要说做爱,连超越拥抱的亲密举动都不能有,白天的话,阳光一射到底,就连瓶底儿,都是透明的,可以看到底下略显乌黑的水泥地。

夜晚呢,附近正好有盏照明灯,直愣愣地照过来。

我们时常商量要出去长途旅行,不管是电子邮件,还是面谈。层出不穷的地名,印在他脑子里头,他好像没有什么地方没去过,这个地球他已经走遍了。他告诉我,他以前的工作,经常出差,每个礼拜都在飞机上度过,时差在他脑子里头,好像一只没有面板的时钟,伸出指头,略微拨动一下就过去了。在他的脑袋里头,储存了很多很多个关于各地美景的文件夹。有时候,时间略微充裕一点,他会用讲述的方法演示给我看。

“布里斯班,是我最喜欢的澳洲一个城市。我经常在那里骑自行车,英国人刚到的时候,把它建成流放囚徒的地方,英国人当时觉得澳洲简直就是天涯海角,切!其实不过是咫尺。以前,考拉熊会在树上玩儿,考拉你喜欢的吧?”

“我喜欢袋鼠!”

“为什么?”

“因为它前肢短后肢长,胸前有个大口袋。”

“袋鼠不好,袋鼠有的时候会死得特别惨。”

他的话总是能把我惊到,悲剧喜剧的起承转合完全不带预告的,处女座典型的叙事风格。

“怎么个惨法,一头栽倒在坑内吗?”

“比那还惨。有一次,我骑车去一家农场看老朋友,那个农场主跟我很熟。我一到,他就带我进农场,连口茶都没顾上让我喝,我们本来约好一起喝茶的。”

“真是,不懂礼貌。”

“澳洲人嘛,没怎么见过人。”

“然后?”

“然后我们去到他农场另一头的栅栏,非常远,骑车都要半个小时。他指着栅栏上挂着的一只庞然大物,跟我说,昨晚有一群袋鼠摸黑跳过这栅栏,结果有一只太胖,挂这儿了。”

“天哪……”

“当时那只袋鼠还没有断气,但也就差一口气了,我们俩一起上前,托着它的脚,让它死得舒服点儿。好家伙,哥们特别沉,身体特别好,就是弹跳力不够好。”

“韧带有问题?”

“不是韧带的问题,是跟腱。”他一边说一边蹲下身,撩起自己的裤管,向我解释脚上韧带和跟腱的不同部位。还让我去摸看看,韧带深埋在肉里,但是他的,却摸得很清楚,他的韧带可以隆起?

我困惑地看了他一眼。

“这没什么奇怪的。”他满不在乎地放下了裤筒,“一个不需要上厕所的人,你干吗要求他的韧带长得跟普通人一样呢?”

说的也是。

“后来,我一出门,就会格外留意袋鼠的踪迹,特别是那些铁丝做的栅栏。经常会看到有的栅栏上,还挂着袋鼠一小根干枯的关节,农民把它的身体切下来,埋了。”

“真惨……”我的隐形泪腺,一股温热的液体泻下。

“你哭了吗?”他盯着我的眼睛,眼神清澈无比,太清澈了,好像眼睛后边装了蔡司的光学镜头。

“没有,怎么可能?”

他不听我解释,轻轻地掰开我的眼皮,迅速检查了一下。然后用食指尖,慢慢地抚摩着我的脸,指尖行进的路线,正沿着我那两条看不见的泪腺。

他没有说话,我睁大眼睛使劲看着他,看着他清澈无比的瞳孔里头,反射出来的我自己的倒影。

我惊异地看到,一个伤心、沮丧的小人儿,沿着他瞳孔内的镜头圈圈慢慢下行,跟人正走下楼梯一样,它虽然非常非常小,但是五官、头发、四肢俱全,连动作和神情,都是仿真的。

“它是谁?”我问。

“你。”

“老套。”

“但我要是说,它是你的灵魂,你能信吗?”

“这个我倒信,真的?”我靠近了一点他的脸,透过他的眼睛,看那个小人儿,它比我要单薄很多,像一片小铝片打出来的,走路的时候,姿态非常轻盈,脚尖踮地小心翼翼,半失重状。

有点儿跌跌撞撞,又有点儿轻飘飘。

“好看吗?”

“既然是我的灵魂,为什么这么瘦?比本人瘦多了。”

“不服气?”

“如果它跟我没关系的话,当然无所谓了。”

就在这时,他眼中闪现了一丝微弱无比的光芒,那个小人走到了最后一级台阶,消失在瞳孔尽头。

关于一起睡的事,在瓶子里睡,也许会比到外地一起睡好解决一点。

我试过带进去一床被单,想要做一个临时窗帘,但是很难把被单那样的东西,固定在光滑无比的玻璃上,我们忙乎了半天,白白消耗掉了我们见面的一多半时间。

还有一次,我带去了一大卷胶贴纸,甚至还有强力胶,但无论用什么样的黏合剂,都没用。那只瓶子似乎拒绝被挂上帘子,它是个脾气非常古怪的家伙,很有个性。

他和瓶子并不是住在我家里,我没有办法移动他们,他告诉我,只要略一移动,他就会消失不见,只有放在那个指定的地点,他才会在那里面。

我不敢试,因为不知道试了之后,他还会不会再回来,即便,我准确地把它放回原处。

多年来,说起来也许谁也不信,那只瓶子就在路边的一架电线杆的阴影里头放着,来来往往的人,也没有谁注意到那只破旧的瓶子里头,住了一个微小的男人。

历次的爱国卫生运动,街道大扫除,迎接国庆或者春节的布置,都没能清除掉它。但有时候,我真担心环卫工人会把它扫走,也特别担心一只过路的大狗,把它叼走。

天气不好的时候,更加糟糕,瓶子口并没有遮蔽物,他唯一的办法,是把瓶塞从里边塞上,瓶塞是软木做成的,就算塞上,还会有零星的空气渗透进来,让他免得窒息。

假如是持久的雨雪天气,他就会因为缺氧而感到头晕、耳鸣。

我原以为自己过上了青春期后第一段平静的生活,其实是无聊,我以为再也不用那么痛苦了,其实跟痛苦已经你我不分。

粗粗估算,我跟现在的男友杨少康在一起,有两年多了了。

但具体从哪天开始的,我们俩都记不住,事后也无从追忆。

实际上,我们谁也没坐下来好好回忆过,说一起回忆这个认识过程,在我们之间,好像挺肉麻的,像有些情侣,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拼凑彼此的记忆,有这功夫,我更愿意盯着卫生间镜子里,挤自己鼻子上的黑头,把里头的脂肪粒挤出来,他乐意把电视遥控器上的频道顺序,从头到尾,重新调整一遍。

我们之间不存在纪念日这种东西,不像别的男女朋友,什么时候第一次手拉手,第一次接吻,第一次一起坐火车,第一次一起买了只可以煲汤煮粥的电饭锅,第一次跟对方父母通电话……

当然了,我们的认识过程跟现在很多男女一样,挺稀松平常的,隐约记得不是五一就是十一,放七天长假,星期几不明。我们两个之所以走到一起,正是假期无聊症的产物。

放假前,我在我常去的同城论坛上找事情掺和,想找那种有益身心又不用花很多天的集体小活动,我既不想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家呆一个黄金周,也不想跟着一帮疯子去远程徒步和自驾游,后者开销也大。找了好一会儿,发现最合乎我这个要求的是羽毛球小组。

打电话给小组长在帖子里留的手机,他说,正好有另外一个女孩报名了,加上四个男的,不多不少正好,有时候可以打男女混双。

四个男的,除了小组长是个半老头,其他三个都是适龄男性,那天也是我第一次见到杨少康,他打扮得跟来参加世界羽毛球锦标赛似的,显得很精神,一身雪白的打羽毛球的职业运动装,阿迪达斯的球鞋,球拍是YY的,他有一对,借给我用。

很久后我才知道,这副行头不是他自己的,是他找一个爱置办行头的哥们借的,为什么把自己弄成那副挺迷惑人的模样,当然是为了得到更多认识异性的机会了。他始终非常认真执着地把找到异性,当做人生必不可少的目标,也不管那些女孩早一天还跟谁在一起,有过多么不堪的过去。

“我第一眼看到你,别的不知道,就知道你以前肯定没处过男朋友。”他说。我只在同城论坛上小混,不怎么说话,最多跟个人云亦云的帖,凡事不发表意见,凡事以看热闹之心处之。同一个坛子有三四个交际花型的ID,挺爱出风头的,常常高声呼喊版主和板斧,我心里很羡慕她们的开放和活络,就是搞不来。

大汗淋漓地打了一下午羽毛球后,场馆还算专业,就是人很多。小组长提议去隔壁那家金山城吃重庆火锅,一落座,又有人提议喝啤酒,然后另一个人要了两只“小二”,然后不停地喊服务员上啤酒,上“小二”。

“黄金周”能参加网上运动小组的都是无处可去的人,单身汉,无家可归者,从七点半喝到十二点半,喝多了后,局面便一发不可收拾。

我比另一个女孩好一点的是,我没她胖,她两条腿搁在一起,可以做副吉他,自弹自唱,所以,在下因竞争对手起点过低,勉强胜出。

杨少康主动送我回家。

回到家,勉强摸出钥匙开了门,我挣扎着先去卫生间把胃里头的东西吐了个空,洗了个澡,在洗澡期间,严重地思想斗争,醉得有些昏迷的头脑东想西想。

“把他留在这里,天亮了怎么办?天亮了以后还得吃早饭,哪有早饭?就算挣扎着爬起来,跑到稻香村边上那家早点铺买个包子馒头什么的,那还有午饭呢?午饭还出去吃吗,那也太奢侈了,今天晚上吃饭都已经花了那么些钱了,这个礼拜开销岂不是要超支?自己做,那还得去菜市场买菜,要坐公交车三四站地,累死了……”

从那顿包子或馒头的早饭,一直想到如此相处下去未来五十年,每一顿不得不吃的饭,为此浪费了很多洗澡水。因为楼层太高,热水器总是点不燃,不得不一次次重新启动,点火的时候,我冻得直哆嗦,但是沐浴液还粘了一身,只能等热水慢腾腾地从厨房那台燃气式热水器送过来。

等我一半冷一半热,裹着浴巾,从卫生间跑出来,他已经躺在我的被窝里了,大大方方地脱得干干净净,一地的运动衣、球鞋球袜和内裤什么的、说起来太奇怪了,突然跑进来一个刚认识一晚上的陌生男人,只有一个网名,连姓什么都不知道的,就这么大大方方地钻到你的被窝里,还丢了一地衣服。而且,酒气冲天,看起来睡得正香,片刻之后,鼾声响起,一点客气不讲。既然他这么大方,我也不客气了,晕乎乎地躺下。

半夜,我下意识地舒展手脚,在被窝里头碰到一团热乎乎、毛茸茸的东西,心里头先吓了一跳:“老鼠?”吓得缩回了手,惊魂甫定之际,再细细回想,想起这是送我回家的那个人,确切地说,是他身体的一部分,酒醉后男人的软塌塌的阳具。

当然了,我竟也是浑身上下光溜溜,还因为太热踢了被子,一条大腿放在床外,太不端庄了。只好爬起来穿那种上下两截的睡衣裤,印着绿色小熊图案的,长裤长袖,格外严实,这才又放心躺下。

次日,他倒先醒了,揉了揉发红的双眼,把我拍醒:“喂!你叫什么?”

“木兰从军……”我迷迷糊糊作答。

“什么木兰从军,真名儿,身份证上的,你不说我翻你钱包了。”

“那也是木兰,木头的木,兰花的兰。”

“神经病,乱讲,天底下有姓木的吗?”他一边说,一边掀开被子一角,看了看我。

这么被他一下,我彻底醒了,下意识地捂住自己的身体,做出相当惊恐的模样,实际上,即便惊恐,也完全轮不到我的胸部,它不具备让对方感到惊恐的资本。

“那你呢?你叫什么。”

“杨少康,大爷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的,被你知道怕什么的?”

“哪个杨,哪两个字的少康?”

“查户口吗,你。昨晚干嘛不查,现在查晚了。”

是的,昨晚我们乘着酒兴,借着夜色的掩护,做了不应当的事。

“你这里不错。”他环顾房间,说。

我十分不解,也跟着他看了看自己的房间,猜测他在说客气话。房间里简陋得让我感到一点面子都没有,被褥都是大学时候一直用到现在的,棉花胎都散架了;衣柜是简易的,拉链开合,塑料纸柜皮上面印着一只正抱着竹子的大熊猫;书架,如果那也算件财产的话,倒是实木的,同学回老家留给我的,中间有一块隔板已经不在了,书架上全是大学发的教科书,我一本没丢,还有镜框搬家时已经摔破的毕业照;书桌上枕头边倒有个布绒粉红小兔,早被我睡得歪头咧嘴,如果这也算奢侈品。

“有什么好的?楼上邻居家有小孩,楼板基本不隔音。”

“有一点特别好,这里离我上班的公司特别近,打车我打赌不超过起步费。”

如此,有一句没一句,聊了一会儿,知道了彼此的工作单位。他在北三环的安全期大厦里面上班,公司是一家编黄页起家的小广告公司,他做广告业务,没有多少底薪,全靠提成,一天到晚坐在电话跟前打电话,话音未落,被人打断。而实际上,他住比望京还要远的五环边的来广营,听起来是村里,村里只有农民屋,上下班竟要倒三趟车。

我们没去稻香村吃早饭,饿着肚子睡懒觉,中午的时候,他说要回来广营一趟,但还要回来,管我要我家的地址。

“什么意思?”我警觉起来。

“搬过来跟你一起住啊?”

“不会吧,这么快?”

“你看,住在你这里,我每天上班坐公交车,只需要十五分钟,可以多睡一小时觉,晚上提早一个小时回来歇着,多好。”

我当然不同意,他跟我磨了半个小时,说了很多听起来合理合法的理由。

“我现在的房东是个村里的暴发户,一个院子隔成三十四间,什么租客都有,小白领,大老粗,小偷小摸,还有小姐,做起饭来乌烟瘴气,晚上更热闹,喝酒的,打牌的,叫床的,你说,住在那种地方,时间长了,我怎么受得了。”

“那你干吗住哪里?早该找地方搬了。”

“房租便宜啊,一个月才四百,我也是被生活所迫,干我们这行的,收入太不稳定了。”

“收入,什么概念?”

“三千算好的,四千算正常,五千封顶。”

不是低保户,放了一心。

半个小时后,经不起他软硬兼施的磨,我心一软,答应了,给了他地址,写在小纸条上。

下午五点多,门铃响起,他在对讲机里,喊我下楼帮他搬东西。等我下楼,出租车已经走了,地上散放着一台半新不旧的台式机,三个纸箱,两只破破烂烂的行李箱,一大一小。

“就这些?”

“还有点东西,不都搁你这里了。”

他的另一半行李,被前女友搬走了,我们认识那周,他刚刚跟她分手。他们在农民屋同居了一年多,对方吃不了那苦,跟一个月薪八千的跑了。我陡然有了个室友,跟别人介绍的时候说是老乡,其实别人一听口音都觉得有问题。在北京,每天傍晚下班后,至少有一万对男女在忙着搬家,决定住到一起去,中学数学有个术语很生动地形容了它:合并同类项。另外一万对,因为分手、离婚而搬家,那叫拆解同类项。

带着短暂的激情、迷茫、错乱、纠结和不甘心,匆匆忙忙地合并。

带着伤痕、负疚、痛苦,稀里糊涂地拆解。

这里边爱的因素,又有多少?

东西一上楼,别的都顾不上,他先研究我家的地形,决定他将来该用哪张桌子放电脑,坐哪把椅子,桌子不管摆在哪里,一定要朝东,他说自己最喜欢看着太阳升起来。屁大点地方,他把自己落户的每一个小动作,都做得熨帖妥当。挪走了不少我的东西,占了一些风水宝地。

“别乱动我的东西,”我说:“回头我该找不到了。”

“好了啦,别叽叽歪歪了,老婆,我饿了,给做饭去吧!”

昨天两点半第一次见面,到现在,二十四个小时,家都搬过来了,老婆都叫上了,效率真高。我好像中了他的魔咒,竟走进厨房做饭去了,是的,历史教训告诉我,在一段关系的开始,你如果成了煮饭婆,那你就会一直煮下去,说起来,我已经煮了两年多。

水声哗哗,我在抠掉青椒里边的小籽儿,最近,青椒很瘦,鸡蛋也很小只,整个生物链都处于萎缩期,要五个青椒和三个鸡蛋,才够炒一盘菜。

那天晚上,杨少康没有给余怀春打那个电话,一给他余怀春的电话,他的心也就安啦,这人疑心虽重,不知为何,对余怀春还挺信的,也有点小怕在心。余怀春自己恋爱谈得乱七八糟的,但收拾杨少康自有一套,她把自己的泼妇面,全部用来收拾杨少康了,他们要是在一起,倒是相生相克。

我常常有这种奇怪念头,建议一下他们俩,干脆组成一个三个人的家庭,另外找个房子合租,各有各的床,谁也别跟谁睡在一起,这样我还有个伴儿。

他还在继续看球赛,看得有些入迷。在看完这场球赛之前,他不会离开沙发,甚至不会上一次卫生间,有任何事,都指使我去做。我把饭菜端到他看电视的茶几上,他眼睛继续盯着屏幕,一边开始大口大口地夹起来青椒炒蛋,到了第五口,一盘菜就差不多没有了。

我也开始吃饭,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难以下咽,看到鸡翅膀,就想起鸡还活着的时候,想起它们新鲜的毛孔,原本是长着一根根羽毛的,这些羽毛鸡生前不知道有多保暖,多有用。看到鸡蛋,就想到它其实是一颗有半条命的卵子。这些稀奇古怪的想像,折磨得我简直一口也吞不下去,连米饭都跟长了针一样,直扎喉咙眼儿,幸好我只盛了小半碗饭。

难不成怀孕了?

不会啊,我一直很小心,不让自己怀孕。

杨少康吃了三碗,有青椒炒鸡蛋的晚饭,他吃三碗算是克制的,何况还有辣椒鸡块儿。两道辣菜,弄得他额头上渗出汗来,看样子吃得非常舒服。我收拾碗筷,他还是盯着电视看,只是抽出一张纸巾,擦嘴,然后把纸巾扔在茶几上,每一天,家里都会有无数的这样那样的小垃圾,分布各处。

有时候他会大声喊叫:“喂,我的尿盆呢?”

我起身,去卫生间把他专用的尿盆拿出来,其实就是一只粉红的塑料小桶,递给他。为了不错过随时可能发生的进球,他不愿意去卫生间小便,虽然那只需要两到三分钟。小桶有个盖子,他小便结束后,就把它盖上,依旧递给我。我忍住恶心,把它拎回卫生间,倒到马桶里边。用淋浴水龙头,放一点水,把它冲洗干净,依旧搁在墙角上。

很快睡觉的时间快到了,他还很精神,在调整电视台,找一些更有趣的节目看,但咱国家是不存在什么有趣的电视节目的,哪怕到了夜里十二点。这时,他第二次喊我,一般我都正在天涯娱乐八卦论坛百无聊赖地温习一些陈年八卦。

“喂,今晚,有那个吗?”

我知道他要什么,但非常累了,这是周末,一天做了三顿饭,外加无数家务事,还要为即将来临的破工作烦心,身体里头就跟装了两麻袋硬石子儿一样。

我懒洋洋地回答:“哪个?”

“还要我明说吗。”

“有吧,那就。”

他从深陷了一晚上的沙发上弹了起来,声音变得孔武有力:“那好,我去洗澡了,你呢?”

“我明天早上再洗。”

他从客厅走过来,逐渐靠近我,偷眼观察我的电脑屏幕,我早有防备,已经提前关上了所有可能招致他怀疑的窗口,QQ、MSN,连天涯都是不可原谅的,他一直怀疑我在跟从天涯上认识的网友发短信息,只剩下了新浪娱乐新闻,一则女明星在男友家过夜被偷拍的狗仔照片。

“你昨晚,跟余怀春在哪儿吃的饭,吃的什么?”

“我看你还是把那个电话打了,反正她也习惯了你半夜三更给她打电话,省得你失眠。”

“我不打,我不会这么晚给别人打电话的,何况,有了那个,我怎么会失眠?”他一边说,一边转身去了卫生间。

我站到窗户那边,掀起窗帘的一角,下意识地看着非常远的地方。夜里的北京,无论东西南北,天空都非常晦暗。这是在北京的城中心,北二环安定门地铁附近,走路到地铁站只需要五六分钟。

卫生间传来哗哗的水声,他自己洗澡倒不介意水费的。一边哗啦啦地洗澡,一边大声唱齐秦的歌,有时候是《我是一只来自北方的狼》,有时候是《无情的雨无情的你》,心情特别好的时候,他会唱《天下有情人》。我知道他至少要洗两遍头发,抹两遍洗发水,用海绵块刷两遍沐浴露,很难想象他这么爱惜自己身体却在农民屋能住那么久,他一定会把下身洗得特别干净,因为喜欢被KJ。

这段时间,足够让我写一封E-MAIL给以千计了。 信写了大概三百个字,我心里头略微舒畅了一点儿,当卫生间水声骤停,我开始点击发送,同时,杨少康突然出现在我身后。

“给谁发E-MAIL呢,这么大老晚的。不会是余怀春吧,吃完饭了,还依依不舍,还要回味一下。”

我面无表情地背对着他,其实背后汗毛已经全竖起来了,两支胳膊一片凉。

“客户,我没有给余怀春写信的习惯,我们都发短信。”

“我知道,你手机里头,干净得只剩余怀春的短信了。”

“嗨,查东查西的,多浪费时间,那你还那个不了啦?”

杨少康一听问这个,很是快活,收起了胡言乱语。

“好了,我先过去了,你关了电脑快来!”

在泪水沿着隐形泪腺迅速地下泄过程中,我关掉了邮箱的窗口,删除了历史访问记录,站起来,关台灯。台灯一角上,放着一只PC塑料做的粉色小猪,笑眯眯地看着我。

它是这家里最无忧无虑的角色。

有时候,我抚摸你的照片,在上面感知你曾经到过这个世界的信息,有一瞬间,我感知到你的呼吸。你还在呼吸,是的,照片中的你,呼吸得那么自然,好像照片那个小宇宙里,存在着空气。

甚至是比空气还要美好的东西。

认识以千计是个奇怪过程,那年我才十八岁,上大一。

我读的大学在偌大的北京默默无闻,说白了,是民办大学,俗称野鸡大学,叫做什么北郊大学,跟北京大学只差一个字。老爸就是冲着这个口彩,抱着微弱而渺茫的希望,才掏钱让我上的,而且,学的是很有前途的法律系,毕业后当个律师很吃香不是吗?不用操这个闲心,野鸡大学的毕业生,学金融、投资等热门专业也没用,社会上没人当你是人,哪个律所也不会聘请一个纯种野鸡出身的人的。

我们那种学校毕业的,必须要隐其出身,换其体肤,把自己洗白白了,才有出头之日。

全校就一个正式员工,校长本人,他同时是教务主任兼伙夫,上午管钱下午管饭夜里管防火防盗。他老婆还成天在校园里巡查,提防他跟女学生好上。除了校长老婆管校长,没人管老师,更没人管学生,学校管理非常松,老师基本都是外聘来挣外快的,跟歌手走穴赶场差不多。

为了方便出入,方便在任何时段出入,鹌鹑蛋那么大的一个学校,每个围墙都漏风,都被精力过剩的男同学,用各种各样的工具挖出洞来。所以,从远处看,学校的围墙就跟筛子一样,哪个搞摄影的要是有耐心,蹲在那里等最好的时机,还能拍出挺颓废挺野路子的大片,说不定也能拍到一个男生穿着红裤衩,蹲在那里大便。

十年前,2000年,可真够受的,我一点儿没发现这个二十一世纪好在哪里,东西也没有变便宜,人还变便宜了,我常常觉得自己只值一分钱,恐怕一分钱落在地上还有人把它捡起来,我趴在马路中央,不是晒化了,就是会被汽车压死。

上大学只是为了有个事干,宿舍里的八个女孩,倒有七个有男朋友,都是上学后火线跟班里男生好上的,所以到了大二上学期,其中六个搬出去跟男朋友同住,还有一对儿住在我们宿舍里。我是唯一一个没有男朋友的,不仅如此,我还得跟别人的男朋友住一个屋里,他们俩经常在宿舍里用煤油炉做面条吃,吃得刺溜刺溜的,看得我偷偷咽口水。

我一个人过得也太无聊了,好像这个学校的学生除了谈恋爱没别的可做的,谈恋爱的主要目标也是为了搬出去跟一帮同学换个地方住在一起,不管在哪里,都乱糟糟的跟个难民营一样,去年夏天的西瓜皮还堆在阳台上呢。

恋爱中的女同学,最大的乐趣就是跟男朋友一起用煤油炉煮面,手圈着脖子逛小商品市场,一起在路边摊吃麻辣烫,一起花一上午买一块钱一根的手机链,再美滋滋地发一毛钱一条的手机短信给睡在边上的男友。

然后,吵架,闹分手,一帮姐妹说合,另外一个男的乘机介入,劈腿,换个男友,再跟新男朋友一起用以前那个煤油炉煮面,手圈着脖子逛小商品市场,一起在路边摊吃麻辣烫,一起花一上午买一块钱一根的手机链,再美滋滋地发一毛钱一条的手机短信给睡在边上的新男友。

真是腻味透了,没有男朋友的我跟个孤魂野鬼一样满学校飘着,人都说我患了花痴,看到男生都迈不开步子,直勾勾看着对方,其实我只是在物色一个可以一起使用煤油炉煮面的理想对象。

一年之后,无果,我也就死了这条心了。

那时的星期天,我常常独自一人出去闲逛,校园里不单找不到男性朋友,连普通的同性朋友我都找得很吃力,每当有两个女同学在兴致勃勃地讲别人坏话,我凑上去想添一句,两人就不约而同地把头扭开,原来她们讲的就是我。每当我看到一个女孩长得颇有风韵,那天还化了妆,我想上前打听她用了什么粉底,她便不耐烦地拿手指头自搓,再给我看:“你才搽粉呢,你们全家都搽粉!”

我们那个破学校,好像有一堵看不见的墙,竖在我和所有人之间,校长太太是唯一对我和颜悦色的人了,她还曾经送给我一条黑色踩脚健美裤。校长太太对我愈和颜悦色,那堵墙就越坚硬,越高,我拿二三十米的梯子都翻不过去。

很多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有人给我看了下星盘,我才知道自己缺乏朋友的缘由,我的土星压在第十一宫,朋友宫,这颗凶煞之星挺烦人的,死死地压在上面不肯动弹,阻挠了我所有的友情,用一休的话说:“还真是伤脑筋呢。”

余怀春是我的第一颗福星,但她到大四才出现,她从另外一家突然倒闭的野鸡大学转学过来,也是一个人闷得慌,我们在学校那千疮百孔的围墙下相遇,金风玉露一相逢,便成了亲密至交。

在余怀春出现之前,我每天都很无聊,常常自己拿着公交车月票出去闲逛,坐遍了北京城里郊外的每路车,我自己称之为公交一日游,出去一日游时,带一水壶水,钱包里只带够一顿午饭钱,有时带学校食堂卖的大馅包子,最多买一只烤白薯当零食。

我得省钱,老爸为了付我学费和生活费,恨不得学许三观卖血,在我们那个地方,供一个小孩上民办大学,比上北大还吃力,上北大,亲戚会主动围观救济,上民办大学,亲戚问起来,老爸顿时羞红了脸,含糊其辞说:“她在北京读书呢,一切都挺好,将来也有了出路,挺好挺好。”

那个周六,我照例一大早坐车,从学校坐公交车一路到西直门,学校在离海淀还有十公里的温泉乡。一般来说,我是不坐地铁的,我没有地铁月票,那天却心血来潮,因为想要逛街,得从西直门倒地铁去积水潭,北师大附近的新街口有一些适合学生族的便宜小店。

积水潭地铁到二环路以里,需要穿过一个小型的街心岛,那个街心岛修得毫无道理,两边车来车往,竟空出那么一块不大不小的地方来留给一个街心岛,上面有一棵树,树下有一条长条木椅,椅子上坐着一个老头儿。

他一点儿表情没有,很怡然自得地坐在那里闻着汽油味儿,看街景。

我路过的时候,老头突然冲我眨眨眼,脸上似笑非笑,我以为他是神经病,头也不敢抬,快步往前走。

还没走出街心岛,我脚底一滑,好像踩到了一个什么圆咕隆咚的东西,摔了一跤,感觉整个人像是瞬间被甩到很远的地方。甩出去的方向相当错乱,既像是平行地往远处、甚至上扬,往天上去,在某一瞬间,感觉又像是往下坠,无限下坠,昏沉沉下坠,宛如电梯失控。

等我想要爬起来的时候,人已经不在街上,而在一只瓶子里。

我一睁开眼就能看到瓶子的内壁,透明的,高大无比,外边景观已经全面扭曲。我再一扭头,有个陌生人,男的,并不是街心岛那个怪老头儿,比他年轻多了,蹲在边上,傻愣愣地看着我,一句话也不说。

我张口就问:“你谁?”

“我谁?我还想问你谁呢。”

“这哪儿?”

“这哪儿?还用说,我家。”

“你家?我怎么会在你家?”

“我也不知道怎么就突然掉进来一个大活人。”他笑了,露出一排好看的牙齿,有那样牙齿的人,肯定不抽烟,偶尔喝酒,酒量也不会太大。

看他这么说,首先,我肯定还活着,踩到一个圆咕隆冬的东西,还不至于让我摔死,踩到一个圆咕隆冬的东西跟踩到一团狗屎差不多,都不会危及生命,不然踩到狗屎就会成为世上最离奇的死法了。

既然还活着,那为什么全身上下一点活着的迹象都没有,呼吸和心跳一概静止了一般,空气呈现了绝对的静态,安静到仿佛有千万片看不见的透明的叶子,针状的,在往下落。

“别怕,大胆呼吸。”他还是蹲着,那架势不知道是鼓励呢还是打压我,连呼吸都那么难?

没错,这只破瓶子的空气非常稀薄,比最稀的稀饭还要稀薄,饭特稀,在稀饭的田野上,我稀饭你……空气不够用,所以饭特稀,整个脑子都不会运转,脑浆板结成了花岗岩,一格子一格子分门别类挂在那里,挂着当摆设而已,一点用场都没有。闭了好一会儿眼睛,我终于凭自己的努力吸进来第一口空气,呼吸速度变得异常缓慢,像是在海底戴着氧气面罩,和缓,温吞,慢腾腾,没点儿耐性还真活不下去了,鲨鱼来了也无计可施了,只能给它一个慢动作,保命求饶。

我躺在一大块玻璃上,就是那个瓶子底,有了点空气垫底,眼神也恢复了正常,这才发现整个房子散发着蓝色玻璃的幽光,阳光透过也是玻璃做的墙壁,照射进来,照在我脸上。

阳光还在,那么地球还在,地球如果不在,起码还有太阳系。

那男人没有说话,他还是蹲着看我,表情既好奇,又紧张。

“我是不是出了车祸?这都是幻觉吧。”我见他普通话不流利,以为是香港同胞,只好问他。与此同时,使劲蹬了蹬自己的腿,很多刚出完车祸的人,都会以为自己的手脚还长在自己身上,那种幻觉需要使劲蹬一蹬,才能破坏掉。

“车祸?幻觉?干么这么说?”他问,说话的口气还真天真哪。

“这里到底是哪?告诉我,我给你十块钱。”

“我不要钱,没地方花,这里就是只瓶子。”

“还真是。”我嘟嚷了下。

“真是,不信你摸看看,玻璃质地的。”

我伸手摸了摸,跟他说的毫无差池,确确实实是个跟可乐瓶形状差不多,透明的建筑物,北京有这样的建筑物吗?要知道那是十年前的北京,还没有现在这么爱盖古怪建筑。

“还从来没人,能进到我这里来呢。我就奇怪了,你怎么进得来?”

“这个瓶子,在哪里?”我问。

“你从哪儿进来的,它就在哪里,还在积水潭地铁口附近呢。”

“这么说我并没有离开北京?还好,不然还得坐火车回去。”

“不要说你,连我都离不开。”

他看起来神情缓和了一些,没有一开始那么紧张了。就在那个瞬间,我们的眼神对视了一下,我没有意识到我变小了,而他的身高只有约莫3厘米,我的,以此类推,大概只有2.8厘米。我们之间的对视,只是两只小动物之间小规模的对视,毫无感情色彩及审美价值,但,一种难以言喻的亲切感在那一瞬间,击中了我。

这也是我平生第一次跟一个男人对视,十八岁的我,不懂得这种情绪叫作爱情,我把它命名为亲切感。一瞬间,一整个星空在我的脑海中呈现了,18岁的我,不懂得那地方叫做星空,我以为是大中午的阳光太强烈。

“既然来了,那就喝杯咖啡。”他小心翼翼地拿起一只咖啡杯,但只是做出一个拿小杯子的姿势,他手里头空空如也。

我也小心翼翼接了过去,一饮而尽,身边水壶还在,水壶随我的比例缩小到迷你,拿起来摇一摇,水也还在。

“我还从来没有喝过咖啡呢。”我老老实实地跟他说。

“可乐呢?”

“可口可乐?喝过的,百事可乐也喝过。”

“牛奶?”

“当然喝过了,不过大多是奶粉泡的,袋装奶我不爱喝,喝起来一股塑料味儿。”

“那你肯定没有含着母马的乳头吸过吧?”

“啊,你吸过?”

“是的,在蒙古的时候,我住过很长一段时间蒙古,外蒙古。”

“那你干嘛吸人家母马?听起来挺恶心的哪。”

“有时候放牧跟着马群走远了,又找不到水,没东西吃了,总不能杀了吃烤马肉吧。”

“马肉你都吃过?”

“当然,吃起来比牛肉柴一些,鲸鱼肉海豹肉我都吃过,不过,最好别吃,后来我突然什么肉都不吃了,觉得都是造孽,不是好事情。”

说半天,原来是个吃素的和尚,我忘记问他为什么去外蒙古了,是为了女人?为了祖国和平和解放的事业?

我那时候摔晕了,顿时脑子短路,要是在平时,肯定第一个想起来头一个缘由,第二个理由纯属假正义。在我们那家野鸡大学呆久了的人,脑袋都是木头雕刻的,凡事只有一种逻辑一个理由,就是为了处对象谈朋友,快快乐乐齐心协力地使用煤油炉,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去除了宿舍和同居房之外的地方,何况是外蒙古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

鸟不拉屎,射雕英雄的故乡,郭靖黄蓉骑马自塞外走过,一路调笑周伯通。

十年前,我真是一个肤浅之极的未成年人,他作为一个成年人,居然不嫌弃,居然肯跟我一起聊那些稀奇古怪的话题,还真是平易近人,大概在瓶子里住久了,人也没外边的大人那么坏那么狡猾。

我注意到,他的眼睛清澈极了,跟水洗过的一样,好像有个透明球体嵌在眼睛中央。这种眼神的人,在我们学校的男生里面几乎没有,因为我们学校的男生,嘴巴上永远都叼着一根劣质香烟,烟雾长期弥漫着他们的脸,你要看清楚他们,得等他们睡着了,看到他们睡着的机会很多,一上课他们全睡着,但是睡着了,又看不见眼神。

那就是我们认识的经过,从那以后,我没有以前那么无聊了,也还是经常会公交车一日游,但每周都会去找他一两次,他总是有讲不完的好玩的事,还帮我修好了壳子坏掉的手机,那个手机是我专门用来玩贪吃蛇用的,玩得太用力,按键破了两三处,眼看就要完蛋了。

以千计说他会修,我也就给了他,修手机外壳的过程颇好笑,他只是埋头在自己的外套里,在里面忙乎,两股青烟从外套的两只袖口处缓缓升起,我以为手机着火了,闻起来又不是着火的味道。

“好了。”他的脑袋还埋在外套内,一只手先伸出来,给了我手机。

我一看,太神了,按键跟换了一片新的一样,顺带连屏幕都换了块儿新的,上面既没有划痕,也没有灰。

“你那个外套里边藏了什么?”我问。

“这个外套,其实是我的工具间。”

他把外套翻过来,果然,里面是一个个兜,兜里插着各色工具,不过,都是很小的工具,不仔细,看不出那些扳手和螺丝钉,除了我认得的扳手和螺丝钉,还有我认不得的其他工具,比如带螺旋纹的一片圆形板,一个五头尖的东西,还有毛茸茸不知道干嘛用的一团球。

“这是干嘛的?”我指了指那团球。

“弹灰用的,不然你的手机怎么会变得那么干净?”

“了解!那么这个呢?”我又指了指那个五头尖。

“这个用处大了,有时候,你可以用它来给自己挠痒痒,有时候,你可以用它在一张纸上同时戳五个洞。”

“五个洞,有什么含义?”

“没什么含义,就是省得一个洞一个洞戳了。”他突然哈哈大笑,“哄你玩儿的,这是钥匙,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一把钥匙。”

“你家的门用这样的钥匙开啊?”我忍不住伸手取下那把钥匙,仔细看,五头尖,用一种特殊的材料做成的,闪着暗蓝的金属光泽,但并不重,也不算太轻,作为一把钥匙那是太古怪了。

“是的,要是没这把钥匙,我就再也回不去了。”

“回哪儿去?你不是说这个瓶子就是你的家吗?”

“这个瓶子是我的公寓,我还得有个祖宅吧。”

“就是你爸爸修了留给你当做遗产的房子?”

“他死了?”

“是。”

我本来想挨个儿问问他全家人都怎么回事,想想算了,知道那么多,只会勾起人家的伤心事。我反倒跟他说起了我的全家,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我父母如何离婚,我是独女,又长得不怎么样,从小很自卑,这么些年来,我好像跟他说得最多,大到我们家族历史,小到我们宿舍那几个傻妞的男朋友们都有些什么特点,他们的煤油炉几个孔,煤油炉发出的味道怎么臭,校长夫人跟校长的微妙关系,校长喜欢开完会、巡查完围墙喜欢坐在楼道上挖鼻孔,他那么休息。

无所不说。

包括我从小就认为当妓女并不可耻,跟种花种田一样,也付出了劳动,他也非常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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