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掐死跨国商业贿赂

2014-10-21 09:32郗斯
中国经贸聚焦 2014年9期
关键词:腐败商业企业

郗斯

潜规则无国界

上世纪70年代,世界经济经历了一次影响深远的失调:石油危机、高失业、高通货膨胀和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体系根基动摇,导致西方发达国家经济体陷入集体恶性滞胀。

为了刺激疲软的市场,一些跨国企业趁着各国政府忙于应付经济不景气,开始把贿赂外国官员和掌权者,作为推进海外市场的常用手段。海外商业贿赂就此成为一种普遍商业现象。1973年的水门事件中,尼克松从外国公司处非法获得的竞选献金,就是当时美国司法部门的主要调查点之一。1976年爆发的洛克希德公司贿赂丑闻更是涉及多国政界,受贿者包括当时的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原联邦德国国防部长施特劳斯以及前荷兰女王朱莉安娜的丈夫贝恩哈德亲王。

之后,跟随着全球化的脚步,商业贿赂已然成为企业在海外市场生存的一条潜规则。虽然绝大多数国家都禁止商业贿赂的存在,但很多跨国公司都长期备有贿赂基金。少部分国家虽然在本土明令禁止商业贿赂,但允许本国企业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小额贿赂疏通海外市场,并美其名曰疏通费或润滑金(grease payments),比如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和美国等。

今年5月,全球领先的非政府反腐败组织“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在一份报告中指出,据不完全统计,全球范围内,每4个人中就有1个在过去12个月内有过行贿行为,其中大多数行贿需求出现在企业的海外市场。世界银行也发布报告称,全世界每年用于商业贿赂的资金超过1万亿美元;完全不需要面对索贿风险的跨国公司“非常少见”。

方法各异,原则相同

商业行贿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无论金额大小,都会强化腐败文化,导致资源配置紊乱、公共服务效率低下、商业环境扭曲恶化,间接增加穷人负担,破坏公众对政府公共服务和法制公平的信任感。一旦被犯罪和恐怖组织利用,后果不堪设想。

而在所有商业腐败行为中,海外贿赂因为治理难度大,已经成为跨国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最难消灭的顽疾之一。

慑于发达经济体对于商业腐败的打击力度日益严厉,也考虑到新兴市场的巨大潜力,近十几年来,越来越多跨国公司把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当成了跨国行贿的新战场。去年7月曝光的英国葛兰素史克制药公司在华行贿案,再一次将跨国商业腐败的老问题推到了聚光灯下。

在此之前的十几年中,西门子、戴姆勒、IBM、朗讯、雅芳等跨国巨头先后陷入贿赂丑闻,让人不禁疑问,是否商业世界已经被跨国行贿彻底吞噬?遏止甚至根除海外商业贿赂是否存在可能?

毫无疑问,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打击海外商业贿赂都是一件高度复杂的工作。尤其是在某些高风险商业领域和地区,需要更具策略性的手段才能从供应和需求两方面消除贿赂。多年来,在与贿赂行为斗智斗勇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经济体已经总结出相当丰富的经验。

因为国情差异,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商业贿赂的制约机制和手段不尽相同。比如美国1977年颁布的《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从法律层面筑起了反腐败的高墙,在多年后的今天依然维护着美国的商业诚信。香港通过成立完全独立、不从属于任何政府机关的廉政公署,并赋予其极大权力,一度成为全球范围内有效打击贪污腐败的楷模。而韩国和日本更注重加强执法力度,积极动用刑罚,扩大打击范围,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

但是,全球反腐败机构、法律人士和公司治理专家一致认为,不管具体措施如何异同,也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整治商业贿赂的基本原则大致相同、值得后来者借鉴。

成熟市场经验

在国家和政府层面,严格的法律、成熟的市场机制和全民抵制的良好氛围,是将海外商业贿赂危害性降到最低点的必要条件。

完善的法制是治理商业贿赂的基本依据。与美国类似,德国也主要依靠司法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来治理腐败,以便排除行政机关的不适当干预。以医药行业为例,就如何避免医药公司向医生行贿,德国政府做了专门规定,于2001年制定了《企业同医疗机构及其职工间合作的刑事评估要点》,对医生和药店之间的行为和互动做了非常细致的解释和规定,把行贿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凭借这套体系,德国对医药行业完成了卓有成效的治理。

市场供求失衡是产生商业贿赂的根源。据此,美国很早就建立起由两套机制构成的反腐败体系。一是反垄断机制,因为垄断是产生商业索贿的一个重要条件,因此美国对国内垄断的态度一直极为严厉;二是公平竞争机制,引导企业在激烈而又规范的市场环境下互相竞争。这样一来,企业管理者迟早会意识到,合理控制成本才是企业成功最关键的因素。一旦企业有了这样的意识,行贿动机也就无从滋生。

在全民参与方面,韩国的成就非常突出。韩国曾经是一个腐败非常严重的国家。上世纪60年代以来,韩国历届政府不断推出包括治理商业贿赂在内的各种反腐败措施,并且手段日益严厉。1980年,韩国政府成立“社会净化委员会”,发起了一场“社会净化运动”,力图形成全民打击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经过20多年的反腐败和商业贿赂治理,韩国企业和政府腐败程度逐渐减轻,商业环境得到大范围改善,社会清廉度明显提高。

企业的自我修养

相比政府,企业治理海外贿赂更多的是考验企业自身的态度。首先企业必须树立起坚定的“反贿赂”文化,向员工和外界表明自己的立场。因为只有先建立诚信的大环境,然后才谈得上设计和推广具体的反腐败措施。

瑞典家居用品零售商宜家已经率先做出表态。2008年,宜家宣布,因为不断受到索贿要求,公司决定釜底抽薪,撤回在俄罗斯的投资计划。当时有媒体报道称,宜家在当地的新门店总是在开业前最后一刻被相关部门故意叫停。

其次是避免治标不治本,用透明国际的一句口号概括,即“不针对个人,只针对问题”。在这一点上,很多曾经陷入贿赂丑闻的大企业都只能充当反面教材,它们在事件曝光后,最高调的动作往往是处罚、辞退几名高管和涉案员工,而不是检查和清理腐败根源。葛兰素史克是最新的反面典型。该公司被匿名举报后,第一反应是聘请“商业侦探”,试图查出举报者的身份。显然,相对于打击贿赂,公司高层更乐意查出是谁出卖了他们。该公司也因此反复受到外界诟病。

再次是加强打击腐败的策略性。索贿行为显示的不仅是个体贪欲,还有更加根深蒂固的原因。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商业索贿往往与贫穷、官员薪资分配不合理等社会问题相生相伴,本质上是一种建立在强权之上的勒索。因此,有时候虽然企业能够做到洁身自好,仍然不足以对抗腐败。

这时候,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与其他企业合作,结成行业联盟,再借助行会实现与政府平等协商,以期从宏观水平上清理那些导致腐败的结构性病灶,比如官员的薪资水平等等。成立于2011年的“海事反腐网络”(The Maritime Anti-Corruption Network)是比较有代表性的行业反腐组织。目前该机构正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在尼日利亚开展反商业腐败试点,目标是在政府的支持和参与下,推广商业诚信、完成反腐改革。

走向良性循环

现在,越来越多公司在国际运营方面采取了零贿赂政策,越来越多企业开始积极建立反贿赂部门和体系,改革业务和支付流程,培养员工拒绝索贿的技巧,同时与同行和政府机构展开合作,联手打击腐败。

“以前很多公司都认为,即使想靠产品说话,但完全杜绝商业贿赂的想法太不现实。很多企业感到左右为难,认为不贿赂根本无法开展业务。”透明国际英国分部执行董事罗伯特·巴林顿(Robert Barrington)说,“但是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发现,一旦在市场上建立起‘不贿赂的名声,也就不再有人主动伸手索要。”

国际反贿赂机构TRACE在2007年进行的一次调研中发现,所有接受调查的42家公司中,绝大多数在完全停止商业贿赂之后的30-45天内,或多或少遭遇了一些蓄意拖延,有时不得不多办理一些额外手续。但只要“熬”过这一阶段,公司业务都在不同程度上恢复了正常。而那些还在妥协的人,只能继续受制于受贿者永无止境的贪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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