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的灾后重建

2014-10-21 11:03王敏王中元
建筑遗产 2014年1期
关键词:重建建筑

王敏 王中元

摘要:灾后重建是对受灾地区的整体性的重建,必须从多方面入手,经过长期努力才能达成。建筑设施的重建是灾后重建的基础,只有先将受灾人群安置好,满足其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才能实现更广泛的社会性重建。灾后重建覆盖整个受灾地区,有轻重缓急之分,面临搬迁和异地安置的问题。

关键词:建筑;灾后;重建

1、灾后重建的特殊性

1.1灾后重建的应急性

灾后重建规划是对整个受灾地区重建活动的预先安排和具体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既涉及到灾区的社会经济环境和物质设施建设的各个方面,也涉及到国家、地方以及具体地点上的各种力量的统筹安排,其所涉及到的内容与常规的规划相比较有可能要更多、更广泛。

灾后重建规划与常规规划的最为显著的区别还在于时间的紧迫性,要求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制定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可以具体操作的行动纲领,而这又是保证迫切需要的重建工作能否有序开展的基础。因此从本质上说,灾后重建规划具有应急性,灾后重建规划的制定过程中必然会遭遇到许多难题,既包括了各类规划在常规情况下会碰到的问题,还包括一些非常特殊的困难,时间更紧,这对灾后重建是个重大考验。

1.2灾后重建的长远性

灾害发生后,救灾和应急性的安置是非常迫切的任务,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开展,速度和时间是压倒一切的;但恢复性的重建就不能过于着急,对时间和速度的优先性地位要大幅度下降,而更应从长远发展来有序安排重建工作的开展。

尽管在最初的救援和应急性的安置完成之后,面对着整个地区的疮疾、面对这灾后余生的大量人群,尽快使他们步入正常的生活、恢复经济活动、形成完善的社会生活等的愿望强烈,且这种愿望不仅是受灾人群的诉求,同样也是非受灾地区的人们乃至于地方和国家领导人的强烈愿望。但必须看到,灾后重建规划不仅是救灾性的规划,不仅具有应急性,而且更是为了将来的规划,更是会影响到该地区长远发展的规划。

灾后重建规划是这一代人对于未来的责任,因此更需要有为未来负责、为本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负责的精神。从另一方面讲,任何的建设都具有后续的影响,对未来的建设和发展产生规定性,从而使后续的发展产生类似于经济学上所说的“路径依赖”的现象,因此即使是前期的应急性的安置都有可能改变该地区发展的趋向,这就要求我们从整体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出发来从事当前迫切需要进行的工作。如果不能恰当地进行处理,近期的一些建设行为就有可能影响到未来建设和持续发展的合理性。

2、重建前的全面评估

从世界各国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的经验来看,救灾要急,而重建不应过于着急,尤其是对于永久性的物质性设施的建设不应匆忙进行,原因主要在于需要对地震造成的地质状况的变化进行全面的评估。几年前的汶川地震不仅摧毁了大量的地上建筑物,同时也改变了地区内的地形地貌和地质构造条件,甚至大量的农耕用地都遭受到毁坏,因此原有的地质灾害评估不能作为此后重建的依据,需要重新进行全面的地质评估。

地震带现在尚处于灾害多发期,根据以往经验,强震之后的余震期将要维持一段时期,短者需二、三个月或半年,有的则长达数年。与平原地区的状况还有所不同,山区中余震的表现将更为明显。地震后的地质构造处于松动状态,因此尽管余震的震级低,但其影响力并不一定就会减小,其对地形地貌、地质状况的改变也有可能是非常显著的,这些影响的效应是事先所无法预计的。因此全面评估地质条件需要等待一段时间,不仅评估本身需要时间,而且也需要在地区的地质状态进人到稳定期后才能进行,这样得出的结果对灾后重建才更具有意义。

作为灾后重建规划基础的地质条件的评估必须充分考虑到地震及其后续影响,在这个意义上,灾后重建规划工作的开展也不能贸然进行,需要遵循科学的规划和适宜的程序予以展开地震是无法避免的灾害,但是地震灾害是可以预防的,灾后重建规划必须从一开始就要确立将灾害降到最低的目标,而这就必须以科学的震后地质状况的评估为前提,才有可能使灾后重建地区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地区。

3、建设安居乐业之家

灾后重建工作是一项非常迫切也是非常困难的工作。我们既要充分考虑和满足应急性的安置和恢复性的需要,但也需要非常认真地考虑在此过程中所采取的各种举措所可能产生的长期影响。灾后重建绝非仅仅只是一些设施的重建,而是一种社会整体性的重建,因此经过地震灾难考验和锤炼的民族凝聚力。

在众志成城的共同努力下,灾后重建造起一批一批的房子也许并不困难,但是否能够真正成为当地曾经遭受灾难的人们今后安居乐业的家园,却是值得更多关注的。如果仅仅只是解决了当下住和用的最基本需求就以为是完事了,那我们是否就会给受灾人群添加新的折磨呢?在灾后重建的匆忙中,有可能会依据某种统一、简便、能够进行快速生产的模式建设起一座座的新城、新村,而这些模式往往来自于外部,来自于其他城市或其他地方的经验,它们与当地经过时间历练生长出来的状况有可能是完全不同的,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不是当地居民自愿选择的。

在灾后重建的过程中,始终会面临着这样的两难境况:既要抢时间,尽快地安顿受灾人群,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因此就不得不借助外来的力量,不得不采用最为简便、快捷的方式进行大规模的建造。但另一方面,这又有可能彻底改变当地空间营造、房屋建造的方式,并由此而需要改变原有的生活方式,这就将彻底断裂当地文化的延续性,并进而改变当地的物质环境和文化景观。

灾后重建起来的家园已经不再是原来的了,这无论如何都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即使没有重建,这个历经了严重震灾的地方肯定也已经不再是以前的家园了。因此对于从灾害中生存下来的人群而言,这已经成为了一片既熟悉又陌生的土地瞬间改变的家园,是自然灾害的结果,也许是无法避免的,但能否创造出一个令这些幸存者称心如意的新的家园,则是考验灾后重建规划和建设的关键所在尽管这也需要依靠于之后的社会组织和管理。

很显然,作为物质基础的建成环境的营造仍然具有重要的作用灾后重建起来的这样一个崭新的家园,要是能够使居住于其中的人们真正忘却了过去的惨烈,那么消除掉过去的所有印迹,避免觸景生情,那也许是值得的如果真是这样,那还不如把所有的受灾者迁出这容易受灾的地方,至少也可以在异地另建一个新的城市、新的地区。尽管这对于重建的过程来说也许并不是一个特别难的问题,但关键是这些受灾者是否真的愿意就此道别故里,从此远走他乡,真的远离了这里是否就一定能够磨灭了灾难留下的阴影,或许都是不太容易回答的问题。

新的环境可以提供新的便利,也可以彰显出新的气氛和形象,但必然也会带来转变既有的生活方式的要求,这种转变是否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及居民自身的意愿,需要特别慎重的考虑对于灾后重建地区的居民而言,这个家园的建设不可避免是在快速的、集中的和整体性的建设中建成的,因此在其中也就很难带有个体的欲求、气息与印迹,也多少会削减掉已经养成了的个体生活方式所需要具备的那些环境因素,因此,在最初的、紧迫的安置需要得到满足之后,人们是否就能够接受这重建后的环境就是自己的家园,这或许是我们在重建工作开始之初就要进行深思的,并在整个重建过程中需要不断地拷问我们所采用的方式是否是合适的。

参考文献:

[1]张和平:《论玉树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的特殊性》[J]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1)

[2]陈可石:《汶川灾后重建规划设计方法优化研究——以城市设计为主导的小镇设计方法评述》[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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