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时结婚,谁说了算

2014-10-29 11:28
祝你幸福·午后版 2014年8期
关键词:结婚证法定

未婚同居已经不再是小太妹的生活了,已经不再是生活作风有问题。人大代表提出:都发育好了,结婚算了,能提两年最好。

没到法定婚龄的同居男女,一旦分手,吃亏的都是女人。

法定婚龄提前,

能更好地保护妇女权益

文_周璇

2006年,我在日本留学时得知,日本的合法结婚年龄男为18岁,女为16岁。很多在校大学生不仅结了婚,还生了孩子,社会和学校对已婚已育的学生给予了充分的后备保护力量。

2008年毕业回国,我27岁。像我这年龄没有结婚的女孩儿还有很多,结了婚没有生育子女的更是数不胜数。中国法定结婚年龄为男22岁,女20岁,但是各地还有各地的具体规定,比如晚婚晚育可以享受双倍婚假双倍产假等优惠政策,这也推迟了一些人的结婚时间。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早在2012年两会时就认为中国的合法结婚年龄应该修改了。中国现行法定结婚年龄定得过高,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法定婚龄提前,势在必行。

现在大批的农民工涌入北上广这种大城市,这些农民工里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的女性,平均年龄在18岁左右。她们往往因为没有达到法定婚龄而不能结婚,为了早日结婚,采取用假身份证、虚报年龄的办法领取结婚证或是直接未婚同居。这种做法给自己带来一系列后患。一旦分手,法院就会判为无效婚姻,无论是在财产分割还是自己利益的保护等方面,女性都会很吃亏。

还有一些在家务农的女性,因为达不到结婚的法定年龄,通常是先到男方家居住一到两年,共同生活生子,等到了结婚年龄,再去补办结婚证。这种情况在农村很普遍,她们往往忽略了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如果男方在此期间反悔或是喜欢上了他人,女方又生下了孩子,这就出大麻烦了。

我认识一个大学生女孩,她的男朋友比她大10岁,但是由于她没有到法定的结婚年龄,而且还在学校读书,所以一直没能结婚。但是,他们两个已经住在一起多年。后来,这个女孩由于车祸造成了下肢瘫痪,男朋友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并且卷走了女孩的所有积蓄。如果他们结了婚,《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患病,另一方是有扶养义务的。“卷钱跑人”也就构成了遗弃家庭成员罪,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没有结婚证做后盾的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法定婚龄可以提前,那么进城女农民工、在家务农的女性以及在校女大学生的利益就会得到进一步的保障,同时也会减少因为法定婚龄过高导致的“剩男剩女”、高龄产妇、未婚同居等现象。

未婚同居让不负责的登徒子捞足了便宜。

提前两岁又何妨

文_乌耕

“十八女儿九岁郎,夜晚抱郎上牙床。不是公婆双双在,你做儿来我做娘。”

这是一首清代民歌,感叹的是新郎新娘巨大的年龄差距。显然,发牢骚的是位“女儿”,我们从中已经依稀能嗅到一点女权主义的意味。

请注意“牙床”二字。此牙床,可不是我们身上的器官,而是镶嵌了象牙的床。无疑,睡牙床的都是富贵人家,所以在传统时代,早婚且娶大媳妇的,都是富家子弟。

旧时还有一种婚配方式,我老家叫“团圆媳妇”,流行的说法叫“童养媳”。沈从文有一篇很有名的小说叫《萧萧》,后来还拍过电影,说的就是童养媳的故事。萧萧“嫁”过来的时候,丈夫尚不到3岁,甚至还尿床。所以所谓童养媳者,一开始其实是保姆兼劳动力。这种婚配,对女方来说,与其因为家贫卖掉女儿——而她最后的归宿往往是被人买去做妾甚至被卖到妓院,自然不如去做童养媳;而对夫家来说,来了个保姆兼劳动力,又不用付工资,无非做饭时多添一瓢水而已。这种“双赢”格局,背后的支撑是经济学原理,于是我们看到,当长工花狗引诱萧萧做了“坏事”并生下一个“儿子”时,虽然起了些波澜,但最终的结局却很有些皆大欢喜。我想,并非沈从文刻意要为不伦而苦涩的两性关系装点欢容,而是偏远如湘西,礼教的力量比较薄弱,另外在贫瘠的乡村,经济考量往往是压倒一切的。

告子说,食色,性也。请注意这个排序:嘴巴排在首位,它当然不是拿来接吻,而是用来进食的;吃饱之后,始有传宗接代或者男欢女爱。上世纪七十年代,我们村有一位老光棍儿,定期去跟邻村的一位寡妇幽会,走的时候一定要烙上一张饼揣在怀里,据说见面时饼还是热的。我猜,并非这位老光棍儿有什么魔力,他所有的力量其实都来自那张大饼。那个年代还盛行“换亲”,即你娶我的姐妹,我娶你的姐妹,两家共同做一个“亲上加亲”的套餐。切莫以为这个套餐很甜美,它的结局往往是悲剧性的,但在吃饭都成问题的窘境中还想解决传宗接代问题,男人男权主义的贼眼就盯上了唯一的资源——自己的姐妹。

最近几十年,国人似乎富起来了,“食”的问题一解决,“色”的问题也就跟着复杂起来。随着人口的大量流动迁徙,户籍的刚性约束渐渐乏力,因之对计划生育和法定婚龄都形成了巨大冲击。比如最早生二胎乃至多胎的“土豪”,根本就不在乎什么户口不户口,他甚至可以养几个“小三”并生下大量“传人”,遇到的所有问题都可以用钱摆平。等而下之者,不一定很有钱,但因为信奉多子多福也努力“下蛋”,他不仅不在乎户口,甚至不在乎孩子的教育。

比生育更复杂也更普遍的,是未婚同居的普及化与年轻化。你切莫以为这只是城市的“时髦”,在资讯空前发达的今天,乡村除了贫穷之外,其他方面丝毫不遑多让。我的一位邻居,中学毕业后即与女友同居并很快生下孩子,但他和他的家人“突然”发现女孩“有问题”。这个“发现”很及时,因为没有领证也就可以很轻松地“退货”,于是女孩抱着她的“产品”哭着走了。

我想,如果这个女孩还有爱心,那么这种未婚妈妈的身份,会令她一生举步维艰。当然,也有“轻松”的选择,比如把孩子扔掉或卖掉,而当下的一些女孩就是这样做的——但无论如何选择,都会引发复杂的社会问题。

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还是世界其他地区,中国的法定婚龄都明显偏高。当下,人的生理成熟已大大提前,法律对民事行为的约束力更呈每况愈下之势,如果不适时对法律做出必要的修正与调整,那么它就只是滞留在“彼岸”的具文而已。endprint

当然,领证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毫无疑问,未婚妈妈会减少,同时作为弱者的女性权益,会得到更多法律层面的救济。显然,对于不负责任的登徒子来说,没有比同居更“实惠”的了。

但家长们会说,又是房子,又是车子,结个婚容易吗?如果婚龄再提前,岂不是要我们的老命?我的回答是:房子车子与爱情婚姻捆绑在一起,是我们的价值观决定的,与婚龄无关;啃老问题,是父母的养育方式使然,这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总之,这些问题都与婚龄或法律无关,我们迟早都要做的工作是,把上帝的还给上帝,凯撒的还给凯撒。

在萧萧的时代,婚姻与法律无涉,它只是纯粹的民事行为而受道德民俗制约,而后者才是一个社会的根本支撑。在萧萧似悲还喜的命运结局中,我已经说了经济的因素,但同时你还要看到淳朴的乡村所蕴含的善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在铁板一块的生产队的基础之上,因为社会同质而简单,所以政策就能搞定一切。改革开放后,法律渐次登场,在一些人看来,似乎它只代表国家的意志,而只要制定一套完备的法律,我们就会进入温柔富贵乡。然而,对于转型期的中国,对于一个工商化加信息化的社会,无论是政策还是法律都显得心长力短。所以,如何让高高在上的法律俯下身子来,更贴近百姓真实的生存并努力拭干弱者的眼泪,法律始有生命。另外,要想让坚硬的人际关系柔和起来,让爱情与婚姻从极端的物欲枷锁中解放出来,还须诉诸根本的文化与道德建设。

一边是嚷嚷着提前婚龄,另一边是平均结婚年龄推到30岁了。

千万别把宝押在婚姻上

文_静极生慧

29年前刊物创刊,我第一次干编辑,领导们志向远大,画了很多大饼,人人在奔远大前程,惭愧的我猴急着结婚,热锅的蚂蚁一般。那年我到了法定的22岁,无奈离晚婚还差一年,更苦逼的是男朋友连法定的23都没够着,更不要说晚婚的25岁了。

那年捉急狠了。疯狂的青春最等不及的就是爱情。想尽了一切办法,包括给分管人事的领导送礼,可是又没胆儿,拎着两瓶子酒在领导的家门口晃荡了两个晚上,路灯拉长了焦虑不安的俩人的身影。你推我托的拉不开腿,后来还是壮着胆去了人事处,领导其实很和蔼,谆谆教导:人人都为四个现代化添砖加瓦,多干几年事业多好呢!长叹一声:尤其是女同志。我羞愧得,恨不能地遁了。

22岁,终于结了婚。啥啥也不懂,以为文学作品写的就是整个世界,不知如何处理各种姻亲关系、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哪像今天有这么多人生导师支招。母亲是希望我考研的,父亲是指望我有远大前程的。而我奋战锅台,跟着大厨学,做了几十只糖醋鲤鱼,烫得满手燎泡,每个周末都为庆祝结婚在厨房创新菜式,上酸辣鱼汤的时候冲到客厅敬客人一杯酒,转身去做面条听到身后一片啧啧的称赞声。

那些年体型保持得很好,因为在婆家越是好吃的越要装作不喜欢,牢记母亲的教诲:做个好媳妇儿。三代同堂的晚辈,剩菜总是主动摆在自己面前。每天做三顿饭,收拾屋子,洗衣,夏天晚饭后到楼下提两大铁桶热水,站在板凳上倒到另一个马口铁的大桶里,兑好温度请公婆入浴。赶上公公夜班,早晨三点爬起来做宵夜。

人人夸奖,人人称赞。冬天来了大姨妈也硬撑着用冷水洗衣服、洗菜,总也睡不够,累狠了也不敢歇一天。儿媳妇这一课算是交了令人满意的答卷。

那时候我的大部分同学还单着,有的考研,有的出了国,为远大前程奋斗。5年后,我们的人生有了明显的差距。猛然想起开结婚介绍信时人事处领导的那声叹息:多干几年事业多好呢!一身冷汗。

所以我高度不赞成女同学大学一毕业就结婚就生孩子就埋在家里,特别反对在最好的年龄把全部奉献给家庭。如若遇人不淑,情何以堪。

我丝毫没有对全职太太的冒犯和歧视,况且,今天的全职太太与29年前不可同日而语,她们有大把的时间喝下午茶,做指甲,秀美图。

结婚年龄提前肯定是符合人性的。29年前,未婚同居和耍流氓差不多,跟男人上了床又没结婚叫始乱终弃,女人扎在一起最喜欢八这些卦。吐沫星子曾经淹死了阮玲玉,也淹死过新中国的新女性。

春心萌动就结了婚,就生了娃,等到发现其实并不和谐闹离婚,法律固然能帮女人争取个三瓜两枣,但是但是,怎么就有那么多无良丈夫神不知鬼不觉把资产转移了,之后的赡养费,是只够新扶正的夫人买一只口红的钱。单亲母亲是城市女性致贫的首个原因。

最搞的是,法定婚龄提前了,现实女性的结婚年龄一年一年往后推,江苏省和台湾女性初婚的平均年龄到30岁了。

80后闪婚的孩子,快一小半闪离了。

所幸的是,80后离婚大多好说好散,像俺们那一代玩的离婚大战,动不动拖上对方几十年,陪上自己的青春韶华,这样的故事,再也没人续写了。

未婚同居再也不是流氓的另一种说法了。婚前谁还像张白纸呢?始乱终弃的那个家伙搞不好还是女人呢。

全球女性的婚龄都在后延,听说40岁的林志玲冷冻了几个卵子。 当然结了婚也未必生育。白头偕老更多是一种理想,人们只好且行且珍惜了。

能早登记也别早结婚。十几岁的人,能扛起婚姻的责任么?

结婚证有那么好用么?傻呀!

文_李白勺

我堂姐在外国语大学念书那会儿经常会谈个外国男朋友什么的,有次竟然领回家一个阿拉伯小伙子,把家里人吓坏了,两个人恋得死去活来非要结婚,全家人都劝她,那个地方一夫多妻制啊,要想明白啊!

好在大学的恋爱毕业就散,堂姐后来又谈了N次恋爱,阿拉伯男友也早已散落在天涯了。不过这事却一度被我当成笑话讲给同学听,那会儿我正上高中,还没谈过恋爱,却觉得堂姐的脑袋一定秀逗了。和我预期的一样,前后位听到我的讲述也都笑得前仰后合。

大学毕业两年后,在QQ上和当年的高中前位女生聊天,问她在哪儿工作呢?等了一会儿她回复说:当年我还和你一起嘲笑你堂姐要嫁到阿拉伯去,现在,我自己嫁过来了,都怀孕5个月了,在卡塔尔呢。我当场石化。endprint

这位同学接连生了两个孩子忽然回国,春节时,我带着老公去看她,本来想听她讲述一下国外的神奇经历,结果说到最后,她告诉我,这次回来是想离婚的,离婚协议已经在路上了。带两个孩子回国的时候只说是回娘家探亲,怕那时候告诉老公想离婚,孩子就带不回来了。至于为什么要离婚,同学说:他们真是一夫多妻,没法忍受……说完她看了我一眼道:你的人生刚刚开始,我的人生已经结束了。我愣在那里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跟一个正打算离婚的女人说以后还可以再找一个,好像也不太合适啊。

总之她是我身边同龄朋友中第一个离婚的,后来我才发现,之所以那时候感觉身边离婚的人还不多,那是因为大伙儿还没结婚呢。随着结婚的朋友越来越多,我们这群不争气的80后开始接二连三地离了。

有个朋友专科毕业找了个同学历的女友结婚,婚后找不到工作靠老婆养着,在家复习自考考研考公务员一路身价飙升,当了现代陈世美,虽然人家离开的姿态极其潇洒,号称净身出户,可当年你也没为家里做什么贡献啊,走的是质本洁来还洁去路线嘛,难不成还要女方谢谢你临走不再抢夺一把之恩?他们婚礼我还参加过,一个挺普通的姑娘,可是对老公极好(不好也不会养他这么多年),为了养家,一人干好几份工,晚上还去酒吧推销酒水,我都不知道她整天什么时候睡觉,结果搭了青春赔了钱,一脚丫子被人给踹了,她以后还会结婚吗?她可千万别对整个人生都绝望了啊。

爷们儿也有惨的,当年在学校叱咤风云被一群小女生围着,千里挑一找了个女朋友,惨就惨在千里挑一挑出来的这个姑娘实在太优秀了,结婚没几年就被公司派到美国的分公司去了,一开始两个人还每天打打越洋电话,后来都忙也就懒得联系了,再联系的时候就是讨论离婚的事儿了。哥们儿事后调侃说:她在米国到底受了啥刺激了?非得和咱离婚不可?我在一边是听得心里拔凉拔凉啊,这结婚证到底有什么用呢?

身边噼里啪啦离了一片,有外遇离婚的,有吵架吵得过不下去的,还有一个特别悲催,婚前整容整得和影星袁泉似的,生了孩子以后被婆婆发现整容,就被离婚了。她婆婆以为婚姻是什么?问题是,为什么是她婆婆觉得她应该离婚呐?我觉得他们太不尊重领结婚证的人了!

我一个特别好的朋友,老公劈腿之后打破了她的爱情童话,毅然离婚,但是离婚后老公马上再婚,找了一没结过婚的姑娘,她自己却一直单着,有次聊天,她很理性地对我说:帮我寻摸着点,找个离过婚的吧。我就在心里都快哭了。离婚对男人来说没什么影响,对女人来说就是贬值啊?啊,多么痛的领悟……这是结婚证的作用之一么?

所以听说有姑娘小伙想用结婚证拴住爱人的心什么的,我就在心里骂他们,傻啊,那结婚证真那么好用,还要离婚证揍啥呢?以前嘲笑当爹妈的人没有父母上岗证,其实生养个孩子特有技术含量,需要培训。后来发现,结婚证这东西也差不多,到年龄了两个人同意了就能领,可是赋予两个人那么多婚姻的权利和义务,他们真的就能担负得起吗?这个结婚证能保证他们一领证就自动成长么?至于婚龄提前这事儿,我想说,这事根本无法保证领离婚证的人能少起来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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