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及助学育人工程探讨

2014-11-06 10:43王微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4年10期
关键词:公共政策

摘要:本文分析了在资助贫困大学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提出了大学贫困生资助政策执行的对策,以完善大学生的贫困资助体系。通过优化贫困生资助政策执行机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资助机制,完善贫困生资助政策执行的各组成环节,成立专门的贫困生资助政策执行行政体系,建立有效的贫困生资助政策执行奖惩机制,来逐步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

关键词:公共政策;贫困生资助;执行效力

中图分类号:G649.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4.20.0081

1 高校贫困学生资助现状

高校学生的扩招使高校和政府的教育成本提高了许多,而高校收费制度改革使经济困难学生越来越多,矛盾日益突出。根据近几年教育部的抽样调查,高校的贫困学生的比例已经达到在校生总数的20%左右,其中5%~10%为特困难生。为培养更多的人才,就要完善国家资助贫困生的政策和制度,使高校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目前,随着需要资助的高校贫困生的范围的越来越大,资助高校贫困生的政策也不断显露出来更多问题,矛盾越发突出。通过对当下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分析,发现现有的制度性障碍已严重影响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实施。针对出现的这些问题,要综合治理并能进行精细化管理,才能解决贫困生的问题。

2 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存在的问题

2.1 贫困生认定比较困难

贫困生的认定过程通常是学校要求学生有贫困证明,能够出具贫困证明的是贫困大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各级政府十多个部门,人们对其可信度持怀疑态度,出现很多争议。这种争议存在于不同的地区,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各个地区对于当地的贫困线定位也各不同,那么同样的资助贫困生的标准对于各个地区的的贫困生而言就存在不公平与争议。那么如果高校对于不同地区分别给予不同的针对性资助标准,同样也很难操作。而一些贫困的学生因为碍于面子不愿成为贫困生,所以对于贫困生的科学界定还需探讨,在对贫困生界定的标准上和方法上也不够科学。

2.2 资助的不平衡现象和出现新的不公正

对于如何确定一个资助对象,到底是以学业优劣为标准还是以困难程度为标准,一直是一个难题。目前多数资助方要求被资助者在学习上为优者,学业优者通常可能获得资助额较大的项目,相反,虽然需要资助但学业不是很好的一些学生却得不到相应的资助。而社会上的资助者通常也要求被资助学生的成绩处于良好状态或者是优,所以学生的成绩是资助者比较看重的一个条件,成绩优异的贫困学生更容易得到他们的捐助给予。获得了均等受教育机会的往往是那些经济困难而学业优秀的学生,而成绩一般或较差的贫困生,他们则成了弱势中的弱势。而从被资助资金的额度上来看,成绩突出的贫困生获得的资助资金要比学习一般的贫困生多很多。很多学校对于资助贫困生这项工作的操作过程是,先把符合贫困条件的学生选出来,再进行成绩排名,排名在前的贫困生被划入被资助范围。资助的目的是助贫以实现受教育机会均等,但评价标准已经使资助中出现了不平衡现象,同时也滋生了新的不公正,我们希望的是,无论成绩如何贫困生都能得到相当一部分资金资助,帮助其完成学业,从而顺利就业,服务社会。

2.3 勤工助学的功能未能完全发挥

目前各个高校都设有勤工助学岗位,虽然各个勤工助学岗位所获得的资金不同,但确实也解决了一些贫困生的生活费用问题,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而获得报酬,不管是体力还是脑力劳动,都让贫困生积累一些经验,因此多数学生认同勤工助学。而更多工作岗位的开发是落实勤工助学政策的重要条件,目前各个高校都存在的问题是需要勤工俭学的学生数目大于学校所设的勤工助学岗位的数目,不能满足所有的贫困生的需求,另一方面,一些高校的勤工助学岗位所设的资金额度较小,远远满足不了一些贫困生的资金需求,这些贫困生需要几份同样额度的勤工助学金才能保证自己的生活。而各种因素的制约,包括数量少的原因,以及时间安排的原因,使校外勤工助学岗位受到制约,助学效果不理想。

3 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执行的对策

3.1 优化贫困生资助政策执行机制

3.1.1构建中国特色的贫困生资助政策执行机制 政府若想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资助执行机制,可以考虑面向社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这对于一些资助贫困生的组织机构起到一定的监督和引导机制。而国家教育部门及银行部门等应该起主导地位,对于资助贫困生的机构和被资助贫困生起到一定的协调作用,使其利益均衡状态,促进资助贫困生机制良性发展,对于贫困生资助政策的执行要起到监督、协调作用。此外,还可以学习西方的先进管理经验,促进执行主体的扩大化,更多的组织参与到政策的执行中来,比如私营机构、中介机构、非盈利机构、和社会团体等。也可以委托中介公司成立专门的贷款回收机构,社会各个部门对其进行监督,使各个资助环节都公平、平稳地执行。

3.1.2 完善贫困生资助政策一定要紧密围绕“实践执行线”这个政策来执行 即做好组织环节、指挥环节、协调环节、实施环节、监督环节的工作。

3.2 成立专门的贫困生资助政策执行行政体系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意义重大,但执行起来繁琐而具体,因此,必须成立专门的贫困生资助政策执行体系。组织机构的健全,系统的加强、管理的科学化是做好该项工作的基础。

为了加强贫困生工作的管理,学校应专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设“奖学金管理部”、“贷款管理部”、“勤工助学管理部”和“综合部”,一定要明确岗位和责任。而被资助贫困生的思想和心理健康教育也往往是在执行资助过程要密切关注的,让贫困大学生在心理上建立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心态和价值体系。因此,除了支持贫困生经济资助工作之外,学校应该建有学生心理咨询指导中心,使被资助贫困生的日常心理健康得到一定辅导。另外,应该研究高校贫困生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开展创性地的工作,使高校贫困生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转得到有力地保障。

3.3 建立有效的贫困生资助政策执行奖惩机制

为了保证了政策的有效实施,使贫困生能及时得到一定的助学金支持,且保证实施过程中公正公平,为此国家关于贫困生资助的政策法规陆续出台,但这些政策法规的法律执行力仍然不强,对于贫困生资助的强制执行力上及约束力上都不够好,随着全国高校被资助贫困生的范围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实施资助过程中也显露出来越来越多的问题。由此,国家当务之急务必建立一些相关法律条款,对资助方及被资助贫困生的权利和义务都起到明确约束和监督作用,而对于一些主体的违约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明确主体违约的责任,约束各主体的行为。另一方面国家应对一些到偏远地区或亟需岗位工作的毕业生的贷款进行部分的减免,比如到农村开展基层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另外,通过国家相关的助学资金方面的法律条款来对于没有能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贫困生适当减免一部分,保证其法律的执行力效果,使贫困生更顺利进入社会工作,服务于社会。

为了增强贫困学生申请贷款的信心,也给借款学生提供了偿还贷款更多的途径,其一,减免学生贷款偿还金额,从而合理地完善了助学贷款偿还减免政策,其二,在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中,被资助高校毕业生若去艰苦地区和单位工作满一定期限的,可以通过奖学金的形式由国家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但目前这项减免规定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细则,执行效果一般。

参考文献

[1] 徐晓军.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问题分析及对策[J].论坛,2004,(5).

[2] 朱磊,谢文模,王立俊.我国现有高校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湖北商业高等专业学校学报,2002,(9).

[3] 秦丹,秦敬云.完善我国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研究[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4,(2).

作者简介:王微,研究生学历,烟台南山学院,助教,研究方向:国民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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