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2014-11-10 22:25张卫民邹海燕
黑龙江史志 2014年19期
关键词:传承与保护现状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

张卫民+邹海燕

[摘 要]美丽的湘西蕴藏着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了解其传承与保护的现状,笔者走进湘西进行了实地调研。本文揭示了湘西龙山县和凤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现实境况,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现状调查

为了完成湖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湘西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课题,笔者于2014年7月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和凤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进行了为期半月的实地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两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当地相关部门的重视。

一、两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之现状

1.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级代表性项目名录情况

截止到2013年,龙山县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项,分别是土家梯玛歌、土家打溜子、土家咚咚喹、土家摆手舞、土家毛古斯舞、土家织锦技艺,其中4项为第一批国家级项目,2项为第二批国家级项目。省级非遗12项,州级50项,县级116项。凤凰县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项,分别是土家织锦、苗族鼓舞、苗族银饰锻制技艺、凤凰纸扎、蓝印花布印染技艺、苗医药,其中3项为第一批国家级项目,2项为第二批,1项为第三批。凤凰县省级非遗项目4项,州级16项,县级49项,具体详见表1。

2.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学术研究及展演情况

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学术研究方面,两县每年都会举行1-2次研讨会。龙山县已出版《汉语土家语辞典》、《武陵四言八句》等书籍10本,凤凰县有三套集成出版。两县都发表了科研论文,龙山县5篇,凤凰县20篇。龙山县平均每年参加3-4次国内“非遗”展演,1-2次国际展演。凤凰县平均每年参加10次左右国内“非遗”展演,1-2次国际展演。表2是两县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研究及展演情况。

3.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名录情况

截止到2013年,龙山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名,省级8名,州级42名,县级148名。凤凰县截止到2013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名,省级4名,州级15名,县级79名。

4.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的保护与培养情况

两县政府对已评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都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除此之外,县里还会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出外演出或是在县里举办“非遗”传习活动,以此来鼓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为了培养新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面向全体大众公开招收学徒,通过家庭、社区、学校、传习所这几种形式培养新一代传承人。

5.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与保护的情况

两县都注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与保护。在职业学校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专业、设置了“非遗”的相关课程。中小学校通过“非遗进校园”活动进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教育传承。龙山县还成立专家委员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教育指导,而凤凰县偏向于鼓励社区创办社区剧团和家庭作坊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两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之问题

两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可仍有不少问题:

1.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投入与需求不匹配

湘西自治州是一个少数民族的聚居地区,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很多珍贵的“非遗”濒临消失,需要保护的“非遗”繁多,而投入保护的人力,财力还远远不够,只能选择那些比较重要、比较有代表性的项目优先保护。笔者调查发现,两县省级以上的代表性传承人的资金补助较多,州级以下的代表性传承人资金补助较少,龙山县级代表性传承人资金补助每年200元,凤凰县级代表性传承人无资金补助。

2.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老年化

由于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是以年长者且从业时间长的为先,导致代表性传承人的人才队伍年龄偏大。省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最年轻的也有47岁了,83.3%省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年龄已过60,70.8%州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年龄已过60,“非遗”传承人显老年化趋势,详见表3。

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校教育传承不深入

龙山县与凤凰县教育局都要求中小学校积极实施“非遗进校园”活动,两县中小学有的把传承人请进课堂,有的在课间活动学生同跳摆手舞或进行苗族民歌擂台赛,有的将非遗编进教材……。笔者调查发现,两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限于搞几个“非遗进校园”活动,缺乏明确的非遗教育目标。另外,在非遗课程开发上由于缺乏统一的理论指导,非遗课程缺乏层次化、体系化,没有建立非遗教育长效机制。

三、两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之对策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资金投入多元化

为了更好地搞好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两县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经筹措资金,使“非遗”资金投入多元化。首先,通过减免税收等方式吸引企业或个人投资开发非遗产品。其次,成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专项基金会,吸引广大民众投入资金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群众力量筹集资金。第三,加大公共财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投入。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培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离不开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播的代表性传承人。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培养。首先,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办家庭作坊或传习所,招收学员,组织传习活动,让“非遗”薪火相传;其次,开展“非遗”知识进校园活动;第三,在村落、社区成立展演剧团、建立技艺传习基地,培养“非遗”传承人[1]。

3.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校教育传承

“社会公众特别是年轻一代参与保护的程度从根本上决定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未来命运。因此,要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特别是年轻一代自觉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2]为此,县教育部门首先应组织人员制定各年龄非遗教育目标,以各年龄阶段目标为依据编制非遗教育教材,形成非遗教育课程体系,对各年龄阶段儿童实施循序渐进的一体化非遗知识教育。其次,教育部门应致力于培训非遗师资队伍。要对在职教师非遗知识培训或对具有非遗知识的传承人进行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培训。最后,学校应配备非遗知识习得与技能获得的相关设备,完善各校非遗教育的制度建设和持续保障机制,以真正把学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工作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刘霞.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策略[J].岱宗学刊.2009.6,13(2).

[2]王文章.增强非遗保护的文化自觉[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09-14(1).

作者简介:张卫民,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非物质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专家;邹海燕: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13级研究生。

课题项目:本文系湖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课题《湘西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课题号:13C56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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