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书》对于当今吏治的借鉴意义

2014-11-10 16:50刘吉伟
黑龙江史志 2014年19期
关键词:吏治

刘吉伟

[摘 要]《语书》是睡虎地出土的一件秦代南郡守腾对当地官员的告示文书。通过对这篇文书的解读我们惊奇的发现,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居然有一整套对于不称职官员的惩罚措施与巡视检查制度,这些措施与方法对于我们今天治理贪腐更有其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语书;吏治;巡视制度

《语书》是秦始皇二十年南郡守腾对县、道官员发布的告示,其主要内容包括两个部分,前一部分是关于执行法律的文书,后一部分是关于对官吏要求的文书。关于这篇文书的学术价值前人已从监察制度,治安学,预防犯罪以及秦律的执行力度等方面做了诸多论述,但是关于《语书》中所反映出的吏治方法,学界还未有系统的阐述,本文就拟结合当今中央巡视制度谈谈《语书》中的吏治思想以及对于今天的借鉴意义。

一、以法为教,加强法制社会建设

1、以法为教

众所周知秦自商鞅变法之后就例行法家制度,制订了各种法律令来约束官吏与平民。当时的法家认为法律教育的任务应由各级官吏来执行,即所谓“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语书》中把是否“明法律令”作为区分“良吏”和“恶吏”的一个标准。官吏本身只有首先熟知法律,才能更好的教导老百姓守法,官民皆知什么行为合法,什么行为非法,犯罪的可能性就会减少。如《语书》中说道“凡法律令者,以教道(导)民,去其淫避(僻),除其恶俗,而使之之於为善(也)。”对于百姓来讲法律的作用就是教导老百姓从善,祛除他们的恶习,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人人都懂得法律,才能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公民个体的守法同时又能更好的起到对官吏的监督作用,从另一个方面促进我们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而对于官吏来讲法律的作用就是时刻约束自己守法为民,执法为公。“故腾为是而脩法律令、田令及为闲私方而下之,令吏明布,令吏民皆明智(知)之,毋巨於罪。”因此只有官吏本身熟知法律才能更好的引导老百姓学习法律,官吏更要以法律准则严格约束自己行为,为天下百姓之楷模,如此国家才能繁荣富强,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同样在今天,我们更加需要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更加扎实的落实爱国主义思想教育,使人人都知法、守法敬畏法律。如此就不会有像昆明火车站、522新疆爆炸案、山东招远等一系列惨剧的发生。

2、加强法制社会建设

当时,南郡地区是由秦人从韩人和楚人手中抢夺过来的,正处于中原文化区与荆楚文化区的结合地带,是秦统一事业的前沿阵地。郡守腾根据政治上的需要,结合法家思想,在公元前227年四月,向全郡发布了这份文告,明确指出:治理一方,应从整顿吏治、统一法纪开始。他说:“古者,民各有乡俗,其所利及好恶不同。或不使于民,害于邦。是以圣王作为法度,以矫端民心,去其邪僻,除其恶俗。”强调“一断于法”的极端重要性。他认为“法律未足,民多诈巧,故后有间令下者。”在内史腾看来行法就是爱民,爱民必需行法。他明确宣布要用法律武器来“矫端民心”,这和法家的政治观、法制观高度一致。他认为判断言行的是非邪正,只能有一个标准,这就是国家颁布的法、律、令。只有官民都遵纪守法,天下才能太平,人民的生活水平才能有保障。我们今天要建立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目的,为的就是就是能够更好的铲除恐怖分子、黑恶势力、社会主义蛀虫,使人人守法爱国,共同维护好的我们的大家庭。我们期盼着那些恐怖暴力事件不再发生,官吏不再玩忽职守,向往着大同世界的到来。

二、建立严格的地方检察制度

自古以来我国封建统治者都对地方监察制度非常重视,为此制订了各种措施。如汉代的刺史,宋代的判官,明清的督抚等,无不是顺应当时的社会条件应用而生的。即使在今天看来,这其中也不乏合理的、有价值的因素。

如《语书》中说:“今且令人案行之,举劾不从令者,致以律,论及令、丞。有(又)且课县官,独多犯令而令、丞弗得者,以令、丞闻。”即在郡一级的行政单位设立监察巡视组,以监督考核官吏是否违法乱纪。课即为考核;闻即上报。说明在当时秦国对县一级长官令、丞的监察由郡守负责。由郡守派遣身边的行政人员对辖区内各级官员进行监督。他们可能是最早有史料记载的监察地方的行政官员。由于没有史料记载这次巡视的成效,我们也只能推测这次巡视可能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秦在南郡的统治。

这很快就让我们联想到了十八大之后中央对于各省组织的巡视。自中央开展巡视工作以来,巡视组在广大群众的支持下严厉查处了一大批违法乱纪的官员,形成了“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局面,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对巡视组工作的好评,不仅仅是对巡视组所取得的成绩的肯定,同时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殷切期望。人民群众需要的是能够团结带领他们发家致富,提高生活质量的领导干部,憎恶那些假公济私、贪赃枉法的违法乱纪分子。中央巡视组的到来,查出的“老虎、苍蝇”恰恰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让群众看到了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毅力,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

与《语书》中所记载的巡视组不同的地方在于,当今中央所进行的巡视组是在全国各地进行并且有中央政府强有力的支持,而不是限于局部施行且只有郡守一人负责。郡守腾巡视制度的推行无疑强化了秦在南郡的统治,今天我们借鉴它,要的就是要发挥巡视组在反腐中积极作用,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中央巡视组只是非常时期对于官吏的一种震慑机制,从长远考虑我们更需要建立一种地方上的不定期的巡视制度,以便更好的发挥地方监察作用。

三、严惩贪腐

在《语书》的第二部分内史腾区分了良吏与恶吏,其中对于恶吏的描述使我们惊讶的发现,原来几千年前恶吏的形象完全可以用在今天落马官员的身上。如其中说道:“恶吏不明法律令,不智事,不廉絜,毋以佐上,緰随疾事,易口舌,不羞辱,轻恶言而易病人,毋公端之心,而有冒柢之治,是以善斥事,喜争书。争书,因恙瞋目扼以视力,訏询疾言以视治,丑言麃斫以视险,阬阆强肮以视强,而上犹智之”意思就是说恶吏则不懂法律令,不通习事务,不廉洁,不能为君上效力,苟且懒惰,遇事推脱,容易搬弄是非,不知羞耻,轻率地口出恶言而侮辱别人,没有公正之心,而有冒犯的行为,因此善于争辩,喜欢在办事时争竞。争竞的时候,就假装瞪起眼睛、握住手腕,显示自己勇敢;说种种假话,抬高语音,显示自己善于治理;说违背事理的话,装作愧悔和无知,显示能约束自己;自高自大,蛮横倔强,显示自己强干,而上司还认为他们有才能。这与我们今天的贪官简直如出一辙。他们好吃懒做,碌碌无为,玩弄权利于股掌之中,中饱私囊,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顾,大行奢靡之风,是国家不可不去除的毒瘤。对于这些人内史腾的做法是“故如此者不可不为罚。”在秦代,官吏在任职期间碌碌无为就是有罪,而今天我们的一部分官吏奉行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为官准则,吃着皇粮,打着酱油。

更有甚者一些裸官把自己家人都移民国外,自己却在国内逍遥的当着官供给着国外家人的高昂花销,一些伪人大代表自己早已经拿了外国户口却还代表着国内人民,这些现象都非常的值得我们重视与思考。对于腐败分子我们必须给予迎面痛击,严惩不贷,并作为典型分子予以批判。如内史腾的措施“其画最多者,当居曹奏令、丞,令、丞以为不直,志千里使有籍书之,以为恶吏。”就是对于这些过失最多的官吏,点名通报批评与严厉惩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起到敲警钟的作用,时刻提醒官吏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只有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心头,我们的官吏才是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我们才能更好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1]席小华.中国古代关于预防犯罪的教育思想[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北京:社科版.2001

[2]陈鸿彝.《云梦秦简》的治安学解读[J].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南京:2002

[3]修晓波.论我国古代中央对地方的监察方式[J].社会科学战线.长春:1997

[4]张建国.中国律令法体系概论[J].北京大学学报.北京:哲社版.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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