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张居正的改革谋略

2014-11-10 17:51郭军军
黑龙江史志 2014年19期
关键词:权力法律人才

[摘 要]张居正是有明一代杰出的内阁首辅,明朝自嘉隆万以来已是弊政丛生,对此,他以天下为己任,立志改革,挽救危亡。任职期间,他认识到唯有手中大权独揽才能保障改革成功,由此他谨慎从政,万历十年升任内阁首辅;身居辅臣,他不拘一格举荐人才,并委以重用;又敦本务实,改革学校教育;宜时宜民立法、严于执行法令。经过改革,万历十年出现海内殷阜、法度修明的盛世局面,正因为张居正的努力,明朝危机得以暂时缓和。

[关键词]改革;权力;人才;教育;法律

张居正,字叔大,别号太岳,生于嘉靖四年五月初三日,卒于万历十年六月二十日,为有明一代杰出的内阁首辅。他嘉靖二十六年中二甲进士,为翰林院庶吉士,万历元年升任内阁首辅。张居正为官时,正值明朝中叶,明王朝已是千疮百孔,危机四伏,张居正以天下为己任,立志改革并为之鞠躬尽瘁,使明朝危机暂时得到缓解。为此他也积劳成疾,病殁于改革事业中。

嘉隆万时期,太祖成祖的武功早已过去,仁宗宣宗的文治也不见踪影。之后英宗时有王振专权,土木之变,宪宗皇帝耽于逸乐,专事神仙方术,怠于政事,又出现汪直擅权。中间虽有孝宗励精图治,一度出现中兴,但到了武宗时又有刘瑾专权,宗室叛乱。到嘉靖时期,明王朝的统治更是危机四伏,弊政丛生。张居正对此曾说“当嘉靖中年,商贾在位,财货上流,百姓嗷嗷,莫必其命,比时景象,曾有异于汉、唐之末世乎?”[1]他把明中期比作汉唐之末世,明朝之颓败可见一斑。张居正在《论时政疏》中把当时政局概括为五大弊症:“曰宗室骄态、曰庶官宦旷、曰吏治因循、曰边备未修、曰财用大亏”。[2]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作为读书人的张居正便立下宏志,改革弊政,挽救危亡。在其诗文《七贤咏叙》中曾说:“余观七子皆履冲素之怀,体醇和之质,假令才际清明,遇适其位,上可以亮工宏化,赞兴王之业,下可以流藻垂芬,树不朽之声。”其中可见张居正之志向乃是遇适其位,辅佐明主,兴霸王业,以垂芳后世。但改革之计并非一手一足之力,在后来的改革过程中,有些臣僚不仅不共济图存,反而百般阻挠,为此张居正说“计独有力竭而死已矣。”可见张居正不畏艰难,誓死改革之决心。

一、权力是改革的保障

张居正对权力的认识是非常清楚的,在嘉靖、隆庆朝的仕途经历中,他目睹了夏言、严嵩、徐阶、高拱之间争权夺利,他深知官场之黑暗,为此只能避其锋芒,等待时机。但张居正对当时国家政务无不关心,嘉靖二十八年上《论时政书》,针砭时弊,隆庆二年上《陈六事书》,但都没有引起皇帝重视,他认识到自己权威言轻,空有抱负而无处施展,因此要想改革,只有谋得权力。在明中后期,宦官以司礼监掌印权势最重,朝臣则以内阁首辅为先,张居正知道,只有任内阁首辅,才能使自己的政治主张得以实施。在嘉隆朝的内阁首辅争斗中,张居正只能等待时机,隆庆六年,穆宗去世,年仅十岁的神宗即位,正好给张居正一个机会。神宗年幼无知,他要想升任内阁首辅,必须靠两个人的帮助,一为神宗生母李太后,一为司礼监掌印冯保。神宗即位时,高拱为内阁首辅,但高拱为人自负,好专擅,曾在奏疏中说“老臣谬膺托孤,不敢不竭股肱。凡内降命敕,府部章奏,自合公听并观。有传奉中旨,所司按法覆奏,白老臣折衷之,以复百官总已之义。”[3]显然高拱想揽权自重,他想黜司礼权还之内阁。这是正为司礼监掌印的冯保所不能忍的,况冯保在升任司礼监掌印过程中,早已与高拱结怨,此时对高拱是恨之入骨,而李太后素来不喜高拱专擅,张居正便利用其中关系,谋去高拱。高拱想去除冯保,找居正商议计谋,居正表面上答应说“去此阉,若腐鼠耳。”而暗地里给冯保通风报信,与之密谋去拱。恰逢高拱蔑视神宗说:“十岁太子如何治天下”,而冯保向两宫太后及神宗哭诉,说高拱专擅不能留,并将其话改为“十岁孩子如何做人主”,这样两宫太后和神宗大怒,联名下一道诏书“今有大学士高拱专权擅政,把朝廷威福都强夺自专,不许皇帝主管。不知他要何为?我母子三人惊惧不宁。高拱便著回籍闲住,不许停留。”[4]这样高拱以“揽权擅政”、“蔑视幼主”等罪名被赶出了内阁,逐出了朝廷,张居正顺理成章成为内阁首辅。为巩固权力,他顺神宗之意,也为讨好李太后,在给穆宗陈皇后加尊号仁圣皇太后的同时,给李太后加尊号慈圣皇太后,李太后喜而委张以大柄。神宗更是“俱德居正,中外大柄,悉以委之。”[5]张居正也感激道:“事无大小,皇上悉委之于臣。”[6]对于冯保,张居正更是极力讨好,向冯保言尽谄媚之词:“凡江陵在外之相业,圣母圣庙之眷注,皆冯纳自埔之验也。”[7]史称“居正傲于上而卑于冯保”,他的权力得到了巩固。然而对于同僚及其下臣,更是傲然独断,紧握大权而丝毫不准他人染指,以致同僚对张居正唯唯诺诺,不敢有所为。史称“同列吕调阳莫敢异同,及吏部左侍郎张四维入,恂恂若属吏,不敢以僚自处。”[8]而且在父亡丁忧期间,也不忍权力让于他人,与冯保密谋夺情,继续柄政。张居正对权力之重视可谓贪恋,但正因为他大权在握,才使改革大计得以推行,他深知,一旦权力让与他人,反对改革的人便有机可乘,几年来改革之成效便会付诸东流。

二、人才是改革的动力

变法之成功非一日一人能就,仅凭自己一人之力是难以成功的。现在自己身居首辅,李太后、神宗信任自己,与司礼监冯保又交好,手中大柄在握且很巩固,唯一缺少的就是为国为民,改革时弊的干才。张居正认为古今人才数量相当,难的是发现人才,但只要人主竭力奔波,何求找不到人才。但是现在官场黑暗,虚无荒谬之风盛行,不利于人才的发现和任用,他指出“椎鲁少文者以无用见讥,而大言无当者以虚声窃誉;倜傥伉直者以忤时难舍,而脂伟逢迎者以巧宦易容。”[9]在这种污秽的政治氛围中,无用之人因善于逢迎而一生被委以重用,有用之才因针砭时弊而遭到贬黜,这样怎能求得人才,怎能让人才尽其所学。因此,他主张整饬纲纪,修明法令,使朝廷肃然一清,为人才提供一个用武之环境。张居正主张用人不拘一格,唯才是举,只要是人才都可以为朝廷效力,他认为戚继光善人事,知变数而不拘泥一局,是有用之才,便力排众议,让他效力蓟州。知道潘季驯是治河之才便让他去治理黄河,还有让李成梁去镇守辽东,这些人在张居正的保举下,发挥了其才能。

人才任职后是否竭尽其才关键在于考核,他认为“人主之所以驭其臣者,赏罚用舍而已。欲用舍赏罚之当,在于综核实而已。”[10]他主张要考核人才,要明赏罚、核名实。指出“以守己端洁,实心爱民,乃与上考;称职,不次擢用;若但善事上官,干理薄书而无实政及于百姓者,虽有才能干局,止与中考;其贪污显著者,严限追赃,押发各边自行输纳,完日发遣。”[11]而且要终身考核官吏,不因一时一事之谬而使人才流失,又不因一时一事之善而使不当之人得以重用。官吏任用要赏罚分明,人才只要尽力,有功劳就应该得到赏赐,哪怕是干金之赏,通侯之印也不应该吝惜。如果没有政绩,哪怕是频笑之微,敝袴之贱,也不轻而授予。官吏犯错,就应得到惩罚,不能姑息纵容,唯有这样,才能使朝纲得到整顿,人才发挥其价值。

三、教育是人才的源泉

人才的培养源于教育,要是没有好的教育,人才的供给便成为无源之水,或出现断层,或就得不到真正的人才。张居正认为教育要以功实为本,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人才,而人才要注重修身,充实才慧,唯有如此,为官后才能够发挥所学,报效国家。他指出“盖学不究乎性命,不可以言学;道不兼乎经济,不可以利用。故通天、地、人而后可以谓儒也。”[12]在其敦本务实思想指导下,他逐层改进教育。首先是提学官,它是各地主管教育的首席官员,提学官要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而当朝提学官“既无卓世实学以压服多士之心,则务为虚谭贾誉,卖法养交,甚者公开幸门,明招请托,又惮于巡历,苦于校阅,高座会城,计日待转。”[13]他认为提学官本人要有真才实学,要竭尽职责,严厉督促生员学习,唯此才不辜负祖宗专官造士之意。其次要改进教官,当朝教官皆“士之衰老贫困者,始告授教职。精力既倦于鼓舞,学行又歉于模范。优游苟禄,潦倒穷途。是朝廷以造士育才之官,为养老济贫之地,冗蠹甚矣。”[14]他认为学校要有高素质的教员,疲惫昏聩之人只能蠹蚀教育。最后他指出要改进学风,当下书院林立,讲学者所讲皆虚无荒诞,而且有许多官员参与其中,这不仅对学校教育不利,也给官场带来不良影响,因此他主张禁毁书院。

四、宜时宜民立法、严于执法

国家治理在于法度运行,法度明、政令行,则国家秩序井然。而当朝纲纪败坏,政令不行,只有改变这种局面才能新天下之耳目,一天下之心志。首先在于改革弊法,然而法不可以轻变,也不可以苟因,国家法令既要承继祖宗之法,又要适时宜民而立,他说“法制无常,近民为要;古今异势,便俗为宜。”[15]他主张法令的制定既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又要以民为本,符合老百姓的需要。其次要严格执行法令,张居正在《陈六事疏》中指出:“臣窃见近日以来,朝廷诏旨多废格不行,抄到各部,概从停阁。或已题奉钦依,一切视为故纸,禁之不止,令之不从。”[16]要改变这种弊政,必须做到执法必严。他说“台省纲纪,必欲振肃;朝廷法令,必欲奉行;奸宄之人,必不敢姑息,以挠三尺之法。”[17]他认为纲纪肃然有利于法令运行。君王要英明刚断,独运威福,善于维护和运用权势;君主要“不以天下奉其身,而以其身为天下使”,以身作则,恪守祖宗之法,惩奸除恶,如此皇纲才能得到振肃。臣民要严于奉行法令,不论是权贵还是亲近,都要恪尽职守,各司所职,遵守法令,不得徇私苟且,违法者必不宽宥,以公道处之。

嘉隆万之际,明朝统治出现危机,张居正受命于危难之中,呕心沥血,改革时弊。为争得权力他结交宦官冯保,讨好李太后,登上内阁首辅之职。身为辅臣他独揽大权,利用手中的权势推行改革,唯才是用,加强教育,修明法纪,使明朝暂时转危为安,万历十年出现“中外又安,海内殷阜,纪纲法度莫不修明”[18]的盛世。令世人惋惜的是其改革事业未能被后人所承,张居正本人在死后被万历皇帝剖棺戮尸,以至名声扫地。但他为明朝带来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不愧为明朝杰出的辅臣。

参考文献:

[1]张居正.张文忠公全集(书牍十二,答福建巡抚耿楚侗)[M].上海:商务印书馆.

[2]张居正.张文忠公全集(奏疏十二,论时政疏)[M].上海:商务印书馆.

[3]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61,江陵柄政)[M].北京:中华书局,1977.

[4]明神宗实录(卷二,隆庆六年六月庚午)[M].台湾史语所本.

[5]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61,江陵柄政)[M].北京:中华书局,1977.

[6]张居正.张太岳集(卷42,召辞纪事)[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7]刘若愚.酌中志(卷5,三朝典礼之臣纪略)[M].丛书集成本.

[8]张廷玉.明史(卷213,张居正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4.

[9]张居正.张太岳集(卷36,陈六事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10]张居正.张太岳集(卷36,陈六事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11]张居正.张太岳集(卷36,陈六事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12]张居正.张太岳集(卷15,翰林院读书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13]张居正.张太岳集(卷39,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14]张居正.张太岳集(卷39,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15]张居正.张太岳集(卷16,辛未会试程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16]张居正.张太岳集(卷36,陈六事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17]张居正.张太岳集(卷43,乞鉴别忠邪以定国是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18]张廷玉.明史(卷213,张居正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4.

作者简介:郭军军,男,生于1990年,山西省平定县人,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从事明清史研究。

猜你喜欢
权力法律人才
南岸:聚人才之智 建创新之城
职业道德与法律 教案
涉及网络募捐的现有法律规定
多元需求 多元教育 多元人才
省级政府金融权力榜
民营金融权力榜
毛遂自荐
领导权力的特性与影响
持刀人
为国家选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