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主题变奏

2014-11-14 06:51赵翔
上海文化(新批评) 2014年2期
关键词:亚伯拉罕伦理上帝

赵翔

亚伯拉罕主题变奏

赵翔

亚伯拉罕故事的奇崛之处正在于:无论后人对它的理解有多偏颇,都不会有损其光辉。

——基尔克果

主题:《旧约·创世记》中亚伯拉罕献祭以撒的故事:

这些事以后,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神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到了第三日,亚伯拉罕举目远远地看见那地方。亚伯拉罕对他的仆人说:“你们和驴在此等候,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就回到你们这里来。”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自己手里拿着火与刀。于是二人同行。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父亲哪!”亚伯拉罕说:“我儿,我在这里。”以撒说:“请看,火与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亚伯拉罕说:“我儿,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于是二人同行。

他们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天使说:“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一点不可害他。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亚伯拉罕举目观看,不料,有一只公羊,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亚伯拉罕就取了那只公羊来,献为燔祭,代替他的儿子。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叫耶和华以勒(意思就是耶和华必预备),直到今日人还说,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

耶和华的使者第二次从天上呼叫亚伯拉罕说:“耶和华说:‘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

索伦·奥贝·基尔克果,你和安徒生是很多中国人最早了解的两个丹麦人,而你们,都是擅讲故事的人。也许可以说,《恐惧与颤栗》这本书,就是你的“惊惧故事集”或“缄默者众生相”吧。

现在换成我来给你讲故事,这些故事有些你听过,有些没有;有些和亚伯拉罕有关,有些无关。

古希腊史诗《奥德赛》中,奥德修斯在特洛伊打了十年仗,又在海上漂泊十年,这期间,他的妻子珀涅罗珀没有得到关于他的任何音讯,几乎所有人都说:奥德修斯已经死了。可她的回答只有一句:我相信我的丈夫还活着,他一定会回到伊萨卡。想必你也会同意,珀涅罗珀拥有信念,而拥有信念的前提之一便是:她无法确知奥德修斯的现状。倘若珀涅罗珀生活在当今之世呢?这里,天气预报越来越精准,成本估算越来越详尽,即时通讯越来越发达,信息天眼无孔而不入——她还有条件维持那样的信念么?一个短信、一通电话就能知道丈夫现状的情况下,信念怎么会有容身之地?更遑论信仰。

在信念、信仰愈发罕有的同时,人们纷纷依赖技术来规范自己的生存——技术是客观的,因此,人们彼此的差异越来越少(当然,差异不可能完全消除,于是当今之世的一大怪现状就是:一方面拚了命地强调“个性”,另一方面呢,无论你觉得自己多么特殊,都能很轻松地就在各种俱乐部、各种网站贴吧里找到自己的大量同类),“孤独个体”越来越少,而成为个体,也越来越意味着受难。

于是,为了拯救信仰,为了给处在普遍性(主要指一个时代的伦理,因为你说过:“伦理整个地隶属于普遍性”)之暴政下的孤独个体亮一盏长明灯,你在两百年前来到了你的“当今之世”:19世纪的哥本哈根——而经由你的著作,我们发现,两百年来,它正愈发成为我们的“当今之世”——也许我们应该更加经常地去拜访你?

在三十岁那年,你凭空捏造了“静默者约翰尼斯”这个假名作家,你曾说,要靠着他获得不朽之名;这是对你生活中所遭受的种种冷眼与嘲弄的补偿么?你一定会否认,你会说:和亚伯拉罕一样,我想获得的仍是现世的欢乐,只是我有一根肉中刺,这让我成了“那个个体”——可这不是我的错。这不是你的错。而你的文字,就是一个孤独个体在普遍性的最高法庭上的申辩——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谬,因为普遍性就意味着:违抗普遍性,罪不容诛。

悖谬,你捏造的静默者约翰尼斯经常提到这个词儿。他说,亚伯拉罕故事是一个悖谬,是剧痛与苦闷;他说亚伯拉罕不可理喻,说他只能沉默……我们想知道:你既给你的假名作者署名为“静默者”,可他仍说了这么多——他的话是否值得聆听?你在给《恐惧与颤栗》的假名作者命名时,是否想到了格林童话中的《忠实的约翰尼斯》?那则童话中的老仆人约翰,因为听到了乌鸦们的谶语而决心为年轻国王化解危险;他保住了国王,却为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国王怀疑他不忠而要将他处死;在临死之前,他要求作“最后陈词”来证明自己的忠诚,但在得到国王理解的同时,他却因为打破沉默而化身为石(更巧合的是,这则童话最后也出现了有关献祭的情节:国王为了让约翰重新化成肉身而杀掉自己的儿子——而他的儿子竟也奇迹般地失而复得……)。静默者约翰尼斯是否也在冒着化身为石的危险而打破沉默,妄图换取普遍性对亚伯拉罕的谅解?

这一目标原本可以实现,因为在旧约中,亚伯拉罕不单是耶和华的宠儿,也是普遍性的骄傲。耶和华亲口告诉亚伯拉罕“我是你的盾牌”,许诺他成为“多国的父”;另一方面,亚伯拉罕在献祭以撒之前就已经是伦理上的英雄,他的德行堪为表率,曾深入敌军救出族人,甚至还曾为了挽救索多玛城中的无辜者而斗胆与上帝争辩。后来,耶和华要求亚伯拉罕将自己的心头肉——儿子以撒献为燔祭。在基督教会那里,亚伯拉罕献祭以撒的故事通常是用来褒扬这位信仰之父的虔诚与顺从;在犹太文化中,该故事则用以召唤神恩,赞颂耶和华的仁慈——此类解读中的亚伯拉罕并未完全脱离伦理或普遍性,因为上帝确实已多次向包括亚伯拉罕在内的众人显示过自己的万能(其妻撒拉在九十多岁上怀孕生子就是上帝行的一桩神迹),而上帝在此故事之前从来是作为伦理的捍卫者出现的(虽然这个伦理还只是族群的伦理),因此亚伯拉罕完全可以合理地推测:上帝让我杀死儿子,虽然貌似残忍,但一定是为了某个更高的目的——而这个暂时隐而不现的目的一定不会跳出普遍伦理,我只需遵命而行就好。这一解读本质上类似于阿伽门农献祭女儿的故事(此故事的关键在于:对国家的责任高于对女儿的责任),唯一的不同在于,亚伯拉罕暂时不知道献祭儿子所包含的更高伦理目的何在。

中世纪最伟大的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对亚伯拉罕的评论应当最能代表宗教领域的态度。他强调,即使从伦理角度看,也不能将亚伯拉罕视为杀人犯:

当亚伯拉罕同意杀死他的儿子时,他并没有同意谋杀,因为他的儿子是由于上帝的命令被杀死的,上帝是生命和死亡的主:由于我们始祖的罪过,他把死的惩罚加诸所有人,无论正直还是邪恶,如果一个人通过神圣的权威成为那判决的执行者,他将不是杀人犯。

那么在宗教领域之外呢?哲学家们会如何看待亚伯拉罕?康德在《学科间的冲突》一文中曾作如是之说:

亚伯拉罕本应该如此回答这个可疑的神圣召唤:我现在能确定的只是,我决不能杀害自己的好儿子。可你这样一个幻影是否真的是上帝的声音,这声音是否真正来自天国,对于我都是无法确定的。

这是一个浸染怀疑主义和理性主义精神的亚伯拉罕。另外,波兰哲学家、思想史学家莱谢克·柯拉柯夫斯基(Leszek Kolakowski,1927-2009)在其著作《天堂的钥匙》(相当于旧约的“故事新编”)中也谈到了亚伯拉罕:

亚伯拉罕和以撒的故事被克尔凯郭尔(注:基尔克果的另一译名)及其继承人从哲学角度解释成为恐惧问题……我要坦言,我倾向于以简单得多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说,这个方法涉及亚伯拉罕的过去。我认为亚伯拉罕不会怀疑这道指令的神性根源。他掌握了绝对可靠的手段和他的造物主达成协议……我也注意到主给他的众所周知的诺言,让他成为一个伟大的,受到特殊祝福的民族的祖先,这个民族在世界上最终会取得超凡绝伦的地位。他只提出一个条件:服从权威……换言之,亚伯拉罕要对国家最高要求这一理念负责。民族未来的命运和国家的伟大程度取决于忠实执行最高命令,但是最高权威要求他牺牲亲生儿子。亚伯拉罕具有陆军下士的气质,习惯于准确遵守上级指令……

与康德不同,柯拉柯夫斯基眼中的亚伯拉罕一声不吭地执行了上帝的命令,但仍是出于符合理性的考虑,当然还有他顺从的天性。

美学家们对亚伯拉罕的解读带有更多的想象——不过我们得承认,这首先是因为亚伯拉罕故事中蕴含的无限意味。我首先想到的一定是卡夫卡,他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也是你所设想的理想读者(你的假名作品从来不召唤盲信者,而是召唤以自己的主体性来阅读的孤独个体)。他在日记、书信中多次提及亚伯拉罕。对你笔下的亚伯拉罕,他有着自己的判断:“他(注:指基尔克果)看不到普通的人,却把巨大的亚伯拉罕画入云端”(河北教育出版社《卡夫卡全集》卷7);“他带着他的精神乘坐着一辆魔法车穿越大地,包括那些没有路的地方……他那‘在路上’的真诚信念成了狂妄”(卷5)。卡夫卡更强调个体生命的受限性,于是,他设想了“另一个亚伯拉罕”(实际上是三个,可以和“调音篇”的四个断奶故事对读,见全集卷7,页415-416):

美学家们对亚伯拉罕的解读带有更多的想象——不过我们得承认,这首先是因为亚伯拉罕故事中蕴含的无限意味

1.但他未实现献祭牺牲,因为他未能离家出走:他是必不可少的,大家的衣食住行都用得着他。还有些东西要经常安排。房子尚未完工,他的房子未完成,他就不能毫无后顾之忧地走掉。

2.如果他早已有了一切,并且被引导到更高的地方,现在必定从他身上至少表面上夺走了一些东西。这是合乎逻辑的,并且没有跃迁。

3.他担心他虽然作为亚伯拉罕与儿子骑马出去,但是在路上会变成堂·吉诃德,如果世人当时见到这样子,一定会对亚伯拉罕感到吃惊的。但是,他担心世人见到这光景会笑死的。但这不是他担心的那种可笑——当然他也担心可笑,特别是他跟着一起笑——他主要担心这种可笑将使他变得更老、更讨厌,使他的儿子更脏,更不值得被召唤回来。一个不召自来的亚伯拉罕!

这是卡夫卡写作经常出现的迷狂状态:对一则典故的不断翻新。这三个亚伯拉罕的仿写都带着卡夫卡的印记;卡夫卡在另一个地方将亚伯拉罕概括为一个处于人性与神性之间并不断挣扎的人物:“他想要到地球上去,天空那根链条就会勒紧他的脖子;他想要到天空去,地球的那根就会勒住他。”而他设想的亚伯拉罕显然更能让我们现代读者理解——因为,卡夫卡生活的时代,离我们这个“个体”丧失的后工业化时代更近。

另一个犹太作家阿摩司·奥兹(《爱与黑暗的故事》的作者,以色列当代小说家)则强调了亚伯拉罕敢于与上帝争论的特点——这与约翰尼斯对亚伯拉罕的描写大异其趣——在《创世记》里,上帝要烧毁罪恶之城所多玛时,亚伯拉罕问道:

“无论善恶,你都要剿灭吗?假若那城里有五十个义人,你还剿灭那地方吗?不为城里这五十个义人饶恕其中的人吗?将义人与恶人同杀,将义人与恶人一样看待,这断不是你所行的。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

上帝答应亚伯拉罕,若有五十个义人,就不烧毁所多玛;岂料亚伯拉罕不依不饶,进一步讨价还价,四十五个、四十个,直到上帝答应只要有十个义人便不屠城,亚伯拉罕才罢休。奥兹指出,正是这种敢于挑战上帝的精神,才使得犹太人产生了大量优秀的科学家、思想家、音乐家、诗人和作家。

再来看一首英文诗:

于是亚伯拉罕起身,劈好柴,到一旁

将薪火举在手中,怀里揣着刀。

父子两人在此刻都有一瞬间的迟滞,

然后以撒这头生子开口问道:我父,

我已看到各种预备,看到火与铁,

但是,燔祭用的羔羊在哪里呢?

而亚伯拉罕用腰带与镣铐捆住这青年,

然后在原地筑起掩墙与战壕,

然后伸手拿刀刺向他的儿子。

就在这时,瞧!天使在云端呼叫他,

说着,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

看吧!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的

那只公羊。献出骄傲的公羊来代替。

但老者并未这样做,他还是将儿子杀掉

连同欧洲一半的子嗣,一刀接着一刀。

这是英国著名的反战诗人威尔弗雷德·欧文(他在二十五岁那年就死于一战的战场)的名诗《关于老者与青年的寓言》;显然,诗人是借用亚伯拉罕故事来抨击那些发动战争的、骄傲的领袖们。

最后,再举两个最接近“当今之世”的例子,两个民谣歌手演绎的亚伯拉罕。先是鲍勃·迪伦“重游61号公路”(Highway 61 Revisited)的第一段歌词:

上帝对亚伯拉罕发话:“给我杀死个儿子”

亚伯拉罕答:“伙计,你在拿我开涮?”

上帝说:“不是。”亚伯拉罕说:“那是?”

POD(过氧化物酶活性)测定采用愈创木酚法[11]反应体系为0.3% H2O2 1 mL、0.2%愈创木酚0.9 mL、pH 7.8 PBS 1 mL和酶液0.1 mL,测定470 nm处吸光值。

上帝说:“做不做由你自己决定,亚伯拉罕,但是

下次再见我的时候你最好溜得快一点儿”

“好吧,”亚伯拉罕说,“那你希望这杀戮在哪发生?”

上帝说:“去61号公路上。”

其次是莱昂纳德·科恩的“以撒的故事”(

The Story of Isaac

),在通过以撒的视角回顾了整个亚伯拉罕故事的恐怖之处后,科恩继续:

如今,你们这些建造祭坛

想要献出孩子们的人,

请立即停止这样的勾当。

一个阴谋绝非一次显圣

而你们也绝不是在经受考验

无论它来自魔鬼还是上帝。

无论是迪伦高亢的嗓音还是科恩低沉的吟唱,他们眼中的亚伯拉罕或以撒都因上帝的这一违背人性与伦理的命令提出了强烈的质疑和讽刺——因一个不确定的前提来违逆普遍性,这在现代人看来几乎是不可饶恕的。

我们走得太远了,就像你在书中经常说的“回到亚伯拉罕”一样,让我们也先回到约翰尼斯的亚伯拉罕吧。我不得不说,本书中的亚伯拉罕与上面所有的版本都有本质的区别:上面那些亚伯拉罕(包括旧约中的亚伯拉罕)都可以得到理性的理解,但约翰尼斯的亚伯拉罕呢?他完全拒绝我们的理解!

我还想说,过往所有对《恐惧与颤栗》的解读,如果其着眼点是想让约翰尼斯的亚伯拉罕变得更好理解,想为违逆伦理的亚伯拉罕、包庇亚伯拉罕的约翰尼斯或你辩护的话,这一解读就是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出发点上。横看成岭侧成峰,对于奇崛的亚伯拉罕故事,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以散点透视的方式从不同角度不同方位明了它的不可理解和不可通约性(上述的亚伯拉罕各种版本和书中出现的“亚伯拉罕摹本”,也都是为了这一目的:他们都与亚伯拉罕截然不同)。

约翰尼斯如何解读亚伯拉罕?他所做的最重要的一步是:将亚伯拉罕“整个地向内翻转”!

在“疑难三”中,约翰尼斯曾分析了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提及的一个故事(对这个故事约翰尼斯的复述稍有偏差):一个新郎在婚礼进行之时突然逃跑,因为占卜师预言他的婚姻将引发一场灾祸。接着,约翰尼斯指出了该故事与亚伯拉罕故事的最大不同:

该故事的背景是在希腊,在那里,占卜师的话朝向一切人——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每个个体都能从词句上理解占卜师的话;我是指,每个个体都明白:占卜师表达的意思就是上天的旨意。因此,无论对英雄还是芸芸大众,占卜师的预言都是可理解的——在这里,不存在与神性的私密关系……只要我们的英雄愿意,他就可以完美地表达出一切——毕竟他是可以为人理解的。

约翰尼斯对亚伯拉罕的翻转就体现在,他将亚伯拉罕与上帝的关系完全解读为一种私密的、既不能得到旁人见证又不能得到外人理解的关系

注意,在旧约里,上帝虽然特意与亚伯拉罕立约,但两者之间的关系绝不是私密的:上帝绝不仅仅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他曾向很多人显圣,也曾让很多人品尝到违逆他的苦果和顺从他的甜头。因此,与古希腊时的占卜师一样,在旧约背景下,上帝的命令也是“朝向一切人”的。约翰尼斯对亚伯拉罕的翻转就体现在,他将亚伯拉罕与上帝的关系完全解读为一种私密的、既不能得到旁人见证又不能得到外人理解的关系(我首先想起来的一个“摹本”,是最近在一本漫画上看到的:唐代某个遭到流放的诗人,因为“看到”并爱上了替自己续诗的芙蓉花精而放弃了返回京城的机会,从此深自缄默、苦苦等候,最终客死异乡——该诗人所爱的对象无法对任何人诉说,因为那芙蓉花精只为他而存在——于是他只好沉默)。这一关系就如同神性与魔性之间的一根旁人无法观察到的钢丝:亚伯拉罕能借助这钢丝的弹力漂亮地跃入永恒么?

到这里,也许有人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提出一个亚伯拉罕的摹本来驳斥我了:假设有一个人——假设他是一位领袖,声称得到了与他建立私密关系的神明的召唤,要他去屠杀某个种族的人群,这不是与约翰尼斯的亚伯拉罕有相似之处么?

可惜,这个例子仍然只是一个不成功的仿品。因为首先,约翰尼斯的亚伯拉罕是一个向内翻转的亚伯拉罕,其内向性决定:所有以外在的相似——这外在的相似就是一宗罪行——来类比亚伯拉罕的企图都不得要领,因为亚伯拉罕是与众不同的。这位领袖缺乏成为亚伯拉罕的必备要素(而且,无论对他的形象进行怎样的修补,我们都无法说他是又一个亚伯拉罕):亚伯拉罕献祭之前早已被认定为英雄和楷模,他对将要牺牲的以撒有刻骨之爱,最后当然还有(这也是不可理喻的)那荒谬之力的真正介入——上帝没有带走以撒。

再讲一个故事:一位妻子——在所有妻子中她堪为模范,她对自己的丈夫有无比的爱意——遭遇不幸:她的丈夫因意外而全身瘫痪。为了拯救丈夫,她选择了与小镇上的其他男子通奸——当然,他的丈夫确实要求她另外再找一个男人,但这是为她考虑;而她的通奸则是为了丈夫……最终,人们将她当成神经病关进医院,而她偷偷跑出来继续自己的拯救之举并因此殒命,而她的丈夫却奇迹般地重新站了起来。

没错,这段故事出自你的老乡、丹麦导演拉斯·冯·提尔的电影《破浪》。这位导演的电影哲学显然受到过你的影响。《破浪》有一个颇为美丽的结局:女主角为小镇中遵从社会伦理的绝大多数人所不容,在她下葬时,教堂拒绝鸣钟,本堂牧师甚至照例要诅咒她的灵魂进入地狱,但丈夫及其工友将她的遗体偷偷运到船上并葬入大海——电影最后,工友们自制的钟仿佛在高高的天堂敲响,那慰藉人心的声音温暖地笼在破浪而行的小船之上。女主角当然不能等同于约翰尼斯的亚伯拉罕,但两者仍有颇多相似之处:对儿子或丈夫至深的爱、对某种伦理责任的弃绝、对荒谬之力的信赖以及最终凭借荒谬之力保住了自己的挚爱。

还要继续么?下面这个故事来自遥远的东方。相传某书生投宿客栈时爱上一位女子,返家后思念成疾。其母拜访那位女子,后者解弊膝以赠。母亲将弊膝置于书生床下,不日书生病愈并看到弊膝,痛哭而亡。按书生遗愿,运载他的灵车特意路过客栈,女子闻知后在棺前歌曰:华山畿,君既为侬死,独活为谁施?欢若见怜时,棺木为侬开。歌毕,棺盖果然打开,女子投入棺中,棺盖又自动合上,任家人如何敲打再无反应。

华山畿是中国悲剧的典型:爱情悲剧。传说中害单相思的书生让人想起《恐惧与颤栗》“心曲初奏”章中那个爱上公主的小伙子:他们都将心念系于自己那不可能实现的爱情上,完成了无限弃绝;而华山畿中的书生还在弃绝了爱情、弃绝了中国古代伦理中最重要的孝道之后,又凭借荒谬之力实现了自己的爱情(当然,你一定会忍不住指正:让我们改变一下这个故事的主角吧,让我们将目光投向客栈女子……)。

不少人会觉得,上面两个故事中的主要人物,和亚伯拉罕一样直入“云端”而脱离现实,颂扬他们不单对芸芸众生毫无裨益,还会让某些人因此走入魔道、违背伦理(国内某知名电影网站中也充斥着对冯·提尔的电影及其女主角的声讨)。你在书中也承认,在魔性与神性之间走钢丝确实非常危险。不过,在《恐惧与颤栗》中,对“魔性”一词似乎没有明确的界定,它既可以指以信仰为名实则行谋杀之实的假亚伯拉罕,又可以指你列举的那些亚伯拉罕摹本(如那只雄人鱼)。后者努力想进入信仰,但因缺乏与神性或绝对者的隐秘关系而陷入自我隔绝的苦境——对这种“魔性者”,你倒并不持否弃的态度(就像你并没有否弃悲剧英雄,只是指出亚伯拉罕比悲剧英雄更崇高一样——你自称“英雄拷打狂”当然也只是为了烘托信仰骑士的崇高)。也许,在现实生活中,此类“魔性者”并不鲜有,就像阿伦特在评论奥地利作家赫尔曼·布洛赫时说的那样:

因为他们沉醉于个人行为一致性的魔力之中,他们变成了凶手,因为他们准备好了为这种一致性,为封闭自身的“美好”,把一切都奉献出去。

现实生活中,存在与神性建立了私密关系的信仰骑士么?约翰尼斯在书中问过同样的问题。他虽然承认自己并没有亲眼看到一个实例,却描述了外表和行为和收税员一般平庸的信仰骑士。此人与亚伯拉罕各方面都绝然不同,他没有弃绝,没有献祭,没有违逆伦理,更没有凭借什么荒谬之力——他只是像小市民一般,沉醉于世俗生活一点一滴的快乐之中(在你后来的著作《人生道路诸阶段》中,你也描述了一个处处平庸却绝不平庸的“账房先生”——他甚至还带着你自己的影子)。莫非,对这个收税员来说,他弃绝之后又凭荒谬之力重新赢回的,竟是整个世俗世界?

在《恐惧与颤栗》中,在约翰尼斯对各种疑难的探讨之中,有很多没有结论的问题(当然,如果将你前期的美学、哲学作品和后期的宗教作品放在一起,编成一个“体系”,就完全可以从象征性的角度来化解本书中种种极端的悖谬,但这恐怕不符合你反对体系的态度。何况,阅读你作品的是某个个体,他有自己的激情和不可通约性,不可能依赖你的体系)。也许,你用假名写作的最重要的原因,正是召唤读者以自己的整个生活去思考你提出的问题,而不是仅仅止于学术讨论?——虽然你曾说,在你的假名作品中没有一句话是你自己的观点,但实际上你的意思是,你的书决不是学术争鸣,因为其中的每一个字中都浸染着你的心与血、渗透着你的不可通约性:

我死后,没有人能够在我的文字(那是我的慰藉)里找到那充满我一生的根本所在,也找不到封存在我内心最深处的作品,它解释了我的一切,常常使得在世人眼里微不足道的事情,在我看来却举足轻重,或者相反,世人趋之若骛之事,于我却毫无意义——在我对这一切的秘密注解毁灭殆尽之时。

编辑/张定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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