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代的朋友

2014-11-17 12:54艾丽丝门罗著
西部 2014年1期
关键词:阿特金埃利罗伯特

艾丽丝·门罗著

童剑平译

过去,我常常梦见母亲,尽管梦中的情节每次都有所不同,可它们带给我的却总是同样的惊讶。梦境消失,我想,那是因为梦中的希望过于坦率、梦中的宽恕过于温厚的缘故吧。

梦里的我和当时的我年龄相同,梦里的事情正是当时生活中发生着的事情。但我时常发现,梦中,妈妈依然活着。事实上,她在我刚刚二十来岁的时候就去世了,那时,她只有五十出头。有时,我发觉自己是在家中那间破旧的厨房里,妈妈正在餐桌上擀着馅饼皮,或者正用那只带红边的乳白色旧桶洗着盘子。还有些时候,我会在街上,在我再也见不到她的地方碰上她,她或是正从一家旅馆富丽堂皇的门廊里走出来,或是正在机场排队。她看上去棒极了——虽然已不年轻,多少受瘫痪病的影响,她去世前患这种病已有十多年之久,但比起我记忆中的她要好得多,这也常使得梦中的我惊愕不已。她总是说。噢,我不过是胳膊有点发抖,这半边脸有些不灵活。确实挺讨厌的,不过,我挺得住。

于是,我找回了我在真实生活中所失去的——母亲面部的勃勃生气,她喉部肌肉变硬前的快活的声音,还有那不幸被她挂在脸上的不露声色的掩饰。她那漫不经心、快乐而不是讥讽的幽默,她的愉快,她的渴望,她的信心——我怎么能把这些忘了呢?梦中的我会这样想。我会说,这么长时间没来看你,我很遗憾——我的意思是,我不是感到惭愧,而是感到遗憾,因为我脑子里装的尽是无端的惊恐,而不是事实——对于我来说,世上最不可思议、最亲切的东西莫过于母亲那平平淡淡的回答。

“哦,很好,”她说道,“晚来总比不来强。我确信总有一天会见到你的。”

母亲初到渥太华谷的格里夫斯学校,一所只有一间教室的学校教书的时候还是个姑娘,那时的她,神情中既透着温柔,又有几分顽皮,丰满的双腿上套着有些磨损的不透明长筒袜(这些是我从一张她和她的学生们的合影里看到的)。学校位于格里夫斯家农场的一个角落——就那个地区而言,格里夫斯农场是相当不错的。排水良好的农田里根本没有露出地面的前寒武纪的岩石块,一条柳树垂岸的小河从田边流过,一片糖槭林,一个个原木牲口棚,一幢高大不加修饰的房子,房子的木板墙任凭风吹雨淋,却从未粉刷过。据母亲讲,渥太华谷的木材风化后,不是变白,而是变黑,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她说,可能是空气中的某种成分引起。她常常固执而又神秘地提起她的家乡渥太华谷——她是在距格里夫斯学校大约二十英里的地方长大的——尤其是渥太华谷的与众不同之处:房屋变黑;槭树汁的味道是别处的械树汁无法相比的;从农舍看得见一只只熊漫步而过。然而,当我终于有机会身临渥太华谷时,却感到十分失望。如果按着两山之间的裂隙来给山谷下定义的话,那么,这里根本算不上是山谷,它不过是平地、低岩与密密的丛林和一个个小湖的混杂——一个布局上杂乱无章、无丝毫和谐可言、难以描述的地区。

在贫困的农场,原木牲口棚和从未粉刷过的房子是极其普通的,但就格里夫斯家人来说,这些并不标志着贫穷,而是意味着自我准则。他们完全有这笔钱,可他们不花。人们对我母亲这样说。格里夫斯家人辛勤劳作,他们很有学问,却非常落后。他们没有小汽车,没有电,没有电话,更没有拖拉机。有些人认为,原因在于他们是卡梅伦派教徒,在学校周围这片区域里,信奉卡梅伦教的唯有格里夫斯家人——而他们的教派(他们自己常常称之为改革派长老会)事实上并不禁止他们使用发动机或者电,或者这类的任何发明物,仅仅是不允许教徒们打牌、跳舞,或者看电影,并禁止他们星期天的任何非宗教或者并非不得已的活动。

母亲说不上卡梅伦派教徒是什么样的人,或是他们为什么被称做卡梅伦派教徒。从他们顺从、轻松愉快的、带有英国风格的自负来看,这个有些奇特的宗教大概起源于苏格兰,母亲这样说。教师始终吃住在格里夫斯家,想到那幢黑木板房,星期天什么也干不了,昏暗的煤油灯,还有那些不开化的信条,母亲有些胆怯。但她当时已经订了婚,她想为置备嫁妆做份工作,而不愿意东跑西颠寻开心。她估摸着,她可以在星期天离开那三个人回家去。(星期天的时候,在格里夫斯家可以生火取暖,但不能做饭,更不能浇水沏茶,也不能写信或是打苍蝇。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母亲完全不受这些规矩的限制。“不,不。”弗劳拉·格里夫斯听了母亲的话,一边笑着一边说道,“你不包括在内。你一定要习惯干什么就干什么。”过了一段时间,母亲与弗劳拉结成了朋友,她们甚为亲密,于是,母亲连计划好了的星期天也不回家了。)

格里夫斯家只剩下弗劳拉和埃利·格里夫斯俩姐妹。埃利已经结婚,嫁给一个叫罗伯特·迪尔的人,这人住在格里夫斯家,在农场上干活,不过,埃利并没有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把农场的名字改在迪尔的名下。从人们的言谈话语中,母亲猜测,格里夫斯家俩姐妹和罗伯特至少都已经到了中年,但妹妹埃利只有三十岁左右,弗劳拉要比她大七、八岁。罗伯特·迪尔的年龄介于她们俩之间。

房子被出乎意料地分隔开来。埃利夫妻与弗劳拉不住在一起。他们结婚的时候,弗劳拉便把客厅和餐厅给了他们,一块儿划给他们的还有前面的卧室,楼梯以及冬季厨房。至于洗澡间,自然用不着费什么心思,因为根本就没有。夏季厨房归弗劳拉。厨房房顶的—根椽子无遮无挡,墙壁是裸露的砖墙,破旧的餐具室被改成了一间窄窄的餐厅和一间起居室,这些也归弗劳拉,属于弗劳拉的还有后侧的两间卧室,母亲住着其中的一间。教师和弗劳拉一起住在条件较为艰苦的“地区”,但母亲并不在意。她立刻喜欢上弗劳拉和她那快乐的情绪,而不喜欢前面房间里的肃静和像病房一样的气氛。在弗劳拉的领地里,娱乐根本没有受到禁止。弗劳拉有一副圆盘射击游戏板——她教给母亲这种游戏的玩法。

房子被分隔开当然是为了让罗伯特和埃利有他们自己的家庭,并希望他们用得上那些房间。然而事情的发展并没有像期望的那样。他们结婚已经有十二年多了,孩子一个也没活下来。埃利一次次怀孕,其中有两次是死胎,其余的都流产了。母亲在格里夫斯学校教书的第一年里,埃利卧床的时间好像越来越多,母亲以为她一定是又怀孕了,但她们谁也不谈这件事。她们这样的人是不会谈论这种事的。埃利从床上下来,在屋子里溜达的时侯,从她的神情中什么也看不出来,她虽然含胸弯背,却是极度紧张、一副被搞垮了的样子。她身上有股病床味,而且像个孩子似的遇事就烦。弗劳拉照顾着她,并把全部家务活儿都包了。她洗衣服,打扫房间,给前后屋的人做饭,还帮着罗伯特挤奶、分离奶油。弗劳拉天不亮就起床,似乎从不疲倦。母亲到那儿的第一个春天,弗劳拉把整幢房子彻底清扫了一遍,她蹬着梯子把挡风窗取下来洗干净,擦好,又把所有家具从一个个房间里搬到外面,这样,擦洗门、嵌条还有楼梯的时候就方便多了,给地板涂起清漆来也痛快多了。碗橱里的碟碟杯杯按说已经很干净了,她仍旧一一洗刷一遍。弗劳拉还用开水把全部罐匙都烫了又烫,算是消毒。这些事加上她充沛的精力使得弗劳拉几乎整夜不眠——母亲常常被她取烟筒时发出的响声弄醒,或者被一种啪啪的声音弄醒,那是弗劳拉用包着厨房抹布的扫帚拍打已经被熏黑的蜘蛛网发出的响声。无情的强光穿过擦得干干净净、没挂帘子的窗户。简直是具有破坏性的清洁。母亲睡的床单是漂浆过的,却令她像起了皮疹—样不舒服。病中的埃利天天抱怨清漆和洗洁粉的气味。弗劳拉的手艺并不高,可性情没得说。她头戴方巾,腰扎围裙,为了爬梯子,把罗伯特宽大的工作裤也穿上了,于是,她看上去颇似一个喜剧演员——嘻嘻哈哈,难以预料。

母亲称她是急速旋转的伊斯兰教苦修教士。

“你是个真正急速旋转的伊斯兰教苦修教士,弗劳拉。”母亲说。弗劳拉停下来。她想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母亲便向她作了解释,尽管担心会伤害她的虔诚。(确切地说还不是虔诚——并不能称之为虔诚,而是严守宗教。)显然不是虔诚。弗劳拉对履行卡梅伦派教义没有丝毫的厌恶,也不是处于情面而谨慎从事。她并不害怕异教徒——她始终生活在他们中间。一个伊斯兰教苦修教士,她觉得这主意很不错,便去告诉妹妹埃利。

“你知道那位教师说我是什么吗?”

弗劳拉和埃利都是黑头发,黑眼睛,高个子,窄肩,修长的腿。当然,埃利已不成样子,弗劳拉却依然亭亭玉立,仪态端庄。母亲说,即便是乘着她们家那辆两轮马车到镇上去,弗劳拉看上去仍像个女王似的,气度不凡。上教堂的时候,他们用轻马车或者单马小撬,不过,去镇上的时候,他们通常必须拉上一大袋一大袋的羊毛——他们养了几只羊——或是农产品去卖,再把需要储存的物品带回来。格里夫斯农场离镇上只有几英里远,可他们并不常去。罗伯特在前面赶车——弗劳拉也能赶得不错,但通常是由那个男人来干这个活。弗劳拉在后面扶着袋子。她去的时候坐着,回来的时候则是站在车上,毫不费劲便能保持住身体的平衡,头上戴着黑色宽边帽子,似乎滑稽可笑,却又不全是。黑黑的头发,皮肤晒得也微微有些发黑,从容中透着敏捷和果敢,她看上去简直像个吉卜赛女首领,母亲暗自这样想。只是她手上、脚上没有金镯子,身上没有鲜艳的衣裳。母亲十分羡慕弗劳拉那窈窕的身材和好看的颊骨。

第二年秋天母亲回到格里夫斯农场时,她得知了埃利的情况。

“我妹妹长了一个瘤子。”弗劳拉说。人们当时还不用“癌”这个词。

在这之前,母亲曾听说过这件事。人们对此也都是抱着怀疑的态度。母亲结识了很多当地人。她与一个在邮局工作的年轻女子是特别要好的朋友,这个女子后来成了母亲婚礼上的女傧相之一。有关弗劳拉、埃利和罗伯特的事,人们说法不一——或者可以说人们对这件事的了解各不相同。母亲感觉她所听到的并不是流言蜚语,因为她对诽谤弗劳拉的话总是非常警惕的——她不能容忍任何诋毁弗劳拉的言辞。但是,根本没有人诽谤弗劳拉,恰恰相反,人人都称赞弗劳拉品德高尚,甚至把她分隔房子这样的过激行为也看作是高尚的行为。

罗伯特是在她们的父亲去世前几个月到格里夫斯家工作的。不过,格里夫斯家人早已在教堂认识了他。(噢,那座教堂,母亲说,她曾出于好奇去过一次——那座气氛阴郁的建筑物在镇子的那一头儿,离镇上有几英里远,教堂里既没有风琴,也没有钢琴,窗户上镶着白玻璃,一个哆哆嗦嗦上了年纪的牧师训诫竟长达几个小时,有人敲着音叉为唱诗伴奏。)罗伯特来自苏格兰,欲向西行。他借住在亲戚家里,也可能是熟人家里,受训诫的人为数不多,其中就有他们。大概是为了挣些钱,他来到格里夫斯家。不久,罗伯特便和弗劳拉订了婚。他们无法像其他年轻人那样成双成对地去跳舞或打牌,便出去散步,一走就是很远很远。非正式地给弗劳拉作伴的是埃利。她那时留着长发,很任性,专爱戏弄别人,冒冒失失,傻里傻气的,走起路来蹦蹦跳跳,好像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她时常跑上山去,一边叫喊着,欢跃着,装成骑在马背上的勇士,一边用棍子重重击打着毛蕊花的花梗,要么索性装成一匹马。这是在她十五六岁的时候。除了弗劳拉,没有人能管得了她,通常情况下,弗劳拉只是对她付之一笑,因为她对埃利的一切早已习以为常了,至于说埃利的脑子是不是完全正常,她压根就没往那方面想。弗劳拉非常喜欢埃利,埃利同样也很喜欢弗劳拉。埃利身材修长瘦削,长着一张椭圆脸,面色苍白,犹如弗劳拉的复制品——那种在许多家庭里经常能见到的复制品,然而,由于脸型或肤色的疏漏或者夸张,一个人的俊美在复制中却变成了另一个人的相貌平平——或近乎于相貌平平。但埃利对此毫不妒忌。她喜欢给弗劳拉梳理头发,再把它别上去。她们相互洗头发,相处得很愉快。埃利常常用脸去蹭弗劳拉的脖子,就像一头小马用鼻子蹭它的母亲那样。所以,当罗伯特认为有权利得到弗劳拉,或者弗劳拉认为有权利得到罗伯特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这其中究竟是怎样的情形——埃利必须被包括在内。埃利对罗伯特没有任何恶意,可弗劳拉和罗伯特散步的时候,她经常尾随在后,伺机袭击他们;她会从灌木丛中突然跳出来,站在他们面前,或者蹑手蹑脚地跟在他们身后,轻得就连往他们脖子上吹气都不被觉察。人们曾目睹过她的这些鬼把戏,也听说过她开的玩笑。埃利的玩笑始终很糟糕,有时便把她父亲惹恼了,但弗劳拉很护着她。她把蓟放到罗伯特的床上,吃饭的时候,她把罗伯特位置上的刀叉故意放颠倒,她把罗伯特用的挤奶桶换成有窟窿的破桶。或许是看在弗劳拉的份上,罗伯特每次都迁就了她。

弗劳拉的父亲让罗伯特和弗劳拉提前一年就把结婚日期定了下来,在他去世后,他们也没将婚期提前。罗伯特继续住在那座房子里。人们不知道该如何对弗劳拉说,这样不成体统,或起码是看起来不成体统。弗劳拉会问为什么。她不但没把婚期提前,反而推后了——从第二年春天推迟到那年的初秋,这样,婚礼和她父亲去世这两件事便可相隔整整一年的时间。婚礼和葬礼相隔一年——这在她看来似乎很合乎情理。她对罗伯特的耐心和她自己的纯洁深信不疑。

那么,她有可能就是这么想的。但冬天的时候,一场变故发生了。是埃利。她吐着,哭着,跑到牲口棚里躲起来,当罗伯特和弗劳拉找到她,拽她出去的时候,她嚎叫着,在地上又蹦又跳,接着,转圈跑着,最后,在雪地里打着滚儿。埃利简直是发疯了。弗劳拉不得不去找医生。她告诉医生说,她妹妹的月经停了——会不会是血脉淤积引起的狂躁。罗伯特只好抓住她,让她动弹不得,然后,和弗劳拉一起把她弄到床上。埃利不吃饭,只是抽着自己的嘴巴,嚎着。看样子她是要一言不发地死去。可不知怎么着,事情暴露了,不是从医生那里。埃利翻来覆去打着滚儿,胡乱地挥动着胳膊,医生根本没办法靠近她进行检查。大概是罗伯特承认了。弗劳拉这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她着实是品德高尚。这样,婚礼迫不得已地举行了,尽管并不是原本计划的那个。

没有婚宴蛋糕,也没有新衣服,更没有蜜月旅行或是新婚贺辞,仅仅是羞愧而匆忙地去见了牧师。有些人看见报上的名字,以为肯定是编辑把她们俩弄混了。他们认定报上的名字应该是弗劳拉。弗劳拉的婚礼竟然如此匆忙!然而,他们错了——是弗劳拉把罗伯特的西装熨展——一定是她——又把埃利从床上弄起来,给她梳洗干净,让她看上去像那么回事。从窗前的花枝上摘了一朵天竺葵花别在埃利礼服上的大概也是弗劳拉。埃利并没有将花撕毁。此刻,她非常温顺,不再抽打自己,也不再叫喊。她任凭弗劳拉摆弄,任凭自己被嫁了出去,从那一天起,她再也不发狂了。

弗劳拉把房子分隔开来,并亲自动手帮罗伯特砌好隔墙。埃利足月分娩——谁也没假称孩子是早产儿——可在持续了长时间的极其痛苦的分娩之后,婴儿却一生下来就死了。或许是埃利在从牲口棚的横梁上往下跳时,还有在雪地里打滚儿以及捶打自己时伤着了孩子。既便不是这样,人们也会巴不得那孩子或是下面的孩子出点什么事。上帝给予匆忙的婚礼以惩罚——不仅仅是长老会教徒,而是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如此。上帝对贪欲的奖赏便是死婴,白痴,兔唇,肢体萎缩还有畸形足。

就埃利而言,惩罚并没有就此了结。她一次次地流产,接着,又一次死胎,然后是更频繁地流产。她不断地怀孕,而每次怀孕都伴有持续数日的阵阵呕吐,头痛,急性腹痛和阵发性头晕目眩。流产与足月分娩同样痛苦。埃利已不能自理,她在屋子里走动时得扶着椅子。她不再像失去知觉似地默不作声,而是变得爱发牢骚。要是有人来,她会跟人家说起她头疼的怪事,或是谈起刚刚发生的一次晕厥。她甚至会在男人面前,在没有结婚的女孩子面前,或者在小孩子面前详细讲述关于那些事情的血淋淋的细节——弗劳拉把那些事说成是“令人扫兴的事”。要是人家改变话题或者把孩子领走,埃利便不高兴。她要新药吃,她诽谤医生,责骂弗劳拉。埃利指责弗劳拉出于怨恨洗盘子的时候故意叮当作响,给她梳头的时候使劲儿拽她的头发,还指责弗劳拉吝啬地用糖浆水代替药给她喝。不管她说什么,弗劳拉总是哄着她。所有来过她们家的人都会讲起诸如此类的事。弗劳拉说:“我从前的那个小姑娘哪儿去了?我的埃利哪儿去了?这不是我的埃利,这个坏脾气的女人抢占了她的位置!”

冬天,弗劳拉帮罗伯特干完牲口棚里的杂活儿之后,傍晚一回到家,便给埃利洗换衣服,而后到隔壁房间给埃利读书,一直读到埃利入睡。母亲也会带着手头的针线活儿不请自到,和她们坐在一起。她是在缝制嫁妆。埃利的床放在大餐厅里,餐桌的上方悬着一盏汽灯。母亲坐在桌子的一头,干着手里的活儿,弗劳拉坐在桌子的另一头,大声读者。偶尔,埃利说上一句:“我听不见。”要是弗劳拉停下来想歇一歇,埃利就会冒出一句:“我还没睡着呢。”

弗劳拉读的是些什么书呢?不是什么古典著作,而是关于苏格兰生活的故事,关于小淘气和滑稽的老祖母的故事。唯一一个母亲记得住的故事叫《小小麦格雷戈》。由于书里面有很多苏格兰方言,而且,弗劳拉读的时候带着很重的苏格兰口音,所以,母亲听不太懂那些故事。自然,弗劳拉发笑而埃利抽噎的时候,她却笑不出来。弗劳拉竟能讲苏格兰语,母亲甚为惊讶——弗劳拉平日里讲话从不带苏格兰口音。

(难道罗伯特讲话不是这种口音吗?或许这便是母亲从不提及罗伯特说过什么话,也从不提及他是否曾和她们一起坐在餐厅里的原因。他一定在那儿,他一定就坐在那间餐厅里。她们只在主要房间里烧炉子取暖。我似乎看见了他,黑黑的头发,宽宽的肩膀,像一匹拉犁的马一样强壮有力,浑身上下都散发出被束缚的忧郁的美。)

接着,弗劳拉会说:“故事今晚就读到这儿吧。”她会拿起另外一本书,一本由某个卡梅伦派传教士写的书。书很旧,里面讲的都是母亲从来没听过的事情。至于究竟讲了些什么,她也说不上来,反正跟她们那个稀奇古怪的古老宗教有关。弗劳拉刚念上几页,埃利就睡着了,要么就是装着睡着了。

母亲指的一定是关于上帝的选民与被诅咒者之间的全部——关于自由意愿的幻想与必然的全部争论。世界末日与令人难以捉摸的赎罪。恼人的、具有挫败力的概念总聚合对于某些人来说却不可抗拒地相互关联而又相互矛盾。母亲无疑经受得住这种聚合。她的宗教信仰虽很宽容,但她意志坚强,幻想从来不是她所好奇的东西。

可是给一个将要死去的人读书该作何解释呢?她默默地想着。这也许算得上是她对弗劳拉的批语吧。

假如有人相信的话,这也是唯一能做的事,不过,母亲似乎始终没有看透这一点。

春天里来了一位护士。那时的习惯都是这样,病人死在家里,护士到病人家中进行处理。

这位护士名叫奥德丽·阿特金森。她长着一副矮胖的身材,紧身胸衣穿在她身上竟然像桶箍一样紧绷绷的,头发烫过,是烛台那种黄铜色,唇上的口红扩展了那张原不大的嘴。她把车开进了院子——她自己的车,一辆暗绿色轿式小汽车,亮闪闪的,很漂亮。关于护士和她的小汽车,亮闪闪的,很漂亮。人们不禁发出疑问。她哪儿来的那么多钱?是哪个富有傻瓜修改了遗嘱,把财产赠给了她?是不是她耍了什么手腕?要么就是偷了人家藏在床垫底下的钞票?怎么会有人相信她呢?

格里夫斯家的院子整夜停放着一辆小汽车这还是头一回。

奥德丽·阿特金森说,她从没到过这么不开化的人家给病人出诊。她又说,她不明白她们怎么能这样生活。

“她们根本不是没有钱。”她对我母亲说,“根本不是,对不对?我能理解。也根本不是宗教的缘故。那么是因为什么呢?她们不在乎!”

最初,她试图跟我母亲套亲近,好像我母亲会与她在这个没有文明的地方结为天然盟友似的。她讲起话来让人觉着她似乎与我母亲年龄相仿——都是漂亮、聪明、喜欢开心、有新思想的女人。她主动提出教我母亲开车,还给我母亲烟抽。对于母亲来说,学开车比抽烟更有诱惑力,可母亲还是一一拒绝了,她愿意等丈夫来教她。奥德丽·阿特金森冲着弗劳拉的后背向我母亲扬起她那橘黄、略带粉红色的眉毛表示轻蔑,母亲气极了。她比弗劳拉更讨厌这位护士。

“我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可弗劳拉不知道。”母亲说。她的意思是,她感觉到了一个虚伪的灵魂,甚至有可能是沾着狂欢酒会和不正经男人气味的灵魂,一个做着苛刻交易的灵魂,而超凡脱俗的弗劳拉对这些是注意不到的。

弗劳拉又开始打扫房间和家具了。她把帘子搭在架子上,又敲打着晾在绳子上的小地毯。她爬上梯子想清扫嵌条上的灰尘。但她每次都由于阿特金森护士的抱怨而停下来。

“我不知道我们是不是能少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少弄些稀哩哗啦的碗碟声?”阿特金森护士说道,话语中带着令人生厌的斯文。“我只是为我的病人着想。”她提到埃利的时候始终把埃利称作“我的病人”,而且那副装模作样的架势,就好像她是唯一保护埃利、唯一值得尊敬的人。事实上,她对埃利却很不尊重。“埃利,唬!”她常这样叫着,并把可怜的埃利拖到枕头上。她告诉埃利说,她不想忍受烦躁和抱怨。“烦躁和抱怨对你没有任何好处,”她说,“况且,你也没法让我再快了。幸亏你有可能做到的是学会克制自己。”看见埃利的褥疮,她竟喊叫着训斥起来,似乎这幢房子里又多了一份耻辱。洗净液,护肤油膏,高级肥皂,她样样都要——毫无疑问,大部分被用去保护她自己的皮肤了,因为她声称,硬水损伤了好的皮肤。(水怎么会硬呢?母亲问她——家里家外一直用这种水,别人谁也没觉着皮肤受了损伤——全是接的雨水,怎么会硬呢?)

弗劳拉照旧每晚给埃利读书,但读的不再是原来那些书,而是从《圣经》里选的很短的段落。每当她读完之后站起身的时候,埃利总想紧紧抓住她。埃利哭着,有的时候,她的抱怨很荒唐。她说外面有一头带角的母牛想冲进屋子里来杀她。

“她们常有那样的念头。”阿特金森护士说,“你绝不能顺着她,不然,她会白天黑夜地让你脱不了身。她们就是这样只想着她们自己。我现在单独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她很懂规矩,我一点麻烦也没有。可只要你在这儿呆上一会儿,我就又得处处都是麻烦,因为她看见你感到不安。你不想让我的工作有更多的困难,对吧?我是说,你把我带到这儿来就是让我来负责照顾她,对不对?”

“埃利,听着,埃利,亲爱的,我得走了。”弗劳拉对埃利说,然后,又对护士说道,“我明白,我非常清楚您必须全权负责这件事。我很钦佩您,我为您所从事的这项工作而钦佩您。您为工作不得不付出如此巨大的忍耐和仁慈,实在令人钦佩。”

母亲听到弗劳拉的一番话感到异常惊讶——难道弗劳拉真的看不出阿特金森护士是什么样的人,还是希望用阿特金森护士不配得到的赞扬来暗示她对待病人应该心怀忍耐和仁慈呢?如果是后者,那么,这种计谋毫无用处,因为,阿特金森护士这个人实在是厚颜无耻,而且很自负。

“是啊,这种工作很难干,并不是很多人都能干得了的。”她说道,“我们跟医院里的护士可是大不相同,她们凡事有人安排,不用自己操心。”她没时间多说——她要收听半导体收音机里的‘幻想舞厅“节目。

坝址位于檀山沟村上游约1.4 km处,该处河流流向为N72°E,河床地面相对高程为3.0~8.5 m,河道宽约 260 m。河谷呈“V”字型,左岸坡坡度 30°~35°,右岸坡坡度50°~55°。两岸坡大多基岩裸露,局部被松散层覆盖,松散层厚度小于5 m。

母亲一边忙着学校的期末考试和六月份的毕业典礼仪式,一边筹备着七月份的婚礼。朋友们开着车来到格里夫斯家接她去裁缝店,去参加晚会,去挑选婚礼请帖,或是去定做婚宴蛋糕。柴丁香开了,黄昏更长了,鸟儿飞回来垒窝筑巢了,母亲即将踏上婚姻的旅途,开始美妙而神圣的冒险。她在众人的注视中显得格外绚丽照人。她的结婚礼服将用银色玫瑰花来镶饰,头纱连在一顶镶着许多珍珠的帽子上。她是那些靠自己攒钱支付婚礼花销的第一代年轻女性中的一个——与父母所能负担的婚礼相比,这样的婚礼往往更加奇特。

婚礼前的最后一个傍晚,母亲在邮局工作的那个朋友开车来接她,连同母亲的衣服、书、准备作嫁妆的东西以及学生们和其他人送给她的礼物也要一起带走。她们手忙脚乱却是连说带笑地把这些东西统统装进车里。弗劳拉也从屋子里走出来帮忙。她笑着说,这样的结婚方式可比我原本想象的麻烦多了。她送给我母亲一块梳妆台台布,这是她背着母亲钩成的。阿特金森护士不可能不在这样重要的场合露面——她送给母亲一瓶喷雾式科隆香水。弗劳拉站在房子旁边的山坡上的母亲挥手告别。母亲邀请过她去参加婚礼,显然,她说她去不了,她不能在这样的时候离开家。母亲最后一次看见的就是这个孤独、精神饱满、使劲挥手告别是的身影,夕阳中,她站在黑房子旁边的绿坡上,腰间扎着围裙,头上戴着班凡纳花绸头巾,依然是从前打扫房子时的那身打扮。

“我说,这回她或许能得到她本应得到的,”母亲的那位朋友说道,“他们或许会结婚的。成家对于她来说是不是太晚了?她到底多大了?”

母亲觉着这样谈论弗劳拉未免太残酷了,便回答说,她什么也不知道。但她不得不在心底里承认,她的朋友和她恰恰想到一块儿去了。

母亲结婚后一直住在自己家,那儿离格里夫斯农场有三百英里。不久,她收到弗劳拉的一封信。埃利死了。弗劳拉在信中写道,埃利去了,怀着坚强的信念,终于得以解脱。阿特金森护士还要呆上些日子,因为,去护理下一个病人的时间还没到。这是在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发生的事。

关于后来发生的事情,母亲并不是从弗劳拉那里知道的。在圣诞节写给母亲的信中,弗劳拉似乎断定母亲已有所闻。

“你很可能已经听说了,”弗劳拉写道,“罗伯特娶了阿特金森护士。他们仍然住在这儿,住在罗伯特那边。眼下,他们正按着他们自己的口味修缮房子呢。我知道,称她阿特金森护士是很不礼貌的。我本应叫她奥德丽。”

的确,母亲在邮局工作的朋友,还有其他的人给母亲写过信。这件事实在叫人感到震惊和耻辱,那个地区的人也都为之激奋——像罗伯特的第一次婚礼那样(尽管原因不同),这次婚礼也是秘密地、乘人不备举行的,阿特金森护士将从此留在那片土地上,弗劳拉第二次败北。根本没有人意识到罗伯特会向阿特金森护士求婚,于是,人们猜测着,这个女人是用什么办法引诱罗伯特的呢?会不会是在年龄上撒了谎,答应给他生孩子呢?

一连串让人吃惊的事并未到此为止。新娘子以弗劳拉提到的房子修缮为开端,接着,把电引了进来,然后,又安上了电话。如今,在合用电话线上,人们听得见阿特金森护士的声音——她将永远被称作阿特金森护士——油漆工,裱褙匠,还有邮局,她挨个斥责,无一幸免。她把想干的都干了。这位护士买了一个电热器放在洗澡间里,谁知道钱是哪儿来的呢?是她跟临终的病人做交易,靠不明不白地遗赠弄来的?还是罗伯特的?罗伯特是不是从埃利的遗产中索要了他的那份?难道埃利真的把遗产留给了这对不知羞耻的男女,任他们尽情挥霍享受?

所有这些变化只局限在房子的一侧。属于弗劳拉的那侧一切依然如故——没有电,没有鲜艳的墙壁纸,也没有新式威尼斯风格的软百叶窗帘。罗伯特那边的外墙粉刷一新——乳白色墙面配深绿色门框和窗框——可弗劳拉这侧却被弃一旁,仍旧是从前那光秃秃的墙面。最初,这种让人不可思议的、公然的做法引起了人们的怜悯和反对,后来,人们慢慢地把这件事看成是弗劳拉执拗、古怪的标志(她完全可以自己买些涂料刷上,把房子收拾得不错),于是,同情之心渐弱,再往后,人们便把这事儿当成了笑料。人们开着车宁愿绕道而行,也要去看看那幢房子。

人们通常要在学校里为新婚夫妇举行一次舞会,并凑钱——这叫“现金募集”——作为礼物送给这对新人。阿特金森护士传出话来说,尽管她嫁的人家碰巧反对跳舞,但她并不介意遵从这一习俗。有些人认为,满足她的贪心简直是奇耻大辱,也是对弗劳拉的莫大侮辱。另外一些人则好奇心切,坚持要举行舞会。他们倒要看看这对新婚夫妇将如何表现。罗伯特会在舞会上跳舞吗?新娘子会以什么样的装束出现呢?人们推迟了一阵子,但舞会最终还是举行了。母亲后来听说了一些有关舞会上的事。

新娘子穿着她在婚礼上穿的那件礼服,她自己这样讲。但在牧师的住宅里,谁会穿着这样的礼服举行婚礼呢?最大的可能是,她为自己在舞会上的亮相专门买了这套礼服。礼服为纯白色缎子面料,鸡心领口,朝气中透着几分傻气。新郎身穿一套崭新的深蓝色西装,新娘子在他的扣眼儿里别了一朵花。他们真够惹眼的。阿特金森护士的头发是刚做过的,以掩饰她那含着无耻思谋的目光,她的脸看上去让人有这样一种感觉,就像是假如她跳舞时把它靠在某个男人的肩上,它便会掉在那人的衣服上似的。毫无疑问,她跳得很尽兴。她与除了新郎之外的所有参加舞会的男人都一一舞了一番,而新郎却缩成一团,坐在靠墙的一张书桌后面。她和参加舞会的男人们一一舞着——他们都声称这是不得已的事,因为这是习惯——之后,阿特金森护士把罗伯特从桌子后面拽出去收钱,并对人们的美好祝愿一遍一遍地表示着感谢。在洗手间里,阿特金森护士甚至向女人们暗示,由于新婚的缘故,她感觉有些不大舒服。没有人相信她的话,况且,假如真的感觉不舒服的话,她这样做也无济于事。有些女人认为她是出于怨恨而口出谎言来侮辱她们,从而证明她们极易上当受骗。但没有人驳斥她,更没有人对她无礼——很明显,她有可能用尽全身的粗鲁将任何人打倒在地。

弗劳拉没有参加舞会。

“我姐姐不会跳舞。”这位护士说,“她是个守旧派。”她有意逗引人们笑话弗劳拉。尽管她没有权利把弗劳拉称做姐姐,可她始终这样叫着。

母亲听说了这些事情后便给弗劳拉写了一封信。由于远离了格里夫斯农场,或是由于她结了婚,自觉已经谙知世事,所以,母亲有可能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她忘记了自己是在给什么人写信。母亲在信中流露出怜惜和义愤之情,并毫不隐晦地对这个使弗劳拉遭受如此精神打击的女人——在母亲看来是这样——加以指责。母亲很快收到了弗劳拉的回信,信中说,她不清楚母亲是从哪儿听说的那些事,但似乎是母亲搞错了,要不然就是听信了心怀恶意的人说的一些话,或者是过于匆忙地做出了一些不公平的结论。她家里发生的事情与别人无关,旁人毫无必要为她感到惋惜或是替她气愤。弗劳拉又说,她过得很愉快,她感到同以往任何时候一样非常满足。她不在乎别人做什么或者想做什么,因为那些事与她无关。她祝愿母亲婚姻美满,并希望母亲尽快把心思放在自己的事情上,用不着为老相识的生活操心。

这封措辞委婉但语气强硬的信很令母亲伤心,此后她便与弗劳拉断了书信联系。母亲也的确开始为自己的生活忙碌起来,并最终成了生活的俘虏。

但她仍在想着弗劳拉。后来几年里,偶尔谈起曾有可能成为什么样的人或做过什么样的事的时候,母亲常说:“如果我曾是一个作家的话——我确实认为这曾是很有可能的——我就会把弗劳拉的生活经历写成故事。你知道这故事叫什么吗?《没结婚的女士》。”

“《没结婚的女士》。”她语气庄重略带感伤地说出这几个字。我不喜欢她这样讲话,我心里很清楚,或者说我自认为心里非常清楚母亲给这几个字所赋予的涵义:庄严而神秘。隐隐的嘲笑变成了敬重。那时,我有十五六岁,我深信我能领会母亲的心思。我能想象出母亲会如何处理弗劳拉这个人物,以及她已经完成的构思。她想把弗劳拉塑造成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一个忍受背叛和不忠、一个一再宽容和退让、从不抱怨的人。她愉快地做着一样样活计,打扫房间,清理牛棚,把埃利床上的血迹弄干净,终于,未来向她张开了双臂——埃利将不久于人世,罗伯特乞求她的宽恕,弗劳拉却以她值得自豪的天姿让他沉默无语——接着,奥德丽·阿特金森把车开进了院子,弗劳拉又一次被抛在一边,而这次比第一次更令人费解,更彻底。隔壁又是粉刷房子,又是安电灯,弗劳拉则必须忍受所有这些兴盛的变化。“幻想舞厅”和“埃莫斯与安迪”节目不绝于耳,取代了苏格兰滑稽故事或古老的训诫。弗劳拉必须看着他们——她从前的情人和那个穿着白色缎子结婚礼服、一点也不漂亮、冷酷、愚蠢的女人——开车去参加舞会。她被愚弄了。显然,她已经把农场转让给埃利和罗伯特,显然,罗伯特已经继承了这笔遗产,眼下,所有的一切全到了奥德丽·阿特金森的手里。做孽的人反而发迹了。不过,没关系。没关系——上帝的选民以忍耐和谦恭为遮掩,以这样的信念为指引,那就是事实不可逆转。

我深信母亲会这样处理她的故事。母亲身处困境,她的想法已渐渐变得叫人难以理解,有时,她的声音停下来,就像一阵庄重的颤抖,令我感到十分刺耳,提醒我注意到,那似乎是病魔的威胁。我心里有一种无聊和孝敬的巨大困惑,一种不可抗辩的畸形的母性力量,这力量无限,能将我俘获并令我窒息。我不得不措辞尖刻,话带嘲讽地与她争辩,试图将她击垮。但最终,我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代之以沉默来与其对抗。

说我在母亲几乎无所寄托的时候没给她任何安慰、没有很好地陪伴她,这并非事实。

关于弗劳拉的故事,我当时有自己的想法。我想我不是曾经有可能写过一部小说,相反,我想我早晚会写出一部小说。我将采用不同的写法。我领会了母亲的故事,我会把她所遗漏的情节补充进去。与母亲故事中善良的弗劳拉相反,在我的故事里,弗劳拉将是一个邪恶的人物。她吃了苦头反以自己的宽容为欢喜,暗中察看着埃利生活的不幸。这个长老会教派的女巫,读的全是有害的书。不知羞耻的护士以竞争的冷酷和相当无辜的残忍将弗劳拉击败,并凭借着弗劳拉而发迹。可弗劳拉被击败了,被性欲的力量和凡人的贪婪所击败。她被关在属于她自己的房间里,与她相伴的是煤油灯。弗劳拉缩成一团,她垮了,浑身的骨头变得僵硬起来,关节肿胀,并且——噢,对了,对了,在将要设计的结局中,我看见了一点点妙处!——她因患关节炎而变成了一个跛子,几乎寸步难行。这回,奥德丽·阿特金森开始彻底掌权——她要把整幢房子都归她自己。她要把罗伯特与埃利结婚时弗劳拉帮着罗伯特砌起来的那些隔墙统统拆掉。她会给弗劳拉一间屋子的,她会照顾弗劳拉的(奥德丽·阿特金森不愿意被看作是妖怪,或许她真的不是)。于是,有一天,罗伯特抱着弗劳拉——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走进他妻子为她准备好的房间里。一旦弗劳拉在光线充足、暖和舒适的角落里被安顿停当,奥德丽·阿特金森便立刻开始清理那几间刚刚腾出来的原本属于弗劳拉的屋子。她把一堆旧书抱到院子里。春天又到了,正是打扫房子和家具的季节。过去,弗劳拉就是在这个季节干这些活儿的。此刻,弗劳拉苍白的面孔出现在崭新的网眼窗帘后面。她从角落里勉强挪动着身子,窗外的景象即刻映入了她的眼帘。蔚蓝色的天空高高地飘着几朵白云,云的下面是水滢滢的田地。几只乌鸦正厮打在一起,小河里奔涌着河水,树枝已开始发红。她还看见院子里的炉子冒着青烟,阿特金森护士正烧着她的书。那些旧书已经发臭了,奥德丽说。于是,不吉祥的邪恶的精神支柱一字字、一页页地化为灰烬。上帝的选民,该诅咒的,微弱的希望,巨大的痛苦——所有这一切转眼之间变成了一缕青烟。这便是结局。

依我看,母亲讲述的故事中真正神秘的人物是罗伯特。他从不说一句话。她与弗劳拉定了婚。埃利跳到他们面前的时候,他正和弗劳拉并肩沿着河岸散步。他发现了埃利放在他床上的蓟。他和埃利结婚成家所需要的全部木制家具都出自他的手。弗劳拉给埃利读书时,他或听或不听。最后,当他那轻浮的新娘子伴着一个个男人迈着舞步从他面前闪过的时候,他却坐在一张书桌后面缩成一团。

罗伯特的公开行动和公开露面仅此而已。但恰恰是他悄悄引发了所有这一切。是他跟埃利干了那种事。他跟那个瘦得皮包骨的疯丫头干了那种事,而当时,他已经和疯丫头的姐姐定了婚。之后,当埃利卧床不起,除了一副可怜的长了瘤子的躯体,一副怀不上孩子的躯体什么都不是的时候,他仍一遍遍地重复着那种事。

他跟奥德丽·阿特金森一定也干了那种事,只不过结局没有这么惨。

干那种事,这几个字在我看来不过是很富刺激性而已,但母亲也像弗劳拉一样,从不愿说出口。我并不觉着对此表示反感或义愤才算合乎礼仪或者合乎情理。我拒绝这样的警告。即使埃利的灾难也无法打消我的念头。即使想到他们的第一次相遇——那相遇中的绝望、撕扯和反抗,我依然抱定同样的念头。那些日子里,我时常偷偷地向男人们投去渴望的目光。我羡慕他们的手,他们的颈部,羡慕他们松开一粒钮扣时露出的胸膛,甚至羡慕他们的耳朵和穿着鞋的双脚。我并不指望他们做出任何理智的事情,只希望被他们的爱恋所吞没。就罗伯特而言,我的想法大致与此相同。

弗劳拉对性行为的厌恶正是她在我的故事中沦为不幸,而在母亲的故事中却大受赞扬的原因。我反对母亲就这个问题想要告诉我的任何事情,甚至鄙视她谈论这个话题时的低声低语和满脸阴郁、谨慎的表情。母亲是在那样一种背景下成长起来的,即性行为对于女人来说是一件邪恶的事。她知道女人能因此丧生,她崇尚的是有可能使女人得到保护的庄重、假正经和性冷淡。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怕的就是这种保护,这种似乎渗透在生活各个侧面的高雅的专横,这种繁衍了诸如茶会、白手套,还有其他种种形式化的无聊之物的专横。我倒宁愿欣赏污秽的语言和一次激荡,我想象着一个男人的鲁莽和控制以此戏弄自己。奇怪的是,母亲的想法竟与她那个时代的某些进步观念相吻合,而我的想法同样与我这个时代的人们所极力推崇的观点相一致。尽管我们都深信自己是独立的人格,都生活在并不记录这些变化的沉沉死水处,但事实的确如此。似乎最深植于我们心底、最隐秘、最独特的欲望正像孢子一样,借盛行风之势油然而生,寻求着任何可能生存的地方,寻求着任何姿态的迎接。

母亲在去世前不久,收到了一封真正的弗劳拉写来的信,当时我还没有离开家。信是从离格里夫斯农场很近的镇子寄来的,就是弗劳拉过去常乘着罗伯特的马车去的那个镇子,那时,她总是在后面扶着装满羊毛或者土豆的袋子。

弗劳拉写道,她已离开了格里夫斯农场。

“罗伯特和奥德丽还在那儿生活。”她写道,“罗伯特的身体很好,只是感到后背有些疼。奥德丽的血液循环不太好,常常气喘。医生说她必须减肥,可是所有特别饮食似乎都不管用。农场一直不错。绵羊全部换成了奶牛。你大概已经听说了,如今的头等大事是从政府那里弄到牛奶的配额,这样,准备工作才算就续。过去的破牛棚早已焕然一新,里面装的全是挤奶器和最新式的设备,简直是奇迹。我去那儿探望时,几乎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地方。”

接下去她说,她一直住在镇上,已经有几年了。她有一份工作,是在一家商店里当店员。她肯定提到了那是家什么样的商店,可我没记住。自然,是什么原因促使她做出离开格里夫斯农场这一决定的——到底是被从自己的农场上赶走的,还是以对她明显不利的价钱卖掉了她那份财产之后决意离开的——她对此只字未提。她强调说,她与罗伯特和奥德丽的关系很好。她提到她的身体还不错。

“我听说你的身体一直不太好。”她写道,“我偶然遇到了克莱塔·巴恩斯,就是曾在离咱们家不远的邮局工作的克莱塔·斯特普尔顿,她告诉我说,你的肌肉不太灵活,而且说话也受到影响。听到这消息我很难过。现在医学发展了,我真诚希望医生们能治好你的病。”

一封令人不安的信,略去了那么多的事情。不提上帝的意愿或者上帝在我们遭受的苦难中所起的作用,也不提她是否仍去那座教堂。我想母亲没有回信。她那漂亮、清晰的字体,那出自教师之手的字体已面目全非,她甚至已经握不住笔了。她总是在写信的开头,却一封也写不完。我常发现家里到处都是这样的信。“我亲爱的玛丽”,开头是这几个字。“我亲爱的露西”,“我亲爱的小乔安妮(尽管我意识到你已不小了)”,“我亲爱的老朋友克莱塔”,“我可爱的玛格丽特”。这些女人里,有她教书时结下的朋友,也有她念师范学校时结下的朋友,有的甚至是她上中学时便结下的朋友,有几个是她从前的学生。“我的朋友遍及全国。”她常带着挑衅的口吻说,“我有许多非常非常亲密的朋友。”

我记得看见过一封信,开头是这样写的:“我青年时代的朋友。”我不知道这封信是写给谁的,她们都是母亲青年时代的朋友。我想不起开头写着“我亲爱的、我最钦佩的弗劳拉”这样一封信。我常看那些只有开头的信,试图辨认出母亲使用的称呼和零星写下的几句话。正因为我常常忍受不了哀伤,继而也无法忍受母亲那华而不实的措辞和直截了当的对爱和怜悯的渴求。我想,要是她肯少些庄重而不是没完没了、一味地将自己置于病魔的阴影中的话,她是能够得到更多的爱和怜悯的(我是说从我这里)。

当时,我对弗劳拉已经失去了兴趣。我想的总是一连串的故事,而且差不多已经构思了一个新故事。

可自从她写来那封信以后,充斥我脑海的全是她。我想知道那是家什么样的商店。是一家五金商店,还是一家出售廉价小商品、她必须穿着工作服的杂货店呢?或是一家她穿得像个护士似的药房?也可能是一家她必须打扮入时的妇女用品商店?食物搅拌器、链锯、或是妇女长睡衣、化妆品、甚至避孕套,她大概不得不对这些东西一一有所了解吧。或许她必须在灯光下工作一整天,并操作一台现金出纳机。她会不会把头发烫了?会不会染着指甲?会不会把嘴唇涂得红红的呢?她肯定已经找到了住处——一套朝向大街的不大的公寓,外加一个小厨房,或是供膳寄宿处的一个房间。做为一个卡梅伦派教徒,她生活得如何呢?除非她买了一辆车并学会了驾驶,不然她怎么去得了那座偏僻的教堂呢?如果她的确买了车而且学会了驾驶,那么她去的地方大概就不仅仅是教堂,而且还会有别处。她可能会外出度假,会在湖边租一幢小型别墅呆上一星期,学学游泳,看看城景。她也可能会到一家餐馆就餐,再喝上一杯。她或许会与离了婚的女人交上朋友。

她可能会遇上一个男人,大概是一个朋友的兄弟,一个死了妻子的男人,一个不知道她是卡梅伦派教徒或者什么是卡梅伦派教徒的男人。他对她的过去一无所知。他从未听说过有关房子的一半粉刷过而另一半却是裸露的墙壁这件事以及有关两个背叛者的事,也不知道是她的全部尊严和纯洁才使她免于为他人所耻笑。他或许想带她去跳舞,她便不得不解释说她不能去。弗劳拉会让他大吃一惊却不会搪塞他——卡梅伦教派的所有戒规在他看来或许颇为离奇,甚至于富于魔力。其实,在所有人眼里都会如此。人们会说,噢,原来她是在一种古怪的宗教熏陶下长大的,在一个被上帝所抛弃的农场里生活了很长时间。她有些怪,但的确非常可爱,特别是她把头发做了以后,人也漂亮多了。

我或许会走进一家商店找到她。

不,不,她大概很久以前就去世了。

然而,假如我走进一家商店——或许是一家百货商店,我会看见店里生意兴隆,货品摆放简单有序,货物都是过了时的五十年代的样式,但外观还算新颖。假如一个身材高挑、容貌端庄、穿戴讲究的女人走过来招呼我,尽管她的头发喷过什么并且吹过风,嘴唇和指甲都涂成了粉色或红色,我却莫名其妙地认出来,她就是弗劳拉。我想告诉他,我们虽从未见过,但我知道很多有关她的事情。我想象自己正对她说着(而今,这一切不过是一场梦,我也只能把它当作一场梦),她则静静地听着,然后她摇了摇头,她朝我微笑着,微笑中带有一丝嘲弄和微微自持的怨恨。她的微笑中还带着厌倦,她对我的话并不感到惊讶,而是非常厌倦,我,我对她的看法,我的消息以及我对她的全部奇想,所有这些都令她厌倦不已。

毫无疑问,此刻我想到的是我的母亲,像往日梦中的母亲那样。她说,一点儿不碍事儿,只是有些颤抖。语气中带着让人既吃惊又欣慰的宽忍。噢,我知道你总有一天会来的。母亲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她对病痛近乎毫不在意。她的氧气面具,她的灾难,她的大部分痛苦皆已离她而去,我如释重负,欢欣无比。可我想起来了,同时也感到十分困窘。我不得不承认,我隐隐有种受骗的感觉。是的,被她病痛有所缓解这一可喜的转变而触怒,进而深感上当受骗。母亲颇为自然地从久卧的病榻上下来,行动自如而有力,这是从前在我梦中未曾有过的事。她的容貌没有多大变化。她把我珍藏至今的、苦涩的爱变成了幻影——毫无用处、多余的东西,就像幻觉的妊娠一样。

我发现卡梅伦派教徒是或者曾是誓约者中残留下来的不屈者——那些誓约者即十七世纪将自身束缚于上帝的苏格兰人,他们抵抗国王强加于他们的祈祷书、基督教主教以及教皇制度的玷污或干预。卡梅伦教这一教派取名于非法的田间传教士里查德·卡梅伦,不久就销声匿迹了。卡梅伦派教徒——他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宁愿被称作改革派长老会——于是唱着《旧约》中第七十四和七十八章《诗篇》投入了战斗。他们将不可一世的圣·安德鲁斯主教乱刀劈死在公路上,又骑着马从他的尸体上踏过。牧师当中有一个人因将要受到绞刑处罚而甚为欢欣、喜悦之至,便把天下所有的传教士都革出了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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