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广场的小菲小迪和王贝

2014-11-17 08:59文珍
中外文摘 2014年15期
关键词:小迪人民广场小菲

文珍

某年我在新疆的时候,八月的一天傍晚自己去广场溜达,看到好多小朋友在喂鸽子。立刻加入她们的阵营一起玩,鸽子一再跳到手上来,沉甸甸的温热,爪子又很尖利细碎。我穿无袖,被挠得整个胳膊都是血痕。就这样也很开心,因为惊恐和刺激。两个维族小女孩儿漂亮得跟花儿一样——但她们都不叫古丽,她们叫小菲和小迪。另外一个大一点的汉族姑娘叫王贝,我问她是贝壳的贝么,她说是,我正准备夸她名字好听,王贝撇撇嘴说:她们老拿贝壳说事,烦死了。

小菲和小迪一年级了,王贝五年级了。她们一到暑假,傍晚经常会到广场上来喂鸽子。小菲和小迪来得更多一些,王贝这次过来是因为要等父母下班,然后带她和弟弟去夜市吃饭。她告诉我还没有吃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快十点了。即使在乌鲁木齐这也快过饭点了。

王贝很懂事。我照小菲小迪喂鸽子的照片时她一直在旁边提醒我:“姐姐你也照一张。我给你也照一张,留个纪念。”我把手机交给她,她照出来的相片真的很好。暮色霭霭里小菲正好把一只鸽子从她手上递到我手上,很和谐很快乐。

小迪老是一晃就不见了。她年纪略比小菲大一点,但也是上一年级。小菲告诉我:他们都说我是校花。都夸我可爱,长得漂亮。王贝听到这话好像很替她脸红似的,说你算了吧。拦阻她不要继续说这样虚荣浅薄的话。果然高四个年级见识都要高出不少。

而小迪则没心没肺,跑来跑去,一直在大声呵斥到她身上的鸽子:这么重,我倒了八辈子血霉啦!也不知道这句话是跟什么人学的。

两个维族孩子的普通话都很好。清脆悦耳。

倒是汉族孩子王贝老有点心事重重,十分纠结。她小声告诉我,她不喜欢动物,但是又一直不肯离开这飞满鸽子的广场一角。过一会儿她又说:我还没吃饭。我爸爸妈妈要带我和弟弟去夜市,现在还没来。她蹲在泥地上,好像心事很多的样子。

小菲就比她要快乐得多。小菲除了告诉我她是校花之外,还热情地邀请我和她一起玩:姐姐,你周日还来么?周日我带动物给你看。

所谓的动物是她明天要和父母一起去华凌市场买的“哈尔奇”——我问她是不是哈士奇,她想都没想就摇头了:是雪橇犬,特别大的,到你肚子这么高!

小迪在一旁抢着说:我要买两只兔子。两只。

王贝再次声明自己的喜好:我不喜欢动物。我什么都不要。我最怕鸽子。

过了一会儿她就忘记自己的声明了,表示说猫和狗还可以。鸽子不行,抓人会疼。

又过了一会儿,我看见她买了一包鸽子食去喂鸽子了。

中间关于我的职业还有一番对话。我告诉王贝我是从北京过来新疆玩的,王贝说:我看你就像个北京人。我没问她心目中的北京人到底什么样子。

小菲说:你不会是老师吧?小迪和王贝都异口同声否定了她。小迪羞涩地提出了新猜想:你是医生吗?

医生在孩子们心目中一定是个特别了不起的职业,我发现所有孩子都顿时安静下来认真地等我回答。我说不是的时候,她们失望了吗?

我告诉她们我是编书的。小菲立刻很肯定地说:我看过你的书。

王贝讨好地说:我总觉得你像一个人,一个在书的封面上见过的人。

小迪最酷,啥也不说,不置可否地笑笑,就又走开了。

我看着这些玩得很开心的小朋友们,本来一整天的郁郁寡欢顿时像被一阵大风吹散无踪。我觉得王贝最大,心事最多,但是她的心事也就是一会儿的事。她走来走去就是因为比其他人都大,有一点寂寞无聊,但还是容忍地看着这些小孩们。小菲最小,她也觉得自己最好看,最可爱,最聪明,所以一举一动都有表演的性质。她不断地要人看她把鸽子从手上转移到了头顶,有人夸她厉害,她就很高兴。小迪最懵懂,只顾着自己玩。

我想知道这些孩子将来都会长大成为怎样的大姑娘们呢?她们将来十七八岁,二十几岁的时候,一定会想不起来小时候的某一天,曾经在人民广场见过这样一个穿白衣服、胳膊被抓得到处都是血痕的古怪姐姐吧?王贝最喜欢我,也许王贝会有一点印象。但又或许她忘记得最快。小菲呢,小菲觉得所有人都喜欢她。她肯定很快就把我给忘记了。不知道周日再过来的时候,她还记不记得我是那个“编书的”姐姐呢?

对了,后来她们对我的职业达成了一个共识。她们都认为我肯定不是老师,而是“普通在大楼里上班的姐姐”。我很高兴在这帮小朋友眼里具有了一定的白领气质。我的确是在一个楼里上班,但那栋楼很老了,所以也不大。真不好意思让孩子们的想象落空了。

一个小时之后我恋恋不舍地带着满身的鸽爪抓痕和抖也抖不掉的微笑离开了。走之前挨个和小朋友们道别。因为和大人的离别对于小孩儿来说总是无可奈何的缘故,小朋友们的表情都变得很严肃。走吧。再见。她们抿着嘴目送我,一句多余的客套话都没有。

再见。小菲小迪和王贝们。我会一直记得你们——尽管你们会立刻忘记我。

(摘自《文学报》)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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