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置宾州府(厅)衙署之溯考

2014-11-25 22:10张福平
黑龙江史志 2014年2期
关键词:宾州衙役大堂

张福平

清置宾州府(原为宾州厅)衙署旧址,位于宾州城中心繁华地带,经过一百三十余年岁月风尘,现仅剩五间硬山青瓦房,成为古城宾州的一道引人注目的景观。为满足人们对宾州府衙的探寻心里要求,特撰此文。

衙署在清朝的设置,以冲、繁、疲、难四字为标准,“冲”为地域广阔,处于交通要冲。“繁”为政务繁杂。“疲”为赋税通欠,地方管理不善者。“难”为民刁俗悍、命盗案多,地方管理困难者。从宾州厅的设置等级看来,当时的宾州是一个地方富足、地域广阔、工商发达、匪盗众多、处于交通要冲的关键地带。

宾州府(厅)衙署,严格按照清朝律法建筑,为四进套院,房屋七十余间。宾州府(厅)衙署正门即衙门为三间,单檐悬山顶,斗拱托檐和玺彩画,上履青瓦,青砖雕脊饰,门上匾额书“宾州府衙署”衙署正对的路南设影壁一座。正门东侧设“喊冤鼓”一面,正门内设左右门房,为门子和更夫居所。门前有石狮一对。

衙署之东西两侧设教化所和申述所,东侧为教化所,教化所是宣讲圣谕、乡规民约,张贴安民告示以及重大事件宣告和重要人犯示警的场所,实际就是一面公告牌,公告牌前设一个三层的讲台。西侧为申述所,申述即陈述、说明之意,既代书、伸张正义的地方,代书就是代写呈状,《大清律例·诉讼》中规定:“内外刑名衙,务择里民中之诚实识字者,考取代书。凡有呈状,毕令其照本人情词据实誊写,呈后登记代书姓名,该衙验明方许收受,无代书姓名者,即严行查究…”可见申述所就是诉讼代理之场所。光绪末年,教化所撤销,教化所的功能由教化广场替代(教化广场即原县政府大院位置),申述所迁往关帝庙内东厢房的公德殿。

穿过衙门,就进入了府衙,面前一空旷院落,中有甬道。东西各有六间硬山青砖瓦房,这里便是赋役房,赋是指“税”,役是指“差役和徭役”,赋役房就是收税和催办民壮、杂役的机构。

穿过赋役房中间的院落,甬道尽头,就到了仪门。仪门是衙署的第二道门,“仪”是礼仪、法度之意。仪门两侧设东西两个角门,东角门称“人门”,西角门称“鬼门”,也称“生门”和“死门”。仪门的大门平时关闭,人们出入走东角门“人门”,入狱人犯、外放流放人犯、处于死刑人犯走西角门“鬼门”。大清律例规定:监狱进出只许由衙署正门出入,监狱不许单独设门。宾州城有一古老的传说:处决死刑犯时曰“出西门”。应是仪门的西角门“鬼门”,而不是城池的西门,因宾州城的西门是“承恩门”。按清朝的律法决不会允许死刑犯走承恩门的,按大清律,门的名字就决定了门的功能,也就是流放犯和死刑犯只能走北门和东门,如果此事存在,那也是清朝垮台以后的事了。

仪门右侧设承办房(收发室)左侧设铺长房,铺长房主要是承办信件递送和迎送官员之事。进入仪门,是一个威严壮观、更大的院落,中有甬道,院落东西各有厢房九间,为清一色青砖灰瓦、硬山前廊式结构,东厢房为吏、户、礼三房,西厢房为兵、刑、工三房,国家称六部,地方称六房(按东文西武配置),六房的主要功能为:

吏房:掌管署内考勤,乡绅、官员丁忧安置、起复,本地外放官员家籍考核、编修地志、接待等事宜。

户房:掌管户籍管理,征税纳粮、灾荒赈济、财会帐目诸事。

礼房:掌管兴学、科举、教化、旌表、礼仪、祭祀、节庆等事。

兵房:掌管兵差、民壮、考武、城防剿匪治安诸事。

刑房:掌管破案侦缉、堂事笔录、拟写案牍、管理刑狱诸事。

工房:掌管工程营造、公共设施管理维修,官道、河道、城垣施工,房地丈量审查批复诸事宜。各房设有经承、掌案、走堂、讲案、子贴、书学士等职。

除了六房,还有三班,所谓三班就是皂、壮、快三班衙役,这是府衙的一个庞大的,最低阶层的群体。从分工来说,皂班值堂役,快班司缉捕,壮班做力差。除了皂、壮、快三班以外,还有民壮、弓兵、粮差、门子、禁子、仟作(现在称法医,女的称稳婆),厨夫、伞、扇、轿夫等一应俱全。各班设总役一人,散役约十人,总计约七八十人。

清·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特授三品花翎宾州抚民同知李澍恩到任,李澍恩对三班六房做了根本上的改革。将礼房和吏房改为学务股,专管典礼、学务事项,设股长一人,一等书记一人,二等书记二人,三等书记二人,将户房、工房改为庶支兼农工商股,主管惩上钱粮、捐项、农业及实业等事项,设股长一人,一等书记二人,二等书记二人,三等书记三人,将兵房、刑房改为民政股,主管清匪抚民、救灾、征兵等事项,设一等书记二人,二等书记二人,三等书记二人。同时成立统计处,办理民政统计和财务统计事项,设有主任一人,助理员二人,调查员二人,书记二人,成立收发处,主管衙署“机关事物”的信函收发、案卷、公文书写及杂役等事宜,设收发员一人,书记一人,后又增设财政局,下设出纳股、统计股和庶务股。

院落的北面便是宾州府衙的主体——大堂也叫正堂、正厅,这里是宾州知府发号施令、审理重大案件、举行重大典礼的场地。宾州府衙大堂,面宽五间,六檩前廊悬山式厅堂,明次间敞口,东、西梢间为大堂应用品的储蓄间和钱银、兵器库。大堂的正中为暖阁,所谓暖阁就是地面下有火洞,冬季烧火取暖。暖阁后面是屏风,屏风上绘“海上朝日图”,屏风两侧摆放“肃静”、“回避”、“正堂”等仪仗牌。暖阁内设置公案、座椅,公案上摆放有令签筒,筒内置红绿头签、朱、墨、笔、印盒和惊堂木,刑具摆列两旁。西厢房与大堂间有一侧门,通向监狱。

在清朝,知府办公、审案前,先在二堂由师爷或佐贰官将案卷交知府老爷审阅并协商后,如需升堂则由二堂衙役击头梆,告知二堂众衙役排衙,各房头目及有关人员整齐排列,再由二堂衙役击二梆,二堂衙役击堂鼓后,知府升堂入座。知府审地方案,地方官员送交案卷后,然后地方官员(县衙属员)回避,知府老爷审阅并与下属协商后如需升堂,则由大堂衙役击头梆,告知大堂众衙役排衙,各房头目及有关人员整齐排列,再由大堂衙役击二梆,大堂衙役再击堂鼓,齐喊堂威,知府升堂入座,开始审问人犯。审理地方案时,地方官员说辞一律无效,任凭知府审理,如发现案情有误时,那地方官员也就变成了“被告”了。如果办理衙署行政事宜,只需知府与下属官员在二堂议事,升堂等诸事宜就免除了。

转过大堂的屏风,出了大堂后门,下了台阶走约三丈远便是宅门。宅门是衙内宅的正门,平时闲杂人等不得入内。宅门宽一间,硬山、前廊后厦,宅门左右设门子房,这里的门子一般是知府的亲信,经衙门、仪门的门子通禀,如果宅门门子不予通报,想见知府那就难上加难了,所说的“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别进来”,主要是指的是这里。进入宅门便是二堂院。二堂院正面为二堂。二堂宽五间,也设置公案、座椅,公案上摆放有令签筒,筒内置红绿头签,刑具摆列两旁。设置与大堂相似,民事纠纷等案件在这里调节。对于顽固泼皮等不法分子也要施于刑法。二堂基本就是不公开的法堂,也是知府私下的办公场所。二堂的左右厢房为茶房和厨房。二堂后面就是内宅院,是知府和内眷生活、居住的地方。大清律规定有“任官回避制度”,即做官需离原籍九百里以外,内眷无重大节日和事件,平时不得出内宅院,主要是回避亲属、邻里请托询情。

内宅院一般分前后两个院落,前院以接待为主,后院以居住为主。宾州府(厅)内宅院为一进院,正房为主人起居用房。内宅院的东厢房一角设大仙堂,供奉守印大仙,据传守印大仙就是狐仙,宾州抚民同知李澍恩到任后,认为供奉狐仙有伤风化,遂将大仙堂撤掉。西厢房是内宅的小厨房。内宅院的后面后花园,因清政府拨银不足,后花园直至清朝垮台也未动工修建。

广场东面为监狱,与广场之间有墙隔断,监狱的南墙东侧开一门,门上有虎头雕塑(监狱的西门是伪满洲国时修建的),监狱外墙一丈五尺高,由青砖、糯米浆白灰口砌就。直至上世纪九十年代还在使用。

宾州府衙的东跨院北面的北大街西侧为储备军粮和赈灾粮的官仓(即县种子公司的位置)。宾州府衙的东跨院南面有四合院一座,正房五间,厢房东西各三间,是迎送往来官员和公差饮食、住宿的驿馆,后院为马厩。驿站后来迁至北门外,光绪末年又迁回城内。

宾州抚民同知李澍恩到任后,完全去除了腐朽、僵化的满清原有办公体制。拆除了衙门前面的影壁,拿掉了“喊冤鼓”等设施。在衙的东侧设置了法庭,不在衙审案。废除了三班六房,设置了科、局、股。设置了完备的办公和财会制度。陈旧的击鼓升堂、三班衙役齐喊堂威的场面就再也看不到了。

宾州府衙民国年间基本保存完好,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占领东北。在重新修建伪满洲国的伪县政府时,宾州府(厅)衙的建筑遭到毁灭性的破坏。

伪满洲国建立后,日本统治的时间里,拆毁了百分之八十的宾州府(厅)衙建筑,按照日本及西方的习惯和样式重新修建了县政府机构的建筑。新建筑青砖青瓦白灰口,礼堂为青砖白灰口铁皮盖。打破了中式四合院的建筑风格,建筑方式上没有任何新的创意。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新修建了县政府和县委楼院后,将伪满洲国宾县公署和原宾州府衙房屋几乎全部拆掉,现在剩下的只有原宾州府(厅)衙四进院的五间硬山青瓦房(衙的内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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