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柯的权力关系观看当今的媒体职能

2014-12-11 13:56丁洁云
安徽文学·下半月 2014年7期
关键词:福柯权力受众

丁洁云

(广东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

一、引言

媒体在现代社会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时间的推移,媒体形式与发布途径也由简单的电视新闻、收音播报演变为国家和地方的报纸新闻、黄金时段的新闻联播、时事评论分析、网络评论、实况前线播报(记者连线)、记者招待会、新闻发布会等多种类全方位的“客观真实”报道。公众眼中的新闻应该是客观的、真实的,然而,事实上新闻作为一种时效性“知识”,越来越多地承担着与权力共生的角色,成为各国的重要内政外交手段。现今的新闻媒体所拥有的这种知识具有一种垄断性,正是由于在新闻的获取和追踪过程中记者或者媒体单位拥有第一手资料,他们也就拥有了处理这些资料的权力以及如何向公众发布的权力。这种对新闻“知识”的先获得,在笔者看来,就是“独知”,即独自拥有知道的信息,又或是独自知道某些事件,而这种独知的首要特性是先于他人获得知识。那么一旦先于他人获得某些信息,接下来对这些信息的处理方式和保留程度则无处不存在权力的关系点了。如莫伟民(1996)所说:“权力是力量关系借以实施的策略;其一般设计或机构具体体现在国家机器、法律条文和各种社会统治权中。”

二、新闻媒体“独知”与思想控制的权力共生

表面上看,新闻的流通似乎是自由的,我们所听到看到的新闻是客观的真相。媒体使用了各种现代科技与播报手段“尽力”地呈现给事件的“客观的”第一现场,殊不知,这个第一现场已经经过筛选,这一步中筛选信息的正是看似客观的摄像镜头,而处理镜头的正是带有自身观点倾向性的记者,这个记者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或她代表的是某个国家的利益,他或她的摄像取材也要服务于对国内外宣传的目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思想控制这一权力在媒体的传播中体现得一览无余。无论采用何种“客观”取材方式(照片、摄像、现场连线),无论采用何种“客观”的报道方式(现场直播报道、嘉宾点评、报纸),媒体预设好的导向性是不会改变的,这些形式无非是更为隐蔽地把主观的目的融入看似客观的报道中。即使是互联网这种看似大众化的传播途径,也只不过是将每一个个体的受众也纳入这一思想控制的权力关系中,由每个受众把自己的眼睛耳朵获得的信息经过嘴巴转述或者手敲打键盘转发消息来实现这一关系链的延续。而所有看似客观的传播方式无非是一层外衣,笼罩着所有第一现场的真实,服务于“独知”的目的。

新闻媒体作为国家的宣传工具,利用其先知先动的地位,掌握了时效性“知识”,利用摄影技术及有针对性提取播报材料,通过对这种“知识”的处理实现对公众思想的控制。一旦这种经过设计而提取的信息被传递,每一个新闻的受众个人都成为这个知识权力关系的个体,既体验这种权力的支配,又将这一权力实施与传递下去,这样的信息就循环往复地由新闻的直接收听收看者传递到未能直接观看新闻或没有能力观看新闻的人那里,实现新闻传播的权力关系网。

三、新闻播报与信息传递的方式就是权力运作的技术

(一)各种媒体播报方式服务于国家的意识形态

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与实况前线播报(记者连线)这些更新的媒体形式,看起来使媒体报道更具真实性,使第一现场离新闻受众更近。新兴的互联网论坛、博客、微博等自由的媒体形式似乎体现出自由思想的表达。事实却并非如此。比如说,新闻发布在英、德、瑞士三国的政府机构或学校中的安排具有很强的计划性,并且具有明显的应急色彩,要求在一小时之内做出反应,采取相应的对策,而柏林理工大学的新闻办公室的信息发布活动要受德国宪法和新闻法规的监管,无论发生什么事件,新闻办公室必须予以公布,公布的方式与内容也需要第一时间与校领导沟通(程曼丽,2010)。由此可见,新闻的发布是经过处理、筛选的“知识”。

(二)媒体作为监视技术

各种媒体播报方式构成媒体的监视技术,从报纸、广播到互联网论坛、微博的诞生,媒体形式多样化主要目的是要达到信息传递的普遍化,而新闻传播的广泛性正是体现权力充斥社会每一个角落的力量所在,也正是由于媒体的存在,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才时刻感受到自己对周围发生的事情有所了解,自己是生活的主人,是被尊重的新闻受众。但同时媒体也构成了对社会各个层面发生事情的一个监控和检查工具,或者说媒体存在的社会就是一个无形的规训机构,虽然它看似光明而清晰,看起来一点也不会有规训人的感觉。

在新的时代下,媒体存在的地方,被监视的不再是某个建筑,而是整个社会,当媒体发展到能够利用网络来传递信息时,建筑的边界就被打破了,整个社会、整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都处于媒体的监视之下。一旦发生任何事情,媒体第一时间介入播报,让任何地方都摇身一变扮演着曾经的“边沁的全景敞视的环形监狱”,摄像镜头、照片与现场连线取代了“了望塔”和“窗户”,可以令任何时事现场变为被“观看”的地方,摄影与摄像技术让这些被观看的现场“通过透明度达成权力”,全方位的报道和新闻受众的关注也进一步催促了新闻人对新闻的捕捉。

四、媒体体现在公众身上的自我技术

媒体的监视技术赋予了媒体人或新闻人极大的权力,上文所提到的媒体的监视技术赋予它的规训的角色,无论在哪个时代,都不可避免地具有其倾向性,而拥有这种技术的媒体人或者新闻人也被赋予了无上的权力,因为他们可以选择把镜头指向谁。而在这一关系链上,新闻受众这一权力的被支配者和实施者,也逐渐形成这样的行为模式:一见到某些特别事件就马上报告媒体,一遇到不公正待遇也马上爆料投诉向媒体寻求帮助,正是这样一群受众也在充分地将这种权力关系“生产”下去,所以说“当代新闻自由不限于媒体和记者的行业自由,也赋予受众使用媒介、表达意志的权利”(刘建明,2007)。受众相信新闻的作用,使用新闻媒体的技术手段并参与到新闻发掘的前线正是体现了媒体这种权力承载者使每一个受众运用自我技术把自己变为这种权力关系的一个关节点,并将这种关系链条式传播下去。

当今的互联网不但可以散播消息,还提供各种视频工具把广大的网民也纳入信息的传播渠道,使在自己引导下的网民代替自己自发自主的进行宣传,CNN提倡“公民报道”,鼓励新闻发生地的观众拍摄相关视频在Youtube和IReport等视频网站上播放,把媒体受众当成自己的“通讯员”和“现场记者”。利用了权力关系的自我技术,实现了时效性“知识”拥有者和散布者的统一。

五、结论

笔者认为,福柯曾经提出的知识与权力共生体制,在新时代的媒体界也可以解释为“独知与权力”共生,法语的savoir做名词是“知识,学问”的意思,做动词的意思是 “être informéde”, 等同于英语的“to know”,对一种信息一种消息的知道也是一种“知识”,而优先于他人由某个团体或个人独自知道则赋予了知道的人控制的权力,就如同哥白尼的地心说“知识”其实就是他知道地球绕其轴心运转、月亮绕地球运转、地球和其他所有行星都绕太阳运转的事实。CNN曾经的口号“Be the first to know”就很清晰地反映出了媒体的本质,做最先知道的那个,拥有了“独知”的地位后再把这种“知识”加以筛选加工处理,铺天盖地地传播给新闻受众,以受众加以自我技术的实施传播给更多的目标群体,以实现意识形态这种权力知识的生产与传播。

[1]程曼丽.欧洲三国新闻发布制度的启示[J].新闻与写作,2010(7):62-64.

[2]刘建明.新闻学概论[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7:293.

[3]路易思·麦克尼.福柯[M].贾湜,译.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96.

[4]米歇尔·福柯.知识考古学[M].谢强,马月,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8-10.

[5]米歇尔·福柯.性经验史[M].余碧平,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09-124.

[6]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M].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224-225.

[7]莫伟民.主体的命运——福柯哲学思想研究[M].上海:三联书店,1996:265.

[8]肖艳玲,陈鸣芬.语篇与社会权力关系的实证分析——从批评话语分析的视角解读网络新闻专题报道[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33.

[9]徐盟.西方电视媒体在国际新闻报道中的双重修辞——以CNN阿拉伯革命和伦敦骚乱报道为例[J].声屏世界,2012(2):61-63.

[10]严锋.权力的眼睛:福柯访谈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31.

猜你喜欢
福柯权力受众
马奈与福柯:“物-画”与再现危机——跨媒介视域中的图像叙事解读
不如叫《权力的儿戏》
主体的黄昏:福柯视觉理论中的镜子与画
用创新表达“连接”受众
用心感动受众
媒体叙事需要受众认同
电视节目如何做才能更好地吸引受众
“福柯与法律”研究中的两个问题
权力的网络
与权力走得太近,终走向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