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主创新政策环境的优化

2014-12-24 00:35张淑欣
北方经贸 2014年10期
关键词:自主创新优化

张淑欣

摘要:创新环境是决定一个地区创新能力的关键,对区域政府而言,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尤为重要。在对安徽省自主创新政策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安徽省自主创新政策环境的优化措施。

关键词:自主创新;政策环境;优化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10-0087-02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创新能力已成为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和提高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一个给定的科技投入和制度体系下,创新环境是决定一个地区创新能力的关键。因此,对区域政府而言,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尤为重要。自主创新环境主要由软硬环境组成。其中,硬环境包括信息网络、通信等;软环境主要包括知识、政策、学习环境、社会文化等。本文主要着眼于政府主导下的自主创新政策环境,探究安徽创新政策环境的优化。

一、安徽省自主创新政策现状分析

安徽省作为首批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份,高度重视自主创新环境优化,先后建立了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并成为全国第二个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地区。近年来,围绕营造创新环境,安徽省制定了多项政策措施。省经信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了《安徽省技术创新指导工程实施方案》《安徽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编制印发了《安徽省“十一五”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安徽省“十一五”企业技术改造规划》等专项规划。各地也出台一系列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2014年3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6个配套文件的出台,对建设创新安徽、推动自主创新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意见》提出,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实现翻番;力争到 2020 年,建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创新型省份。作为《意见》的配套政策,《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提出,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等重大项目,省、市(或县)按国家下拨经费的 5%—10%比例分别予以补助;省、市(或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的 15%予以补助。《安徽省国家重点新产品研发后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提出皖企在研发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首次(批)在市场推广应用并获批为国家级的重点新产品后,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将采取研发后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安徽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运用收益分配、职称评定等方面优厚待遇,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及全日制在校生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活动。《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提出,省、设区的市(简称市,含省直管县)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来安徽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活动的省(境)外科技团队,给予支持。此外,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每年将安排 1 亿元作为省扶持资金,支持 10 个左右来皖创新创业的科技团队,以鼓励“组团”创业。《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提出对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出租共享共用给予补助,以科技资源使用效率。《安徽省市县创新能力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对全省市、县的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做出了统一规定。

二、安徽省自主创新政策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自主创新政策顶层设计不健全

自2005年国家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以来,全国很多省份和城市纷纷出台了许多促进自主创新的新政策和措施。深圳早在2006年初就以1号文件形式发布了《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决定》及《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以推动自主创新。相比而言,安徽自主创新政策的制订则相对迟缓,虽然从2006年开始就陆续的有一些零散的政策措施出台,但缺少顶层设计的规划引导,直到2014年3月才制定了《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及配套文件,通过直接投入、补助、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自主创新。

(二)自主创新政策体系不完善

虽然国家及省、市政府已出台了不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措施,但在政策体系上尚不完善。在创新政策工具使用上,主要采用创新财政资助政策和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创新金融政策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相对薄弱,创新政府采购政策对自主创新活动的拉动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在创新政策体系建设上,纲领性的政策文件虽已出台,但尚未深入落实,在方式上,偏重于科技奖励政策,科技投融资政策、产学研结合政策以及产业集群创新政策明显滞后。

(三)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不足

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的生力军,并具有较高的创新效率产出,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省份的重要力量,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具有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迫切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但由于历史和体制原因,各地区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偏重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创新长期在政府的政策设计层面上未收到足够重视。《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对企业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的15%予以补助的政策明确规定只适用于省内领先、行业一流的骨干企业或研发机构。而对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专项扶持政策非常少见。

三、安徽省自主创新政策环境的优化

(一)优化财税支持方式

财税政策是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支撑,制定合理有效的财税政策是推动自主创新活动的有力保证。应结合安徽省情,调整财税政策手段,提高政策绩效。

1.稳定财政科技经费增长机制

据表1统计,2012年安徽的财政科技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为2.42%,财政科技支出与GDP比值为0.56%,均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指标排序中排名也较为靠前。然而从R&D经费支出与地区GDP比值来看,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位次也有明显下降,这说明在政府财政投入之外,企业的R&D投入相对短缺。数据分析表明,安徽财政对科技的支持强度虽远不及北京、上海、山东、江苏等地,但相对于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水平均比较低的省情来说,财政对科技的投入支持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所以,不能片面的一味要求增加财政科技投入,而是要优化支持方式,尽可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成为应用科学、技术的投入主体。

2.完善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加大对自主创新过程的税收优惠力度。目前,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生产、销售两个环节,忽视对创新的过程优惠。税收优惠环节应逐步实现由结果向中间环节转变。其次,制定对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允许企业对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或特别折旧;鼓励自建技术开发基金,并允许在税前扣除,通过让政府分散部分投资风险来鼓励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最后,制定鼓励外来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外省的金融机构向安徽省的企业提供帮助者,可以根据情况给予优惠,做到企业和金融机构共赢的局面。

3.强化政府采购对创新的激励作用

首先,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将公共部门职能范畴内的采购均纳入采购范围,提高统一采购比重,特别是应提高对高新技术产品的采购比例,以增加技术创新产品的市场需求。其次,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明确规定政府采购时应优先考虑本省自主创新产品,对省内经济发展或产业结构调整有决定性作用的创新产品,提倡政府制定定点定向采购预算。最后,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设立专门的机构对政府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把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作为任务来完成。

(二)健全自主创新政策体系

1.优化金融政策体系

支持商业银行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融资支持。开展科技保险试点,通过对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企业提供财产保险和对为科技创新企业发放贷款的银行提供信用保险,来保证风险投入的安全性。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改善企业上市环境,支持符合条件的自主创新型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进入创业板,并鼓励科技创新企业利用国际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

2.着力搭建创新服务平台

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与法律法规体系,探索科技中介机构的独立运行机制。除保留少数由政府资助面向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外,绝大多数科技中介机构要以民间投资为主,鼓励、探索建立合伙制的企业运营机制。深化事业单位科技中介机构改革,在确保公益性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服务机制。尝试设立政府专项资金,以无偿资助的方式对科技中介机构给予支持。鼓励科技中介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提供服务,对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或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有重大贡献的科技中介机构,经认定后给予支持。

3.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发挥政府的主导和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同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对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协同创新载体建设。可借鉴国际经验,制定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企业资助高校或非营利研究机构的科研投入,实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企业向高校或科研院所无偿转让的科研设备,允许其按一定比例抵扣当期的所得税应纳税额,来激励创新主体突破壁垒,促进创新资源和要素的有效汇聚。

(三)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政策环境

首先,加大创新融资扶助力度。进一步强化银企对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展,实施面向中小型企业的差别化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贴息规模,鼓励帮扶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进行直接融资。其次,强化创新人才支撑。积极搭建人才推介平台,帮助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和紧缺型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完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体系,改善中小企业集聚区域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使引进人才能够真正留住。最后,实施扶持中小企业创新的财税政策。各级政府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政策性贷款、贷款担保和贷款贴息优惠政策;运用政府采购制度扶持和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要明确规定并确保对中小企业的采购比例;系统整理零散分布在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中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收政策,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单独制定一个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法案。

参考文献:

[1] 李栋亮,郑海涛.广州自主创新政策环境建设的思路与对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8(9):6-8.

[2] 张文连.创新安徽汇聚强大政策合力[N].安徽经济报,2014-03-04.

[3] 万甜甜.优化安徽企业自主创新环境研究[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2013(7):23-25.

[4] 李雅莉.优化河南省自主创新政策环境的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2011(5):201-204.

[5] 方晓波.基于互补资产的企业技术创新政策环境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1(4):111-115.

[6] 杨西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政策环境优化[J].经济与管理,2014(1):87-89.

[7] 赵 静.优化创新政策环境 强化创新要素支撑[J].浙江经济,2014(11):56-57.

[责任编辑:兰欣卉]

据表1统计,2012年安徽的财政科技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为2.42%,财政科技支出与GDP比值为0.56%,均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指标排序中排名也较为靠前。然而从R&D经费支出与地区GDP比值来看,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位次也有明显下降,这说明在政府财政投入之外,企业的R&D投入相对短缺。数据分析表明,安徽财政对科技的支持强度虽远不及北京、上海、山东、江苏等地,但相对于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水平均比较低的省情来说,财政对科技的投入支持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所以,不能片面的一味要求增加财政科技投入,而是要优化支持方式,尽可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成为应用科学、技术的投入主体。

2.完善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加大对自主创新过程的税收优惠力度。目前,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生产、销售两个环节,忽视对创新的过程优惠。税收优惠环节应逐步实现由结果向中间环节转变。其次,制定对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允许企业对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或特别折旧;鼓励自建技术开发基金,并允许在税前扣除,通过让政府分散部分投资风险来鼓励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最后,制定鼓励外来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外省的金融机构向安徽省的企业提供帮助者,可以根据情况给予优惠,做到企业和金融机构共赢的局面。

3.强化政府采购对创新的激励作用

首先,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将公共部门职能范畴内的采购均纳入采购范围,提高统一采购比重,特别是应提高对高新技术产品的采购比例,以增加技术创新产品的市场需求。其次,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明确规定政府采购时应优先考虑本省自主创新产品,对省内经济发展或产业结构调整有决定性作用的创新产品,提倡政府制定定点定向采购预算。最后,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设立专门的机构对政府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把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作为任务来完成。

(二)健全自主创新政策体系

1.优化金融政策体系

支持商业银行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融资支持。开展科技保险试点,通过对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企业提供财产保险和对为科技创新企业发放贷款的银行提供信用保险,来保证风险投入的安全性。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改善企业上市环境,支持符合条件的自主创新型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进入创业板,并鼓励科技创新企业利用国际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

2.着力搭建创新服务平台

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与法律法规体系,探索科技中介机构的独立运行机制。除保留少数由政府资助面向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外,绝大多数科技中介机构要以民间投资为主,鼓励、探索建立合伙制的企业运营机制。深化事业单位科技中介机构改革,在确保公益性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服务机制。尝试设立政府专项资金,以无偿资助的方式对科技中介机构给予支持。鼓励科技中介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提供服务,对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或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有重大贡献的科技中介机构,经认定后给予支持。

3.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发挥政府的主导和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同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对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协同创新载体建设。可借鉴国际经验,制定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企业资助高校或非营利研究机构的科研投入,实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企业向高校或科研院所无偿转让的科研设备,允许其按一定比例抵扣当期的所得税应纳税额,来激励创新主体突破壁垒,促进创新资源和要素的有效汇聚。

(三)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政策环境

首先,加大创新融资扶助力度。进一步强化银企对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展,实施面向中小型企业的差别化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贴息规模,鼓励帮扶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进行直接融资。其次,强化创新人才支撑。积极搭建人才推介平台,帮助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和紧缺型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完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体系,改善中小企业集聚区域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使引进人才能够真正留住。最后,实施扶持中小企业创新的财税政策。各级政府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政策性贷款、贷款担保和贷款贴息优惠政策;运用政府采购制度扶持和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要明确规定并确保对中小企业的采购比例;系统整理零散分布在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中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收政策,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单独制定一个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法案。

参考文献:

[1] 李栋亮,郑海涛.广州自主创新政策环境建设的思路与对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8(9):6-8.

[2] 张文连.创新安徽汇聚强大政策合力[N].安徽经济报,2014-03-04.

[3] 万甜甜.优化安徽企业自主创新环境研究[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2013(7):23-25.

[4] 李雅莉.优化河南省自主创新政策环境的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2011(5):201-204.

[5] 方晓波.基于互补资产的企业技术创新政策环境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1(4):111-115.

[6] 杨西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政策环境优化[J].经济与管理,2014(1):87-89.

[7] 赵 静.优化创新政策环境 强化创新要素支撑[J].浙江经济,2014(11):56-57.

[责任编辑:兰欣卉]

据表1统计,2012年安徽的财政科技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为2.42%,财政科技支出与GDP比值为0.56%,均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指标排序中排名也较为靠前。然而从R&D经费支出与地区GDP比值来看,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位次也有明显下降,这说明在政府财政投入之外,企业的R&D投入相对短缺。数据分析表明,安徽财政对科技的支持强度虽远不及北京、上海、山东、江苏等地,但相对于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水平均比较低的省情来说,财政对科技的投入支持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所以,不能片面的一味要求增加财政科技投入,而是要优化支持方式,尽可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成为应用科学、技术的投入主体。

2.完善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加大对自主创新过程的税收优惠力度。目前,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生产、销售两个环节,忽视对创新的过程优惠。税收优惠环节应逐步实现由结果向中间环节转变。其次,制定对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允许企业对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或特别折旧;鼓励自建技术开发基金,并允许在税前扣除,通过让政府分散部分投资风险来鼓励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最后,制定鼓励外来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外省的金融机构向安徽省的企业提供帮助者,可以根据情况给予优惠,做到企业和金融机构共赢的局面。

3.强化政府采购对创新的激励作用

首先,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将公共部门职能范畴内的采购均纳入采购范围,提高统一采购比重,特别是应提高对高新技术产品的采购比例,以增加技术创新产品的市场需求。其次,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明确规定政府采购时应优先考虑本省自主创新产品,对省内经济发展或产业结构调整有决定性作用的创新产品,提倡政府制定定点定向采购预算。最后,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设立专门的机构对政府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把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作为任务来完成。

(二)健全自主创新政策体系

1.优化金融政策体系

支持商业银行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融资支持。开展科技保险试点,通过对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企业提供财产保险和对为科技创新企业发放贷款的银行提供信用保险,来保证风险投入的安全性。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改善企业上市环境,支持符合条件的自主创新型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进入创业板,并鼓励科技创新企业利用国际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

2.着力搭建创新服务平台

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与法律法规体系,探索科技中介机构的独立运行机制。除保留少数由政府资助面向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外,绝大多数科技中介机构要以民间投资为主,鼓励、探索建立合伙制的企业运营机制。深化事业单位科技中介机构改革,在确保公益性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服务机制。尝试设立政府专项资金,以无偿资助的方式对科技中介机构给予支持。鼓励科技中介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提供服务,对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或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有重大贡献的科技中介机构,经认定后给予支持。

3.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发挥政府的主导和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同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对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协同创新载体建设。可借鉴国际经验,制定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企业资助高校或非营利研究机构的科研投入,实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企业向高校或科研院所无偿转让的科研设备,允许其按一定比例抵扣当期的所得税应纳税额,来激励创新主体突破壁垒,促进创新资源和要素的有效汇聚。

(三)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政策环境

首先,加大创新融资扶助力度。进一步强化银企对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展,实施面向中小型企业的差别化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贴息规模,鼓励帮扶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进行直接融资。其次,强化创新人才支撑。积极搭建人才推介平台,帮助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和紧缺型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完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体系,改善中小企业集聚区域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使引进人才能够真正留住。最后,实施扶持中小企业创新的财税政策。各级政府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政策性贷款、贷款担保和贷款贴息优惠政策;运用政府采购制度扶持和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要明确规定并确保对中小企业的采购比例;系统整理零散分布在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中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收政策,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单独制定一个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法案。

参考文献:

[1] 李栋亮,郑海涛.广州自主创新政策环境建设的思路与对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8(9):6-8.

[2] 张文连.创新安徽汇聚强大政策合力[N].安徽经济报,2014-03-04.

[3] 万甜甜.优化安徽企业自主创新环境研究[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2013(7):23-25.

[4] 李雅莉.优化河南省自主创新政策环境的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2011(5):201-204.

[5] 方晓波.基于互补资产的企业技术创新政策环境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1(4):111-115.

[6] 杨西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政策环境优化[J].经济与管理,2014(1):87-89.

[7] 赵 静.优化创新政策环境 强化创新要素支撑[J].浙江经济,2014(11):56-57.

[责任编辑:兰欣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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