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2015-01-03 17:58马仁听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5年16期
关键词:职教校企学院

马仁听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广州 510430)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马仁听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广州 510430)

本文通过文献学习与实地调研,综述校企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缺乏吸引力、组织不系统与融合不深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三维一体”校企合作模式,以期为高职院校在校企共建合作学院的建设中提供建议。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保障机制

政校企合作,特别是政校企深度融合是我国高职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也是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技能应用型人才的根本出路。没有政校企的深度融合,现代学徒制、高职院校的发展将受到挑战。因此,全国上下所有高职院校都在开展不同程度的校企合作,很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在政校企深度融合的过程中,大多数高职院校忽视了如何构建一个稳定、长效的合作保障机制,如何使政校企合作深入、持续、健康地发展等问题。

1 问题的提出

国外有关职业教育中校企合作做法比较成熟,如德国的双元制、澳大利亚的TAFE、新加坡的“教学工厂”以及北美的“社区教育”等。这些先进的合作理念与模式具有很强的借鉴作用和理论价值。但是由于教育环境差异,也不宜囫囵吞枣。为此,国内学者进行了探索与研究。主要内容包括校企合作的内涵(胡延华,2004;洪贞银,2010)、具体模式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及校企合作的跨领域研究(洪贞银,2010;颜楚华,2011;张志强,2012)。还有很多学者借用经济学、管理学与社会学领域的理论来研究校企合作,比较多的如博弈论(王自勤,2008)、利益相关者理论(胡赤弟 等,2010)、制度经济学理论(邹伟,2008)等。

从以上文献综述可以看出,有关校企合作的探索已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大家提出办法多是“应然是”的解决方法或缺乏调研为基础的解决方法。

因此,作者从2014年2月开始,用了约半年的时间调查高职教育政校企深度合作状况。该调查主要针对实施政校企合作共建合作学院的不同类型高职院校和参与共建的不同性质规模的企业。作者通过调研了解到,高职教育政校企合作已成为高职教育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严重困扰政校企深度合作的问题主要有如下3个方面。

1.1政校企合作的吸引力不足

尽管政校企合作体现了学校、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学校高素质的人才为企业长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但有一个问题无法回避:学校的基本目的是获取社会效益,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学生;企业的基本目的是获取经济效益,为企业创造高额利润。也就是说,企业与学校在基本责任上是不尽一致的(马仁听,2014)。另外,校企合作还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和风险,降低企业的产品质量。因此,如果不能从制度上、实际合作中维护好校企双方的基本利益,政校企合作的可持续性往往会大打折扣。所以,政校企合作中不仅要从制度上、管理架构上、教学系统等方面维护企业的收益,而且还要让企业从校企合作过程中尝到合作的甜头,增强与学校合作的吸引力。

1.2政校企合作的政策不健全

宏观的政策环境是高职院校政校企合作的制度保障。因此,各级政府、高职院校及企业等各个层面当前乃至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内的重点工作是如何构建科学完善的政校企合作教育政策与制度体系。

尽管我国目前高度重视高职教育政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并在许多地区开展了大规模的试点、试验,然而还没有构建一套系统、完整的政校企合作准则和指导手册。在校企深度合作的实践中,由于没有制度和法律制约校企双方的合作行为,学校一方积极参与,企业一方消极应付,致使校企双方的深度合作难以为继;在教学和科研领域,企业不可能融入其中,以致无法发挥行业带领专业的作用。

因此,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制定校企合作有关政策制度,维护校企合作的利益,想方设法化解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难题,共同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所以多赢、诚信、融通基础上的政校企合作体制的构建已是迫在眉睫。

1.3政校企合作的组织问题

高职院校和企业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法人主体,一旦开始合作,其良好的运行组织机制是双方持续合作并不断深化的重要保障。如果没有整体推进,也没有通盘考虑,统筹运作,企业与学院的内部部门之间就会缺乏有机结合,无法形成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无法最优化地实现办学目标和预期效果。而当前,校企合作组织制度还不够成熟和完善。在形式上普遍属于浅层次的校企合作模式,比方双方的最高层只签订一个框架协议完事,内部二级部门以及员工之间的合作微乎其微,而深度或者技术开发方面的合作就更不用说了。因此,在目前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大多是高职院校为求生存、求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主动向企业寻求合作,而主动寻求与高职院校合作办学的企业少之又少,多数企业给予院校的合作形式都停留在教学设备捐助、实习基地提供等方面,大都限于建立“校中厂”和“校外实训基地”的浅层次合作,而“校中厂”和“校外实训基地”由于各院校的基础状况不同而有很大差异,以致校企合作的质量效果产生很大差异,学校与企业根本无法融合。

2 “三维一体”政校企合作模式的构建

为了解决政校企合作吸引力不足、政策不完善与组织架构不系统的问题,本文提出“三维一体”的政校企合作模式:在宏观维度的政校企合作共建职教集团,中观维度的企业与学院双方内部的单位如系部(专业)与二级部门(岗位)之间共建合作学院,微观维度是专业教师与技术人员共建企业工作站。

为解决校企合作政策支持不力的问题,在宏观维度,需要政、校、企共搭合作平台。高职院校这个宏观的平台是通过政府与企业合作共建职教集团,主要是政府与企业合作共建职教集团(或其他机构)。政府与企业为政校企合作搭建平台时,政府应承诺将把高职院校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为加快高职院校的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支持高职院校面向行业办学,主动为企业人才培养、员工培训、四技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提供服务,支持高职院校相关院系与企业相关内部单位共建合作学院、特色专业实训室和人才培训中心。而企业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纳入公司建设规划之中,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在人才保障、员工培训、学历提升、科技开发等方面的作用,支持高职院校建成行业人才培养基地、继续教育示范基地;支持高职院校组建职教集团,发挥企业的技术和人才资源优势,支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双师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学生实习,教师互派互聘等提供支持和条件保障。

职教集团的构建,把政府拉进来,为校企合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和环境基础,因此有利于政校企共建合作学院的建设,这是关键。

为解决校企合作不系统的问题,在中观层面,校企二级单位共建合作学院。其实仅有一个宏观平台,还远远够,具体的落实还要有校企内部的二级单位参与。

为此,依托宏观层面的合作,以校内特色鲜明的重点专业(系部)为主体,对接企业内岗位特色明确的部门,二级部门“结对子”共建合作学院。这样,就使得校企合作更具针对性,更容易获利。当然,要使企业主动与学院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最终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的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还要探讨内容:合作学院的功能定位;合作学院合作方的职责;合作学院的管理及架构;合作学院的动力机制、保障机制以及运行管理机制等。在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中一定要构建二级合作教学实体。

为解决吸引力不足与融合不深的问题,在微观层面,高职院校的专业教师与企业的技术人员要共建企业工作站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最大困难是动力不足,人员融合不够,没有接地气。要使校企合作接地气,落到实处,大面积专业教师与技术人员合作共建企业工作站可以起到很大的桥梁作用。企业工作站是高职院校根据需要,派遣相应专业教师与企业二级部门技术人员共同设立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技术服务、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培训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因此,企业工作站是合作学院中校企人员连结的一条重要纽带。更重要是的是可以发挥智力资源的优势作用,通过企业工作站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使企业能共享合作红利。因此,校企合作中双方的技术能手共建工作站,对企业来讲,工作站为他们解决了培训、管理、技术方面的难题,缓解了其发展的瓶颈;对学院来讲,解决了顶岗实习的问题,专业与行业对接等问题;对学生来讲,解决了就业等问题。可谓一举多得,使校企合作不再流于形式,融为一体。

3 结 语

因此,高职院校在进行校企合作时,可以从宏观、中观与微观3个层面具体探索“三维一体”的校企合作模式,尤其要抓住中观层面合作学院建设这个关键,把校企合作真正落到实处。当然,高职院校还立足长远,系统性制定维护“三维一体”合作模式的长效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从组织上、制度上双重推进,才能达到校企合作,校企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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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6.180

G712

A

1673-0194(2015)16-0249-02

2015-06-21

2014年广州市教育局综合改革攻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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