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档案法制建设概述

2015-01-07 19:37张珊
卷宗 2015年12期
关键词:档案法

张珊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下称《档案法》)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一个新的领域展开了。随着我国进入法制化社会及档案工作法制化进程的推进,依法治档、依法行政的不断深入,加强档案法制建设显得愈来愈重要。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档案法制建设问题,巩固和发展档案法制建设的成果。本文从档案法制建设的概念与指导思想、档案法制的原则、档案法制的环境、档案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与发展几个方面做一个概括性的论述,为日后研究提供帮助。

关键词:档案法制建设;《档案法》;档案立法;档案执法;档案法规

1 档案法制建设的定义与指导思想

关于档案法制建设的定义,1993年张立厚在《试论档案工作现代化》中的表述是:“档案法制建设是指档案立法和为档案工作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① 2001年马素萍在《论档案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一文中的表述是“档案法制建设包括档案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守法及监督等环节的工作行为和内容不断完善的整个过程。”②

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指与一国或一个政权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产生的,在政权性质不变的各个历史阶段或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整个法制建设都必须坚持的思想准则。

探讨档案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不仅仅对丰富档案学理论,科学、合理地规范档案的立法、执法工作,全面提高档案法制建设的水平,依法促进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协调的发展,实现档案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充实法学内容,改善国家法制建设环境,推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进程,也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在档案法制建设中坚持发展思想,是指档案法制建设要随时根据客观立法、执法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而调整,以不断适应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档案法制工作。还必须要保持档案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狠抓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及时调整档案执法工作的重点。

在档案法制建设中坚持分级思想,是指不同级次、类型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要依法分层负责地行使其档案事务的立法与行政执法权。其具体内涵包括:不同级次、类型的立法机关,行使不同法律效力的档案事务方面的立法权。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档案行政法规;国家档案局依法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制定档案部门规章。

在档案法制建设中坚持平衡思想,是指在档案的立法、执法、守法及监督等工作中,要注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的形成单位、专业主管机关以及普通公民之间利益关系的协调、兼顾或对应。在档案法律、法规的实施中,不仅要求行政相对人必须守法,而且要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须自律,严格依法行政。在处理档案违法行为上,不仅要追究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责任,而且要审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员是否全面、合法、规范、有效地履行了法定职责。

2 档案法制建设的原则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我国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档案法》的颁布实施,使档案事业真正走上了法制轨道。档案法制建设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档案法制原则是适用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档案立法、档案执法等活动中的基本准则,它贯穿于档案法律关系之中,它是档案法制建设的理论基础和指南,也是档案法制建设的宗旨和本质的集中体现。能否全面遵循这些原则,是衡量档案工作者和法制工作者的思想政策、道德水平的重要标准。

3 档案法制建设的环境

档案法制是一个以档案立法、档案执法、档案法规、监督等主体要素为框架构件的一个相对完整的系统,这个系统功能的发挥不仅取决于系统内部结构的规范与科学,而且还受制于这个系统工作的外部环境。所谓环境,是指系统所处于中的外部因素所构成。如果把档案法制当作一个系统,则与这个系统中互为关系的档案立法、档案执法、档案法规、档案監督等系统要件发生直接或间接联系的一切要素与条件均为档案法制环境。主要有社会的政治环境、法制环境、教育环境、经济环境、监督环境等。

要想解决档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种种制约因素,就必须一手抓法制、一手抓建设;要加强对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人们的档案意识和法律意识;要努力提高档案人员的自身素质;加强档案馆(室)激励机制的建设。

4 档案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与发展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拨乱反正之后的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纪元。而在国家社会经济的深刻转型和快速发展中,法治始终是一面高扬的旗帜。档案法治也始终处于国家法治进程之中,最显著的标志就是1987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颁布。这部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专门的档案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档案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标志着我国档案事业从此迈步走上法治的正确轨道。改革开放30年来,档案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根本原因在于档案事业逐步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这其中《档案法》的颁布实施是明显标志。

“改革开放30年取得的成绩,原因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是得益于党和国家经过理性思考,总结并吸取历史经验教训,高度重视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的结果。特别是近年来党的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执政理念的提出和确立,为我们加强档案法治建设指出了明确方向和目标,使我们坚定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信念。”③

总之,我们应该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主导,理论联系实际,采用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从我国当前档案管理工作实际出发,经常总结经验教训,发挥创新意识,使我国档案法制建设能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从而使我国档案事业能够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随着目前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在逐步完善。社会发展的大环境要求各行各业都必须依法行政。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刻体会到,档案管理业务指导工作不好开展,困难多,阻力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较为普遍。为扭转这种被动的局面,我们必须切实加强档案法治建设,有效保证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① 张立厚. 试论档案工作现代化[J]. 图书情报知识,1993,(3).

② 马素萍. 论档案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J].北京档案,2001,(1).

③ 李伯富,. 回顾与展望:档案法治30年[J].中国档案,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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