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民政信息资源共享研究

2015-01-07 14:49王英彦曾瑞
卷宗 2015年12期
关键词:民政资源共享大数据

王英彦 曾瑞

摘 要:民政部门主管民间社会事务,收集了大量的信息数据,如何实现民政部门内部以及民政与其他政府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避免资源重复建设是政府部门关注的焦点。文章指出了影响民政信息资源共享的因素,构建了民政信息资源共享的模式,最终探讨了基于大数据的民政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策略,加强数字档案管理、构建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合理规范信息资源共享的各个环节、加大资源投入四个方面。

关键词:大数据;民政;资源共享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5年浙江省民政厅课题”大数据背景下民政信息资源共享研究”,项目编号:ZMZC201561; 2015年浙江省民政厅课题” 面向老年群体的智能科技产品设计规范性研究”,项目编号:ZMZC201560;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MOOC理念下高职院校微教学资源建设研究 ”,项目编号:146241806;义乌工商学院课堂教学改革项目“Web软件开发项目的模块化仿真教学改革”研究成果。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部门,主管民间社会事务。传统的民政工作方式以及工作理念不能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全国民政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要加快民政事业发展,提高工作效率。近年,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大数据浪潮汹涌来袭,逐渐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人们可以通过分析大量的数据来进行预测事情的发生,能從中挖掘出一些非常重要的信息。因此如何处理越来越多的信息数据,对这些数据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共享是政府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可以打破政府部门间、政府部门与民众间的固有边界。改变政府部门传统的工作模式,促进政府管理工作更加透明,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民政工作的发展。

1 影响民政信息资源共享的因素

民政信息资源主要指民政部门依法采集的信息资源、民政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和生成的信息资源,民政部门投资建设的信息资源以及依法授权管理的信息资源。基于大数据的民政信息资源共享指民政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能过程中向其他民政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提供信息或获取政务信息的过程。

民政信息资源共享主要是在民政职能部门间的信息资源交互共享共用的研究,我国也已制定了政务信息共享共用目录,但是此项工作推进较慢。

1.1 信息资源共享意识缺乏

数据是部门权利的象征尤其是对于政府部门,在资源共享问题方面,大家总想索取而不愿去做更多的贡献。政府部门的决策者缺乏信息共享理念,制定的管理体制不完善,导致各级政府之间只能交叉、职责不明等问题,各部门处理事务的流程也缺乏严格的程序,这些问题都影响到信息资源共享的主要因素。

1.2 政府部门对民政信息资源共享资金投入不足

资源共享的目的是节约经费,避免重复浪费,但在前期的资源建设上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我国的财政制度是先将经费划拨到各行业部门,然后,各部门再进行资金分配,划分一部分进行信息化建设。因此这种资金分配方式有可能造成某些部门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资金分散的问题。

1.3 民政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基础设施不足

资源共享基础设施不足,是当前民政部门资源共享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基础设施包括硬件和软件,如机房建设、网络构建、服务器及存储设备建设,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以及应用于硬件的相应软件的配置,这些都将为业务应用提供支撑。就民政部门而言,由于民政部门工作面对的主要是居民,而这些居民他们必须要有相应软硬设施支持才行。

1.4 信息资源管理人才缺乏

资料数字化后需要专业的才员来进行管理,从目前民政人员队伍情况来看,缺乏一批高素质、专业背景强的数据管理人才对实现数据共享的协调、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许多民政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还停留在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对民政信息化的思想挂念不强,数据信息化利用率低,这将进一步影响到资源共享的进程。

2 民政信息资源共享模式构建

2.1民政部门内部信息资源共享模式

根据民政部门内部不同的部门可以有多种组合。大致分为:单向共享和双向共享。无论是单向还是双向共享都划分成一对一和一对多的具体共享模式。

单向共享包括一对一、一对多的单向共享具体指因为某一个主题一个部门申请需求信息,另一个部门或其他部门提供信息共享。

双向共享指各部门既是信息的需求者又是信息的提供者的双重角色,两个部门由于某一个主题,双方互相提供对方所需要的资源。

无论是哪种共享模式,都有一个共同需求的主题,在民政部门各决策者的指导与协调下,协商制定共享方案。将部门间的信息需求、共享方式、职责明确下来,形成持续发展的共享机制。

2.2 民政部门与其它政府部门间资源共享模式

根据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区域,民政部门与其它政府部门间资源共享模式可划分成以下二种模式:同区域民政部门与其它政府部门间的共享模式、不同区域民政部门与其它政俯部门间的共享模式。

同一区域民政部门与其它部门共享模式指在一个大的行政区里,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模式。同一区域政府各部门经济、文化、观念等方面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这些部门在相关的主题方面容易沟通。这种共享模式为各部门提供了一个随时随地交流共享的平台,防止了部门间因沟通不一致而发生扯皮。同时信息的共享优化了部门业务流程,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了各个部门的工作效率。

不同区域民政部门与其它政府部门间的共享指在不同的行政区域内,政府部门内部之间的信息共享,由于区域不同所以经济状况不同、习俗不同处理方式自然也有差异,因此,在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中,部门间的彼此信任是信息共享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在不同的区域内建立相应的网络信息中心,他们负责对该区域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资源进行同一管理,然后各区域间的信息共享通过所有区域的网络信息中心来进行开展。如需要实现信息共享,就通过智能部门将自己的部门信息进入到网络信息中心,通过验证后就可连接的别的区域,从而获得相关的信息资源。

3 基于大数据的民政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策略探究

3.1 加强数字档案管理

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居民安全管理、社会救助、婚姻、收养、退休养老等相关工作,在大数据背景下,民政部门积累了大量的电子信息数据。面对海量的数据如何进存储,如何进行管理是民政部门比较棘手的问题。因此首先要让民政部门的管理者认识到对数据管理的重要性;其次引入专业的数据档案管理人员并通过定期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水平。最后理清民政部门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各工作岗位责任到人。

3.2 运用大数据构建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推进民政信息资源共享

数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是一个以推动资源共享,促进科技创新为目的的平台。他将所有的信息以数据的形式进行存储、整合、利用和分析,大数据在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资源共享平台是一个由民政部门根据协商共同制定的共享机制,统一统筹规划,统一管理的信息交互系统。它通过从民政部门内部各部门获取数据,从而构成一个信息共享资源库,民政部门工作人员通过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民政部门,以其其它政府部门切合共享数据。

3.3 合理规范信息资源共享的各个环节

在前期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缺乏统筹规划,数据接口缺乏同一的标准,容易造成彼此隔离的信息孤岛,因此存在资源重复建设、浪费的情况。因此信息需求部门与信息提供部门协商使用共享信息,加强共享信息的管理,确保信息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对共享的数据要严格管理、规范使用、确保安全。对需要进行共享的数据要进行审批后加入到共享的數据库中,信息需求方有相应的权限才能进行访问。

3.4 加大资源投入

在前期的数字化建设过程中由于资金分散,所以造成资金投入不足,建设进度慢,难以满足用户的需求。因此数字化建设由国家信息化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资金统一分配,国家信息化建设部门根据项目的需求分配相应的资金。这样避免了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差异而投入到信息化资源建设的资金不同。同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大第三方监管。在技术投入方面,定期对技术维护人员培训,避免因为地区差异技术人员参差不齐,在建设数据共享平台是可将个技术人员并入本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增强政府信息技术维护水平。

参考文献

[1]刘洋.大数据时代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发展[J].林业科技情报,2014(1).

[2]赵璇.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的对策及建议探析[J].电子世界,2013(9).

[3]肖雅芸.大数据背景下民政档案管理与文化建设初探[J].城建档案,2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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