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核心

2015-01-26 07:09黄远固
唯实 2015年1期
关键词:党的领导法规依法治国

黄远固

习近平同志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一、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坚持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经验教训,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制定重要法律、完善司法制度、建立执法队伍、普及法律知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巨大成就,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多次强调法治的重要,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在党的十五大上,我们党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在党的十六大上,提出了“三个统一”的重要思想,指出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其后在党的十七大上,进一步提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党的十八大上,我们党提出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党领导依法治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践表明,中国法治建设离不开党的领导。中国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深化发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依法治国的人民性和社会主义性质,否则,就会使依法治国实践失去中国特色和最本质的特征而误入歧途,出现法治受损、社会失序的问题。

二、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我们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是坚持依宪执政。”这是对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一个根本性要求,对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一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又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使党的领导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用制度和法律来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得以贯彻落实。如果党的政策形成以后不经过法律化就直接执行,既不利于维护国家法治的权威,也不利于党的政策的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具有很大的不同。党的政策是全党意志的体现,具有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实施于党内主要靠党纪,实施于社会则主要靠宣传动员,不能采取强制办法;法律则是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其强制性对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具有普遍意义。因此说,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来实现党的领导,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变化和发展,它将使党的领导方式走向法治化、科学化、现代化,能够较好地规范和顺畅党和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确保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法治是中国经济社会繁荣稳定的基石;法治是执政兴国最为根本可靠的支撑。中国正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设小康,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中国梦。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最可靠的政治保证。

从党的自身建设来看,要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是统一的,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严格划清公与私的界限,决不允许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习近平同志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指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围绕规范和约束公权力、加大监督力度,《决定》提出了许多新举措新思路。比如,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等等。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决定》强调“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并作了针对性部署,其要点包括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定,着力整治各种特权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调依法执政“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既能提高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同时也为加强党自身建设提供了党内法规制度依据,丰富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内容。

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必须体现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具体实践中。一方面,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法治建设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要切实改善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法治建设的水平。党既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确保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又要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法治建设中应有的作用。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应该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各级党组织、所有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依法执政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严格遵行。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这就要求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求各级党委全面准确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针对近年来在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遵循管党治党规律,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从更高的层次看,还应加快形成以党章为根本、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内法规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四、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必须搞好理论武装,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显得尤其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同志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比如: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思想,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思想,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宪法治国理政;提出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根本保证的重要思想,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要不断提高党领导法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关键是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这两个重大问题;提出“三位一体”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提出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重要思想,强调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提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思想,强调法治建设要更好反映人民愿望,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依法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出公正司法的重要思想,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等等。习近平同志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进一步指明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正确方向,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对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树立法治意识很重要。要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所谓法治思维,就是一种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强调要对宪法和法律存有敬畏之心,要依法按权限和程序办事,始终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须赔偿。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在方法上应该做到“三个统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在方法上做到“三个统一”:第一,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第二,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第三,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应该做到“四个善于”:第一,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第二,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第三,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第四,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还需要有多方面工作的综合推进。比如,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党委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做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要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作用,等等。

(作者系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教授)

责任编辑:张功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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