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与书法在艺术特征上的共通性

2015-01-27 11:12程洁冉山东大学威海264209
大众文艺 2015年5期
关键词:欣赏者气韵书法家

程洁冉 (山东大学<威海> 264209)

一、从韵律节奏方面分析两者的共同点

舞蹈与书法这两门传统艺术的具体表现形态各异,舞蹈运用的是一种抽象的力,是舞者运动所产生的聚散,高低与起落。以赋予节奏、韵律的动态形式直接表现情感的活动。它可以借助欣赏者的视觉,传递到观众的心灵,因此舞蹈是直接可感的。但是书法艺术却是通过书法家控制笔的节奏和墨色的转换上体现书法的节奏韵律的。一幅成功的书法作品,不仅只要一致的风格,错落有致的布局,虚实相间的搭配,还要使作品产生一种动态的美感,能够引人入胜,使欣赏者神游其中,从而在情感上产生共鸣。虽然两种艺术的具体表现形态各异,表演舞台不同,但两者都是有节奏的动作语言艺术。在世界数以万计的艺术中,最抽象的艺术形式当属中国书法与舞蹈了,两者都体现了人类饱满的精力,丰富的生活经历。书法家与舞者的肢体所表达的所有作品都是其灵魂深处迸发出的灵感。因为两者的共同性,许多书法家曾从舞蹈中汲取灵感,舞蹈表演家也从书法中的点、线符号的节奏去发现艺术的世界。书为心挂,当书法家铺开宣纸,饱蘸墨汁的时候,便可以把情感宣泄在纸上,通过书法作品中体现出的势态、情致、韵味等完成作品,可以陶冶情操,涤荡心灵,体现出一种气韵和动律。气韵其实说起来是一个既抽象又具体的问题,它有时也叫神韵,有时也叫风韵或意韵,总之都是精神上的东西,书法的一笔一画都是自然表现出来的,要做到“心忘于手,手忘于书”,使整幅作品体现强烈融洽的韵律感,充满生机。相同的,“气韵”也能充分的体现在舞蹈的创编之中。舞蹈如同酿诗一般,给我们以恬静而纯真的感染,舞蹈的创编一定要注意动作的和谐,编导通过运用舞蹈技巧将自己对生活的感悟编创出来,体现在舞者身上,与音乐的节奏、韵律结合起来,使舞者动作举手投足之间投射出生活中一切美的特质,从而给欣赏者一种协调,融洽的韵律感。可以看出在气韵方面,舞蹈与书法也不尽相同。书法美的世界是靠运笔的力度和气韵支撑起来的,书法可以吸取舞蹈造型和节奏韵律中的神韵。从舞蹈的角度上讲,舞蹈的精髓就是书法艺术所追求的“气韵”。两者作为我国的传统艺术,都具有中国传统艺术的共同追求——气韵。

二、从发力方式方面分析两者的相似之处

舞蹈与书法的发力方式原本有着极大的差异。书法之力源于肩、腕、指,发力点所用力的轻重缓急的变化便会使书线的墨色线条轻重虚实呈现的字体形态便迥然不同。而舞蹈则是腰、胯、腿的连动发力,形成潇洒、舒展的精神风貌,通过力产生“势”的起承转合。但舞蹈与书法艺术同为通过视觉传达的艺术,欣赏者都能通过感官直接感受到两门艺术独特艺术感染力。舞蹈与书法这两门艺术凭借各自多样的表现形式表达艺术家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舞蹈的表现形式是舞蹈表演者用肢体做出的动作,动作是舞蹈的基本元素,而动力是关键所在,动作发力的编排直接影响舞蹈创编的成功与否。书法家纸墨相发,运笔书写出来的字体就是书法的表现形式。书法线条中所蕴含的力度如舞蹈“动力”一样,十分的重要。书法家用手将自身之力通过笔杆注入到笔毫,创造出刚劲有力的线条。

力是相互作用的,从舞蹈的角度看,力分为抗衡与配合两种,如同磁铁两级,同性相斥,异性相吸。书法的用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逆、蓄、留。三者的实质恰如舞蹈中抗衡与配合。在运笔的过程中偶尔反向回笔, 使字体充满力度感。就如同舞蹈中力的抗衡与配合的作用,和发力的方向产生一种对抗之力,使形成的动作有形更有劲,从而做到有劲而不显,有形而不露,比如古典舞中最经典的“顺风旗”动作,便是这种抗衡的力所形成的,通过手腕的下压,使肩胛骨向指尖发出的力量得以控制,使动作定形,否则“意不稳,气不平,气不稳则劲不足,劲不稳则形不准”。就如我们常说的“欲扬先抑。”

蓄力一词可分为“蓄”与“力”。 “蓄”的目的是使力度掩藏起来,造成一种内在的韧劲。往反的运动中有意停顿,造成一种笔短意长之势。如同舞蹈中瞬间静止的造型一般,虽然外观看似静止,但是延续的力仍然在发展,意味深长。而在“留”中,舞蹈对抗与顺应的体现也是很明确的。如写一横时,要在两端直折处顿笔,要不一条横线写到底,使其更有风韵。我们学习的现代舞课程中,专门有一节重心移动的训练,这一节课就是让我们充分体会“留”带给我们的感受。当我们的身体在空间流动时,每一步的移动都蕴含着深厚的功力,与地面形成紧密的关系。身体要产生与运动方向相反的对抗的力,重心才会稳当,由此可见,“留”与对抗及顺应也是紧密联系的。

三、从意境营造方面分析两者的共同追求

书法的美其实并不仅仅在于字的内容,而是更重视情趣和意境之美。中国书法大家用不同的美表现了他们不同的个性,王羲之的超逸,褚遂良的遒劲,宋徽宗的古雅,郑板桥的奇拙。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代,会拥有不同的审美,从而反映出了不同的风格。即便是同一个书法家,在不同的情况下的思想状态下,也可能表现不同的情感和意境,好比王羲之的《兰亭序》和《丧乱帖》。正如清代的刘熙载所说的:“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舞蹈与书法一样,也同样重视意境的美,只有具有意境之美的作品才称得上成功的作品,我们常用“一首抒情诗”,“一幅写意画”来赞美这些佳作,而且我们常以“诗情画意”来品味舞蹈。这是为什么呢?其实这也并不奇怪,因为艺术都是相通的,我们可以用书法来形容舞蹈,也可以用舞蹈来描述书法,两者有着共同的意境美。而且舞蹈就是通过舞蹈表演者的肢体来传情达意,创造空间画面的艺术,用“诗情画意”来形容舞蹈的追求是再准确不过的了。我们知道书法中所谓的意境是“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那么舞蹈中的意境具体是指什么呢?“意”是精神性的,指的是事物的内在品质,并不是只靠视觉就能感知到的,而是要通过理解和想象作品中的情感并加以欣赏者自我感受,所以它既深远又含蓄。“弦外之音”正是体现了中国传统艺术追求的“象有尽而意无穷”的境界。而我们常用的“空白”则是为欣赏者留下想象的空间。中国艺术所追求的意境就是一种幽深,含蓄的意象境界,意象就成为了中国传统艺术在创作理念和美学原则上的共同的艺术精神和审美追求。

[1]张庆贵.《曲靖师范学院学报》书法艺术欣赏略论,2011(7).

[2]王鑫,陈相道.《美术大观》书法与舞蹈的艺术共通和审美结合,2011(5).

[3]刘萍.《青年文学家》简论舞蹈与书法艺术的通感,2010.

[4]孔志群.《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多情的舞姿动态的书法——论书法与舞蹈的通感,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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