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 用智慧与良知捍卫法治

2015-01-29 14:03吕文棣
时代人物 2014年12期
关键词:案子良知进程

吕文棣

上榜理由:作为卓有声望的律师,他几乎没有缺席近年来中国的所有敏感大案。他以勘量边界、把握尺度、判断趋势、平衡理想与现实的独特智慧,体现了中国律师的良知与操守,捍卫和推进着中国法治进程,并成为中国三十年法制进程中绕不过去的一个符号。

陈有西几乎没有缺席近十年重大敏感案件。李庄案让他名震法律界以后,他又跟进“北海案”、“小河案”、“顾雏军案”、“夏俊峰案”、“王功权案”、“吴尚澧案”、“李某某案”等重大公共案件。不管作为辩护人,还是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短短五年,陈有西屡屡发出犀利评论,其所赢得的声望已经让他成为中国律师界的领军人物之一。

陈有西是一位体制的出走者。上世纪80年代杭州大学毕业后,他作为后备干部入宁海县委机关,后至浙江省公安厅从事预审和调查研究工作,而深深影响他的则是上世纪80年代辅佐浙江省委政法委书记袁芳烈的日子。

1999年,陈有西彻底下海,开办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律所从3人壮大为如今的220人,后来事业越做越大,开了6个分所,所接案子多为商业诉讼。2013年,律所业务首次收入达到1亿元,纳税1700万元,律师平均年收入60万元。

从农民到高校才子,从前浙江省委政法委书记机要秘书到名震中国的大律师,与中国30年现代法治进程同时起步,生于1955年的陈有西的人生跨度之大,更直接映射出了这个时代的某些体征与内涵。

他在体制内尽职服务的16年,让他有了熟谙体制的独特经历,这份经历也愈发显现出陈有西对于中国政治的独到拿捏。李庄案后,陈有西更加活跃地在一系列公共事件中发表更趋理性、深刻与犀利的评论。

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杀城管案进入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程序,陈有西伸出道义之手,为夏俊峰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他亲自调查取证,取得证据上的重大突破,一定意义上也推动了死刑复核程序的制度建设。

云南李昌奎案件中,陈有西发出了这样的呼声:我们不仅关注李昌奎死与不死,我们更要关注的是,究竟应该要李昌奎以何种方式而死。

他认为中国现在很多被炒得很热的案子,真正对中国法治的进步作用或许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明显。而中国一年办的案子两百多万件,许多被公众热议的案件根本不是代表性的案子。

陈有西曾这样阐述他心目中的律师职业:律师是法律共同体中的民权力量。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法学教授等法律共同体各类成员中,只有律师是不拿国家财政工资、不向公权力要好处、靠自己的法律服务养活自己的群体。

陈有西曾对《时代人物》记者强调:“律师气质中,最需要的就是刚正、独立、饱学、坚毅、风度、负责任、历史感、民本思想、悲悯情怀、济世抱负。”他认为这些正是重建中国律师伦理的基本内涵。这种法律人是站在民权一方,同公共权力进行抗衡,制约公权、保护民权的一种力量。

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谢志浩这样评价陈有西:陈有西在中国当代法政人中,起到了独特作用。他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粘合剂”的作用,他是中国法治一枚独到的“粘合剂”。

谢志浩还认为,陈参与李庄案,夏俊峰案,李某某案,是有着成熟的考量的。因为,这三个案件,恰好反映中国转型时代的社会生态。而在这三个案件中,陈有西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功绩,有目共睹。

早在“2011影响中国法律界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上,中国律师界泰斗级人物江平给陈有西的颁奖词这样说道:他长期工作在司法系统,善于把握中国体制内外的特性,做出更有益于法治进程的沟通。在一系列司法纠纷中,他以理性的声音、娴熟的诉辩技巧和建设性的态度,体现着中国律师的良知与操守。

作为卓有声望的律师,他几乎没有缺席近年来中国的所有敏感大案。他以勘量边界、把握尺度、判断趋势、平衡理想与现实的独特智慧,体现了中国律师的良知与操守,捍卫和推进着中国法治进程,并成为中国三十年法制进程中绕不过去的一个符号。

(相关报道见本刊2014年5月5日刊《陈有西 大律师的生猛与智慧 》)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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