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留诗》与叶法善的不事著述

2015-02-01 02:16周伟华

周伟华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信息分院,浙江 丽水 323000)

论《留诗》与叶法善的不事著述

周伟华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信息分院,浙江 丽水 323000)

摘要:大唐高道叶法善临化前所咏《留诗》,简要地概括了他的一生及其胸臆之所向,被学界视为叶法善的代表作。用符合文字本意以及当时时代语境的语言对《留诗》进行直译,从格律上,《留诗》应为古诗而非五律,“宛利城”为有待于法音充满之城,叶法善不事著述乃是因为履行“道常无名”的宗旨。

关键词:叶法善;《留诗》;宛利城;不事著述

叶法善(616-720),大唐著名高道,字道元,一字道素,出身于括州松阳(会稽之南乡,隋之处州,唐之括州,今浙江丽水)一个自曾祖以来四代习道的道士世家,是天师派的重要领袖。他历经高宗、武氏、中宗、睿宗和玄宗五朝,见宠五朝君主,成为玉真公主及玄宗的“尊师”。叶法善以其道行高超、慈善济世,成就于德隆位显、安康期颐,为世所重,是时名隆盛的一代“道教宗师”。

叶法善留存至今的著作,除了早就已被确证的《乞归乡上表》、《乞回授先父表》、《乞归乡修祖茔表》、《留诗》、《报弟子仲容书》之外,还有疑似的《亢仓子》(洞灵真经)、《大易志图参同经》、《骨髓灵文》、《北帝灵文》、《天真皇人九仙经》等。确证的乃是无可否定,疑似的则是难以详考。

收录于《全唐文》第923卷的《乞归乡上表》、《乞回授先父表》、《乞归乡修祖茔表》,属于应事而制的官样文章。从夏朝开始实行宗法制以来,富贵不还乡无异于锦衣夜行,功名成就者往往会光宗耀祖、封妻荫子,叶法善达到了足以光耀父祖的官位,故有回乡授先父及修祖茔之为。同样收录于《全唐文》第923卷的《报弟子仲容书》云:

汝将吾诗及书进上,不得求官,当奉诏监丧,归葬括苍。吾去后百六十年外,卯山当出一人,更过于吾。若有人于吾旧居修行,即其人也。[1]

全文很短,只有五十几个字,是对弟子嘱咐后事以及对于松阳卯山一百六十年之后的预言。唐末沈汾《续仙传·酆去奢》记载,酆去奢在叶法善去世百六十年后前来松阳,在卯山修炼近二十年,可证叶法善预言不虚。

《留诗》以形似律句的五古简要概括了作者的一生及其胸臆之所向,早已被学界视为叶法善的代表作。

一、《留诗》直译及异解之辨

昔在禹余天,还依太上家;

忝以掌仙录,去来乘烟霞;

暂下宛利城,渺然思金华;

自此非久住,云上登香车。

适向人间世,时复济苍生;

度人初行满,辅国亦功成;

但念清微乐,谁忻下界荣;

门人好住此,翛然云上征。

退仙时此地,去俗久为荣;

今日登云天,归真游上清;

泥丸空示世,腾举不为名;

为报学仙者,知余朝玉京。[2]

这是《留诗》三首,收录于《全唐诗》第860卷。诗本无题,因是叶法善临终遗留,故收录者将此三诗题之为“留”。我们将这三首诗直译如下:

以前我住在三十三天之上的上清境禹余天,那里与太上老君的住处相依为邻;

有点勉为其难地掌管仙府里造册登记的工作,上班来去都是乘烟霓霞彩而行;

暂时离开禹余天我下到与法有缘的宛利城,翘首思念中元金华宫以及玉清境;

这宛利城并非永久居住之地,我正乘坐芳香馥郁的车子在云中返程回归上清。

人间世就像那等待法音周遍的宛利城,我之所以下凡来此就是为了济助苍生;

救度世人的道行我已初步地圆满了,辅佐国家的功德也算是得到应有的完成;

我总是想念玉清境清微天的逍遥快乐,不曾对这人间世的声色繁荣感到欢欣;

皈依于我门下的弟子啊你们继续好好住世吧,我已得大自在向云天之上起程。

我原本就在天上,只因退出仙班而来度人,所以下到俗世能够享得长久的尊荣;

就在今日我登上白云缥缈的天界,归返先前真神所居的仙班重新游历上清境;

如同太乙帝君下在人身为泥丸君向世人演示了道法,腾空飞举而去不求虚名;

其实我只为告知世间学道求仙之人,好让你们晓得我回玄都玉京向神王朝觐。

对叶法善深有研究的丁煌将《留诗》的体裁视为五律,[3]其实是错误的。五律必须符合格律,以平仄对粘,以字词对仗。三首《留诗》在平仄上完全出律了。例如,第一首就是首句仄起不入韵的。五律平仄格式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第一首却是: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仄平仄平平;仄仄仄仄平,仄平平平平;仄仄平仄仄,平仄平平平。共有十多处出格。三首诗每句的第二、四字的平仄几乎全都与上下句不相对粘,每首的三、四句与五、六句也没形成字词对仗的两个对联,应该属于五古。好在它押韵无误,否则就等于是佛经里最为常见的偈了。

其实,比五律易于写作的五古,才更像是叶法善所作。因为,世上并无天生的诗人,尤其对非自由体的诗来说更是如此。一个平时几乎从不写诗的人,哪会一写诗就能合乎格律呢?

虽然三首五古的《留诗》属于作者绝笔之遗言,但内容无异于游仙诗。诗中的禹余天(大罗四天之一,属于上清境)、太上家(太上老君的住处)、金华(玉清境三元宫的中元宫)、清微(大罗四天之一的清微天)、上清(上清境,灵宝天尊所治)、玉京(盘古大帝元始天尊所居,是为神王之宗的玄都),都是天神居住之处。诗的大意是说作者原本就在天界,悠游三清仙境,下凡度人辅国,功成行满,重返天上。

有些学者将诗中的“退仙”误解为谪仙。朱连法的《叶法善传略》就认为《留诗》是叶法善说自己本为仙人,犯了天条,贬谪至人间,仙志犹存。他还引用《道教文学史》作者詹石窗对隐含诗中的作者本意深入剖析:“叶法善想象自己本为上界仙官,皈依太上老君,掌管仙家图箓,来去腾云驾雾,上下乘烟履霞。不料犯天条而成谪仙人,但他不甘居庸为凡,愿续仙志,济渡苍生。他回顾了行善积德、教化信众、辅佐国主,终于行满功成的一生,并希望从此离开尘俗,返游上清妙境。他在诗中向门徒传授学道的秘诀,也表明了自己的人生态度。”[4] 252吴真的《为神性加注——唐宋叶法善崇拜的造成史》第二章第三节也是如此误解的:“这三首遗世诗是叶法善唯一留世的诗歌,语言平实,多用道经的隐喻和典故。诗中重复出现禹余天、清微、上清、宛利城、玉京等等道教的仙界意象,意在强调自己乃是仙界掌仙录的谪仙,为了救济苍生而下凡,最后完成在人间辅国和度人的修行,归返云天。”[5]

这种误解,是把《唐鸿胪卿越国公灵虚见素真人传》里的“年十五中毒殆死……远访茅君,相遇,岳骨上起,目瞳正方。微笑曰:尔来乎,汝名已登仙格,身逢魔试,故相救而免,当以辅人弼教为意”、“十月上甲夜半……焚香愿念,忽闻空中鸣钟击磬管弦箫瑟之音。起而视之,俄顷见骑从满室,内有三神人,各长八尺余,容貌异常,衣云锦之衣,戴通天冠。真人俯伏虔请。神人曰:‘汝但复坐勿恐,太上遣吾喻汝,汝合得道,盖昔是太极紫微左宫仙翁领校簿,书录诸仙,及天下得道之士名字,增年减算,一月三奏,绿汝失谨,曾于休暇之日,游乎八荒。因兹降下人世,更修功累德。行满之日,当复汝仙位……’又一神人曰:‘卿今退真,下生人世。宜广建功德’”,[6]328跟《太平广记·叶法善传》里的“石室内遇三神人,皆锦衣宝冠,谓师曰:我奉太上命,以密旨告子,子本太极紫微左仙卿,以校录不勤,谪于人世”[7]附会起来,将“汝名已登仙格,身逢魔试,故相救而免”、“绿汝失谨,曾于休暇之日,游乎八荒,因兹降下人世”、“卿今退真,下生人世”解读为在天上遭到了贬谪,因而下凡于人间。

对《留诗》及叶法善的解读,应当以文本中录有《留诗》的《唐鸿胪卿越国公灵虚见素真人传》为主,参考《太平广记·叶法善传》而不进行附会。因为,“谪于人世”是在未录《留诗》的《太平广记·叶法善传》里出现的,《留诗》与《唐鸿胪卿越国公灵虚见素真人传》里皆无“贬谪”之语,所以,不能将“退仙”理解为谪仙,毕竟,退与谪不是通假字。

二、宛利城异解之辨

《留诗》第三首中的“退仙”被误解为谪仙,跟第一首中的“宛利城”大有关系。李丹、王陈亮的《唐叶法善家族三碑考》、吴真的《唐宋时期道士叶法善崇拜发展研究》和朱连法的《叶法善传略》,都说“宛利城是元始天尊教化天地时的南方仙境”,[4]250于是,“暂下宛利城,渺然思金华”会很直观地被误解成“暂时从仙境宛利城下来,来到人间世,在人间世,我渺渺然地思念金华仙境”。其实,“暂下”是暂时地从“禹余天”下到“宛利城”。作《留诗》之时,是叶法善“云上登香车”、“翛然云上征”、“今日登云天,归真游上清”所指的“今日”,即“暂下”已毕,已返“云上”,从而展开对“暂下”在“宛利城”的回顾。这个笔法,跟“退仙时此地,去俗久为荣”一样,“暂下”和“去俗”都是重返天界之时对曾经去过的下界、俗世的返视。

宛利城,在《中华道藏·道门经法相承次序》的“玄都八方”里是“南宛利城,弃贤世”;[6]1689在《云笈七籖·道教本始部·灵宝略纪》里则是一座有待法音充满的城市。兹录《云笈七籖》的《灵宝略纪》全文如下:

述曰:经法元起量世,所谓与虚空齐量,信不可计,劫劫出化,非所思议。过去有劫,名曰龙汉。爰生圣人,号曰梵气天尊,出世以《灵宝》教化,度人无量,其法光显大千之界。龙汉一运,经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劫,气运终极,天沦地崩,四海冥合,乾坤破坏,无复光明。经一亿劫,天地乃开,劫名赤明,有大圣出世,号曰元始天尊,以《灵宝》教化,其法兴显,具如上说。赤明经二劫,天地又坏,无复光明,具更五劫,天地乃开。太上大道君以开皇元年托胎于西方绿那玉国,寄孕于洪氏之胞,凝神琼胎之府三千七百年,降诞于其国郁察山浮罗之岳,丹玄之阿侧,名曰器度,字上开元。及其长,乃启悟道真,期心高道,坐于枯桑之下,精思百日,而元始天尊下降,授道君灵宝大乘之法十部妙经。元始时仍住其国长乐舍中,普为时俗人天开畅大法。是时得道之人,尘沙非譬。元始乃与道君游履十方,宣布法缘,既毕,然后以法委付道君,则赐道君太上之号。道君即为广宣经箓,传乎万世。尔时十方大法布满,唯宛利城境法音未周,而此土众生与法有缘。

在昔帝喾时,太上遣三天真皇赍灵宝五篇真文以授帝喾,奉受供养,弥其年稔,法箓传乎世。帝喾将仙,乃封之于钟山。钟山在西北弱水之外,山高万五千里。至夏禹登位,乃登名山巡狩,度弱水,登钟山,遂得帝喾所封灵宝真文。于是奉持出世,依法修行。禹唯自修而已,不传于世,故禹得大神仙力,能凿龙门,通四渎。功毕,川途治导,天下又安。乃托尸见死,其实非死也。故智者美其迹,真人知其灵。禹未仙之前,乃复封之,镇乎北岳及包山洞庭之室。距吴王阖闾时,王出游包山,见一人在中,问曰:“汝是何人?”答曰:“我姓山,名隐居。”阖闾曰:“子在山必有异见者,试为吾取之。”隐居诺,乃入洞庭,访游乎地天一千五百里,乃至焉。见一石城,不敢辄入,乃于外斋戒三日然后入。见其石城门开,于室内玉几上有素书一卷,文字非常。即便拜而奉出,呈阖闾。阖闾即召群臣共观之,但其文篆书不可识,乃令人赍之问孔子。使者忽然谲诳曰:“吴王闲居殿堂,忽有赤乌衔书来落殿前,王不解其意,故令请问。”孔子愀然不答。良久乃言曰:“丘闻童谣云:‘吴王出游观震湖,龙威丈人山隐居,北上包山入灵墟,乃入洞庭窃禹书,天帝大文不可舒,此文长传百六初,若强取出丧国庐。’若是此书者,丘能知之,赤乌所衔,则丘未闻。”使者乃自首谢曰:“实如所言。”于是孔子曰:“此是《灵宝五符真文》。昔夏禹得之于钟山,然后封之于洞庭之室。”使者反白阖闾乃尊事之,然其侈性慢易,不能遵奉道科,而真文乃飞上天,不知所在。后其子夫差嗣位,乃登劳山,复得之,奉崇供养。自尔相承,世世录传。

至三国时,吴主孙权赤乌之年,有琅琊葛玄,字孝先。孝先乃葛尚书之子,尚书名孝儒,年八十乃诞玄。玄多灵应,年十三,好慕道德,纯粹忠信。举孝廉,不就。弃荣辞禄,志尚山水。入天台山学道。精思遐彻,未周一年,感通太上,遣三圣真人下降,以《灵宝经》授之。其第一真人自称太上玄一第一真人郁罗翘;其第二真人自称太上玄一第二真人光妙音;其第三真人自称太上玄一第三真人真定光。三真未降之前,太上又命太极真人徐来勒,为孝先作三洞法师。孝先凡所受经二十三卷,并语禀、请问十卷,合三十三卷。孝先传郑思远,又传兄太子少傅海安君,字孝爰。孝爰付子护军悌,悌即抱朴子之父。抱朴从郑君盟,郑君授抱朴于罗浮山,去世以付兄子海安君,至从孙巢甫,以隆安之末传道士任延庆、徐灵期等,世世录传,支流分散,孳孕非一。此大运之通,应根而作者,因缘冥会,乃神明之意。有心君子,可以取焉。[8]13

上录文字,颇与佛经近似,不惜虚夸,借老子李聃、孔子粉饰《灵宝经》的可崇性。此段说的是道教灵宝派的渊源与传承:早在过去世的龙汉劫、赤明劫之时,梵气天尊、元始天尊相继以《灵宝经》教化世间,接着,元始天尊付法于太上道君;然后,太上道君将灵宝真文授给帝喾,经夏禹、吴王阖闾而至三国葛玄。交代了宛利城境在“道君即为广宣经箓,传乎万世。尔时十方大法布满”的情况下“法音未周,而此土众生与法有缘”。说太上大道君广宣经箓之时疏漏了宛利城。“弃贤世”其意义实为“法音未周”,是因太上布法疏漏所致。

道教以重生、贵生思想为本,相对地尊重社会人生,修道以法、财、侣、地为四要素,讲究道法济世。不像佛教把人间世看待为“五浊恶世”、“三界火宅”,是苦不堪忍的“娑婆世界”,认为修行必抱出世之心,僧人生活所需依靠社会捐赠,从而喊出“慈悲喜舍”的口号。济世与出世的不同,是道、佛二教教徒在为人处世之基本态度上的分异。叶法善将他所处的时世比作需要天界之神仙行道布法使之法音周遍的“宛利城”,他抱着济世的态度来到人世行道布法,就是为了继续太上大道君未竟之事。而只有将所处时世当作“宛利城”,叶法善的度人、辅国才会与重生、贵生思想相协致地落实于可以“归真”的功成行满。这也就是说,人间并非浊恶之地,只因尚未贤达,有欠完美而已,故需神仙下凡济度,使之达到贤良。

“宛利城”既然是座“众生与法有缘”的地方,即为众生所居,并非仙境,相比于天界、仙境,是要“下”的。因此,“暂下宛利城”乃是从昔日所在的“禹余天”下到了“宛利城”。这种“暂下”,类同于佛教的观世音菩萨,原已成佛,乃是正法明如来,为了度众生,甘愿退为菩萨;也相似于地藏王菩萨“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而入地狱;我们是不能说观世音菩萨、地藏王菩萨遭到了贬谪的。

三、造经运动与叶法善的不事著述

《留诗》第三首里的“泥丸空示世”,接近于佛教之语。因为,佛教的最高境界“涅槃”(寂灭),又作“泥洹”,可以写成“泥丸”。寂灭则归空,以“泥丸”为“涅槃”,则是一生肉身及所作所为属于“空示世”。并且,“泥丸空示世”的下句是“腾举不为名”,“腾举”是指羽化飞升,道士羽化跟僧人圆寂都是凡俗所说的死了,“腾举”与“泥丸”恰可对仗。

我们一般习惯于以道教术语来理解道士之作,以佛教术语来理解僧人之作,喜欢将二教甄别开来。而实际情形并非如此。先秦道家到了汉代逐渐式微,佛教传来以后,使道家宗教化,张道陵创立了五斗米道;接着,从魏晋至隋唐,道教开始大肆造经,涌现了《太平经》、《灵宝经》等三洞系列;于唐玄宗时编成《开元道藏》三千七百多卷。而在东晋葛洪《抱朴子》记载的书目中,当时各种道书已达六百多卷,符图五百卷。可见自晋至唐造经之多。

在造经运动中,起初是以老子《道德经》作为理论依据的。例如,张道陵创立教团之际,撰《老子想尔注》。《太平经》、《灵宝经》演成系列之时,新兴的徐来勒、葛玄、郑思远、葛洪、葛巢甫、任延庆、徐灵期一系的灵宝经书受到崇扬,便开始贬低《道德经》。《云笈七籖·道教本始部·道教所起》云:“寻道家经诰,起自三元;从本降迹,成于五德;以三就五,乃成八会,其八会之字,妙气所成,八角垂芒,凝空云篆。太真按笔,玉妃拂筵;黄金为书,白玉为简,秘于诸天之上,藏于七宝玄台,有道即见,无道即隐。盖是自然天书,非关仓颉所作。今传《灵宝经》者,则是天真皇人于峨嵋山授于轩辕黄帝,又天真皇人授帝喾于牧德之台,夏禹感降于钟山,阖闾窃窥于句曲。其后有葛孝先之类,郑思远之徒,师资相承,蝉联不绝。其老君《道德经》,乃是大乘部摄正当三辅之经,未入三洞之教。今人学多浮浅,唯诵道德,不识真经,即谓道教起自庄周,始乎柱下,眷言弱丧,深所哀哉。”[8]11《云笈七籖·道教本始部·灵宝略纪》里的“太上大道君以开皇元年托胎于西方绿那玉国……及其长,乃启悟道真,期心高道。坐于枯桑之下,精思百日,而元始天尊下降,授道君灵宝大乘之法十部妙经”,[8]13既是道教将元始天尊借太上大道君(老子李聃)上位,又贬低了老子,并且,摹仿佛经里释迦牟尼佛坐菩提树下冥想而悟道,太上大道君便坐枯桑下精思。“开皇元年”并非隋代杨坚的年号,而是借用了佛教的时间术语“劫”所创五劫“龙汉、赤明、上皇、开皇、延康”里的开皇。

道教的造经运动跟与此同时佛教的大量译经是一种互为影响的关系,不仅其事业相关,在经文中也是两教术语互相参夹。而译经也很类似于造经。佛教在翻译过程中改造了经书,并创造了一些伪经、伪论。如东晋释道安就指出了译经的五失三不易。五失即五种丧失原意之况:1.文法相异,原语与汉语文词颠倒;2.原典文体质朴,较少修饰,汉语好文饰;3.原典常有数度重复相同之语,汉译则多略去此类重复;4.原典经文夹杂注解,语词颇有错乱之嫌,汉译文体多略去夹杂之注解;5.原典于说毕一事再接叙次事之时常有重复前述文词之嫌,汉译则多省略重复部份。三不易指的是:1.经典系依当时之风俗、语言,但物换星移,时俗既变,若期以适合现代,则翻译不易;2.不拘圣人与凡夫距离多大,而欲令远昔圣人微妙法音适合后世凡愚之风俗,则翻译不易;3.阿难出经,距佛世不久,再经无数圣者点校记载,从而乃有圣教流传,后世之人若以浅见从事译经,纵然审慎万分,亦恐有所讹误,则知翻译不易。唐代释玄奘也有五不翻:1.秘密故不翻,如陀罗尼;2.含多义故不翻,如婆伽梵;3.此方无故不翻,如阎浮树;4.有古译故不翻,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5.令生善故不翻,如般若译作智慧恐生轻薄。

在互为影响的积极造经之时,佛、道二教相互诋毁、排斥,更是激励了造经的积极性。这种背景之下,会让依恋“太上家”的传统道士因《道德经》被贬低而生逆反心理而不事著述。《唐鸿胪卿越国公灵虚见素真人传》里有记神人嘱叶法善“长存五千文,统理人道,明察天地”,[6]80这是叶法善推崇《道德经》、依恋“太上家”之夙因;但在道教新兴经书尤其是灵宝系列涌现的同时确定了神仙系统,深心信仰神仙的叶法善对“禹余天”、“金华”、“清微”、“上清”、“玉京”的迷恋跟对“太上家”的依恋是一体化了的,因此,他因《道德经》贬低而生的逆反心理,不宜对道教造经予以正面抗议,也就只好表达于不事著述了。

三首《留诗》,三番重复天上、人间之不同,以“但念清微乐,谁忻下界荣”和“为报学仙者,知余朝玉京”前后呼应地烘托并强调了“腾举不为名”的立场。“为名”,是个必须相对而言的概念,将立功、立德、立言进行比较,乃是立功、立德更为现实;立言若不以正直为本,就会因时所趋,因地制宜,博己之专,悦己之趣,发挥智慧,别出心裁,以致哗众取宠。在难以立功、立德的情况下,人们会热衷于立言以求名。叶法善若事于著述,则著之于文而为求名。卢藏用《析滞论》中说:“自叔世迁讹,俗多徼幸,竞称怪力,争诵诡言,屈政教而就孤虚,弃信赏而从推步。附会前史,变易旧经,依托空文,以为征据。覆军败将者,则隐秘无闻;偶同幸中者,则共相文饰。岂唯德之增惑,亦乃学人自是。呜呼,习俗讹谬,一至此焉。”[9]与叶法善大致同时的卢藏用虽然取巧于“终南捷径”而显达,但却仍有直言时俗之语,可见当时立言造经已形成了“诡言”“空文”之风气。

在开元八年(公元720)去世的叶法善面临着佛教大量译经、道教大量造经的现实,可以造经而立言的别有用心正加剧着“附会前史,变易旧经,依托空文,以为征据”的敷演以及“竞称怪力,争诵诡言,屈政教而就孤虚,弃信赏而从推步”的虚妄。与其立言,不如务实。正直地立功立德是最本质的务实,度人、辅国的济世方是真功德。故而,叶法善致力于“度人初行满,辅国亦功成”的立功立德,以现实功行反对“为名”之为。

确证为叶法善所著的文字作品甚为稀少,所以,完全可以说叶法善是不事著述的——此观点也已被学界普遍认同。历史上不乏有人身死事逝,著作沉湮——但那是隐修者,即生前未能名闻于世的。作为当时就已位显望隆的国师级高道,叶法善若多有著作,是不会在当时埋隐,也不大容易遭到历史沉湮的。流露叶法善胸臆的《留诗》,乃是叶法善不事著述之原因的最好说明。

司马承祯、吴筠的师父,茅山派第十一代宗师潘师正,还有韦善俊、罗公远,这三位与叶法善大致同时的高道,也是道法精湛、不事著述的。可见,即使在道教经书纷纷出现的《开元道藏》成书之际,专致于修道行德的高道却能以不事著述的一生,履行“道常无名”[10]之宗旨。

参考文献:

[1]董浩,戴衢亨,曹振镛,等.全唐文:卷923[M].北京:中华书局,1983:9615.

[2]彭定求,沈三曾,杨中讷,等.全唐诗:卷860[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4340.

[3]丁煌.汉唐道教论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9:187.

[4]朱连法.叶法善传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

[5]吴真.为神性加注——唐宋叶法善崇拜的造成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35.

[6]中华道藏:第18册[M].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

[7]李昉,吕文仲,赵邻几,等.太平广记(第1册):卷26[M].北京:中华书局,1961:170.

[8]张君房.云笈七籖:卷3[M].蒋力生,校注.北京:华夏出版社,1996.

[9]刘昫.旧唐书·列传第四十四[M].北京:中华书局,1961:608.

[10]魏源.老子道德经:第32章[M].王弼,注.上海:上海书店,1986:18.

Analysis onLiuShi(APoemasMyLastWords) by

YE Fashan and His Hardly Leaving Any Writings

ZHOU Weihua

(MechanicalandElectronicInformationBranch,LishuiVocationalandTechnicalCollege,Lishui323000,China)

Abstract:Liu Shi (A Poem as My Last Words), written by the famous Taoist YE Fashan in the Tang Dynasty right before his death, summarized briefly his whole life and his determination in pursuing the “Tao”, and hence was regarded as his representative work by the academia. This article tried to translate and illustrate this poem with modern Chinese language in compliance with the context of the time when the poem was written. Following a detailed analysis, three conclusions were reached: To begin with, this poem belongs to pre-Tang poetry which does not rhyme strictly rather than metrical poetry with eight lines and five characters in each line(lüshi); in addition, the “Wanli City” mentioned in the poem can be interpreted as a paradise being filled with the sound of the Dharma; lastly, Ye Fashan hardly left any writings, because he, being a Taoist, held firm to the Taoist principle of “The Tao is forever nameless”.

Keywords:YE Fashan; Liu Shi (A Poem as My Last Words); Wanli City; hardly leaving any writings

(责任编辑吴波)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35(2015)02-0030-06

基金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唐代道教宗师叶法善考论”(12JCWH01YBM)

作者简介:周伟华(1969-),女,浙江松阳人,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信息分院副教授。

收稿日期:2014-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