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管理法律机制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5-02-07 00:52彭思远
法制博览 2015年31期
关键词:法律对策法律法规

彭思远

广西师范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3



学前教育管理法律机制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彭思远

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南宁530023

摘要: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个体全面健康发展,巩固和提高我国教育质量与效益,全面提升国民整体素质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当前我国学前教育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专门法的缺失已严重制约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目前,我国学前教育立法已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与法律基础,所以应该尽快建立相应的学前教育管理的法律法规。

关键词:学前教育管理;法律法规;法律对策

学前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基层核心,在公共服务中作用巨大,它是政府和人民关注最多的教育,并且学前教育的发展与改进关系着整个教育起点的完善与进步。[1]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现在面临很多问题,如果要想有所突破,就必须运用法律的手段,建设完整的法律体系。

一、当前我国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概述

学前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的基础,是个人发展的奠基阶段,我国政府为确保学前教育的发展,曾颁布多部法律或在其他法律文献中以条款的形式,对学前教育做了相应的一些规章确定。

(一)学前教育的发展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学前教育是我国教育的起点,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已经逐渐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地基,它的完善与改进不仅关系到我国教育整体的健康运行,也对我国个人的发展,以及整个国民素质和社会质量的提高相关。[2]

(二)学前教育管理法律

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在我国教育的整体法律体系中还处于刚刚研究的地位,还有很多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明确,它主要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其在教育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归根结底是由学前教育在教育整体系统中的地位以及在现代化教育事业中的地位所决定的。

(三)当前学前教育管理法律的发展

我国的学前教育在改革开放的刺激下,有了很大的发展,国家也根据相应的实际制定了一些符合社会发展并且能促进学前教育稳步提高的法律。但是由于对法律的不重视,没有真正认识到加强以法律手段的方式来促进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发展使我国必须要建立的学前教育立法格局的重要性。[3]

二、学前教育法律现状与问题

在教育现代化的快速发展的历程中学前教育的地位日益重要,那么为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就必须保证学前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就要在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用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学前教育。

(一)现行学前教育法规管理的滞后性

早期的学前教育机构的不完善以及发展不顺畅,政府在学前教育管理机制上存在一定的漏洞,没有相关的法律去进行维护,导致整体发展落后。再加上由于政府的教育部门在对于学前教育管理上由于相应法律的缺失,使对学前教育的管理机制重视程度不够高,客观上制约了学前教育的发展。[4]

(二)学前教育教师的管理缺乏基本保障

在我国的《教育法》中,即明确规定了学前教育教师享受与中小学教师同样的政治和经济待遇。但是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不是平衡的,各地参差不齐,相应的教育的发展也非常不均衡,教师的权益也没有得到保障,并且学前教育没有专门的法律,教师权力稀少,无疑严重影响我国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

三、我国学前教育法律机制的建立

所以,想让我国学前教育飞速发展,就必须要在相应的法律保护下才行,要有专属的学前教育法律,晚上相应的法律机制,以法律手段来保障学前教育的发展,为我国教育整体事业的进步作保证。

(一)颁布《学前教育法》,使学前教育管理在法律的支持下

学前教育是我国教育学制的基础阶段,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在教育法律体系日趋完善的同时,唯独学前教育的专门性法律尚存在空白。所以我国相应的教育部门应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积极和社会各方面进行配合,建立相应的法律机制保护和促进学前教育。[5]

(二)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积极稳妥地进行幼儿园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

政府是学前教育的重要助推者,如果想要学前教育有法律的支持,实现学前教育的权利与义务统一,就要在政府的带领下,以法律的名义大力发展公办与民办相结合、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与服务机构;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政府领导统筹,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社区内各类幼儿教育机构和家长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6]

(三)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政府要制定地方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在相应的法律体制下,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教师待遇、教育教育质量等列入各级政府的督导内容。全面提高对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重视程度,促进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石兰蕊,柳峰.我国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对策[J].华章,2011(1):3-5.

[2]庞丽娟,韩小雨.中国学前教育立法:思考与进程[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0(1):6.

[3]朱永新.全国人大常委朱永新:学前教育立法迫在眉睫[J].幼儿教育,2009(13):4.

[4]曾国.我国学前教育法规与政策的缺失和对策研究[J].教育探索,2005(2):22-24.

[5]李艳霞.论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必要性与立法依据[J].法学研究,2009(8):3-4.

[6]衡旭辉,孙法浩,武晓英.我国义务教育立法对学前教育立法的启示[J].现代教育管理,2009(2):46-50.

作者简介:彭思远(1990-),男,汉族,四川宜宾人,广西师范学院,2013级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政策与法律。

中图分类号:D630;G61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1-028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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